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宠千娇在八零[年代]——大漠风铃
时间:2022-05-26 07:40:49

  梁晓敏的声音戛然而止,瞪着陈默,像一只被人提着脖子的肥鸭,再也说不出半个字。
  董思思在陈默怀里扭来扭去,捂着耳朵:“吵什么,吵死了!扣工资!”
  陈默当即不再跟陈继东夫妇废话,走回了自己屋里。
  *
  董思思的酒品还是不错的。
  在从前,她极少喝醉,顶多是微醺,那也一定是人已经在自己的卧室里,她绝不会让自己的醉态落在外面,让人捉住把柄。
  她其实很享受半醉半醒的状态,因为可让大脑完全放松,但家族从小的教导不允许她这样做,尤其是成为继承人候选者时,她的一举一动也就更受关注了。
  不放纵,约束,自律,才能掌舵董氏这艘庞大的轮船。
  董思思半眯着眼,脑海里一片混沌,跳跃的烛火时而是一个模糊的光斑,时而又是一个跳舞的小精灵。
  那恼人的吵闹声已经没有了,四周很安静,只有耳边的心跳声。
  咚咚咚,像擂鼓一样,又快又急。
  她的手在那片心跳上圈圈点点:“跳得好快。”
  于是,下一秒,她感到那儿跳得更快了。
  陈默抱着她,低头看着她,走得很慢很慢,可惜再慢也到床边了,该把人放下了。
  他轻轻地把董思思放到被褥上,正想替她把鞋子脱掉,她却扔是把他衣服拽在手里。他双手撑在她两侧,俯在她上方,声音微沙:“思思?”
  董思思“嗯”了一声,目光终于从手里的衣服,落到了男人的脸上。
  少女的脸血气十足,眼角也泛着红色,像一条鲜艳的红鲤鱼,游过眼里的温润泉水,荡起几分隐秘的春色。
  陈默看着这张漂亮的脸,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理智告诉他应该马上起来,把她塞进被窝里,但脑子会了,手却不会,像是被定在了原地。
  更可怕的是,心底有另一个声音,在渴望着做相反的事情。
  “思思,”他的声音变得很低沉,简直不像是他了,“你醉了,该睡觉了。”
  这话也不知道是说给她听,还是说给他自己听,但他看她表情仍是一副懵懵懂懂的模样,就知道她根本没听见。
  这是跟平时完全不一样的思思。
  平时他在她跟前,总是捉摸不透她,被她吸引,又被她牵引,喜欢她勾着他下巴时的模样,像一只骄傲又漂亮的猫。
  也喜欢现在这样的她,清纯懵懂,迷迷糊糊。
  他撑着的手握了握拳,额上青筋凸起,呼吸又快又重。他一边看着她,一边慢慢地继续往下俯,像是在跟什么对抗一样。
  她缓缓地眨了眨眼,眼里雾雾朦朦,像是对他的靠近无知无觉。
  无知无觉。
  陈默猛地停住了,一下子清醒过来,抬手就给自己来了一巴掌。
  啪的一声脆响,连董思思都被吓了一跳,肩膀抖了一下,一脸迷惑地看着他。
  而同时,她的手也终于松开了,陈默将自己的衣服抽了回来,飞快地替她脱了鞋子,扯过被子,将她裹得严严实实。
  董思思:???
 
 
第17章 
  少女的眼神懵懂无辜又疑惑, 她被裹得跟蚕蛹一样,挣也不开,开始蹙起好看的眉毛, 黑亮的瞳仁里满是委屈。
  陈默受不了她这样的眼神,直接把掌心盖到她眼睛上, 一边哄小孩似的拍着她后背,一边哑着声说:“睡觉, 睡一觉就好了。”
  如果不这样,他怕自己忍不住。
  他还记得她说过的,他是她的,但她不是他的。
  他现在的日子比以往好了千倍万倍,能救下梅团长的妹夫, 也多亏了她。他不能趁着她醉了的时候耍流氓。
  陈默耐心地拍着,董思思本来就没多少力气,挣了几下之后又累又困, 没过多久果然睡着了。
  他这才如释重负,匆匆忙忙地跑出去,冲冷水澡把那股热燥压下去。
  第二天一早, 董思思是被热醒的, 醒来的时候出了一身汗, 浑身黏糊糊,又热又难受,把被子踢开了。
  陈默一贯早醒,加上心虚,一直守在旁边, 这会儿看见她醒了, 连额头都出了汗, 额角的碎发都贴在皮肤上,连忙拿着手帕走了过去。
  董思思以前睡觉就不盖被子的,她房间里永远是适合果睡的温度,睡觉时身上没有任何负担,穿过来后才第一次盖被子,本来就不喜欢,结果昨晚陈默还给她裹成那样。
  她接过手帕,一边擦汗,一边朝陈默抱怨:“你不知道要给我把棉衣先脱下来吗?热死了,害我出了那么多汗。”
  陈默站在床边,就怕她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来,于是非常积极地认错:“是我的错,我下次不会了。”
  董思思皱着眉,哼了一声:“没有下次了,下次我才不喝酒。”
  陈默乖乖地点了点头:“嗯嗯,咱们下次不喝。”
  他忽然又想到,那这样的话,是不是就再也没机会看到她昨天夜里那模样了……
  董思思觉得浑身都不舒服,一脸忍耐地说:“我要洗澡。”
  陈默马上说:“我去烧水,很快的。”
  等洗过澡之后,董思思恢复一身清爽,这才心情好了点。
  让被子裹了一整晚,现在她简直连衣服都不想穿了,之前她托林绣做了不少衣服,其中就包括了居家穿的斗篷披肩,直接披上身,带子一系,不像大衣那样贴身,少了很多束缚感。
  陈默就没见过这种穿法的,总觉得衣服还是贴身的暖和,董思思里面还只穿了睡裙,小腿都是光的,他怕她着凉,本来已经烤了个火盆,又再多加一个,放在她左右两边。
  原身这身体实在是太差了,董思思仍是觉得有点缓不过来,一脸蔫蔫,陈默有点担心地看着她:“思思,还是不舒服吗?”
  董思思打了个呵欠:“还行。”
  就还是有点乏,要不是热醒了一身汗,她根本不会那么早醒。
  喝醉酒不等于失忆,只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董思思很清楚地记得昨晚的情形,只是当时像是精神和身体分开了一样。
  她看了陈默一眼,这男人满脸都写着心虚,演技也太差了。
  本来也没发生什么,但他那表情,董思思几乎都要怀疑自己昨晚记忆出错了。
  她托着腮,一脸狐疑地看着陈默,难道这男人在她睡着了之后,还做了点什么?
  陈默被她看得心里发毛,心想难道思思发现了吗?
  董思思收回目光,又问:“你今天不是要去县里交龙虾吗?”
  陈默见她又脸色如常了,顿时松了口气,点点头,说:“待会儿就去,我做了糯米饭,放在保温盒里,待会儿中午的时候,你拿出来吃就行。”
  董思思应了一声,陈默又说:“兰翔兰心今天也去镇上赶集了,兰叔和三姨在检查电线,今天是在周家村里,就在隔壁村……”
  陈默说着说着,又不太放心,于是试探着问:“思思,要不你跟我一起去县里?”
  董思思根本不想动,皱着眉说:“才不要。”
  见他还想说什么,她又说:“你快去,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儿,你不用担心,我在董家村的时候也都是这么过的,在这儿还没那些奇葩人呢。”
  说得倒也是,陈默心下稍稍安定,于是跟她道别之后,就带着五只小鹅出门了。
  他用长绳绑在小鹅的脚上,然后带到一处平时没人去的滩涂,把绳子绕在岩石上,让小鹅在附近自己觅食,然后他划着船去远处的海洞,收昨天发现的那群龙虾。
  *
  龙虾在冬天不活跃,难捕,所以也好卖。
  这是改开后的第一个农历新年,许多外国友人都来华国做文化交流,感受节日气氛,他们消费水平较高,所以在国营饭店里经常都会问到是否有龙虾。
  莲香饭店是县里最大的国营饭店,最近也迎来了营业高峰。
  陈默去问陆经理收不收龙虾的时候,陆经理简直忍不住握着他的手,一脸激动地说:“小陈,你可来得真及时,真是咱们的救星!”
  最近水湾陶瓷厂要招待一批外商,正在谈合作,如果顺利的话,能达成长期交易,这对当地经济,将是大大的推动。
  招待方面,食宿自然就不能马虎了,餐饮这块就落到了莲香饭店里,陆经理亲自负责,但递了几次设计的菜单,陶瓷厂那边都不太满意。
  这其中,陶瓷厂那边就刚好提到,外商团的领队特别喜欢吃龙虾,第一次来华国,听说华国龙虾跟澳洲龙虾有得一比,就兴致勃勃地表示想尝一下。
  陶瓷厂那边一口答应,转头就跟陆经理说,别的先不管,华龙必须要有。
  “要是夏天就好办,你说现在这季节,我上哪儿去找华龙?我就差自己去海里捞了!”陆和平用力拍了拍陈默的肩膀,“幸好有你,小陈,哎呀,真是太好了!”
  收到任务之后,饭店里还专门腾出三个员工,一起去跟渔民们碰运气,谁都没好消息,这会儿三个员工正好从外面空着手回来,一听到这消息,当场欢呼起来。
  “哎呀,太好了太好了,还是小陈靠谱呐!”
  “嘿嘿嘿,经理,那咱们这次的奖金是不是稳了?”
  店员们都兴奋起来,这要是陶瓷厂那边搞定了外商团,怎么着也有他们饭店一份功劳吧?
  陆和平瞪了他们一眼:“好好招待完再想奖金的事情。”
  龙虾金贵,不能长时间离水,所以陈默没有直接将它们带到岸上,而是养在了连家船船底,等找到买家之后,再送货。
  华龙是群居的,陈默昨天发现的时候,整整有一百二十三只,他昨晚吃饭的时候,发现董思思夹龙虾片的频率比其他菜高,知道她也爱吃,所以留了二十三只自家吃,剩下正好一百整数拿出来卖。
  因为改开的缘故,现在来饭店的客人也大方了不少,尤其是做生意的老板招待客户,就更要舍得花钱了,而且现在临近过年,正是走动的好时机,所以这种金贵的食材很受饭店欢迎。
  等陈默来回一趟,把龙虾送进莲香饭店的后厨时,陆和平也不客气,直接做主,一口气把陈默这一百只龙虾全要了,给了最高的收购价,干脆利落地把三百块交到陈默手上。
  这是陈默这些年来,第一次交海鲜拿到这么多钱,心里也十分激动:“谢谢陆经理!”
  “谢啥啊,”陆和平哈哈一笑,朝他竖起拇指,“是你自己有本事,我们该谢谢你才对,真是帮大忙了。”
  这会儿还没到饭点,店里并不是很忙,主厨也能腾出空来调笑几句:“老陆,我发现了,小陈自从娶媳妇儿之后,不一样了。”
  陆和平也想起董思思救人的情形,也感慨地说:“小陈那媳妇厉害,那天听到我说小陈碰到麻烦的时候,慌都不慌的,要是换成其他人,不说一定吓哭,多少也慌神了。”
  陈默听到大家夸赞自己媳妇,心里也十分高兴,连连点头。
  他一脸幸福的样子让大家都笑了起来,路和平又一脸过来人的模样说:“小陈,要珍惜呐!”
  “我会的,陆经理!”陈默抿唇笑了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正准备待会儿去百货商店,给我媳妇儿买点东西。”
  本来大家是看陈默平时人不怎么说话,还想传授一下经验,要怎么跟老婆相处有利于家庭和平,结果好家伙,没想到这小伙子看起来不声不响,哄媳妇这是无师自通呐!
  大家一下子就来了兴趣了:“买啥?”
  陈默老实地说:“口红。”
  “哎呀!”
  “小陈,你这……”
  大家一言难尽的样子,陈默看了有点慌,连忙问:“怎么了?送口红不行吗?”
  可他还苦思冥想了那么久,他看媳妇喜欢打扮,所以才想出了送口红。
  陆和平解释说:“不是不行,这口红,很多女人都喜欢,所以就抢手啊。供销大厦每天就放几十支出来,一放出来就卖光了。”
  见陈默一脸失望,陆和平又说:“幸好你今天过来了,不然真要白跑一趟。我跟你说,他们营业员都有自己帮人留一两支的,我老婆跟那口红营业员熟,待会儿她过来的时候,我让她带你去找口红营业员。”
  陈默的心情又雀跃了起来,连连道谢。
  陆和平夫妻都是职工,也都是管理岗,工资不低,妻子王莲也很爱美,也已经休假了,懒得做饭,所以中午干脆都过来国营饭店这里吃。
  女人都喜欢买买买,甭管有没有用,挑选和购买的那一刻,本身就是享受。王莲来到后,得知陈默的情况,还听到陈默请她给点意见,想再给媳妇多买点什么。
  王莲摩拳擦掌:“小陈,你放心,听我说的买,保证你媳妇收到之后惊喜!”
  陈默不懂,但是很期待,揣着刚赚来的三百块,跟着王莲往百货商店走。
  *
  当陈默被百货商店的化妆品迷花了眼的时候,董思思正在屋里画画。
  豪门子弟们多多少少都有能拿得出手的才艺,而董思思也学了不少,最开始是被爸妈逼着学,后来随着慢慢长大,反倒成了静心的一种渠道。
  从穿过来的第一天起,她就发现,原身的身体,正在慢慢变化,趋向于她原世界的身体。
  比如说,原身之前做惯粗活,底子再好,皮肤也不会细嫩,但自从董思思穿过来的第一天起,皮肤就变好了。
  她还在等待,猜测再过一段时间,也许身体的健康程度,也会慢慢好转。
  董思思边画边想:她还能回去吗?
  屋里很安静,外面也很安静,从今天开始,整个陈家村的人就集中到禾堂进行思想学习,陈继东夫妇作为陈默的头号剥削人,自然是站在挨批评的第一线的。
  对门屋子没人,董思思也乐得清静。
  只是,这个清净还没维持多久,就被打破了,因为方美娟母女带着殷二山,敲响了她的家门。
  按照习俗,新婚夫妇应该在第三天回门,董思思之前出嫁嫁得轰轰烈烈,董家那边被她设局要了三百块,心里不知道将她骂了多少遍、诅咒了多少次,自然是不想看见她,巴不得她不回来。
  三百块对于很多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了,这笔钱到了董思思手里,董春玲原本的嫁妆一下子就紧巴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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