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振声一边擦头发,一边扶着门,笑盈盈道:“还没有哄好呢?”
周莺说:“好了,你先回房间吧。”
许振声笑说:“等你呢,快点儿。”
三岁的弟弟,倒是不怎么闹别扭。这个孩子,从在襁褓中时就不怎么爱哭。他依赖六岁的姐姐,超过依赖母亲。
周莺亲吻着孩子的脸,将两小姐弟哄睡下。
她轻轻出门,顺便熄灭了房间的灯。
凛凛悄悄走出房间,来到周莺的房门外。
房间门是关着的。她隔着门,听到里头有声音。
那是她平生听到过的最古怪的声音。
她形容不出来那是什么声音。好像在打架,扇耳光。但那声音极富节奏,并不像扇耳光那样,中间还有停止。里头有人很痛苦,呜呜咽咽,哼哼唧唧,像被欺负了,却听不到争执。只有持续不断的呜咽,时而伴着一两声略带凄楚的悲鸣。一会,她听到里面有低低的说话声。却很快活的样子,语调柔柔的,隐约还带着笑意。隔着门,仿佛是从另一个时空中传来的。
她不小心转动了门把手,里头顿时安静了。她吓得赶紧转身就跑。
第9章 候鸟
房间里的周莺和许振声,正叠在一起,被这意外声响吓得一滞。随即反应过来,房门是反锁着的,不可能被推开。两人都笑了。
周莺在下,推了推上方的许振声,笑道:“小声点儿。”
许振声侧耳倾听,说:“什么声音?”
周莺扯谎笑:“不知道。”
许振声猜到是小孩子,打趣道:“是不是耗子?”
周莺说:“是凛凛。”
“她来干什么?”
“不知道。”
许振声听了一会,没有动静。
“她跑了。”
许振声穿上短裤,悄悄打开房门看了一眼。
外面什么都没有。
他笑嘻嘻回了床上,说:“我看是耗子。不知是哪里来的小耗子。”
他跳上床,再次扑到她身上。
“不会被发现了吧?”
周莺笑:“你不是说是耗子吗?耗子又不会说话。”
许振声说:“万一这耗子聪明呢?”
周莺抱着这具矫健有力,又热乎乎的身体,心动地同他接吻。
许振声几乎隔三差五,都会来到家里,陪他们吃饭。
周莺总会做上一桌拿手的饭菜,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其乐融融,有说有笑。
凛凛很喜欢许叔叔。
许叔叔人特别好,每次见面,都要抱她。
“凛凛越来越漂亮了。”
许叔叔长的一表人才,年轻英俊。衣着得体,胡子也刮的干净。风流潇洒、文质彬彬。
许叔叔坐在沙发上,陪凛凛聊天、看电视、有时也会陪着她写字,检查她作业。就像爸爸一样。
“这次考试考多少名?”许叔叔抱着她,坐在膝上。
凛凛说:“我考了第一名。”
许叔叔笑了,欣慰地摸摸她头:“这丫头,真争气。”
每次她考第一名,许叔叔都会奖励她。给她买吃的,买礼物,要什么买什么。有空闲就带她和弟弟出去吃饭,带她去公园、游乐园玩。
凛凛过生日,还会给她买生日蛋糕。
凛凛说:“叔叔,我想学画画。”
许叔叔便拿钱,让妈妈给她报学习班。
凛凛说:“叔叔,我想学弹钢琴。”
许叔叔便给她买钢琴。
妈妈说:“你还是别太惯着她了。”
许叔叔说:“女孩子嘛,就是要多才多艺。凛凛长得这么漂亮,就是要学画画、学钢琴。优秀一点,以后长大,才有男孩子追求她。”
周莺一天天美丽起来。
她本就是玫瑰花一样漂亮的美人,自从有了许振声,爱情的滋润使她越发娇艳。
周莺是那种鹅蛋脸,大眼睛,柳叶眉,温婉典雅,标准的古典美人。许振声时常笑她,明明没读过书,偏偏长得十分书卷气。头几年,许振声见她,素黄着脸,形容憔悴,穿着普通的酒店工作服,仿佛是个极不堪,极庸常的妇人。但是,美人就是美人。她很快就褪去灰尘,变的明艳无俦,仿佛人世间的尤物。
周莺辞去了先前的工作,许振声给她找了个单位上班。有点事做,自己有点收入,又能照顾家里。
男人有一种英雄的情怀,渴望拯救世界。
但大多数男人,都并没有机会,也没有能力拯救世界,所以他们往往会选择去拯救一个女人。
许振声是不是出于这样一种幻想,不好说。
但有两点是很清楚的,他是一个道德上有些微瑕疵,但心肠不算坏的人。以及,他有点能力和手腕,同时不在乎钱。
这道德上些微的瑕疵,指的乃是许振声,他是一个有妇之夫。
不仅有妻,还有儿子。
这似乎不太符合他作为一个一贯有文化的、高级的人的自我定位。不过,他自有法子自我安慰。许振声是这么想的,如果没有他,周莺这个可怜无助的女人,就得穷困潦倒。她的两个孩子就得孤苦伶仃,跟着受罪,那实在是人间惨剧。作为一个善良、富有同情心的人,他必须施以援手。这么一想这件事,就不仅十分的道德,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任侠仗义、慈悲为怀!
这十年里,许振声和周莺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关系。
但离奇的是,他的妻子,冯若楠,对这一切全然不知。
这其中有两个因素。
一个因素是,许振声这人演技高明,做事滴水不漏。他的妻子看不出破绽。比如许振声几次去周莺那边,都是因为他妻子刚好带着孩子出去旅游,或者回了娘家。妻子没有工作,整日闲的无聊,家里又钱多,于是便经常乘着飞机,国内国外,到处去旅游、购物。有时去国外度假,一去就是好几个月。孩子放在娘家,或是由保姆照管。许振声平日工作忙,很少陪她,只是电话联络。
许振声是因为工作,来到这个南方城市。
他的妻子是北方人,跟着丈夫来此地生活。人生地不熟,亲戚朋友离得远,加上气候环境湿润,呆的很不习惯。所以,她像只候鸟一样,每年都要南北飞上好几回。热了要避暑,冷了要过冬。他们育有一个男孩,这孩子跟着他妈妈,也像一只候鸟,常常不在许振声的身边。不过许振声倒是很爱这个孩子,视他如珍宝。
许振声跟他的妻子,是通过相亲认识的,门当户对。
许振声素来,给人一种沉稳可靠的印象,绝不像是个会油腔滑调,花言巧语的人。他为人正经,也没有胡乱勾搭女人的前科,跟妻子还是初恋结婚。
许振声会主动向妻子报告行踪。
都是些无聊的琐碎,时间久了,冯若楠都懒得留心。他甚至会告诉妻子,他要去看望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是故人的遗孀。冯若楠甚至还知道,他帮这个女人解决工作,有时候,还会给拿一点钱。都是小钱,数额不大。冯若楠认为这种帮助是在正常范围内。
况且,她实在不觉得,自己那个风度翩翩、自视甚高的丈夫,会对一个三十来岁、初中学历、死了丈夫、还拖带两个孩子的中年寡妇感兴趣。
如果她见到周莺本人,她可能就不会这么想了。但她毕竟没见过周莺。所以,她脑子里想象出来的,就是一个蠢笨粗陋、瘦弱憔悴,因为长年累月的生活压力和命运打击而过早衰老、提前步入更年期的黄脸女人——这样的女人,往往已经不能被称为女人。因为,众所周知,大多数生存艰辛、受苦受难的底层妇女,是没有性别的。她们受苦的程度往往和容颜憔悴的程度成正比。除了生育产崽的时候,没有人会把她们当女人。
冯若楠自然不会有什么旖旎的猜测。
并且,许振声说起那个女人的语气,总是透着一种看不起的意思。许振声甚至给她讲过那女人烂糟糟的事迹。他语气就跟讲起任何一个可笑滑稽的熟人八卦一样,甚至有点刻薄。
唯独这一点奇怪。
因为许振声为人,其实并不刻薄。他是个体面人,也从来不爱讲熟人的八卦。冯若楠有些奇怪,他怎么会在自己面前刻薄一个普通的女人。但许振声那嫌弃的口吻使她完全不觉得丈夫对这个女人有什么好感。
至于丈夫为什么要关心这家人,许振声也给了理由。
“主要是孩子可怜。”
这十年里,许振声经常会因为“加班”、“出差”等理由而晚回家,或者干脆回不了家。但冯若楠也完全没有多想。
第10章 孩子
小孩子最知道好歹。
她的身边,谁有钱,谁有地位,谁说话有分量,小孩子心里其实完全知道。
比如六岁的凛凛,她完全晓得自己的幸福生活,都来自于许振声。所以她对许振声,几乎有种特别的崇拜。这种崇拜是人骨子里的天性,并且会演化成一种爱意。她爱许叔叔。
妈妈也爱许叔叔。
妈妈见了许叔叔,柔情似水,顿时就由一个丧了偶、拖儿带女的可怜寡妇,变成了一个娇羞幸福的小女人。不但眼睛在笑,连脸蛋儿都在发光。她把自己打扮的美丽动人,让许叔叔高兴。她对许叔叔关心照顾,无微不至。凛凛小的时候不懂,许叔叔为什么又给她拿钱,又供她读书,直到她九岁那年,偶尔在家里的垃圾桶看到两只用过的、带点血渍的避孕套。
她隐隐懂得了什么。
多年来,凛凛一直盼着许叔叔和妈妈结婚。她想让许叔叔成为自己真正的爸爸,但一直未能如愿。凛凛大约知道,许叔叔有家庭。他有一个老婆,还有个儿子,所以不能娶凛凛的妈妈。但可能是凛凛从小就认识他了。凛凛早就接受了许叔叔,所以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她觉得许叔叔爱她、爱妈妈,那个她不知道名字的女人,才是多余的人。她要想尽一切办法把许叔叔挽留在身边。事实上,这些年,他们的感情确实不减反增。凛凛心理上,已经觉得跟许叔叔是一家人了。
可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凛凛的信念,也渐渐开始动摇。
直到她遇见许途。
凛凛第一次知道许途,是因为一张照片。
那照片夹在许振声的钱包里。
有一天许振声过来,六岁的凛凛习惯性趴在他怀里,翻弄他衣兜,掏出钱包,就看到这张照片。
一个小男孩,眉清目秀,唇红齿白,非常漂亮。跟凛凛差不多大。穿着白色的翻领短袖,齐膝盖的小短裤,坐在一片草地上,张嘴大笑。他有点兔牙,笑起来非常可爱。
凛凛瞬间被照片上的男孩吸引了。
“叔叔,这是谁?”
许振声笑着说:“这是许途。”
凛凛问:“他是叔叔的儿子吗?他几岁了呀?”
许振声说:“他比你大半岁。”
凛凛说:“那我应该叫他哥哥,对不对?”
六岁的小孩,单纯极了。许振声听到这个问话,笑着点头说:“对,应该叫哥哥。”
有好几年时间,凛凛老盼着能见到许途。
她爱许叔叔,对许叔叔的儿子天然有好感,觉得算半个家人。她心里认定这位素未谋面的小哥哥会跟许叔叔一样好。要是他能成为自己真正的哥哥就好了,她就能够多个哥哥,多个伙伴。她简直期待的不得了。
她日思夜想,随时把许途挂在嘴边上。
“妈妈,我什么时候能见到许途啊?”
她三两天就问一次。
周莺总是笑着说:“以后有机会就会见到了。”
妈妈老说有机会,但机会从来不知道在哪。凛凛新买的玩具,总舍不得玩,怕玩旧了。她想等许途来了,跟他一起玩。
但许途始终不来。
她又问许振声:
“叔叔,你什么时候带许途来跟我一起玩呀?”
凛凛说:“我可以给他弹我的电子琴。还有我的乐高。”
许振声总是笑说:“许途他在上学呢。”
“许途去他外婆家了。”
“他去夏令营了。”
凛凛总是信以为真。盼着许途什么时候放假,从外婆家回来,或者从夏令营出来。
但许途是个忙人,他永远没有空。
凛凛有点失望,心想:可能他真的学习很忙吧。
大概到了十几岁,凛凛才渐渐意识到,她永远也不会见到许途。不管他放不放假,去不去外婆家和夏令营,她都不可能见到他的。
她说不清是什么原因,但她有这种直觉,其实许叔叔并没有真的想介绍许途给她认识。他只是不好直说,所以总找借口推脱。凛凛脸皮薄,以为自己要求过分,于是便不敢再提。
凛凛十岁那年,他们再次搬家。
这次,是买了新房子。
这个房子,是许振声出的钱,写的是周莺的名字。位置在繁华的市中心。因为离上班的单位远了,许振声顺便,又送了周莺一辆车。一辆大众帕萨特,方便她上下班和接送孩子。
凛凛上小学,生活感觉和班级里的普通幸福家庭的小孩,没有什么两样。她知道这一切都是拜许振声所赐。这些年,家里的生活费,还有凛凛的学费,上兴趣班的费用,全都是许叔叔在负担。妈妈和许叔叔非常恩爱,一个温柔,一个贤惠。他们从来没红过脸吵过架。搬新家后,许叔叔和妈妈之间的感情,仿佛更加深厚。
十年了,许振声依旧,每个星期,都会来家里,看望妈妈和凛凛,跟她们一块吃饭。有时候还会住上几天。每年,妈妈的生日,许振声都会陪她度过。
他对凛凛,也像对亲生的小孩一样,极尽呵护宠爱。
凛凛在这样的环境下,度过了一个满足充实,健康快乐的童年。她品学兼优,考试永远是年级第一名。许振声让她学习跳舞、学习钢琴,送她去参加各种选拔和考试,夏令营冬令营,在她身上花费了无数的钱,让她像个小公主一样,美丽出众。
她的确没有辜负许振声的期望,日复一日地长成一朵玫瑰。
她是个美人胚子,打小就看得出来。
进去青春期以后,这一点越发明显。她继承了周莺优秀的基因,尤其是雪白的皮肤,和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她的眼睛非常有韵味。线条很长,眼睑向下,给人一种善良纯洁的感觉,眼尾的弧度又微微上挑。搭配着扇形的双眼皮,凝神的时候,好像一只喜鹊。眼神如婴孩一般,仿佛若有光,让人联想到里面隐藏着一片世外桃源。密长的眼睫毛,瞳仁是纯正的黑色,像水洗过的黑葡萄。放在那张雪白的脸蛋上,跟她朱红的唇色形成鲜明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