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已经剁好,接下来要准备什么?”张彪将肉放入大碗里,拿着刀走到院子内的磨刀石边打磨起来。
磨刀的声音太过尖锐,李宛听不惯,忙捂住耳朵。
过了一瞬,磨刀声停了,李宛将洗净的白菜、葱姜蒜放在灶台。
“张大哥,那个...那个...。”
“有什么就说,别吞吞吐吐的。”张彪不耐烦地喝斥道。
李宛登时一愣,不敢再犹豫,“那个家里还有轻一点的刀吗,这把刀有点重。”
她甩了甩酸痛的手腕,手臂都有些抬不起来,握过刀柄的手在微微发抖。
这时张彪开始犹豫起来,左右这几天牙婆就要回来了,还有必要换刀吗?
再说这把刀确实已经算得上比较轻巧的了,这人..这人还真是会为难人。
看着灶台上已经擀好的饺子皮,又想到这两天她用心做饭的态度,沉吟一息,换就换吧,他这里是没有,明天去市面上再找一下吧。
“明天帮你去买一把。”他语气淡淡地回道。
锅里的饺子携来阵阵香气,丝丝缕缕刺激着张彪的味蕾,口中的唾液分泌更快了,他下意识地吞了吞口水,有些急不可耐,到底可以吃了没?
李宛将饺子分到两人碗里,又简单地调了一份蘸料,两人沾着蘸料吃着。
饺子劲道爽滑,肉馅鲜嫩多汁,张彪一连吃了四十个。
他放下碗筷后就去冲澡,换下身上湿哒哒的衣服。
冲澡回来准备收拾碗筷时,他发现李宛还在那儿吃。
她总共才八个,吃了这么久碗里还剩三个。
他登时深吸一口气,一个字:忍。
于是他又去将自己换下的衣裳搓洗了下,忙完回来时李宛才刚刚放下筷子。
他收拾碗筷接着又清理桌子。
李宛则在外面廊檐下来回散步消食。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时而有雷电闪过,伴着轰隆隆几声巨响。
从廊下看过去,被雷雨笼罩的夜显得格外凄清而荒凉。
收敛心神,走进灶房,屋内的油灯正散发着微弱的光。
见张彪忙完,李宛提来木桶柔声说道:“张大哥,能帮我烧锅水吗?”
张彪早料到李宛会要热水,但今日天气凉爽,简单擦洗下就好,应该不需那么多,他便只热了大半锅水,刚刚刷碗用了一小半,现在还剩下一半,想来也是够的。
他指了指锅里温着的水,抬脚跨出灶房的大门朝自己房间走去。
李宛顺着手指方向打开一看只有小半锅,不够她洗。
她早已养成习惯,不论天气如何都会泡个澡再睡。
现在的大木盆虽比不上她之前的浴缸,但她身形娇小,勉强也够泡。
她低垂着头,语带请求地说道:“张大哥,那锅里的水不太够,可以再帮我烧一些吗?”
自上次引火不慎差点闹出火灾后,她对烧火便格外惊惧。
即便如此张彪每次引火时她还是会仔细留意学习,再结合脑海中原主烧火的经验,她又偷偷试过一次,可惜还是失败了。
她不理解自己明明已经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却怎么连普通的烧火都做不好。
果然理论与实操还是相差甚远的。
已走至廊下准备回房休息的张彪听到这一句话,手掌紧握成拳,重重捶打在墙面上。
他在原地停顿一息,努力调整心绪,深吸一口气:他忍。
再过几天等牙婆回来了,一切就能恢复如常了。
于是他调转步头回到灶房开始引火烧水,又将烧好的水提到她房间,倒入木桶内,离开时他叮嘱道:“洗完后不要倒,我明天帮你倒。”
他实在不想再听到那啧啧啧的摩擦声,吵得他耳朵疼。
回到房间后,他长叹一声,自己算是怕了她了,怎么会有如此娇气的人。
不光娇气,还喜欢瞎讲究,做事还慢,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多久。
明天再去牙婆那儿看看吧,怎的还没回来。
如果知道牙婆小儿子的住处,他现在都恨不得把这个娇娇儿连夜送过去。
李宛泡澡完后换上了她新做的小衣,穿着比之前舒服多了。
吹熄油灯时她看到桌上摆放着的纸张和笔墨,明天要开始画设计稿了,还好她是学国画起步的,用毛笔做画也不会不适应。
她在房间内憋了三天,这三天就饭点时才会出来,其他时间都在专心设计,剪裁衣裳。
她上次仔细观察过镇上时兴的衣裳,有些类似于宋朝服饰,大部分都是直领对襟式,常绣以牡丹、梅花等花样相搭。
她仿着大体样式设计了一款上衫下裙的女子服饰,整体与如今时兴的相差不大,只在袖口以及配色上做了些许改动。
现在女子的常服袖口有些宽,正常劳作或写诗做画时还需用带子绑住,很是不便,于是她这次特意将袖口改小,设计成窄袖式样,配色也是采用淡雅恬静的色调,既简洁又雅致。
图稿画出来后接着就是裁衣。
因为她瞄准的是成衣铺子,因此所做衣裳以宽松为主。大了可以改小,但小了改大可就难了。
其间秀秀有过来找过她,说是过两天想去趟镇上,问她要不要一起去。
村里离镇上不远,走路过去半个时辰不到,有时还能搭上村里人的便车。
张大哥平时去镇上太早一般很难搭到,但村长家的牛车时而会去趟镇上,这不两天后他们就准备去镇上采买些东西,便想着顺同村人一程,秀秀这才过来约她。
李宛想了下,她现在做的衣服已经剪裁完成,只差缝补成型,两天时间赶一赶也应该差不多,到时一同过去也不错,便同意了。
于是这两天,她日夜不休,灯油都快耗尽了,这才赶在去镇上前完成。
晚饭时,李宛跟张彪说了她明日和秀秀约好一同去镇上的事。
张彪不知道她最近神神秘秘在做些什么,也不打算过问,点头应了声,就当是知道了。连怎么去都没问,忙活完就起身回房了。
翌日天刚擦亮,秀秀就过来了,李宛也早已准备好,跟着秀秀一同坐上村长的牛车。
牛车一路颠簸,车上坐了几个村里平常最爱碎嘴的妇人,想套她的话,打听她的具体情况。
她一阵嗯嗯哦哦应付过去。
她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一开始她也像她们一样以为自己是张大哥买回来做媳妇的,还为此惊慌过,但她观察这么久张大哥好似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只要她做做饭,打理下家事,只不过家事被她搞砸而已。
平心而论,她对张大哥也没那方面的意思,只当他是大哥哥一样。
待她赎回卖身契,想必那时便会离开这里,至于去哪里她还没想好。
她也有想过到时要不要回原主爹娘那儿,但她对原主家人卖女救子这件事有些介怀,心里那道坎始终迈不过去。
不知不觉思绪越飘越远,现在还是努力赚钱将卖身契赎回来再说吧,至于其他的,以后再想。
牛车就在这个时候停了下来,安阳镇到了。
谢过村长后,她与秀秀下了车。
“秀秀,你想去买些什么?”李宛问道,打算先陪秀秀买完东西再去卖她的成衣。
张秀秀掏出她绣好的手帕,“我是过来卖手帕的,和绣坊那边约好了每隔十天送一回,今天刚好第十天了。”
李宛拿过手帕一看,其上绣着几朵兰花,错落有致地分布着,看着很是精巧灵秀。
绣帕针角细腻,花色深浅不一,似晕染般,无形中给花瓣增添了几分层次感,刺绣功底不错。
她不由得夸赞道:“秀秀,你绣得真好,把兰花绣得活灵活现的,就是蜜蜂来了都分不出真假。”
两人嬉闹着走进绣坊。
掌柜是一位二十二三的年轻男子,姓孙,身材瘦削,长相清秀,一看到秀秀就知她是来交绣帕的,态度更亲切了些。
而当看到秀秀身边的女子时,他瞳孔微睁,惊艳之色难掩,没想到在此等弹丸之地还能看到如此瑰姿艳逸的姑娘,整理形容后问道:“不知这位是?”
秀秀与孙掌柜已打过几次交道,觉得他为人正直,不斤斤计较,开得价格也十分公道,从不像其它绣坊那样刻意压价,对他有几分好感,笑着介绍道:“这是我隔壁家的姐姐,今日陪我一同上镇来。”
说着就将身上揣着的十块绣帕拿了出来,交给孙掌柜。
孙掌柜接过一看,绣帕上的绣样精巧细腻,光就这刺绣功底再练上几年都快赶上他家绣娘,对绣帕很是满意,自然收价也开得高了些,六文一块,这可比普通的高于两文,也就是多出二十文钱。
在秀秀与掌柜谈话时,李宛就在一旁询问小厮成衣的价钱,上次过来时只简单扫了成衣式样,没有了解其定价,一番探问之后她对自己所做成衣的售价也有大体了解,心里简单估了个价。
待秀秀卖完绣帕,扯过她准备出绣坊时,她顿住了脚,对着掌柜问道:“不知掌柜这儿收不收成衣?”
秀秀听后有些惊讶,难不成宛姐姐还会做成衣?
她这才注意到宛姐姐身上还背着个小包袱。
孙掌柜任锦绣坊的掌柜已三年有余,绣帕倒是收了不老少,但问他收成衣的这倒还是第一个,想不到这位姑娘不仅相貌出色,连想法也异于常人,便生出几分兴趣。
“不知能否看下姑娘所做的成衣?”
第八章
他家成衣的款式和做工都是由专门的裁缝负责的,自然比普通布庄请寻常妇人所做的那些成衣精致些,定价相应也高些。
因此光顾这家店的人大多以镇上的乡绅富户为主,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眼前这位姑娘虽气质脱俗,但也不过是寻常乡野出身,能见过什么世面,试问又怎能做出比他们锦绣坊还要精致的成衣。
孙掌柜读过几年书,屡试不中这才来到安阳镇做掌柜,他虽待人和善,但不经意间还是会流露出些许文人的傲气。
李宛不由分说,将包袱打开,拿出其内做好的成衣,铺平展开呈现在孙掌柜面前。
这时代没有专利,既然要拿出来卖,自然就不怕别人学了去。
孙掌柜虽不是商贾出身,但管理绣坊这么久,对商机还是有一定的敏锐度,他一眼就觉得这成衣能大卖。
上次有位乡绅夫人跟他谈起说寻常写诗作画时袖口总是颇有不便,他当时听听也就过去了,完全没想过可以将宽袖改窄,窄袖不会拖沓,完全不会有任何累赘,他怎就没想到。
再来就是这配色,想他当年读书时也参加过不少诗会,赏过不少名家古画,对于鉴赏他还是有些水平的,这身颜色搭配看似寡淡,实则却尽显雅致,就算样貌平平之人穿上也会增添几分气质。
他现在已经开始有些佩服眼前这名女子,竟如此秀外慧中。
心情有些澎湃,面上隐隐露出些许激动之色,他强装淡定地向对方扫去一眼,发现她神色平静,一派淡然,好似这就是件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衣服。
锦绣坊平日客流量大,柜台前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孙掌柜向小厮瞥去一眼,示意他看好柜台,自己则领着李宛和秀秀向绣坊隔间走去。
李宛完全没有想过自己随手所做的一件衣服竟会得到掌柜的如此看重,还特意领她去隔间详谈,照她看来她也就简单修改了下,因时间紧她做出来的连基本的刺绣点缀都没有。
一同来到隔间后,开始商议起价格,锦绣坊的成衣一般都在两百文左右,好一些大约就六百文,再好的话就是定制了。
可李宛的这件衣服着实让孙掌柜有些为难,按面料来看大约与他家两百文的那一类差不多,但式样的话又比六百文的还好。
两人一番协商之后,最终决定就按六百文成交。
李宛心里盘算了下,六百文除掉布料、针线、笔墨纸等,她这次净赚四百文。
那离赎回卖身契只差二两多了,她越想越有干劲。
出了锦绣坊后又来到布庄买了好些不同颜色的好布料。
用料好,自然就卖得贵,她心里已经计划好下次要做套更精致的,早些赚够钱,也能早些赎回卖身契。
只是现在她有些拿不准张大哥会不会同意将她的卖身契还回给她。
想到此,她顿时有些泄气。
还是得与张大哥拉近关系。
要怎么拉近呢?她握着手中的钱袋沉思着。
街上摆摊的叫卖声不绝于耳,有些摊贩看她气质不俗又握着钱袋,知道她是个有钱的主,手舞足蹈地招呼着,嘴都咧到后槽牙去了。
她突然灵机一动。
不如趁着今天赚了钱帮张大哥买些东西贿赂贿赂他?
她这边在思索着,跟在她身旁的秀秀也在走神中。
宛姐姐真的好厉害,自己熬了十天绣出来的绣帕只赚了六十文,可宛姐姐这才短短几天就赚了六百文,并且做工新巧,她好喜欢。
小姑娘哪个不爱俏。
她仰着头目光直直地盯着李宛,一脸的崇拜,双眼好似都在闪着星星。
两人途径一家鞋店时,李宛停了下来。
她昨日站在木凳上晾衣服时,发现张大哥的鞋就搁在晾衣绳下,怕衣服滴湿鞋面,就伸手移了下。
她隐约记得张大哥鞋底磨损严重,鞋面好似也有几处破洞。
要不给他买双鞋。
说做就做,可当她走进店铺挑选片刻后,突然抚掌一惊,她好像不知道张大哥的鞋码。
她试图回忆,可脑袋空空。
店家似乎看出了她的疑惑,为了揽住这笔生意,上前探问道:“不知他体形如何?”
与张彪同在一个屋檐下相处这么久,对他的体形还是有大体的印象。
李宛对着墙面比划了一个高度,再粗略形容了下张彪的身形。
店家沉默半晌,听这小娘子的描述怎的有点像张屠户,算下来张屠户确实有小半段日子没来买鞋了。
他穿鞋糙,每天又都是干的些力气活,鞋面容易绷坏,大概每过一两个月就会过来买鞋,算是她的老主顾,因此她印象也比较深刻。
店家试探性地开口问道:“不知你说的是不是张屠户?”
“对对对,就是他。”李宛猛点头,激动地回道,没有深究店家为什么会知道。
店家松了口气,这笔生意准了,笑应道:“若是张屠户的话,得穿这个鞋码,他身形长,脚也宽大,穿这个尺码不挤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