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过去,窸窸窣窣擦起头发,轻声地应:“嗯。”
程榆礼漫声道:“你可以不想听,但你也有权知道。”
秦见月没有再应声,静静看着阻隔在他们之间的那一道门,似远又近。明明看不见对方,但声音近在咫尺,而他那边浓郁的烟草味传来,就好像呼吸浅浅在脸上铺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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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日记本里写下的那些点滴。第一次相逢的雨天,书店里蓄谋的遇见,他统统都不记得。程榆礼的记忆起始于一个滴水成冰的季节。
那时高三,他在准备出国的材料。是爸妈安排的学校,他们的斟酌和考量,程榆礼全然没有参与。他只需要按部就班走好家庭给他安排的每一步,他的人生就可以一帆风顺。
即便要去到一个不喜欢的都市,他表现出最大的不满就是皱一皱眉,然后说“好”,淡然接受。
把人比作石头不可取,但程榆礼常偷偷在想,他的家人就像是重石,譬如压着孙悟空的五指山,但他不是孙悟空,他不反抗。
因为越挣扎,石头会越重。
被动地收到一些同学录,上面写着“前途无量”、“前程似锦”。
程榆礼感谢他们的好心,但这一些字眼似乎并不能让他觉得惊喜、满足。因为他本就是一个没有希冀的人,无不无量,似不似锦,都不会成为他的追求。
这些祝福都走偏了,他仍会平静悦纳。
程榆礼的前半程人生没有太大的闪光点,成绩好,是因为学习对他而言不是难事,这并不是拼命刻苦挑灯夜读换来的。只是可以做好,于是就做好了。
交友。他有固定的圈子,那些和他同样游戏人间的公子哥。比他会玩,程榆礼也不计较,他有时觉得他们玩的没意思,有时实在无聊也会浑浑噩噩参与进去。
异性缘,更不必说。
任何想要的东西,程榆礼都可以得来的不费吹灰之力。撇开那些活色生香的宴会不谈,他其实是一个活得很寡淡的人。
学校的乒乓球馆后面有一颗白杨,程榆礼有时候会在教室门口盯着那颗茁壮的树看上一会儿。空耗时间在想,白杨精神究竟是一种什么精神?
决定出国后,高三的课不用再上,程榆礼有段时间还是会去学校,他不回到课堂,闲的没事就去操场打打球。
大课间,听到热闹的动静,在前面的广场上,是高一的社团在招新。
高中的社团没有规模那么大,因为学生的主要时间还是放在学习上,因此形式也没有那么多样。无非就是足球篮球、游泳啦啦队这类的。
学弟学妹们觉得新鲜,簇拥成团,热闹非凡。
程榆礼结束活动,抱着篮球走过去。
在沸反盈天人潮之中,忽的听见一声犀利的谩骂——
“卧槽,这我们动漫社的地盘,你他妈别摆这儿行吗?就睡过头两分钟地方就让人占了,草!”
讲话的是个男生,言谈粗俗得让程榆礼不由偏头看去。
“啊?没人告诉我这是你们的地盘啊。”回应的是一个短发女孩,她正撸起校服的袖子往长杆上挂上一面旗,见对方几个男生人高马大,女生话音都有些怯怯的。
“你前两天来这儿没看见?别跟老子装瞎。”
“干嘛呢,你骂谁呢?”另一个扎马尾的女孩气势汹汹冲过来维护她的同学,同行的还有一个看起来很书呆子的眼镜男孩。
短发女孩说了句:“去别的地方不是一样?非得在这?”
“这话我同样送给你,去别的地方不一样?非得在这?!”动漫社的人高马大,一下把女生撞得后仰。
眼镜男孩据理力争了一下:“先来后到懂不懂啊?”
“算了小步,我们去旁边好了。你帮我抬一下桌子。”那个短发女孩见争不过,轻轻扯了一下同班的男生,打算平息纷争。
正要撤退之际,他们的社团旗帜还没被卸下,那个动漫社男生轻蔑一笑,突然举起手里钥匙串上的军刀,一下划破他们的旗。
“什么破京剧社,现在谁还听京剧啊,我奶都不听了,污七糟八的东西还往学校挂。看你招的到几个人啊,丢人现眼。”
女孩正在收拾桌面的手顿住,惊愕地抬头看去,他们的旗面一整个被从中间划破。
扎马尾的女孩看见他手上的刀,怒骂一句:“我们都说了挪地方了你还做这种龌龊事,贱不贱啊!”
“你他妈说谁?!”那个男生举起手,冲着两个女孩。
旁边临近的几个男同学恰好路过,上去拉了个架:“卧槽哥们,干什么呢?跟女的吵什么啊?”
那个扎马尾的女孩回头冲着那个叫“小步”的男生:“愣着干嘛,快去叫钟杨过来!”
小步呆了一下,“哦哦”应了几声,拔腿就往楼上跑。
剑拔弩张的时刻,安安静静卸下了旗帜的短发女孩轻轻地抚着破裂的旗面,终于抬起脸看着那个男生。
她指着旗帜对他说:“给它道歉。”
男生怒道:“道你妈的歉。我还没叫你给我道歉呢!”
她的身上那道怯弱几乎是在瞬间消失殆尽,女孩直直地盯着那个高大的男生,侧脸的发滑落时,程榆礼看到了她右眼眼角下的一颗泪痣。
她说:“你可以侮辱我,但你不配侮辱京剧。你不听,不代表没有人听。只要京剧还活着一天,就有它存在和延续下去的价值。如果这叫污七糟八的东西,那什么才叫不污七糟八的?是这个吗?”
女孩指着男生衣服上的动漫人物,“对你来说,这就是最可贵的精神寄托吗?”
“老子就爱看,怎么了?这他妈不比京剧好看?这叫热血番,比你那哼哼唧唧什么玩意儿带感多了!有空好好回去看看新时代的东西,什么叫潮流,别整这些土鳖东西,早看不惯你们这一堆了,还挂个破旗子,显你啊,赶紧入土吧,草!”
女孩被他这一番话说得气得发抖,口不择言吼了一声:“你入土京剧都不会入土的!”
“如果对你来说京剧就是这么下三滥的东西,那我很想问一问你的身上有着哪一个民族的烙印。这是我们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文化,在你眼里这样低人一等,丢人的不是京剧,是你!”
男生冷笑:“还说不丢人,你看看你在这摆半天有没有来赏脸!说得难听点,占着茅坑不拉屎!你赶紧清醒清醒吧,根本没人感兴趣!别他妈摆了!”
“怎么没有人赏脸?我不是人吗?她不是人吗?”女孩指指自己,又指指旁边的同学。与此同时,眼泪落下来,漫过她眼角的痣,“不摆我怎么知道有没有人感兴趣呢?哪怕只能招到一个人我也乐意!既然学校同意了说明我们的社团是有可行性的,你算什么在这里冲我们指手画脚?
“你不看好京剧,总有人热爱,总有那么一批人为它鞠躬尽瘁,我们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付出比你想象中还要多的千百倍的努力!你厉害,你追赶潮流,你永远与时俱进,我就是古板就是固执,我做一个没有人加入也在坚持的社团,你觉得我莫名其妙我傻逼,但我很清醒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我要的是什么!我一点也不觉得丢人,起码我还知道自己的家在哪!
她说着,哭得很凶,抽噎着直到哽咽,声音断了一下,又快速拾起,“反而是你,你听不懂乡音,你蔑视乡音,这说明你根本就是一个没有根的人!没有根,再热血有什么用?!你这个伥鬼,你根本就没有追求,没有目标,没有人生理想,你才是废物一个,赶紧入土吧你!!还热血,热血你大爷!”
旁边的女孩赶紧抱住情绪失控的女孩:“好了好了,没事没事,不哭了,回头我们重新做一个旗子。”
“……”
“闹什么呢?”小步很快搬来的救兵,钟杨走在前面,一下撞进围着看热闹的人群,冲着动漫社男生瞥一眼:“你几班的?”
男生见状,冷笑一声:“惹上一群疯子,爱在哪在哪。老子不伺候了。”
钟杨扯着他的领子把他拽回来:“谁他妈同意你走了?说话,几班的?!”
“……”
程榆礼在那里已经不觉间观战了许久,挪眼看向退到战场后面的女孩,她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于心不忍,摸一下口袋,空空荡荡。
程榆礼旋即去学校的超市买纸巾,脚程远了一些,跑着来回,回到原地,已然人去摊空。毁掉的旗子一并被收走。
他站在人影稀疏的广场上,听着笨重的上课铃声,很久才挪动脚步。
下节课是语文课。
回到教室里,一切平静下来。程榆礼不喜欢上语文课,于是习惯性在课本下放些理科的题目,偷偷算着数独。
耳边却在回荡那个女孩的声音:“没有追求,没有目标,没有人生理想,你才是废物一个,赶紧入土吧你!”
程榆礼笔尖一顿,莫名觉得自己躺枪了。
朗读环节,他嘴巴没张开。大概是这明目张胆的走神让老师注意到他,年轻的女老师不动声色走到程榆礼跟前,他才堪堪发现危机迫近。
看一眼他课本下垫的纸,老师将其抽走,没收。
“程榆礼,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程榆礼看向黑板,但字有点小。他戴上眼镜。
在黑板的中间,赫然写着两行字: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王勃《滕王阁序》)
程榆礼最不喜欢语文课。他是一个情感淡漠的人。因此他的语文成绩偏科严重。对阅读题都是浮于表面的作答,在试卷纸上已有字眼中抠答案,最愚蠢的做法。写作文也是靠背诵模板,每一次举例论证,不是写霍金就是海伦凯勒。
缺乏参与,缺乏灵敏度。
最害怕,也是在语文课上遭到刁难。
盯着这两行字看了很久,他开口道:“如果说,白首之心和青云之志不会因为外界的参与而改变,那我可不可以理解为它缺乏一种机变的柔韧性?”
老师反问:“当你一味地追求柔韧性,你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什么?”
程榆礼说:“我不认为我的追求会为我造成不可弥补的缺失。”
老师说:“你兴许无法意识到,在反复地思索和辩驳这一个问题的时候,你已经丢掉了你的赤子之心。”
“赤子之心”这个词让他为之一振。
老师继续说:“也许这的确称不上是一种代价,人自然可以韬光养晦,明哲保身,这是一种极其聪明的活法,但你也必须允许刚直的灵魂存在,允许坚定的扎根,飞蛾扑火的勇气,焰火一瞬的灿烂。
“你可以随波逐流,最起码得有一根筋有着逆流的反叛,否则一定感受不到这个世界最辽阔的美。安顺的潮流固然稳妥,但会蚕食你的意志。最终,你为之付出的代价,就是自我。”
他一知半解,问道:“要怎么感受?”
“艺术、狂热、文字、眼泪。共情。”
程榆礼说:“会不会有人天生不具备共情的能力?”
老师说:“不存在天生,找回来。多建立不同形式的联系,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
“以人为鉴”让他想到那个女孩。程榆礼在此刻已然有一点感动,他说:“谢谢。”
“坐下吧。”老师转身走回讲台,同时带走他的数学题。
程榆礼不是一个非常有上进心的人,规避风险。可以说得过且过,随波逐流。也可以说顺风顺水,游戏人间。总之所谓的凌云壮志,拼搏坚韧都与他无关。
燃烧的焰火、扑火的飞蛾、几百年前的王勃,都离他遥远。
他所能感受到最近最鲜活的韧劲,是那个女孩的声音。
几天后,程榆礼又路过一次广场,招新队伍又出来了。他看到在飘摇的旗帜下打盹的少女,春困秋乏,让她在太阳底下就撑着脑袋睡着。于是她沉浸在梦乡里不会知道,她对一个陌生人带来影响。
有点想上前搭讪,问一问名字,如果对方不反感,可以交个朋友。但程榆礼不擅长做这样的事,也担心扰她好梦。
他犹豫片刻,决定放弃。只悄然之中,将她最纯净、最滚烫的那颗赤子之心纳入自己的灵魂。
程榆礼也不知道,他会在后来,两次为她改变人生的航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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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深思熟虑后, 程榆礼决定留下来参加高考。和家人的弯弯绕绕不多说。总之,他争取到了一次“逆流的反叛”。过程曲折,结局顺心。
也是自那时起, 他开始尝试听曲。
以前不要说戏曲了, 程榆礼连流行歌都不怎么听。艺术是什么?人为自己构建的幻境,是杜撰的喜怒哀乐。
第一次沉溺其中, 是一支古老的曲目,梅兰芳的《天女散花》, 他听不懂咬字与韵白, 绵长婉转的尾音是京剧赶客原因之一。
程榆礼闲来无事,就那么听了一下午。纵使云里雾里, 但他莫名感受到了曲调之中的磅礴。
他对陌生人的记忆力并不深, 后来想必在学校里也是碰见过见月的,但在一晃而过的那些瞬间里, 她回归人海,成为与他再无交集的陌生校友之一。
第二次会面的印象, 发生于一场意外。
那时程榆礼已经毕业,回到三中参加毕业典礼。结束后和几个同学在校门口的餐馆吃晚饭。他并没有注意到旁边的人流来去,坐下后就静静候餐, 拿手机看了会儿新闻。
骤然耳边传来“咚”!的一声。
程榆礼惊讶抬头, 看见一个倒地的女孩从地上仓惶起身。
可能地太滑, 不小心摔倒了。
他的同伴过去搀了一把, 程榆礼便只在状况之外观察着, 女孩没有接受旁人的好意, 她闷着头快步往外面走。推门出去后却又顿了顿脚步, 回眸望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