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摇上青云(科举)——长安墨色【完结】
时间:2023-03-01 13:17:17

  “是犯事出来躲的吧?”那汉子压低嗓门,神神秘秘的问。
  古人崇尚安土重迁,很少有人奔波千里跑到异乡闯荡,除非是有罪在身的逃犯,为了显得合理,沈长林只好顺着络腮胡大汉的话沉默着点头。
  嘿,这就对了,络腮胡心里一喜,刚才沈长林用马鞭对付十几个拿杀威扳棒,他就看出来这小公子身手俊俏,加上沈长林对他的眼缘,络腮胡干脆出手帮了他一把。
  除了仗义出手,本就存了别的心思,对沈长林进行简单的套话以后,马上道:“哥叫曹许平,弟兄们都喊我曹大哥,是河上跑漕运的,小兄弟若暂时没有落脚地,不如上哥这儿来。”
  水上漕运是海青县最藏污纳垢之地,沈长林正有前去一探的心,佯装蹙眉思索了一小会儿:“曹大哥,你那儿方便收留我吗?”
  “方便方便!”曹许平满口答应,连连点头,“我那正缺人!”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沈长林牵小西瓜跟着曹许平去了他的漕帮。
  漕帮逐水而建,时常变换位置,现在建立在沿岸一片缓坡之上,用木片和油布搭建了一些小木头房子,男女老少皆有,加起来足有五六十号人马,其中青壮年占一半。
  “曹老大,这小子谁啊?”
  一玩泥巴的小屁孩见有生面孔来,追着曹老大问道。
  曹老大一把揪住小孩肉嘟嘟的脸颊:“小子是你叫的吗?要叫哥哥懂不懂?快,叫沈哥哥好。”
  小屁孩挣扎两下,揉着泛红的脸颊小声道:“沈哥哥好。”
  沈长林冲他一笑,从怀里掏出几块糖塞到小孩手中,孩子惊喜的含了块在嘴里,一边咂摸着甜味儿,一边高声大喊:“谢谢沈哥哥!”
  这声哥哥明显比刚才的感情充沛。
  说话间,曹老大已经带着沈长林进入了漕帮所在的中心,他嗓门大,高声吼着说话时,上下几十号人都能听见。
  “大家快出来,咱们曹氏漕运般来新人啦,长得俏,会功夫,人年轻,都出来看看!”
  沈长林刚拴好小西瓜,回身就见小木屋中的人全部出来了,将他团团围住,有正纳鞋垫的老妇,有抱娃娃的年轻妇人,还有小孩,但更多的是腰挂匕首,膀大腰圆的汉子。
  他们年龄身份各异,唯一相同的是眼神,淳真而善良,有沈长林许久没见过的一抹憨真。
  “小哥哪里人,叫啥名多大了?”
  “长得这般俊俏,是富贵人家的少爷吧?”
  也有人直接开顽笑:“取妻了没有,咱们这有两个未嫁的黄花大闺女呢,许给你做老婆啊!”
  接着站在人群中的两个年轻姑娘脸一红,赶紧躲到人后去了。
  沈长林入学堂已经整整十三年了,接触的都是读书人,讲究礼节和分寸,言行举止样样都要留心,生怕失了体统。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置身这样放松的环境中了,这些人说话虽然直接,却是没有恶意的。
  “华京人,叫沈继森,今年刚好二十。”沈长林给自己编了个身世,“妻娶的早,已有两个娃了。”
  微风阵阵,十月的海青县仍一派夏景。
  沈长林飞快的和漕帮的人打成一片,彼此聊天说话,好似老友一般,漕帮的人都是跑江湖讨生活的,好交友讲义气,中午置办了一桌好酒菜招待新入伙的同伴。
  饭菜置办好了以后,一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快意洒脱。
  沈长林捧着一小酒坛直接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然后长长吐出一口气。
  “痛快!”
  从今往后,他就暂时以沈继森的身份,在海青县曹氏漕运帮落脚了。
 
 
第90章 邬家寨
  ◎准备去借兵马◎
  “小沈兄弟, 是不是想家里人了?”
  见沈长林捧着酒坛,坐在僻人处一边喝酒,一边遥望明月, 曹徐平走过来,攀住他的肩关切问道。
  沈长林轻笑点头:“是啊。”
  也不知小兄同奶奶爹娘他们, 现在情况如何。
  海青县与华京距永清县差不多远,他们现在应当在华京城落脚了。
  国子监监丞有斋房,但家眷不可随住, 因此他们还要租赁房屋, 现在家中小有积蓄,加上小兄的俸禄银子,应该能租一间漂亮体面点二进青砖小院。
  并且,还能雇个婆子帮着爹娘奶奶做活儿。
  他们家,现在也算正经的官宦之家了。
  但依奶奶那个勤俭的性子,不仅不会雇人,恐怕还会继续开店做点小营生,至于住处, 为了小兄的‘身份’, 想必不会太破败, 应该会在离国子监不远处,租个独门独户的清静小院落。
  虽不知自己多久回京, 但肯定会给自己留一个房间, 里面收拾的干干净净, 就等他回来。
  想到这,沈长林长吸了一口气, 最牵挂自己的, 永远是至亲家人。
  果不出沈长林所料, 此时此刻,千里之外的华京城,离国子监两个街口的万华巷,一处六间正房的小院里,钱氏刚将白天晒好的被褥塞到大木柜中。
  她边晒边嘀咕:“如果长林这时回来,也有松软的厚实被子盖了。”
  华京城已步入初冬,气温一日寒于一日,清晨醒来,可在院里的石板路上看见薄薄的一层霜,踩上去特别湿滑,一不留神就会摔倒,钱氏总要铺层干草上去。
  这时罗氏捧着一叠锦料的衣裳进来,这是入京后家里买的,一家五口人,从头到脚的给置办了身锦料衣裳。
  钱氏听说以后宦官家眷常有聚会来往,心想绝对不能让孙儿丢脸,这才下血本去成衣铺订的。
  “娘,这衣裳我收拣在柜子最里面吧,省得被磕碰坏了。”衣裳买回来以后,罗氏除了当天小心翼翼的试穿过以外,碰都没碰,生怕自己手粗将锦布料的细腻衣裳给刮花了。
  往常家里有好东西,都是要压箱底存放起来的,留作以后慢慢享用。
  但这回钱氏思忖片刻,却皱着眉头嫌弃道:“好歹已是官老爷的娘了,怎么还那般没成算,这衣裳既做了就要穿,就放在衣柜最上头!”
  如今孩子们都大了,就拿玉寿来说,今年已及冠,过了年就二十一了,如今也算苦尽甘来,她还要打扮的体体面面,给玉寿找媳妇呢,长林还小,可以多等两年,到时兄长有了妻室,他也正好回京,刚好做弟弟的紧跟着说亲。
  罗氏有些讪讪的:“娘说得是。”说罢就要去放衣裳。
  但钱氏却拍拍床板,让儿媳坐过来说话。
  “玉寿她娘,我们婆媳二人相处了二十多年,我这个人你是知道的,有时嘴上不饶人,说不出好听话来,但我没坏心思,如今孩子们有出息了,咱家也熬出了头,但这日子照旧过,咱们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只是两个孩子到底是官家人,咱们作为官眷,也要拿出官眷的样子,往后呢,我们都多得学多看,不给孩子们丢脸,知道吗?”
  罗氏疯狂点头:“娘,我知道,只是我不知道该咋做。”
  钱氏潇洒的挥挥手:“你当我就知道啊?我也是头回做官眷,不会咱就学,不懂咱就问,有什么可怵的。”
  “欸,我都听娘的!”罗氏笑着道。
  从咸水村到景安后,罗氏的转变已经非常大了,早已不再是当初那和生人说话就唯唯诺诺的深山妇人。
  罗氏早就意识到,自家一点不比别家差,她可有两个进士儿子呢,有个还是状元:“娘,我现在走在路上都觉得底气特别足。”
  钱氏抿嘴直乐:“我也是。”说罢伸长脖子往院外瞧了眼,“玉寿还没回来?”
  “说是国子监有什么事,今夜要加值,得晚些才回。”罗氏道。
  “这做官也没有比从前轻松多少嘛,感觉还更累了。”钱氏说着叹息一声,站起来往厨房走,“我去给玉寿做碗汤面,他待会回来正好吃。”
  罗氏紧随其后:“娘,我帮您烧火。”
  这一晚,沈长林是和曹许平的弟弟曹许光一起睡一间屋的。
  说是屋,也不过是一间小木棚,茅草屋顶可以遮雨,但墙壁四周是漏风的,漕帮的人经常逐水而居,有活的时候汉子们随船漂流,妇女老幼则在附近的岸边扎营。
  因是临时驻扎,住不了半年,加上海青县几乎没有冬季,所以这些木屋搭的总是很随意。
  比方说这回,曹氏漕运帮的十多艘船便往西南去运一批货了,曹许平等人带着其余伙伴在此落脚。
  “沈哥,你睡了吗?没睡的话,和我说说华京城的事呗。”
  曹许平的弟弟曹许光今年十六岁,虽年纪尚小,但和哥哥一样长得膘肥体壮。
  夜深了,对外面世界充满好奇心的小伙子听见沈长林翻身,忙问道。
  曹许平自小在海青县长大,一直随兄长在漕帮生活,他的见识在同龄人中算是多的,但这个年纪的少年,永远充满了好奇心,沈长林将双手枕在脑后。
  “华京城特别的繁华,个种茶楼食肆数不胜数,街上车辚辚马萧萧,丝竹音声声入耳……”
  华京城的繁华是真实的,但是也像一场美梦般虚幻。
  沈长林一边说一边回忆着,并没有说什么太多具体的事情,但已经足够让曹许光听得如痴如醉:“沈哥,这华京城简直像天堂,我要是能去玩一段时间,就是死也值得了,你怎么舍得离开啊?”
  沈长林无声的微笑着,少年的心思是多么的纯粹啊。
  “许光,和我说说咱们海青县本地的事情吧,我要在这儿扎根。”沈长林道。
  他刚才已伤春悲秋过一段时间了,现在要活在当下,铭记自己为何而来。
  他化名潜伏在漕帮可不是吃喝混日子的,而是为了解海青当地的状况而来。
  曹许光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又生活在漕帮这种鱼龙混杂黑白交界之地,对海青县的内情应了解的非常清楚,并且,他年纪尚小,对人不设防,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咱们县势力最大的,要属邬家寨的水帮了,邬家寨在遇仙河的最上游,占据着好几个山头,寨中有数百好汉,加上寨民有一千多人呢,只要是海青县水上的事,没有不归邬家寨管的,从前的县令大人都要礼让邬家几分。”
  “剩下的还有王家、雷家、宋家等等,势力各有不同,有管陆运的,有管矿的,还有管粮食的,手下兵丁人马都很充沛。”
  “不过,我们曹氏漕运帮也是很厉害的,在我哥的带领下,一定会发扬壮大的!”
  曹许光还说了许多,沈长林听完总结了一番,总之就是海青县的一切产业,都被类似匪/帮的组织把持着,因海青县水网密集,对外运送货物主要靠水运,所以水帮的势力相对更大,以邬家寨为首。
  但是总的来看,县内还是‘诸侯纷争’的状态。
  对沈长林而言,这是一件好事。
  “这新来的沈县令人如何,曹大哥是不是和他有什么交情?”沈长林问道。
  曹许光在叠着稻草的床上翻了个身:“没什么交情,给那姓沈的送了二百两银子,买了个壮班衙头的差事。”
  这个壮班衙头,主要负责把受城门、仓库、监狱等关键所在,类似于后世的武装警察。
  沈长林不由的蹙起眉,曹许平当然不可能去衙门当差,所以:“沈县令在卖官?”
  “是啊。”曹许光打了个呵欠,“他从外地带了几十个衙差来上任,比前几任县令厉害些,有人马傍身加上他不多管闲事,这些日子就相安无事,后来,他就打出了收钱买官职的暗示,短短一个月起码捞了几千两银子。”
  曹许光不屑的哼哼两声:“什么鸟官,那就是个貔貅,咱们也不稀罕什么衙头都头的称号,主要瞧上进出城门方便。”
  沈长林了然,对海青县的现状有了初步了解,对这里的乱,也有些见怪不怪了。
  翌日清晨,沈长林醒的很早,穿上外袍后,就迎着晨曦牵小西瓜到河边,让它饮水为它梳毛。
  火红的太阳从地平线升起,金色的阳光洒向大地,日出的盛景还是迷人的,沈长林眯着眼欣赏了好一会儿。
  恰在这时,一个穿青布短褂的少女出现在河滩边。
  少女的肤色微微黝黑,乌发绾成简单的发髻,簪着一朵粉色的绒花簪。
  粉色本是显黑的色,但因少女有双葡萄似的漆黑眼眸,和饱满的唇瓣,充满野性的美和脸庞上的羞涩完美融合,那普通的粉色绒花簪也显得可爱起来。
  “继森哥,给。”少女塞了几个用荷叶包着的土豆饼到沈长林手中,“刚烙的,趁热吃。”
  沈长林知道这少女叫曹阿秀,正是昨夜曹许平说两位待嫁女中的一位。
  热气腾腾的土豆饼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除了面香土豆香之外,还有股好闻的葱花香,沈长林瞬间就饿了,但是……
  曹阿秀的声音格外脆:“吃啊,凉了就不好吃了。”
  说罢冲沈长林笑笑:“继森哥别不好意思,吃!”说罢转身离去,大概是回自家木屋继续烙土豆饼去了。
  看着曹阿秀爽利离去的背影,沈长林不仅失笑,暗想自己太自恋了,人家好心给自己送饼吃,怎的还胡思乱想,她们都是最淳善而真实的人。
  好心不可被辜负,吃就是。
  沈长林咬下一大口,满满的咸香酥脆,特别满足。
  接下来的几日,沈长林一直在收集海青县相关的信息,信息收集的差不多之后,准备在第二天向曹许平告别。
  想要在海青县扎根,决不能没有人马,这附近有运州巡检司和运州守备司,沈长林想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借到一些兵马。
  身边有人,事情会好办许多。
  这天夜里,沈长林照旧和曹许光一屋,好奇宝宝曹老二依旧不停的问沈长林外面的世界,并且深深的崇拜起沈长林来:“沈哥,你见多识广,生的又好看,还识字,会舞剑,你可真厉害。”
  沈长林刚想说,他可以教曹许光练剑识字,但想到自己明天就要离开了,只好作罢。
  “一般厉害吧。”
  沈长林坐起来,从行囊中拿出两只飞镖:“这个送你,平时可以练着玩。”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