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斯年朝着dollar伸出了手:“dollar,你好。”
程砚白见状,正想嘲讽他,说dollar根本不会理他,就见dollar伸出了自己的爪子,放在了他的手心。
好家伙,原来狗不理的只有他。
几人正在楼下陪dollar玩闹,头顶突然传出一个有些老态的声音。
程振华站在二楼的阳台上,低头看着几个儿孙:“都回家了,怎么不进来。”,
作者有话说:
衬衫夹……你们可以去搜搜看,就很涩。
晋江不让多写,大家自己脑补吧哈。
然后就是“只有我和他能坠入爱河”这种土味情话梗基本都来自网络。
港城副本正式开始!
第37章 心肝
程家的餐桌上, 气氛略微有些严肃。
程家用的是传统的长桌,程振华坐在主座上, 阮令仪和程砚白分别坐在他的左右下手, 宋斯年坐在阮令仪身边。
程振华沉默着吃饭,其他人也沉默着吃饭,竟没有一个人说话。
好在程振华有午睡的习惯, 吃完饭就上楼休息了,几个人才勉强喘口气。
“爷爷非要在老宅里办婚礼。”
程砚版见老爷子上楼了,才开始和妹妹妹夫倒苦水,“我和姒姒本来想办古堡婚礼的,硬生生给改成了草坪婚礼。”
有程振华坐在这里, 其实大家都没有吃饱。
程砚白挥手让家里的佣人再加两个菜, 然后继续倒苦水。
阮令仪也没有吃饱,现在正等着上新菜, 根本懒得理他。
宋斯年无论在什么威压下都能如鱼得水, 刚才自然也不例外。作为在场唯一吃饱喝足的人, 他勉强搭理了程砚白。
“你可以再办一场。”
“你愿意出两份礼金?”
程砚白挑眉。
“当然不愿意。”
厨房新添了两个阮令仪喜欢的菜, dollar闻见了香味, 眼巴巴地盯着桌子上的排骨。阮令仪正准备夹一块,涮一涮,给它尝尝鲜, 程砚白却先她一步,夹走了那块肉最多的。
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不满意你奋起反抗, 反抗不了你离家出走,有千万种方式可以舒心, 你偏要和我抢排骨?”
程砚白才不介意她怎么说, 喜滋滋地吃了排骨。
“有本事爷爷插手你的婚礼时, 你反抗呗。”
在程家,程振华可谓是一言堂。他们祖母还在的时候,尚且有个能劝住他的人,老太太去世之后,老爷子那脾气可是更倔了。
“我没准备办婚礼。”
阮令仪不接这茬,只要她不办婚礼,老爷子根本插手不了。
见程砚白终于没有再盯着她夹哪块排骨,终于顺利地喂了dollar。
“不办婚礼?”
程砚白转头看宋斯年,“你同意?”
“为什么不同意,她开心就好。”
宋斯年大概能猜到阮令仪为什么不想办婚礼。婚礼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莫过于父亲牵着女儿的手,将她交给那个以后她将托付终身的男人。
程开淮早逝,虽然程家还有男性长辈,但想来都不能替代程开淮在她心中的位置。
程砚白被这夫妻俩一唱一和地整无语了。
合着欺负他婚礼前不能见老婆,就使劲往他嘴里塞狗粮呗,一天天的,尽不干人事。
阮令仪吃了午餐后也有些犯困。
程家老宅里有她的房间,阮令仪虽然不太爱住,但也没有再折腾。从这里开车去另一套海边的别墅,她都该睡醒了。
宋斯年有工作要处理,借用了书房,阮令仪带着dollar上楼的时候,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问程砚白:“送了吗?”
虽然她说的和打哑谜似的,但程砚白还是精准猜到了她的意思。
“你哥办事你还不放心吗?用你嫂子的名义送的,一切稳妥。”
阮令仪看着书房的方向,似乎生出了几分犹豫,但最后,她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决心。
阮令仪这一觉睡得很沉,中途她似乎感觉到了身边有人躺下,但她实在睁不开眼。
宋斯年担心她这一觉睡太久,反而精神不好,最终还是在下午两点半的时候将她叫醒了。
“真的好困。”
午睡有时候就是越睡越困的,阮令仪窝在宋斯年的怀里,语气慵懒。
“清醒一下,省得晚上睡不着。”
被宋斯年哄了哄,阮令仪才勉强睁开了眼睛。
她有些无神地看着头顶的天花板,最后叹了口气,认命地起床。
她的房间有一个不错的小阳台,正对着在布置的婚礼现场。
几个工人正在将整车的玫瑰往下般。听说那玫瑰都是从厄瓜多尔刚刚空运来的,名字叫伊莎贝尔,正好和她堂嫂的英文名一样。
阮令仪坐在阳台上坐了会儿监工,觉得无聊透了,才从书架上拿了本书下来。
她17岁之前没有来过程家老宅。来了港城后,没多久她又去了英国求学,这房间几乎没有住过,这些书自然也不是她的。
不过买这些书的人大概有打听过她的喜好,买了不少诗集。
宋斯年抱着阮令仪,两个人在藤椅上看了一下午,终于等到了阮令仪的大伯程开泰,以及她姑姑程开芬一家。
程开芬的儿子周砚西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阮令仪小时候不太喜欢他,现在到能勉强和他说几句话。
周砚西也已经结婚,他和他老婆的年龄差比宋斯年和阮令仪还大一些,初初听见的时候,差点惊掉阮令仪的下巴。毕竟在她心里,这表哥可是个学究,开窍也就罢了,拐哥小姑娘怎么看怎么和他的人设不符。
程开芬一向讨老爷子欢心,有她在,晚餐氛围总算是好了一些。
“明天所有流程都已经敲定了吧?外地宾客都已经到港了吗?”
程振华和程开泰在确认最后的相关事宜。
没有人关注,小辈这边乐得自在。
宋斯年在给阮令仪剥虾,周砚西正在给他的小妻子处理螃蟹,只有程砚白一人,明明是准新郎,明天的主角,却活得像个单身狗。
“你们几个收敛一点。”
他在桌子底下踢了宋斯年和周砚西,可惜没有人理他。
周砚西的小妻子一直在看阮令仪,一直到丈夫敲了敲她面前的桌子,示意她赶紧吃饭,她才收回了目光。
“砚西哥哥,你不是说你是你们家里最聪明的吗?”
她扯着周砚西的袖子,小声道:“可是我知道对面那个姐姐,我们学校的传奇人物,人家十四岁就上大学了,你是十六岁。”
阮令仪听到了这话,抬眸看了她一眼,倒把小姑娘给看害羞了。
“谁先上大学就是谁比较聪明吗?”
周砚西慢条斯理地擦了擦手,看向桌子对面的表妹:“做实验都要控制变量,在这件事情上,你这么武断地就下了结论?”
小姑娘被批评得抬不起头,刚被她用迷妹目光看了的阮令仪忍不住了。
“比不过就是比不过,别嘴硬,一会儿麻将桌上见真章。”
她怎么可能一辈子输给周砚西。
今晚本来应该是程砚白的单身派对,但堂妹和表弟都已经要组麻将局了,他也就推了外面的局,陪着他们一起闹。
一桌麻将四个人,除了今晚要比一比的阮令仪和周砚西,程砚白和宋斯年也上了。
看到宋斯年在桌上的时候,程砚白就叹了口气——果然家里孩子不能太少,有夫妻档,那还有别人赢的份吗?
果不其然,哪怕宋斯年没有坐在阮令仪上手,还是能准确打出她需要的牌,让她以最快的速度听牌。
当然,周砚西也不弱,凭借着不错的运气和超强的记牌能力在夫妻档的夹缝中做出了几次大牌。
周砚西的妻子不会麻将,就坐在他边上加油打气。
只有程砚白受伤的世界再次达成。
等第三次输光手上的筹码后,程砚白终于忍不了了,起立将几尊要榨干他钱包的菩萨都送走。
程振华请人算了吉时,明天新娘会在八点钟出门,他们这些接亲的自然不能晚于这个时间起床,早点歇了也好。
于是阮令仪和宋斯年也起身告辞。
出门的时候,他们还听见周砚西在问自己的妻子,是不是他更加聪明。
“看来恋爱真的会改变一个人。”
阮令仪认识的周砚西少年老成,哪里想到他还有追着问自己妻子是不是最聪明的一天。
阮令仪的母亲阮瑛一直将周砚西立做她的目标和假想敌,对阮令仪而言,周砚西不仅是简单的表兄,更是曾经的噩梦。
“不过他的确比我聪明。”
“谁说的。”
在周砚西的小妻子说“我老公天下第一聪明”的时候,阮令仪听见宋斯年也说了:“明明宋太太才是最聪明的。”
宋斯年的别墅位于海湾附近,别墅前有一大片空地。
dollar好久没和阮令仪一起,一人一狗在草地上做了会儿小游戏。dollar已经不能和小时候一样,跳起来咬住飞盘,但浅玩一下问题并不大。
一人一狗尽兴了才往屋里走。
家里的佣人已经给dollar准备好了松软干净的狗窝,阮令仪安顿好了它之后,才上楼。
她到了主卧,发现宋斯年并不在,她以为他有工作,也没多想,进浴室洗了个澡。
等她出来的时候,发现卧室里的灯都暗了。
院子里的灯光透过窗户照进房间里,证明并没有停电。
阮令仪本想尝试着去摸索开关,余光看见了透出亮光的衣帽间。
联系到刚刚宋斯年消失的事情,阮令仪猜到衣帽间里或许有惊喜。
于是她摸黑走了过去。
衣帽间里也只亮着一盏射灯,打下了一道光柱。
光柱之下,是高高的人台,架着一条婚纱。
婚纱采用了蓬帕杜领口结合克里诺林裙,不仅能露出新娘姣好的脖颈线条,更能从最大程度上展示新娘的纤腰。
层层叠叠的轻纱裙摆上以手工钉珠绣缝制了成片的茉莉花,象征着设计师对新人最美好的祝福。
“喜欢吗?”
宋斯年拉着她的手,问道。
作者有话说:
程砚白:我没有惹你们任何人!
周砚西和他们家小姑娘的故事在《偏爱》不出意外下本写。
第38章 宝贝
“为什么会……想到要送我婚纱?”
阮令仪有些不明白, 明明她今天才说过,不想要办婚礼, 他还说都听她的呀, 为什么又在这个时候送她婚纱?
“没有别的意思。”
宋斯年觉得自己仿佛越来越了解她了,但看她的表情就能想到她在想什么。
他带着她走到婚纱前:“婚纱是我们结婚的时候定做的,等了很久才送到港城, 虽然你没有办婚礼的意愿,但也总想过自己穿婚纱的样子吧?”
想过的,怎么会有女孩没有想过自己穿婚纱的样子呢?
她也想过自己婚礼的样子。
她想要在森林里办婚礼。她不喜欢玫瑰,她想要在她的婚礼现场放满茉莉,头顶的支架上, 要挂满牵牛花。
会有乐队演奏她最爱的歌曲, 偶尔还会有小鸟的叫声和鸣。
如果没有发生过去的事情,她也应该穿上高级定制的手工婚纱, 由父亲牵着, 将她郑重地交给心爱之人。
也许她的父亲会在回头时落泪, 也许她会不舍地回头望向父母, 但至少他们会参与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一程。
“虽然决定了不办婚礼, 但是我怕你明天看见别人穿婚纱,会羡慕。”
宋斯年牵着她的手放在裙摆的绣花上,“所以我想, 在你看见别人拥有之前,先让你拥有。”
阮令仪真的穿上了婚纱, 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里。
没有长辈精心测算的时辰,没有亲友的期待, 也没有父母的不舍, 有的只是她和宋斯年两个人。
但这样似乎也很好, 她愿意把这个平凡的日子,变得特殊。
如果这样的幸福以后不能再有,她会永远记住这一刻。
这件婚纱的裙摆不长,并不难穿。
在将礼服穿好后,她还顺手给自己挽了个发髻。
宋斯年进来的时候,她正在给自己带上冠冕。
优雅的白钻、古典的造型,和她的婚纱很搭。
宋斯年看过她盛装的样子,但是第一次看见她穿婚纱。
她本就是世界最耀眼的明珠,现在更美得不可方物,像是不抓住,就会飞走。
“看傻了?”
阮令仪脚上还穿着之前的拖鞋,只能踮着脚尖才确保衣服的上身效果。
宋斯年察觉到了她的窘态,拉着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肩膀上,然后轻松将人抱起,放在了中岛台上。
他从墙上取下了一双镶满水晶的高跟鞋。
阮令仪看见他的动作,已经自觉地踢掉了拖鞋,抬着脚看他。
宋斯年捉住了阮令仪的小腿。他的指尖带着凉意,寸寸滑过她的肌肤,到达她的脚踝,握紧。
虽然两个人早已有了更加亲密的关系,但这种肌肤见的触碰,仍然能在不一样的时刻,给人不一样的感觉。
她的脚小巧莹白,握在男人的大掌中意外和谐。
宋斯年难得霸道地抬起她的脚。
他的目光顺着她白皙紧致的小腿一路向上,在看到某样雾霾蓝的饰品后,眼含深意地笑了笑。
阮令仪被他看得心尖一颤,面上却没有表现,只是蹬了蹬他的掌心,以示不满。
宋斯年收到她的讯号,将鞋子替她穿上。
阮令仪逃脱了男人的桎梏,从中岛台上下来,站到了他的身边。
宋斯年还是穿着黑色的西装,不过他特地换上了酒红色的领结,两个人站在一起,还真有种新婚夫妻的感觉。
她的指尖还戴着生日那天宋斯年送的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