女孩听了,只看了沈兰一眼便低下头去,更加畏缩,一言不发地过来洗碗。
沈兰内心“呵”了一声,笑眯眯地对杨姓男子说:“杨大哥,我方才便跟李妈妈打过招呼了,说要给大家做些吃食,您不必在这,每日怪操劳,且去歇会罢。”
这男子喜形于色,忙道“这怎么行。”沈兰客气地推了两句,杨大哥便喜滋滋地离开了,走前还嘱咐面前的小姑娘一定好好帮忙。
沈兰看她一眼,放慢了语速,温声说,“小妹妹方才是被李妈妈叫走了吧,你身上还有她的胭脂香气呢。”
女孩儿没说话,感激地看了沈兰一眼。
“不想说话也便罢了,我像你这么大时也不爱说话。小妹家中,应有个小弟吧?”
女孩儿惊奇地看她一眼,心想怎么这都知道。她咬了下嘴唇,才点点头。
“你……怎么知道?”
沈兰只笑着看她。女孩儿才颤着声说:“我是老大,下面还有弟弟妹妹,小弟小妹……老板,你莫要再动手,我来便行了。”
“没事儿,”沈兰道,“我待会总要做些饭的。”
女孩儿亮着眼睛,“我家小弟小妹特别喜欢吃味香园的冰淇淋,还有蛋挞,差点办了会员。当时免费送时,还都叫喊着排队去买。这些……都是老板亲手做的么?”
沈兰心想,自己的机器,四舍五入,也算自己做的了。于是鼓励地再点头。
“不错,小妹若是喜欢,我明日便送些过来。”
“那老板很厉害啊。”语气甚是羡慕。“老板,千万不必麻烦,小孩子也不能贪吃的。”
“小妹平日里都做些什么?”沈兰没正面回答,岔开了话题。
“便是打杂,端菜这些体力活。”女孩儿说着,忽然露出一种如梦似幻的笑容,“我长相普通,做不来别的。”
沈兰会心一笑,“小妹不必客气,叫我兰姐便是。不知妹如何称呼?”
“…兰姐叫我小花便是。平凡人家,哪里有什么名字。”
“小妹何时过来?”
“来这很长时间——大约有三四年了。”
沈兰心口一紧,这女孩左不过十三四岁,不到十岁便出来做活。还是社会主义好啊。
“那与店中其他人大概都相熟了吧。”沈兰若无其事地说,“我听说,咱们这儿经常有人一句说不好便打起来,那时害不害怕。”
“先开始还有些害怕,好在平时只在后厨,只传菜时才去前面。”
女孩儿回忆起来,“不过,现在店中好得多了,李妈妈甚至还专门招了些武师,看不对便上去制止。”
“‘武师’……”沈兰察觉到这二字,很快便轻描淡写地带过。
不辜负她铺垫这么长时间,终于入了正题。
无巧不成书,这醉香楼不仅是白至秦心心念念之地,也是沈兰推测,反派郭杰最有可能藏身之处,甚至和她书中名义上的妹妹都脱不了关系。
今天大概会有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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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74章
沈兰不着痕迹地问道:“这些武师,小花都见过么?”
小花闻言,摇头。“不曾呢。”
她想起方才李妈妈叮嘱她,叫她千万不要多言,静下心来想想——似乎也没什么不可说的。
“因他们在这里有些突兀,很多时候都打扮成客人或者藏身在隐蔽处。我平时只在后厨中,跟他们打不着交道。”
“确实。”沈兰点头,笑道,“你也去歇息会,我给你们做些东西吃。”
虽然笑着,语气却不像在商量。
小花也想偷偷溜走。
每月到了祝酒大会的前一夜,因为客人多,她和杨大哥都会忙活到很晚,这天还要早早起来。熬到早上,也就是现在,便不大有事。
每次皆是如此,也不觉有他。但沈兰一过来,便觉得身体再撑不住一般。若不是方才李妈妈让她千万不能留沈老板一人在后厨,差点便应下了。
小花笑:“兰姐,我在这给你打下手。”
沈兰表情有些为难,小花这么看见,便也不好意思地咬住嘴唇,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
“没事。”沈兰笑道,“还有米饭么?”
“有的有的。”小花连忙应下。
“可以帮我盛出一碗来么?还有小花,你们这鸡蛋都放在哪儿?”
“在这儿。兰姐,我拿给你。”
小花发现,沈兰一做起饭来,便不再笑了,神情还很是严肃认真,像是变了一个人,不由得也郑重起来。
沈兰趁小花不注意,从系统拿出几块黄油和一小袋奶油出来。因为小花在这,她只能认认真真地添柴火,烧大锅饭。
小花看见,便忙道“兰姐放着,我来。”
沈兰不置可否地为她腾出位来,正当小花习惯了她这一副面无表情的脸时,后者突然转过脸来,刘海贴在额头,对她感激地扯了下嘴角。
小花方才只觉得沈兰性格温婉,脾气好,很爱笑,一点架子都没有。
这惊鸿一瞥,让她骤然发现,沈兰不说不笑时,周遭几乎充满冰凉疏离的气场——
小花在这里久了,见的人多了之后,对三教九流也都有了些自己的看法。
沈兰这人,肯定有些来头。
想罢,便低下头去,无言地添柴。沈兰先把小花方才盛好的米饭扣在盘中。
再拿出一只空碗,磕入两个鸡蛋,舀出一勺奶油和一些碎盐,搅拌均匀。
此锅刚休息没多久,这时也很快热了起来,沈兰把搅拌好的蛋液倒进去。
接着,沈兰把筷子沾上油,防止和蛋液粘在一起。这时,蛋液煎炸后的香气已飘在鼻尖。小花还在添柴火,沈兰说够啦。
在火的蒸烤下,蛋液已凝固起来,可以用筷子夹住了。沈兰轻挑筷子,把蛋液从两边向中间卷起,动作很娴熟。
虽然看着很简单,但沈兰每每想起,都不禁掬一把辛酸泪。她一直觉得自己肢体协调性还可以,可就是老栽在这上面,尤其是今天的大锅还格外难操作。
自己苦练过许多次,才得以看起来这么毫不费力——
虽然现在看起来,结果还是那么不尽人意……
沈兰嘴角抽动,快速地把卷好看起来像裙摆的蛋液盖在米饭上。小花觉得新奇,忙问沈兰这是何物。
“你再瞧。”
沈兰不答反问,变戏法地似地,从怀中掏出某风靡全球的童话公主的卡片,插在了蛋包饭上。
“……”小花看呆了,结结巴巴地问这是什么。
虽然看不明白,但从古到今,少女心是亘古不变的。
这是沈兰看人家博主做的,原先嫌麻烦,便自己在家画了些公主像。这会在系统中略一寻找,再一次感受到系统无所不能的程序Bug属性,竟然直接给她翻了出来,一看就是从某宝中批发来的。
“是……那些传教士那里的公主。”沈兰如此解释。
某种意义上,她说得一点不错。
“哦~”小花长长地惊叹一声,她也顾不得害羞,何况沈兰外表是冷是热其实并不打紧。
她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沈兰心中没有那条泾渭分明的线,是随和之人。
“兰姐,这好漂亮,你是如何想来?”
沈兰挠头。“此非我所想,我老家有位画家,也很会做饭,乃是她所做。”
小花忙点头——其实沈兰完全没必要同她解释这样多。
“趁还热,你快吃了吧。”沈兰催促道。
小花瞪大眼睛,忙挥手。“这怎么好。兰姐你要么送去给李妈妈,要么端回去自己吃,我决计不能吃的。”
沈兰已转身不看她,“这盘做得不好,你先尝些。剩下的,我再做。你莫要瞧着漂亮,其实完全是花拳绣腿。”
小花:“……”
小花跟小蕙某些方面实在像极了,沈兰想笑,又有些笑不出来。
这些古代女子,爱父母宗亲,爱同胞弟兄,只是不大爱自己。
小花也看得出,沈兰语气已很坚决,只好乖乖地拿起勺子,刚要吃时,沈兰转过来,往她蛋包饭中倒了一些调料。
她具体不知是什么,只知道是调料的味道。
沈兰越来越深谙糊弄学的精髓,把剩下的米饭在油中翻了翻。许是一回生二回熟,她再卷裙摆时已不再那么生疏,接下来的两次完成时都十分漂亮。
就是有点手忙脚乱。
小花几次三番想来帮忙,都被她制止,给按了回去。最后沈兰做完,冷不丁转头时,小花眼睛好像在搓眼睛。
两人对视,小花下意识地说:“被烟雾熏着了……”
沈兰点头,没说什么。小花去送了给李妈妈,沈兰则是信步走向了绮春阁。
敲门时,听见一声不耐的“谁”。沈兰轻声:“少爷。”
片刻,白至秦便快步来开了门。
从见到沈兰手中的蛋包饭那刻起,白至秦视线便一直落在上面,像给胶水粘住似的。
少爷,不愧是你。
心理活动刚走完,便觉一道灼灼的目光似钉在身上,抬眼便看见了小猫似防备的眼神。
“你是谁?”莺莺冷声。美人,便是脸上结满冰霜,也是个冰霜美人。
莺莺年纪虽小,清冷的表情固然有些突兀,但却别有一种味道。因为五官太漂亮,这样的清冷,让人不觉违和,反而格外有种倔强的鲜活劲,由内而外地生长出来。
她当然知道面前这人是谁——方才白至秦兴高采烈地去开门时,她便已猜到。
这人甚至还叫他“少爷”,语气亲昵自然,二人却浑然不觉。
什么嘛,这人没自己长得好看,端哥哥偏还对她这样好。
莺莺颇有些恼羞成怒,又不好直接表现出来,只好这样冷冷地开口。
沈兰环视一周,屋内却没别人。
她未语,先笑三分,“我是味香园的店老板,姓沈,莺莺姑娘如若不嫌,叫我沈姑娘便是。”
白至秦研究了一会桌上蛋包饭的形状,才听见沈兰的话,嘻嘻笑道:“姑娘?兰姐,这个词和你很配么。”
沈兰内心直呼这个大傻子,自己女朋友都快腌到醋坛子里,偏他还跟个没事人似的。
有生以来,可算见识了一个铜墙铁壁的钢铁直男。
莺莺看见,默不作声地转回头去。沈兰恨不得摁着他脖子,让他快点去哄女朋友。
好在这时白至秦终于不再像个摆设,他说:“莺莺,你快来尝尝这个吧,这么好看,也肯定好吃。兰姐做的你放心。”
莺莺连头发丝都没动。
沈兰:“……”
她只好自己试图补救,“莺莺姑娘,至秦他在店中时,时常念到你。”
白至秦终于发现了莺莺的不对劲,走到她身边。听到沈兰的话却有些害羞,“兰姐你不要乱说。”
不该沉默时你沉默,该沉默时你装洒脱。
莺莺好不容易有些反应,此时便对着白至秦道:“你从没想过我么?”
沈兰知道自己不该笑,但实在没忍住。这小两口当着她的面便打情骂俏起来,让她不禁感慨起年轻人的活气。
至于莺莺,她十分理解。小姑娘年纪小,心上人的感受便是全部。
再者,她打小叫人捧在手心上,到哪里都是C位,谁知道看上了白至秦这个直男,二人不可能没有一点摩擦。
白至秦急于解释:“当然不是啦。”
“那沈姑娘方才所说,你为何说她乱说?”
白至秦真觉得畅游在黄河中,真是洗也洗不清,一时更觉自己口拙嘴笨,只好求助地看向沈兰。
沈兰收到求救信号,笑着走到莺莺身边,“莺莺姑娘,他前些日子,并非是不来找你。他一人在外,身上没银子。我们店也是新近才开业,除去房租和原料,几乎每天都入不敷出。这几日好不容易有了些银钱,他便忙不迭地过来了,一刻也等不得。”
白至秦:入不敷出?你高兴就好。
莺莺看白至秦一眼,离沈兰很近,以至于沈兰能够看见莺莺奶白色的肌肤。
便听她站起来沉吟道:“沈姑娘,我知道你是端哥哥救命恩人,一直不得空去谢你。你还收留他,这份恩情无以为报,我定尽己所能,把我同端哥哥作的这首词唱好。”
沈兰也笑,“举手之劳罢了。至秦他脾性好,我们店中几人都相处得很。先开始他根本不愿做活,还是我哄他说若是好好干,便叫你去祝酒大会上去看莺莺,从此竟变了个人似的,每日抢着干。”
莺莺笑得花枝乱颤,但看向白至秦时眼睛闪烁着忽明忽暗的光芒,她对沈兰说:“沈姐姐,我知道端哥哥现在没去处,我这里倒还有些不值钱的首饰,只望姐姐不嫌他整日笨手笨脚。”
白至秦没大搞明白两人的话题怎么就到这了。不过本能地觉得自己还是少说话为妙,于是嘴巴紧闭,准备缄口不言。
沈兰手覆在莺莺手上,“莺莺姑娘,你请放心。我之所以叫他少爷,不是打趣他娇生惯养,而是每次提醒下自己,此人乃是娇生惯养长大,得饶人处且饶人。”
说着做了个阿弥陀佛的手势。
莺莺笑得眼泪要出来。
沈兰给白至秦使了个眼色,后者乐颠颠地把蛋包饭端过来,“我喂你吃。”
莺莺拍他,嗔怪道,“沈姐姐还在这儿,你知不知羞。”
“不知。”
“……”莺莺勉强道,“沈姐姐平日里同他一起,真是辛苦了。”
白至秦觉得沈兰怎么也该严正地否认下,再说些“他其实帮了不少”或者“关键时刻还挺有用的”诸如此类的话。
却怎么也没想到沈兰很自然地接了句,“确实。”
他一口老血吐出来。
莺莺静看他一会,便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
沈兰看时机差不多,有了那么点水到渠成的缘分,便有些忧愁地说:“莺莺姑娘这么漂亮,周围定有人护着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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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