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朗第一次见季长善,是在五年前的某个春夜。那天下雨,她没拿伞,从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快步走出来,拿黑色的西装外套盖在头上。
他做专车司机,等客人时抽了半支烟。季长善开门上车,闻到烟味儿呛了下,咳嗽几声。彭朗熄灭烟头,朝后视镜中瞥去平静的眼光,说声抱歉。
季长善颔首,算回应他的歉意。
她家住城西边缘,那片多为老式居民楼,七层一栋,外墙如同生锈似的破败。
住在那地方的上班族,通常挤地铁上下班,不会打专车。
彭朗并未在意客人的生活方式,缓慢发动车子,听她在后座敲起笔记本电脑的键盘。
哒哒,哒,不知怎地安静下去,三分钟悄无声息,忽而冒出一声吸鼻子的动静,十分细微。
车遇红灯,轻轻刹住,彭朗往后视镜中看去,季长善白皙的面颊上浮动一层水光,她那双眼睛不断向外涌泪,她的眼泪比旁人的颗粒大些,一颗一颗淌到下巴颏,又被她用手背使劲儿蹭去。
她努力盯着电脑屏幕,像逼迫自己冷静阅读,嘴唇咬得发青,再无多余的表情。
后座的手机震动起来。
季长善从包里翻出纸巾,抽了几张擤鼻涕,清两下嗓子接电话,有条不紊地跟上级汇报工作情况,趁对方说话的间隙,单手抽一张纸巾在脸上胡乱抹泪。
绿灯骤现,后面几辆车接连拍响喇叭。
彭朗敛回视线,脚踩油门,力度和往常一样轻缓,车子平稳起步,匀速开过远得没有尽头的大直路。
她下车时,跟彭朗说声谢谢,语气和脸孔甚平静,仿佛刚才的情绪崩溃全然是场梦境。
雨还在下,季长善拎湿透的外套盖住头顶,匆匆消失于暗夜。
之后的两年,彭朗再也没见过季长善。他偶尔会想起那个雨夜,下一秒又忘记。
一年冬末,外面下了场鹅毛大雪,积雪没过脚踝。彭朗要到西瓦台门口的朗郁体验店喝杯热巧克力,电梯坏了,只好步行下去。
走到第十二层,就从深长的楼梯缝隙中听见楼下有撞击声,哐当哐当的。
他稳步下到四楼,瞥见一个女人搬着体格庞大的行李箱,一阶一阶向上挪。
她个子小小的,穿件深蓝色大衣,面颊微红,也不知是在雪里冻的,还是搬箱子累的。
彭朗认出她的面孔,她长得英气好看,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他停住脚步,问季长善用不用帮忙。她抬眼瞧过来,眼珠黑得不见底。彭朗发现季长善不记得他们见过,因为她脸上毫无怔愣,只寡淡地回一句:“谢谢不用,我可以自己来。”
他从来不强迫谁做什么,听她如此说,点了下头继续走自己的路。
彭朗那时没想过自己会同季长善结婚,后来的三年,有无数个夜晚与她在专车上打照面,她再也没像第一个雨夜那样噼里啪啦地掉泪,甚至一天比一天雷厉风行,强大得使彭朗疑心那次见面确实是场虚幻的梦。
和这样一个女人结婚,她独立不依附,就不会造成爱的负担。
彭朗很早就不再爱谁,女人于他而言并非必须,如果不是他父母逼婚逼得太紧,他不会跟任何人步入婚姻。
结婚以后,季长善并没有让彭朗失望。她比他想象中更独立更坚韧,有那么几次,彭朗凝视季长善的面孔,几乎要脱口而出:“你比我预期的还要好,实在很适合当太太。”
后来与她同屋而眠几次,偶尔两三个清晨在一阵啜泣声中睁开双眼。她躺在被窝里,缩成一小团,眼睛是闭着的,眼泪顺着鼻梁骨碌碌滚落。
她的眼泪比旁人的颗粒大些。
彭朗没有拿纸巾替季长善擦拭,她睡眠很浅,稍微一点动静就猛地惊醒。
他想她过去应该受过一些苦。
从苦闷里走出来的人,往往比旁人坚强。
彭朗站在自己公寓的门口,黑衬衫贴紧胸膛,心脏和缓地跳动。
他打量季长善的脸庞,不知从哪一刻起,他好像越来越需要待在她身边。她的身体虽纤细,却有某种力量供他汲取,以安心神。
季长善立在他对面,尽量避免看向彭朗的胸口,于是微仰面,对上他的眼眸归还西装外套,道了声谢。
彭朗顺一顺她颈边的落发,不太想放她回家。
季长善似乎察觉了彭朗的留恋,眼波在他眉眼处流转,其实并非迫切地要回家。
“你晚上还有工作么?”他拎着西装外套问。
季长善摇头,并不言语。
“那你过来陪我待会儿吧,好么?”
季长善瞥着他湿漉漉的胸口,“你不用先洗个澡么?夏天感冒,好得慢。”
彭朗也叫季长善回去洗个热水澡,约好十点钟在他家看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