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天生有一种美的神情,好像站在那,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事也不做,那种独特的氛围就能让人浮想联翩。至于五官,倒是其次。一般人见她第一眼,只会觉得她美,但很难去仔细注意她五官的形状。这需要近距离接触,才能看见。而她的美,不论多远的距离,都能让人强烈感受到。
另外,她是个长腿兼高个儿。
这点也跟周莺一样。许振声几乎隔一段时间不见,她就长高一截。到十四岁,她的身高就已经长到了接近一米七。
周莺一边给她量身高,一边发愁。
“可别再长高了。”
周莺说:“再高,就不好找男朋友了。”
那会凛凛还小。虽然个子看起来高高的,其实压根就是个小孩儿。
许振声有时候会听周莺说起,凛凛痛经,带她去看病。这孩子痛经的毛病很严重,周莺带她看了不少医生。许振声还帮忙给介绍过一个中医,吃了一段时间中药。
周莺有次,还神秘兮兮告诉他:“你猜我今天在凛凛书包里发现了什么?”
许振声问:“什么?”
周莺说:“有男孩子给她写情书。”
周莺说:“追她的男孩还挺多的,好几个。”
许振声说:“你还挺高兴的?”
周莺说:“我当然高兴了。有人喜欢是好事,说明我女儿漂亮。一个女孩要是青春期没有男孩喜欢,那该多难受。”
许振声说:“你当心她被坏小子骗了去。现在的小孩可不单纯。尤其那青春期的小男生,一肚子坏水。”
周莺笑说:“不会。我问过她班主任老师,她没谈恋爱。是那些小子们单相思。她在学校,可受男孩子欢迎了。走哪都有人搭讪,我看见好几次。”
有一天,许振声来家里,刚好凛凛放学,在浴室洗澡。她上了初中后,经常补课什么的,许振声见到她的时间,就不如小时候多了。她一边擦着头发,一边从浴室出来,穿着吊带衫和短裤,露着修长白皙的胳膊腿。脸蛋嫩的仿佛水蜜桃一般,乌黑的双眼,氤氲着浓重的湿气。一双饱满、血色充盈的嘴唇,皮色与骨相俱美,真是动人极了。
许振声离奇的,并没有什么绮念。
她的确美。
许振声那一刻,脑子里想的是,这孩子,这般美丽,以后不知道得嫁个什么样的丈夫。
他的儿子许途,也是个聪明优秀,英俊帅气的男孩。
许振声常常看到儿子,也会这么想,不知道他以后去娶个什么样的女人。谁能配的上他。
许振声看到凛凛,一瞬间的想法,和看到自己儿子是一样的。
“叔叔。”
凛凛听到开门声,以为是妈妈回来了,没想到是许振声。
多年来,凛凛对许振声的称呼,也由“许叔叔”,到去姓,只喊叔叔两个字。
“叔叔,你什么时候来的?”
“才进门,你妈呢?”
“我妈去超市,买东西去了。”
许振声说:“空调冷,把衣服穿上吧。”
凛凛说:“哦。”
她回房间,很快换了长袖的睡衣和长裤。
第11章 恶毒的想法
许振声坐在沙发上,懒洋洋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机看球赛。
“叔叔,你渴不渴,我给你切西瓜。”凛凛趿着拖鞋,朝他走过来。
许振声点头:“行。”
凛凛去厨房冰箱里,抱了一个大西瓜,切了两块,用果盘端出来。
“叔叔,吃西瓜。”凛凛伸手放果盘。
她弯着腰,漆黑的长头发随意散落在肩上。袖口和裤管里露出纤细的手腕和脚踝。
粉色棉布的家居服,衣服上是可爱的狗狗图案。
许振声盯着她头发,发现她从小到大,发型就没变过。许振声小时候见她就这样,长长的头发,眉毛中间偏分,神态极淡定极娇贵,看起来有种跟年龄不符的慵懒。
许振声看着这个即将成人的少女,不禁想到她小时候的模样。
许振声最初垂怜她,未尝不是因为她长的美、身世可怜。美丽苦命的寡妇,带着漂亮的一儿一女,艰难谋生,很容易激发男人的保护欲和潜藏的救世主情结。但他对凛凛的怜爱,并没有任何猥琐的成分。
男人都爱美女吗?
好像是这样。但许振声跟周莺,这么多年,一直没分开,并不只是因为贪恋美色。周莺今年四十岁了,论年轻论貌美,比她强的多的是,但许振声还是很迷恋她,对别的小姑娘,都不感兴趣。凛凛是周莺的女儿,对许振声来说,跟自己的女儿一样。
“你弟弟呢?怎么也没在家。”
许振声问她。
凛凛说:“弟弟还没放假呢。”
弟弟读着一所寄宿中学,平常很少回来。
说到弟弟周凯,这孩子,在学习上,似乎比他姐姐周凛凛更有天分。之前参加全国物理竞赛,还拿了第一。他数学、化学也很厉害,每次参赛,都能拿奖杯。
凛凛也参加过不少这类型的比赛,名次总是一般。她属于各科成绩均衡,但每一项都不是特别突出。弹琴、跳舞也是。考试没问题,表演一下,也能吓唬人,但老师会说,你的资质做不了舞蹈家、做不了钢琴家,可以做个舞蹈老师、钢琴老师。这让凛凛时常有些挫败,很羡慕弟弟。
弟弟就是偏科。他语文英语都不太好,只爱琢磨数理化,但老师说了,只要他有特长,将来兴许也可以保送名校。
许振声说:“他什么时候住校了?”
凛凛说:“就上个月,说学校要上早晚自习,住校方便。现在要一个星期回家一次。”
许振声说:“住校的滋味可不好受。吃不好住不好,还容易和寝室同学闹矛盾。”
凛凛说:“管他呢,他自己喜欢。”
凛凛刚中考完,许振声关心起她的成绩。
“想好要去哪个高中了吗?”
凛凛说:“我考群英中学。”
许振声说:“这学校好。有把握吗?”
凛凛虽然成绩好,但群英中学乃是最有名的高中,竞争非常大。
“通知书还没下来,但应该没问题。”
许振声说:“升学是大事。有什么难处,你跟我说,我帮你拿拿主意。通知书下来了告诉我一声,我和你妈到时候替你庆祝庆祝。”
凛凛说:“好。”
许振声放下西瓜:“我去洗澡了,你看电视吧。”
凛凛往沙发坐下,换了个电影频道,一边看电影,一边吃西瓜。
半晌,有嘟嘟的声音。
是许振声的手机,放在沙发上。
凛凛扭头看去,只见许振声的手机屏幕亮起。她拿起手机想看,刚好来电结束,壁纸上显示出一张男孩的照片。十多岁的青少年,穿着红卫衣,比着胜利手势,笑容灿烂。她细一瞧,看到男孩可爱的兔牙。他脸非常瘦。
来电显示:许途。
“许叔叔。”
凛凛冲着浴室喊:“你电话响了。”
许叔叔在浴室洗澡。
凛凛放下手机,依然回到她的沙发上,抱着抱枕看电视。
她面上若无其事,其实心里很多想法。
她认得那个男孩子。
就是小时候在照片上见到的那个,许叔叔的儿子。
这些年,凛凛见过他很多照片。
许途坐在餐桌前吃饭。
许途在踢球。
许途在过生日。
许途在马术场,骑着漂亮的小马。
许途在滑雪。
每张照片,画面看起来都精美无比。光线明亮,色彩对比强烈,看起来鲜艳又明朗,好像电影画报一样。让人觉得照片里的人跟普通人不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
她是在许振声的空间和博客里看到这些的。那会班上突然开始流行这些,她便兴奋的加了许叔叔的好友。许叔叔受不过她软磨硬泡。许叔叔的空间还设置了锁,需要答对问题才能看。她毫不费力地猜中了答案。进去里面,就有很多许途的照片。
那些照片,都是用单反相机拍的。凛凛一直很想要一个相机,但妈妈不许她跟许叔叔要这些超出基本学习所需以外的东西。
她从小都没怎么拍过几张照片。要么就是学校拍的那种活动照,集体照。许多同学,挤在一起,很普通很一般。
十二岁以后,她对许途,由喜欢期待,就变成了一种莫名的防范和戒备。她总怀疑许途不喜欢她,或看不起她,所以才始终不肯和她见面。这有点伤到她的自尊心。虽然这种猜测毫无根据,许途可能压根就不知道她是谁,但妨碍不住她这样想。
当然,只是心里想,她面上压根不敢表现出来。在许振声面前,她依然会装作对许途很喜欢很羡慕的样子,仿佛自己完全没有失落。
其实她不仅失落,还有点嫉妒。
他是许振声的亲儿子。
不论是名义上,还是血缘关系上,都是“亲”的。而凛凛跟许叔叔,既没有血缘联系,也没有家人的名分。她简直不知道要怎么取代许途的位置。她就像个野孩子,这种感觉让人羞耻。
她安慰自己,亲儿子,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她心里有种恶毒的念头,希望许叔叔跟他妻子离婚。许途跟着他的妈去。最好他们一家子反目,这样自己就能雀占鸠巢,成为许叔叔的女儿。
这太难了。
不过,她不会放弃。
总有一天……
总有一天,她会让那个小少爷知道自己的存在。
他就是个小少爷,看起来什么都不懂。蜜罐子里长大,满脸都写着幸福和天真,完全没吃过苦头,不晓得人间险恶。他兴许还傻傻的以为他爸爸很爱他,很爱他妈妈呢。
其实根本就没有,他的幸福都是假的。他最好早点认清现实。
女孩比男孩贴心,她要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用力讨好许叔叔。
许振声穿着浴袍,一边擦头发一边从浴室出来。
“许叔叔。”
她看到许振声,仰头打了声招呼:“刚才你手机响了。”
许振声拿起放在餐桌上的手机,看了一眼未接电话,又放回去。
凛凛说:“许叔叔,你不回电话吗?”
许振声说:“一会儿再回。”
凛凛说:“许叔叔,你又不吹头发。”
许振声洗完澡,不爱吹头发,老拿毛巾擦干。
“麻烦。”
他说:“男人这点头发,一会就干了。”
凛凛说:“你就是懒。”
凛凛爬起来:“你坐着。我去拿吹风机,我帮你吹。”
许振声坐在沙发上,凛凛很快跑去浴室,拿了吹风机,帮他吹头发。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明天
第12章 学校
周莺从超市回来,收获颇丰。买了一只榴莲,两斤草莓和一斤山竹。另外,一条鲫鱼,一块牛里脊,还有两斤大个的鲍鱼和海参。素菜则有黄瓜和西红柿。
许振声说:“怎么买这么多东西?早知道我去超市接你了。”
周莺手都勒断了,肩膀坠的像要脱臼,脸上却笑着,侧身让进门,将袋子放在餐桌上。
“没事儿,我直接车停在车库,坐电梯上来的。”
许振声扭头,笑着对凛凛说:“你看妈是不是漂亮又能干?”
凛凛说:“这么多菜呀?晚上吃什么呀?”
凛凛掀开塑料袋:“这鲍鱼真大,还是活的呢。”
周莺说:“明天周末,刚好不用上班,都在家,我就多买了一点。这是三天的菜。鲍鱼我先放水里养两天,今晚就先做个凉拌海参,小炒黄牛肉,再煮个鲫鱼汤。家里有咸鸭蛋,用它炒个龙虾尾,再做个小腌黄瓜,弄点水果,够咱们三个人吃的了。”
凛凛说:“我去开榴莲!”
许振声非常喜欢榴莲这种臭臭的水果,所以每次他来,周莺都会买。
周莺说:“你先把草莓洗一点吧。草莓不好放。”
凛凛说:“好!”
凛凛去厨房洗了草莓。
她尝了两颗,特别甜,顺便给周莺喂了一颗,然后便拿到茶几上。
“妈妈,你要吃自己出来拿。”
周莺说:“我先煮饭,一会就过来。”
凛凛吃了几个草莓,便跟许振声一起开榴莲。
她从小就可喜欢看开榴莲了。
许振声掰着一只大榴莲,故意笑逗她说:“你猜哪块肉最大?”
凛凛指着一块看起来最鼓的位置:“这块大。”
许振声说:“好,那就先掰这块。”
周莺在厨房说:“榴莲皮别扔了。给我留着炖鸡汤。”
许振声用戴着一次性塑料手套的手,笑剥下一块饱满的榴莲肉。
凛凛高兴说:“好大。”
许振声笑给她:“吃吧?”
凛凛赶紧把头摇的像拨浪鼓:“嗯,我不吃。好臭。”
许振声说:“好吃的。”
凛凛就是不肯接受这个味道。
周莺也不吃这个。许振声一个人吃,敞开肚子,一会就能吃掉一盘的榴莲肉。不过他吃了两块就停了下来,回味不绝地取下手套,美滋滋说:“我把剩下的放冰箱里,回头让你妈给我做披萨,或者榴莲酥。这样你妈也能吃。”
许振声爱吃生榴莲。周莺不爱吃生榴莲,但她很爱吃榴莲酥。
凛凛说:“反正我都不吃。”
许振声进到厨房里,笑嘻嘻搂着周莺,凑到她面前,伸脖子恳求说:“给我做个榴莲酥吃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