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色调灰暗,阴霾天的都市背景,一对男女在天桥上擦肩而过。看底部介绍,这张照片似乎叫作《旧爱》。如此封面,再搭配上《LOST》的书名,摄影师仿佛在刻意渲染一种无法圆满的宿命感。
唐仙凡指尖一颤,那本厚厚的影集从手里滑脱,重重砸在地上。
恰在这时,程应欢从里屋出来,见到这幕,脱口而出:“你干什么!”
他像抢救坠地的婴儿,一把将那本影集抄进怀中。手指一寸寸抚过封面,检查塑封是否有破损。小心翼翼的模样,仿佛那是一碰即碎的瓷器。
唐仙凡被那声怒吼吓坏了,随即看到他那样子,敏感地察觉到什么。
“对不起,我只是好奇,不知道它对你那么重要。没摔坏吧?”
程应欢仿佛被她那句话拉回理智,抬起头,脸上虽阴云密布,但总算不那么可怕了。
他解释说:“这书不是我的,我只是代为保管。”
“替一个很重要的人保管吧?”唐仙凡也不知自己哪儿来的勇气把这句话问出口。
程应欢眼中冒出一丝厌恶。
这厌恶一闪而过,原本不会被谁捕捉到,但唐仙凡此刻正直视他。她被那个眼神刺痛,泪水涌出,又快速擦掉。
“程应欢,你讨厌我吗?总这么没皮没脸地往上贴,应该很让人讨厌吧?我知道,可我就想从心一次。也许,哪天能等来你的回应呢!——但其实不可能,对吗?因为你心里忘不掉旧爱。即便我做再多,对你而言,都是负累,是烦恼,对吗?”
唐仙凡撕开两人之间那些虚伪客气的假面。原本桃粉色的暧昧,除掉滤镜之后,变成粘稠的鲜血,血丝如藤,绞缠住心脏,让她疼得浑身战栗。
结束!她需要一个结束!
理智和情感都在呼唤。
唐仙凡从沙发上起身,平视着程应欢:“既然忘不掉,为什么不把她追回来?”
如果程应欢和别人永永远远、长长久久在一起,牢不可破,密不可分,她就不会再存着侥幸的希望,也不会攥着手心里那一两秒的甜蜜去填补各种痴心妄想。
程应欢被问住了。他似乎回忆起不好的事,口中舌头搅动,却迟迟发不出声音。
“为什么?这对你来说,应该不是太难吧?如果是拉不下脸面……”
唐仙凡句句逼问,程应欢脸色越发难看,空出一只手揉太阳穴,对她下逐客令:“你该走了。”
“你还没有回答……”
“我的私事跟你没关系吧!”程应欢终于爆发,“唐仙凡,这话我只说一次,你听好。以前在剧组,我确实故意勾引过你。这事儿,我承认,现在也跟你正式道歉。以后,请离我远一点。因为我看见你,很烦。”
他狠狠咬重最后两字,说完就把人往门外推,彻底抛弃往日的风度和气量。
砰的一声,大门在身后关闭,正式宣告那个幼稚的爱情梦就此破灭。唐仙凡终于获得她想要的释放和解脱。斩断心头锁链,再也不必牵挂,不必困在原地挣扎。她重获新生。
“程老师,告辞。”
她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完,抬步离去,再不回头。
欧欧从厨房出来,发现程应欢独自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本又厚又大的书,眼睛直愣愣盯着前方,精神不太稳定的样子。
鉴于他今天曾有过的各种不正常表现,欧欧担心他又发病,赶紧凑过去送关怀:“哥,你没事吧?”问完才发现这屋里少了一人,“哎?唐小姐呢?”
程应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脖子僵直着,从喉咙里挤出一口气:“欧欧,帮我订张机票。”
小助理立马想到去年某天晚上,也得到过这样的指示,最后结局那叫一个惨烈。顿时脑中警铃大作:“这么晚了,哥,你要去哪儿啊?要不咱还是待在家里吧。”
程应欢不为所动:“我要去参加婚礼。”
第51章 婚礼自救指南
婚礼当天,最累的当属新娘。这似乎是所有人的共识。但傅莲最擅长的就是打破共识。在这场奇葩遇奇葩的婚礼上,伴娘是个消耗品,凌羽连同胡笑、神婆,三个智力正常、体力过硬的大活人都不够她玩的。
传统的仪式流程被她各种奇思妙想冲垮。
比如,正要宣誓互戴戒指,司仪一串熟练的台词,把气氛渲染到位,就等台下宾客鼓掌流泪的时候,新娘忽然跑过来抢走话筒。
“凌凌,这种时候,是不是该舞一段?”
被点名的凌羽分外难堪,压住翻白眼的冲动,在心里大吐不文明之词。
年轻的新娘不着调,拎着婚纱裙摆,想即兴跳踢踏舞,要新郎官站在一旁说rap给她伴唱。可怜的钟先活了大半辈子,从没听过这么离谱的要求,站在台上,一脸惊慌失措。
凌羽淡定地掏手机,开始在网上给他找歌词,顺便下载音频。
这空档,傅莲无师自通地给自己热场,讲几个笑话,来几段贯口。女方宾客区时不时爆发出海浪般的狂笑,足以证明新娘这种乐于娱人娱己的高尚品质是家族遗传。
三个伴娘过五关、斩六将,终于熬到仪式结束,晚宴开始。
新人敬酒,伴娘也要陪同。作用是代喝。三位伴娘谁都不是海量,提前商量好,要接力完成。凌羽负责跑中段,也就是女方宾客到男方宾客的过渡区。
好死不死,男方宾客第一桌,就是《大金冠》剧组。
“小钟,恭喜啊!”赵昆导演一马当先,举着五十度的高粱酒,一饮而尽,属实豪气干云。满桌掌声起哄,新人自然也不能示弱,哐哐又搬来两瓶,一副要把大家喝死在这里的架势。
推杯换盏间,有人认出凌羽:“哎,这位小美女不是程老师的女朋友吗?真巧,在这儿碰见!”
若在平时,这话肯定不会被扔到台面上。但此刻酒过半巡,人人顶着大红脸,说话不过脑,难免没分寸。
凌羽作为伴娘,当然不会给客人难堪,举起酒杯:“难得您还记得我!这叫什么,他乡遇故知,缘分啊,咱不得走一个?”
那人吨吨吨几口酒下肚,脑袋发热,转眼就把她忘了。
这一桌,漫长得好似绕走赤道,每秒都在被强光炙烤。凌羽胃里翻腾,但仍要面带微笑,口出妙语,哄得所有人高高兴兴才行。
大喜之日,不可失态,想想那个醉酒胡话然后被自己的亲外甥连人带凳子抬出去的舅姥爷。——凌羽不停在心里默念,企盼这段临时编造的咒语能帮她渡过此劫。
然而起效甚微。
呕吐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她抽出一点精力做计算,发现今夜喝的量远远够不到临界值。
看来,酒没错,错的是她。
为什么不避过《大金冠》剧组呢?她反复拷问自己,得出的答案让她气得想抽自己嘴巴。
——因为程应欢不在其中。
没有尴尬的重逢,她本该掌控全场,谁知会被无名氏一句戏语喊破了防。罪魁祸首远在千里之外,凌羽只能在心里痛骂自己轻敌。
咳嗽和呕吐都是难以自控的生理反应,忍一时,靠的是毅力,但最终总要爆发。凌羽咬牙跑完中段,见到胡笑走近,赶紧把“接力棒”往她手里一塞,转身冲进洗手间大吐特吐。
独立密闭的空间,让她的喘息声在耳边无限放大。有些失控的东西将要破笼而出。凌羽不敢久待,匆匆收拾完,推门出去。
门外,有人在等。
西装领带,年轻英俊,正是刚刚和她一起陪酒的伴郎,钟先的堂弟钟声声。两人在婚礼筹备阶段就见过面,也一起吃过饭、聊过天,彼此还算熟悉。
“你没事吧?”他见凌羽脚步不稳,忙走过来搀扶。
凌羽也没和他客气,抓着他胳膊,就往人身上靠:“没事,出去透口气就行。”
“我陪你?”
“好。”
门口迎宾处有一辆巨大花车,往左是一段露天长廊,两侧用百合和金色郁金香布置成花墙,墙上挂满照片,记录着这对佳偶的甜蜜过往。照片上的傅莲,表情依旧千奇百怪,不像个人,但有更多,是凌羽不曾见过、是她只对着爱人才显露的一面。
凌羽忍不住发出羡慕的感慨:“真好。”同时也倍感寂寞。
有道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钟声声不知从谁嘴里——十有八九是大嘴巴傅莲——听说她不久前才和男友分手,以为她此刻触景生情,于是变着法儿地说话安慰。但慌乱之下,技法拙劣,听得凌羽哭笑不得。
“啊呀,你快闭嘴吧。再说下去,我都要变成秦香莲了!”
凌羽捂脸大笑,引得对方也闹个大红脸,瞪眼控诉:“别笑啦,我说这么多,还不是为了你!”
凌羽敷衍点头:“是是,感谢小钟同学,一心向我。”
钟声声:“……你知道就好。”
凌羽是个在情场上硕果累累的王者玩家,雷达之敏锐,远超常人。很多时候,只一眼,就知道对方怀抱何等心思。大多时候,她都听之任之,喜欢就撩一下,不喜欢就冷处理,全看心情。比如此刻,她需要陪伴,所以会伸出爪子回撩两下。
但钟声声是傅莲的小叔子,这个身份实在敏感,不能由着性子胡来。所以,虽然他年轻貌美、体贴可人,还时不时发射试探性的求偶信号,凌羽依然决定装瞎到底,把这种亲近严格控制在朋友的分寸里。
她伸个懒腰,正想东拉西扯时,手机忽然响了。
一串急促的音乐鼓点,不是她所熟悉的来电铃声,而是——闹钟。
满脑子莫名其妙。婚礼流程都走完了,还有什么大事需要本伴娘亲自定闹钟提醒?
凌羽打开手机查看:10月31日22时40分,程应欢生日。
仿佛被人一个闷棍打进时光隧道,凌羽恍如隔世般望着去年此时此刻的自己。
——吸血鬼女爵在深夜的儿童乐园里荡秋千,听见闹钟响起,立马恶狠狠地关掉。火气上头,只顾咬牙切齿地发射诅咒,忘了把已经过期的闹钟彻底删除。
传说中不可逆转的时间在现代机器的记录里,竟是会循环的。它慢吞吞地转一圈,又到达这个节点。
凌羽感觉自己遭遇了一场跨越时空的袭击。
“有什么要紧事吗?”钟声声见她捏着手机一动不动,很是担心。
凌羽抬起头,眼中有他看不懂的火光在燃烧:“不重要……没你重要。”
钟声声还没来得及消化这句等同于表白的宣言,就觉脖子一紧、眼前一黑,唇上传来濡湿的触感,瞬间吓得气都不敢出。凌羽没有给他发愣或拒绝的机会,如台风过境、野火燎原,一路摧枯拉朽,见神弑神,见佛杀佛。他只坚持了三秒就缴械投降,被这阵狂风吞没,输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花墙之下,年轻男女热烈忘情地互啃,怎么看,都是一幅花好月圆、两情相悦的好图景。
凌羽双目微睁,在吞吐的热气里,猛然撞上一个人的视线。它刺透黑夜,隔着花香四溢的长廊,直射过来,像一颗偷袭的子弹。
“唔……”她看清了那人的脸。
头痛欲裂。
凌羽推开钟声声,指着长廊尽头处,呼吸急促:“刚刚那里有个人,你看见没?”
钟声声一头雾水,顺着方向看过去:“没有啊。”那里空荡冷寂,连偶尔路过的人都没有,巨大的花车在黑夜里只剩下轮廓,远观好似一座坟茔。
凌羽跑过去,用力跺着脚下的石砖:“不可能,就在这里!我看见了,明明就在这里的!有个影子!”
“可是,确实没有人啊。”钟声声无法理解。前一秒还抱着他狂亲,这会儿找什么影子!难道是故意胡闹,免得两人尴尬?可看她的表情,也不像啊。
凌羽如同受惊的兔子,眼珠在眼眶里不安分地抖动,仿佛身边随时会跳出一头饿狼,把她叼走。
钟声声走过去,想要安抚她,但手还没挨到肩膀,就被她狠狠打开:“别碰我!”
她浑身炸毛,扭头就跑——不,是逃。
钟声声更困惑了,两三步追上去,拉着她问:“你到底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凌羽用手捂着双眼,一副天塌下来的语气:“要命,我竟然出现幻觉了……”
钟声声安慰她:“眼花而已,没什么啦——”
凌羽回过神,再度打掉他的手:“别碰我!别跟着我!滚开!”
她红着眼睛,恶狠狠地朝他龇了龇牙,大有他再跟过去就一口咬死他的架势。
钟声声不懂凌羽的转变,但看懂了她的脸色。犹豫再三,终于松开手。看着凌羽头也不回地跑远,他晃晃脑袋,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做了一场被人强吻的春梦。
深夜,女人盛装打扮,失魂落魄地独自走在海边。
“她都溜达半小时了,不会要等到周围没人,跳海自杀吧?”
“哎哟,可别!长那么漂亮,有啥想不开的……”
“你们看,她戴着腕花呢,但是没有穿婚纱,八成是从哪个婚礼上跑出来的伴娘……”
“看来是感情问题。唉,美女总是为情所苦,天妒红颜啊!”
围观群众吃着烧烤闲聊,脑补出一场“我爱的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的苦情大戏。
神婆拎着裙摆来到海滩边,一脚下去,后跟深深陷进沙子,差点以头抢地。她慢条斯理地脱下鞋,赤脚踩在余热渐消的细沙上。远处,和她穿着同款伴娘裙的身影还在海风中摇晃。
“凌凌。”
神婆眼中看到的世界和常人不同。
比如此刻,她又看到凌羽头顶那棵只有盆栽大小的桃树。以往那树上总是花团锦簇、争奇斗艳,生怕被同根而生的兄弟姐妹抢了先,现在却朵朵凋败,干枯、变色,无精打采地耷拉着头,花瓣随着主人的走动簌簌而落。
这种枯萎并非外力造成,没有狂风骤雨、雷暴闪电,它只是悄无声息地死亡。
这景象看得人心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