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美人杀——温小别
时间:2022-08-16 06:29:34

  他似是叹了口气,屋外阴雨连天,叹息声穿杂着雨点,滴在心里,麻麻的很不是滋味,下一句话含在口中,我预感到了,猛地一抬头:“南先生!”
  面前的男子一身青玉长衣,浑身泛着雨露的水汽,桌边靠着一柄秋香色的油纸伞,长条的旧白布包裹横在桌上。我晓得,那是他随身的古琴。
  他注视着我,不动声色,似乎在等我接下来的话。
  “南先生,你送来的小红马……我很喜欢,我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阿妞,你喜欢这个名字吗?”我不打算叫他回答这么无聊的问题,马上说道,“反正我很喜欢。”
  他眸光微淡,没想到我会和他扯这些。
  我掠过他的眼,忙说:“我们不要在这里说话了,一会到了点,这里人多,会烦到你的,我们上去吧。”
  青南点点头,兀自抱起琴,我替他把伞撑开,晾在一边。上楼梯时,我紧张地快要发抖,他就走在我的身后,像第一次教我读书时那样,贴得很近,近到我嗅得到他身上古朴的清香,刚入屋外进来的缘故,沾了些寒秋的冷冽。
  青南和草原上粗犷的男儿不同,他从水墨画里走来,是画中仙。
  阿爹引我们见面时,我还因他瘦弱瞧不上他,倒也不是故意针对,阿爹为我请的每一位教书先生,我都瞧不上。读书有什么好,学富五车就能赢过摔跤吗?
  过了很久,我想,大抵是能的。
  这种以柔克刚的力量,不容小觑,他教我礼乐,授我诗书,三五年如弹指一挥间,我慢慢接纳了他,那是一种骨子里的接纳。
  他虽做我名义上的老师,我也总南先生南先生地叫他,实际上他与我年纪相仿。这点是阿爹没预料到的,阿爹只道我不爱文弱书生,所以才掉以轻心,放心地任我们孤男寡女一起生活了近五年的时光……
  后来,他大抵晓得了我这份小情小爱,便主动向阿爹请求回京,阿爹留不住他,只能应下。他刚离开时,我日日以泪洗面,我试过提笔给他写信,可每每字斟句酌,只觉得心烦意乱,笔尖不由自主地就画出个大王八,大王八嘲笑地看着我,我倒在床上,彻底放弃。
  有些人,你拼命地想要忘掉,可他的影子却无处不在,有些人,你拼命地想要记住,可最后却发现,不知不觉中你们已经相隔好远,漫长的距离,已经不允许你再记着他了。
  我发誓要忘记青南,一别两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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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1:《游后湖赏莲花》
 
 
第20章 贰拾·堕落
  打开门,窗的潮湿扑面而来。
  青南指了指地上哼唧唧的受虐狂:“这是什么东西?”
  我庆幸他的用的是“东西”来形容,受虐狂呆呆地看着我们,我毫不客气地一脚,把他踹飞到门外,然后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淡淡说:“垃圾。”
  青南哦了一声,想来也不怎么在意。
  他坐在一处干净的地方,把琴横在腿上,闺房狭小,我关上窗,不自主觉得紧迫。
  “辞别将军后,我先回到祖籍筅州,教一群孩子读书,后来筅州大旱,颗粒无收,我才又到了京城,我想着,你们打了胜仗,也该回京了。”他稍顿片刻,摸索着琴板,“我听到了不少传闻,原以为你会来找我,便等你来找……”
  他抬头,定定地望着我:“可你没来。”
  那眼神,仿佛再问我为什么。
  “我确实没……没去找你……这个……阿妞呢?”我有些语无伦次,“阿妞真好,它那么听我的话……”
  “你打算一直跟我说那匹蠢马么?”
  我叫道:“它不蠢,它是你送我的马!”
  “所以呢?”他目光不移,“如果我不来,你是不是准备窝在这儿一声不响一辈子,你根本没打算见任何人,你被打怕了。”
  他好像是生气了,可语气仍然平淡,我忽然浑身冰冷起来,鼻尖酸得像半生不熟的青梅,眼眶里有什么在打转,我不能抬头,也不能低头,于是站起身好达到一个半仰的高度:“我没有——没有怕。”
  青南叹息一声:“阿沐,别怕。”
  我止不住地淌下泪珠,可身子站得笔直。
  “行刑那天,我去了,我想劫法场,当日聚集的百姓太多了,倘若出手,必有误伤,老将军也看到了我,他微微一笑,我知道他惦记着你,我四处打听,才知道你的下落。你在琉璃坊胡闹称霸王的事我都听说了,将军府的女儿我的学生好大的威风——”他苍凉一笑,“阿沐,你也不想好好活着了么?”
  我骤然蹲下,头埋进尘埃里,心里叫喊:不是不是的!
  “将军府垮台,朝中局势大变,圣意难测,皇上留你一命,是为了不寒老臣的心,可宫中的人时刻埋伏在此,你若有异动,就地格杀。”
  “青南……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泪水决堤,我两只手交叉搭在湿润的膝盖上,蹲得腿脚发麻,头傲然地望着窗外绵绵的雨水,痛苦地说道:“我觉得我现在就像一具行尸走肉,心里揶着恨,又不知道仇人是谁,那个在王位上高高坐着的人,随随便便一句话,就是普通人的灭顶之灾,我看再多书射再多箭又有什么,我活着又有什么用,能为他们报仇么!”
  青南放下琴,站了起来。
  我转过身,毫无预兆地抱住了他,他身子陡然一僵,两只手垂在身侧,半响,颤抖着轻揽住我的脊背。
  “我来,就是告诉你,无论如何好好活下去。”他轻声说。
  门吱呀一声开了,我下意识地跳开,可相拥的一幕还是落在了安澜的眼中,她大概是又误会了什么,目含嗔怪,笑道:“南先生,坊主有请。”说罢,挑眉望着我,哼哼了两声。
  青南道:“好。”
  他看了我一眼,抱着琴下楼去。
  “安澜,”我擦擦眼角的残泪,唤住他,赔着笑说,“永蝶姐姐见南先生做什么?”
  她撇嘴,晃晃袖子:“我可不知道。”
  “哎呀,你诚心瞒着我。”
  她玉指点在我胸口,柔声说:“好没良心的人,到底是谁瞒了谁?快说,他是不是你的小情人?嗯?”
  我有几个胆子,敢叫南先生做我的情人,我耸了耸鼻子:“咳咳,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南先生是同乡,他长的俊,性子也好,我一心想追求他,他不肯答应,现在我来了琉璃坊,他以为我是为了他,南先生不肯看我堕落,这不……就追来了嘛。”
  “你骗我,他要是不忍看你堕落,又岂会自甘堕落?”
  “???”
  安澜道:“南先生天一亮就来了,自请到咱们坊里做琴师,他初来乍到,没什么名气,可琴弹得极好,可坊中已经有了一名琴师,坊主决定再考虑考虑,趁这个空子,他说要见你,现在坊主叫他下去,估摸着是同意了吧。”
  她话音刚落,我狂奔着追下楼去,跑到坊主招待客人的‘繁华厅’,青南正提笔写什么,大约是卖身契,我哈赤哈赤喘气,方才的冲动瞬时被他身上的从容之气所化解,永蝶奇怪地看着我:“阿沐,有什么事么?”
  青南已经写完了,他也看着我。
  “坊主我……”我憋得脸红脖子粗,坚定道,“我也会弹琴。”
  永蝶眼睛一亮,可还是说:“你在说笑吧。”
  青南开口:“她的确会弹琴,而且弹得很好,我教了她五年的琵琶,想来还没有忘,坊主不介意叫阿沐和我一样做一名清倌人吧,她不会叫您失望的。”
  永蝶:“原来南先生和阿沐是旧相识,先生有所不知,阿沐先前一直再闹,打架打的尤其……嗯也给坊中添了不少小麻烦,如今她肯安下心弹琴,又有南先生教导,自然再好不过。”
  青南点了点头,问我:“阿沐,可有异议?”
  我道:“先生教导,是阿沐的荣幸。”
  此事告一段落,我一出台,几人欢喜几人愁。
  欢喜的人恨不得鼓掌欢呼,庆贺终于赶出去一个大祸害,弹琴拉曲总比上房揭瓦要好得多;愁的人却也没有多愁,因为我这个以打架闻名的倌人,大抵没什么竞争力。
  一个月后正值金秋,琉璃坊将举办一场簪花大会,歌舞乐姬同台亮相,夺得得魁首便可封为花魁,封了花魁之后,不仅名气高涨,月银也与平常的倌人不同。
  我听说了此事,懒洋洋地倒在柳藤椅上:“争名逐利几时休,早起迟眠不自由,金秋盛宴簪花会,花落谁家谁倒霉啊谁倒霉。”
  青南坐在一旁的草席上抚琴,他淡淡说:“阿沐,你须夺冠。”
  “我不是说了嘛,花落谁家谁倒霉?说的好听,簪花大会,不就是站在台上像猴子似的被人耍着玩吗,谁爱参加谁参加。”
  他仍是那句话:“阿沐,你须得夺冠。”
  我抬手,接住窗缝里泻出一缕阳光。阳光惹眼,照得指肚透亮。青南坐在阴影的一边,整个人散着岑寂。
  我何尝不懂他的深意,做出样子给朝廷看,让他们打心底觉得邱家的儿女没骨气,从而放松警惕——看来这事,容不得我不乐意。
  那天,我起了个大早。
  不知为何,这一次的簪花大会,安澜没有参加,她坐在房间里,为我梳妆打扮。一条艳色的红石榴裙拖地,琵琶倚在肩上,我试着调了调弦,一切都好,只是发饰太沉,我央告道:“安澜,可不可取下来一个发髻?”
  “那怎么行?”她托着下巴,满意地看着我这一身,“这回可是你初次登台,往后的生意可都看这一出呢。”
  “安澜,你为什么不参加?说不定你能夺魁!”
  她掩嘴笑笑:“哪有那么好的事,你刚来还不知道,咱们琉璃坊的花魁都叫紫蝶包圆了,就算去了,至多是绿叶衬红花,我还有事儿,就不凑这份热闹了。”
  “紫蝶?”我念着,“哦我想起来了,坊主的妹妹,怎么一直没见着她?”
  “赶巧,京城有位西北来的豪绅,是紫蝶的老相好,这些日子紫蝶都在那边,她这个人争强好胜,簪花大会上一定会来。”
  我笑笑:“我要偏跟她抢呢,她还能打我不成?”
  “这可说不定,你没来之前,就她敢打客人,现在你来了,小巫见大巫,不知道谁比谁魔高一丈。”
  永蝶掀开珠帘,探出半张皎颜,催促道:“你们俩聊什么了,钟敲了三声响,谁也没听到么?快出来!”
  安澜:“你又不是不知道,阿沐是第一次登台,得花心思好好打扮。”
  永蝶走了进来,珠子击撞,哗啦哗啦一声响,她看着我,倒笑了起来:“南先生一身白,阿沐一身红,同站在台子上,还以为咱们弄红白喜事呢。”
  安澜说:“簪花会上,人人都穿的妍丽,他干嘛穿白?”
  我插嘴道:“别管他,他除了青就是白,旁的颜色一概不穿的。”
  安澜嘴快:“那要是真有喜事,他也这样啊。”
  我一时间答不上来,他若是娶妻……不,我没见过有哪位女子配得上他。好在她们只是拿他打趣,很快就扯到了别的话题上,我抱着冷冰冰的梨花木,时不时弹两声。
  永蝶和安澜一左一右把我搀了出去,门外锣鼓喧天,特地腾出一大块场子,舞台上系着大红的绢花,宾客坐在台下的八仙桌上,三五个一群,聊得酣然,他们的衣襟处都别着一株簪花,按规矩,钟意哪位倌人,便把簪花抛给她,谁得的簪花最多,谁就是花魁。
  我排在压轴,此时尚早,便先在下边找了个地坐下。
  过会,青南也来了,他坐在我的身边,表情有些凝重,我问他怎么了,他转头望着我,从袖口掏出一把短剑,剑上沾着三两滴干涸的血,我眼眸猛睁,立马抢了过来藏进怀里:“短命为何在你那儿?”
  我随身的那把短剑,实际上有个俗名:短命。
  他说:“解释。”
  解释什么,解释为什么这把剑会被他捡到,还是解释……剑上为何沾血,我心里不住地打退堂鼓,他目光不离我的眼睛,我甚至觉得他什么都知道了,此番是明知故问。
  “其实……”话说了个开头,上边响起锣声,永蝶过来唤我,我终是把话咽了下去,不安地上了台。
  我满腹心事,下台时,也不知道自己弹得好不好,只听见人们巴掌拍得一级响,簪花纷纷扬扬地从天上掉了下来,有个没眼力劲儿的还掉进了我胸口。
  我被砸烦了,琴音一落,就奔下台去,可花儿长了眼睛似的向我追来,下台后,我刚想回身向青南解释,永蝶就春风满面地拥了上来:“阿沐,别急着走,有几位客人想和你聊聊。”
  “我现在有事……”
  “他们给了钱。”
  “大概,也,没什么,事了。”我沮丧地垂下脑袋,没人和钱过不去。
  远远望去,青南渐渐走远。
  那把脏了的剑在焐在我的心口,昨天夜里,我刚拿它杀了人,他发现了吧,他一定是发现了……我攥紧了手,指缝间全是冷汗,宾客喧闹声把气氛推至最高,艳阳天,大地都被烘烤的很热,只有我那么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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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1:西游记
 
 
第21章 贰壹·夜行
  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气味,云层压得很低,快下雨了,永蝶便放过我,自己和那几位尊客周旋,我感谢她的好意,提早从中逃脱。
  “老板,牵匹快马。”
  茶马市清寂,显然好久没有生意了,老板热情地跑过来:“快马?没问题。”他一边套马一边说,“小伙子,快下雨了,你这是要去哪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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