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王刘长秧的婚事一直是炎庆皇帝的一件烦心事,因为不管那位前朝太子娶了谁,他都不太放心。
与前朝旧臣联姻,自是万万不能。他自己的心腹呢,难道就行吗?
刘长秧的结局是已经注定了的,单不说没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就是有人愿意嫁,那嫁了之后呢,那人会不会看在丈婿之情的份上,从此对他多有偏袒,甚至,因此转换了阵营?
但总不能当街随便找个姑娘吧,他毕竟是景王,自己亲封的藩王。
所以这一次,呼揭提议结亲,他心里本来还忌惮,担心刘长秧与外蛮勾结,可是今天听了杜歆的分析,茅塞顿开,倒觉得呼揭此番给自己送了一个大礼。
“老狐狸。”祝洪心中冷笑,抬眼,看到炎庆皇帝虽不说话,但明显,脸庞上愁云消散,仿佛卸下一副重担。
“杜卿,博坊究竟欠了你多少银子,让你连政务都无心顾及了?”许久后,炎庆皇帝忽然问出一句话,却是和朝堂政事毫无关系的。
杜歆忙又要跪,却听龙椅上,传来一阵隆隆笑声,紧接着,满朝大臣皆跟着笑出声来,就连祝洪,也冲他抱拳,打趣道,“以后啊,我得跟城中博坊的掌柜们叮嘱一声,要他们千万莫要欠停伯公的银子,否则啊,会把圣上的正事都耽误了。”
第112章
下了朝,杜歆便马不停蹄步下台阶,朝宫门的方向快走。身后想要找他商谈的大臣甚多,他今日,却只惦记着那碗据说酸甜相宜的糖渍青梅。
果然穿过宣平门,就见小内侍端着一只盖着盖子的木碗,规规矩矩站在宫墙的阴影中,等着他的到来。
看见那碗糖渍青梅,杜歆忍不住开怀,大步上前接过碗,携了小内侍的袖子,走到一处修了一半的宫殿前的台阶上坐下,也不多让,揭了碗盖,拿起勺子盛一只青梅放入口中。
酸和甜两种味道同时涌上舌尖,他忍不住哆嗦一下,因为那颗坏牙也在浓郁味道的冲击下,剧烈地疼痛了起来,一抽一抽的,他平日竟没觉得,牙痛会是这般难以忍受。
“停伯公,不舒服?”小内侍见他皱着鼻子,小心翼翼问道,“这糖渍青梅味道不好?”
“好得很,只是我的牙......”牙齿里的那个洞中仿佛藏着火药,随时会炸开一般,杜歆答了一半,忍不住捂着腮帮“哎呦”一声。
“牙痛,那就不要吃了。”小内侍伸手要将碗从杜歆手心夺走,却被他按住了手背。
“痛,忍一忍便好,最要紧的是,能尝到这酸甜的好味道。”他面色凝重,语气也凝重,说完,又叹了一声,捻起勺,重新舀了一只梅子入口。
“要记住梅子是酸甜的,就能忍得下痛。”杜歆笑,又舀了一只,举在眼前看了会儿,才送进口中。
“停伯公说的是梅子,还是别的?”小内侍不再抢木碗,在他身边坐好,双手托腮,去看地上挨在一起的两道影子,“忍得住痛,方能尝得到酸甜,做人也是如此吧。”
杜歆心中一动,却只淡淡道,“老夫只是说坏牙罢了,小官儿想到哪里去了?”
“人就是这般,”小内侍盯着自己的膝盖深深叹气,“吃得下苦才能尝得到甜,这是我师傅说的,”他用脚尖在铺满尘土的地上随意掠出一道弧线,“总不会苦一辈子的,谁也不会永远这般倒霉的。”
杜歆将那道弧线延成一个圆,“否极泰来,一定会的。”说完,又吃了颗梅子,疼得挤眉弄眼,口中却仍赞叹,“好吃,好吃。”
“停伯公有心事吗?”小内侍被他的样子逗笑,旋即,又道一句话,黑溜溜的眼珠子对上杜歆的眼睛,目光闪烁一下,“奴才看得出,停伯公今天似乎心怀顾虑。”
他说这话的时候,身后修葺宫殿的工匠们恰好将旧宫的匾额取下,靠放在破旧的宫墙上,杜歆闻声,扭头去看被挡在蛛丝后面的“长秋殿”三个大字,稍顷,惘然一笑,“我只是,在担心一个人。”
他忽然很想说一说这个人,这个他日日夜夜都在为他思虑,却不能表露出一分一毫关切的一个人。甚至,这个人的名字都是他取的,现在,他却只能将他的影子压在心底,不敢让那记忆中的小小少年冒出一星半点来。
小内侍的眼神还是那般澄澈,于是杜歆接着道,“这个人,是一等一的倒霉蛋,却偏要装作天下第一的逍遥人,”他苦笑一声,“他过得好苦,我知道,但我能为他做的却太少,甚至,在有些事上,我不仅不能帮他,还得阻他一把。”
“不拉他一把,反要阻他?”小内侍不明白,睫毛掀动,像一对漂亮的蝶。
“因为,不能因小失大,”杜歆撇撇嘴角,睨身旁小孩儿一眼,见他一脸茫然,呵呵笑两声,“你年纪尚小,不会明白的。”
“以退为进,后发制人。”小内侍腼腆一笑,露出洁白牙齿,“《周易·系辞下》曰:尺蠖之屈,以求信也,我想,就是这个意思。”
杜歆愣住,“小官儿竟然还读《周易》?而且信口拈来?在你这个年纪,很多皇子尚不能将此书顺畅读完......”
“奴才......”小内侍的舌头打了结,光看他被日头映出的影子,杜歆都能感觉到他的紧张,于是朝他伸出手去,想安慰一二,哪知那小孩忽的站起,朝台阶走下几步,头也不回,“停伯公,奴才,忽然想到上林苑的草该除了,就此告辞了。”
说罢,便头也不回地朝宫门的方向走,哪知步子太急,撞到一个迎面进来的人身上,差点摔了个跟头,好在,被那人拽住了。
“冬青,上林苑的草都要没过膝盖了,方才差点绊倒锦妃宫中的宫女,跌了娘娘最爱的玉瓶,害我被狠狠斥责了一顿,你这会子却在这儿躲懒,还不快去。”
永巷令赵奂看着那小内侍匆匆出了宫门,这才冲杜歆恭敬行了一礼,眯起耷拉松弛的眼皮,“杜大人,奴才管束无方,还请大人见谅。”
“公公过谦了,这都叫管束无方,那三师三少都可以辞官告老了。”杜歆波澜不惊道出一句话,然后去看赵奂的神情,那老宦官却谦恭地地笑笑,又拱手行了个礼。
“这孩子想必是又在您面前卖弄了,他不过是在延阁里当值了几年,比旁人多看了几本书罢了,便时不时地混说一番,打扰大人的雅兴了。”
“过目不忘尚算其次,关键,他还能领会词句的含义,这可不是一般孩子能做到的。”
赵奂目光不动,花白的头发似乎被阳光照得打了卷,搭在肩头,被一阵忽然吹过来的风托着飘向脸颊。他把头发整好,冲杜歆微微一笑,“说来,冬青他也确实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不过大人,请听小的一句劝,莫要和这孩子太过亲近。”
“这是为何?”杜歆反倒来了兴致,追问一句。
“他是个灾星,一出生,就克死父母,后来,又克死了好多人,我这把老骨头,也差点死在他手上。”赵奂强颜苦笑,看着冬青离开的方向,摇头轻叹。
“哦?”杜歆眼中掠过白光,顿了一下,“愿闻其详。”
说完,见赵奂依然犹疑着,于是朝身旁的石阶拍了拍,“还有些梅子,公公若是无事,不如坐过来,尝尝冬青腌的这糖渍青梅是否可口?”
停伯公杜歆一向不拘小节,平日里结交的都是街头市井,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赵奂于是朝他走去,步上台阶,在冬青方才坐出的印子上坐了,这才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那座已经被拆了一半的大殿,轻声道,“大人,想知道冬青的身世吗?”
冬青的父亲是宛城的大贾豪族,性格温和敦厚,朋友众多。
有一日,有一个落魄之人前来投靠他,冬青的父亲见那人甚是可怜,于是便收留了他,看他有几分才情,又能说会道,便让他留下做了家里的总管。
岂知是引狼入室,此人天生奸邪,受人恩惠,不但不心存感激,反而,对家中的人和物起了邪念。
他看上了冬青父亲的万贯家财,亦惦念上了冬青母亲的美色,心中所想,竟是要将这两样东西霸为己有。对了,冬青的母亲并非他父亲的正妻,而是家里的妾室,但那位大夫人和自己的夫君一样和善温柔,所以妻妾之间的感情也如姐妹一般,融洽无间。
再说回到那奸人,他在冬青家里当管家的第十个年头,终于再也藏不住歹心,于一个风高月黑之夜,打开屋门,放进他早已私下联络了数月的强盗,杀人掳掠,无恶不作。
而冬青的娘那时正到了产期,惶惶中生下孩子,将他交托给一个丫鬟,逃出生天。
而她自己,为了怕被那奸人玷污,抹颈自戕了。
除此之外,冬青的父亲,嫡母,哥哥,以及家中老少奴仆一个都没能活下来。那人与强盗们坐地分赃,带了这些金银珠宝逃出宛城,然后,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
有人说,曾在某处见到过那奸人,他俨然摇身一变,成了富甲一方的大商人,而这个可怜的孩子,却一出生,就成了无父无母无兄的孤儿。
说到这里,赵奂摇了摇头,“十年前那的那日,我奉命到民间采买,在一处偏僻的巷子里,看到了那奄奄一息的丫鬟,和她怀抱中,同样奄奄一息的孩子。”
“丫鬟是个忠奴,只剩下一口气,还拼着命将这孩子的身世告诉我,最后,拉住我的手恳托,希望我能将这可怜的孩子抚养成人。我见那孩子比枯柴还要瘦的手指,一个没忍心,就这么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将他带进宫来,做了内侍。”
“我想着,没根儿了也总比死了强,好歹,算是为那家子留下了个活口,虽不指望他为父母报仇,但能活着,他爹娘在阴间也多有安慰。”
第113章 慰军宴
“我想着,没根儿了也总比死了强,好歹,算是为那家子留下了个活口,虽不指望他为父母报仇,但能活着,他爹娘在地下也多有安慰。”
“哪知啊,”赵奂以手扶额,“这孩子是个真灾星,谁被他那浑身嗤嗤冒着的火星子溅到都要出事。老奴第一天抱他进来,就被一只从天而降的火钳子砸了脚,指甲都砸裂了,到现在,身上的大伤小伤可谓没数,若不是想着那丫头临死前的叮咛,早将他踢出永巷了。”
“大人也离冬青远点吧,这孩子遇谁克谁,您可千万别沾染了晦气。”
赵奂说完,抬头眯眼,见太阳已经偏西,忙不迭站起来,拍了拍袍子上的尘土,“哎呦,不知不觉,就到了这个时辰了,停伯公,老奴还有些宫务要做,就先行告退了。”
他接过杜歆手中已经空了的木碗,倒退步下台阶,微跛着走出宫门,只将杜歆一人留在被阳光和灰尘充斥着的院墙内。
“灾星,”杜歆喃喃道出两个字,扶着栏杆站起,方才觉得两个膝窝已经酸麻,于是将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生怕一个趔趄摔断了自己这把半老不老的骨头,“灾星,”他摇着头,嘴角沁出一丝笑意,“还真是和那个倒霉蛋不相上下啊。”
下雪下了半月,融雪融了半月,当禹阳城终于在阳光下斩头露角的时候,据刘长秧和宋迷迭去宜宁已过了一月有余。
这一月,城池虽然被白雪覆盖,不染纤尘,安静可爱,可城中的人,却各怀心思,各行其道。
莫姑娘用她的大力金刚锤砸碎了洗尘潭结实的冰面,三人一起合力,用了七八日功夫,从潭中捞出了的无数根大大小小骨头。可这些都是老的、碎的、掉渣的老骨头,没有一根是属于新死之人的,莫寒烟对着水面沉思半晌,终于起身,脸色黑得像是能杀人。
“沈知行不在这里,”她紧咬银牙,听身后胡杨林中传来的“飒飒”风声,语气中透着明显的寒意,“师兄,师妹,咱们三人已经到西诏数月,可却没有半分进展,派去长陵送信的人也走了将近两月,却也像泥牛入海,杳无音讯。”
“景王的错处不好抓,你不要心急。”祁三郎觉得后背发凉,胳膊肘撞撞身边的宋迷迭,冲她使了个眼色。
宋迷迭听到莫寒烟的语气,本来已经下定决心躲到祁三郎身后不说话,现在被他一撞,又看到莫寒烟的眼风扫过来,便又不能不说,只得怯怯朝前走出两步。
“上次在宜宁,我偷偷去找了挖出女尸那家子的邻人问了,邻居说那家的主人叫严峰,可是不管是文臣还是武官,都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咱们甚至......甚至连各路官员的亲戚都查了,也没查出来......”
声音越来越小,因为莫姑娘的眼风已然变成了冷刀子,“迷迭,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
宋迷迭很没出息地耸肩缩脖,眼睛去瞟莫姑娘的冰霜脸,“那......师姐,你打算怎么做?”
一片胡杨的叶子飘落到地上,莫寒烟用脚尖将叶子碾碎,“杀了肖闯。”
杀人这种事对于校事府的人再常见不过,宋迷迭的那些师兄师姐们,每天都是扛着白刀子出去,扛着红刀子回来,回来后便到府门后面的那条小溪“哗啦啦”洗各自的兵器,洗得一条溪水都是粉红色。
可是莫寒烟却不常杀人,至少,不像校事府其他人那般,只要心情不好就随便找个理由呼呼捅人。宋迷迭甚至见过莫寒烟有一次将一个罪臣的小女儿放走,亲自将那姑娘护送到一条偏巷,临走前,还塞给她几锭银子。
见宋迷迭发现了,莫寒烟冲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目送那姑娘跑远,才走到宋迷迭跟前,笑容中带着些许赧色,柔软的手掌摸她的头顶,“师妹,不要告诉别人,好不好?”
那是她第一次看到莫姑娘笑,却知道,她是这世间心最软的人。
可是今天,她面冷心软的师姐要杀人了,杀的还是皇上亲封的大都护,抚慰诸藩,辑宁外寇的肖闯大将军。
“如此就杀了肖闯,未免草率些了吧。”宋迷迭咕哝一句,声音小得她自己都听不清楚。
“这一月,我们找了他几次?”挂在莫姑娘手上的千斤锤滴着水,将地上浸出一片暗影。
“四次。”祁三郎接莫寒烟的话一向飞快,这次也不例外。
“他如何表现?”
“支支吾吾,推三阻四,顾左右而言他。不过昨日,他说已经派了人去长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