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呢?
云漾漾想不明白。
她和小蝶的身份天差地别,自然不懂送点礼说句道谢的事情,为什么会这么复杂。
小蝶没有钱,她也从来没想过要小蝶的道谢礼物,其实如果小蝶真的感激她的话,说句谢谢就可以了,没必要一直跟着她。
“姐姐,你的腿没事了吧。我那天听见医生说,你的腿伤的很严重。”原来是为了亲自确认她的腿没事,云漾漾心想,这个小姑娘还真是朴实得可爱。
为小蝶换了干净的衣物,又让她用了些晚餐,已经是深夜,云漾漾就先让小蝶留在家里。
第二天起来又是日上三竿,家里阿姨这个时候本该早就离开了,今天却在楼下等她。
“太太,那个小姑娘的衣服我已经洗了。”云漾漾不喜欢太太这个称呼,但是对方是李烨请来的,还是李烨的同乡,她也不好多加指责。
“嗯?有什么问题吗?”云漾漾不解。
“那小姑娘有个小兔子背包,也脏得很,必须得洗了。”阿姨面露难色,“但是那小姑娘不让我碰。”
“哦。”云漾漾坐在餐桌前,小啜了一口杯里的牛奶,“这个包包对她挺重要的,不让你碰也正常。”
她没注意到,阿姨因为她这话惊大了眼,云漾漾一直都是骄纵的性格,结婚前就被她父母捧在手心里,结婚后又被自己老公好好养着,向来都是别人考虑她的感受,什么时候有过她体谅别人的时候?
这还是她头一次对一个人表现出充分的耐心和同理心。
同理心,这对云漾漾来说可太稀罕了,她居然会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这人还是个和她身份截然不同的乡下小丫头。
经历相似之人尚且很难共情,更别说她们之间天差地别,
云漾漾却没觉得自己这表现有何不妥,只喝了杯牛奶就从餐桌旁站起来,伸着懒腰问家里阿姨:“白姨,小蝶在现在在哪里?”
原来那个土里土气的小姑娘叫小蝶,白姨眼珠子一转,指向窗外:“小蝶在外面和铃铃玩呢。”
云漾漾出去的时候,恰巧看见铃铃和小蝶滚在玫瑰花圃旁的泥土里,铃铃仰卧着,露出毛茸茸的白肚皮,小蝶卧在它肚皮上,抓着铃铃的脸左看右看,把手指塞进铃铃嘴里拨弄它长而锋利的犬齿,铃铃任由她胡闹,两只毛茸茸的爪子一边一个踩在她肩膀上,歪着脑袋任由她玩弄。
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时,铃铃歪着脑袋朝云漾漾的方向望去,小蝶也顺着它的目光看到了美貌的女主人。
“汪。”
“漾漾姐姐。”
一狗一人动作意外同步,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就朝着她的方向奔来。
“漾漾姐姐,你醒啦。”她捏着衣角,目光扫过扫过脚趾上的泥土,又扫过铃铃毛发上的黑指印,低着头嘟囔着,“漾漾姐姐对不起。”
铃铃好像察觉到了什么,铃铛大的眼睛自下而上望着她。
一人一狗灰扑扑的,眼睛却都是明亮的。
平时铃铃混成这个样子,云漾漾定时要批评它的,今天却觉得格外可爱。
“要吃早饭了,去跟白姨把手洗了。”云漾漾自上而下扫视着局促的小丫头,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得温和,“从今天开始,你就留在这里吧。”
不知怎么的,她就说出了这句话。
小蝶之前的衣服鞋子和背包手机都被白姨洗干净了,放在衣柜的最深处,好好保存着。
第二天下午,她推了何冰的健身邀请,亲自带着小蝶买了几条裙子,又给她换了几个小背包和一部手机。
那个所谓的心清哥哥给她办的那张电话卡,云漾漾也给她充了几年的话费,小蝶以为这个男人死了,倔强地要留下这张电话卡,云漾漾只好依着她。
算了,就当是给小丫头一个念想,云漾漾想,那个男人看来是打定主意不想见小蝶了,小蝶打电话对方都不接,说不定早就拉黑了,更别说主动联系小蝶。
她几乎不用担心那个“已经死了”的男人再对小蝶造成伤害。
本来还想带小蝶去医院检查身体,但是小姑娘对医院排斥得厉害,她只好暂时放弃,等待小蝶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再说去医院检查的事情。
有了小蝶,云漾漾对健身都逐渐失去了兴趣。
注意到小蝶营养不良,头发枯黄,面颊消瘦,她居然破天荒地亲自去超市买了肉回来,让白姨天天变换着花样给小蝶做着吃。
不过两周的时间,小蝶凹陷的面颊就已经开始消退,皮肤也因为少了风吹日晒而褪去几分黄气,更加细腻光滑,已经可以看出是个小美人胚子,只是头发还是干枯发黄,只有最新长出来的一小节是黑的,看上去还是不够鲜亮。
不过云漾漾有信心,再给她一段时间,小蝶一定会出落成一个小美女,会从灰扑扑的小鸡仔变成小天鹅。
有了小蝶,她的生活似乎一下子就丰富起来,就连每天和何冰去健身的时候也心猿意马,晚上也再不去那家酒吧找男人了。
这点异常没有瞒过何冰的眼睛,她一问就知道云漾漾是因为小蝶的原因才变得不像她自己。
那个小蝶不知道有什么魔力,不费设么功夫就把云漾漾变成了一个了无生气的普通女人。
这样的她平常得没有任何闪光点,甚至让人不想多看她一眼,更没有半点价值。
只有不断堕落的她才是最美的,最迷人的,像是致命的毒药,吸引无数男人趋之若鹜。
那天她们两个发生了争吵,何冰建议云漾漾把那个小丫头送走,但是云漾漾不愿意。
她和李烨最近几年也不可能有孩子,她有的是时间,小蝶也没有家里人,为什么不去办理领养,把小蝶当成她的女儿呢?
她向何冰说出这个想法之后,何冰破天荒地骂她是不是有病,为什么好好的有钱有闲美貌少妇的日子不过,非要领养一个只比她小十二岁的女孩当女儿,为什么要把自己变成一个和普通家庭主妇一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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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几章突然狗血风变温馨风,我有点不适应555,争取早日狗血回来。
第22章 丈夫不让她下厨
云漾漾知道,很多像何冰这样的职场女性,是不喜欢在家忙里忙外做家务活的全职主妇的。在她的准则里,只有像云漾漾这样有钱有闲,不用做任何家务的女人,才能算是全职主妇,那种没有自己工作,在家照顾孩子老公,每天忙得都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女人,不过是婚姻中被剥削的奴隶。
如果收养小蝶,那么云漾漾在她眼里,就是个奴隶。
云漾漾和她好说歹说,保证收养小蝶并不会影响她正常的生活,就像是家里多了个铃铃一样的家伙,白姨会帮忙照顾她,氮但是何冰还是坚持认为,收养孩子的行为不能发生在云漾漾身上。
她态度坚决,一提起小蝶,眼里甚至会闪现出凶光,吓得云漾漾觉得一定是自己看错了。
那天她们还是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不欢而散。
但是何冰的反应也给云漾漾敲响了警钟,自己的好朋友尚且不能接受她的决定,那么李烨呢?
他能自己的妻子照顾小蝶,但是自己的妻子要领养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他还会愿意吗?
云漾漾那晚罕见地失眠了,她辗转反侧,最后问了季炀,一个男人能接受突然多出一个小他十二岁的领养的女儿吗。季炀没有多犹豫,就回复了她三句话。
【人为自己而活,别人接不接受又如何?】
【如果是我,会以姐姐的意愿为先。】
【姐姐,你太孤独了,生活里好不容易多了点色彩,不要因为别人的意见让自己重回过去。】
云漾漾关了手机,更乱了。
别人的意见她自然不在意,如果在意别人的意见,那么她也不会频繁出轨了,她早就被世俗的道德约束着日日夜夜独守空房,像个寡妇一样活着。
但是何冰和李烨,都不是别人,他们一个是她唯一的好朋友,一个是她从校服走到婚纱的丈夫,他们的意见,她不可能不听。
但是季炀说的也没错,这两个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一直陪着她,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她都是自己一个人。小蝶让她找到了一点生活的乐趣,她似乎体验到了一些游戏里所谓的养成的乐趣。
看着她面色一天比一天红润,整个人也越来越开朗,亲昵地叫她漾漾姐姐,和铃铃一起卧在床上,抱着书给铃铃念故事时,带来的满足感不是其他任何事情可以比的。
她原本觉得带不同的男人回家很刺激很满足,但是和与小蝶和铃铃在一起比,那些刺激感就像是皮肤表面的痒意,没什么刻骨铭心的,没了也不让人怀念。
究竟是坚持自己的看法,还是把小蝶送走,两种不同的思绪拉扯着她,让人喘不过气其。
那天晚上她站在窗边,盯着楼底的玫瑰一夜,它们似乎从来不知道孤独是什么,也从来不会孤独,每天都争相开放争奇斗艳,它们不会理解自己。
半夜四点钟,云漾漾还在为如何向李烨开口,李烨拒绝了她又怎么办的时候,手机突然亮了。
是李烨的一条消息,他说自己这阵子忙完了,下午两点会回来。
第二天早上,云漾漾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亲自去向白姨请教,为李烨做了他喜欢的菜,只求对方吃得开心了,能答应她的请求。
她前所未有地忐忑。
说来也奇怪,她从小到大都从来不进厨房,十指不沾阳春水二十多年了,跟白姨学起来做饭,却轻松得狠。
就连白姨也夸她,这手艺可不像是第一次做饭,各种厨房用具怎么用一点就通,不仅一点就通,还用得很不错。
饭菜做好时,李烨刚刚回来。
“漾漾。”他看上很疲惫,但是还强硬地向她扯出一个笑脸,云漾漾几乎一瞬间就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和对方开口。
“回来了,累吗?”
“不累。”他目光望向云漾漾身后怯懦的小女孩,“这就是你之前说的那个小丫头?”
云漾漾带小蝶回来的第一晚就告诉了李烨,李烨早就知道了小蝶的存在。
“叔……叔叔好。”小蝶似乎很怕这个陌生男人,声音细得跟蚊子一样,只露处半个眼睛,从云漾漾身后望过去。
小丫头的目光一触及上男人的,就立马缩回去,抓着云漾漾衣角的手指攥得更紧。
“叔叔?”李烨的眉头拧起,“我刚刚在外面就听见你叫漾漾姐姐,怎么到了我这里,就是叔叔了?”
他开玩笑似的:“漾漾,我看起来有那么苍老吗?”
“对不起哥哥。”小蝶立马改口。
李烨微笑着摸了一把小蝶头顶,简单清洗过后才下来一起吃饭。
“哇,小鸡炖排骨。”李烨咬了一口酥软的鸡肉,顿时变了脸色,他肉眼可见地僵住了,咀嚼的动作也变慢,似乎嘴里的不是炖得软烂的肉,而是没有味道的木头,机械式地咀嚼了几口,才勉强将食物咽下,“这次的食物,不是白姨准备的?”
“怎么了?不好吃吗?”云漾漾问。
怎么会呢?她分明尝过的,虽然和白姨做的味道有些不一样,但是肯定算不上难吃。
“不是,很好吃,相比于白姨的手艺,还是这份小鸡炖排骨更符合我的口味,很有我们大学时的味道。”李烨用纸巾抹过嘴唇,伸出筷子给云漾漾和小蝶各自夹了菜,“你们也尝一尝。”
“可是我看你好像不是很喜欢的样子。”李烨的表情她没有错过,那一瞬间的惊愕和迟疑几乎掩藏不住,云漾漾不是一个很会察言观色的人,李烨也不是一个什么都写在脸上的人,如果云漾漾清晰地察觉到对方的情绪,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李烨的情绪浓重到他一时间无法掩藏。
李烨扯开一个惯常的笑,这种笑容他从大学开始创业时就已经练好了,无论对面的人是学长学弟,还是合作甲方,都会觉得他的笑容真诚而亲和。
几乎是在云漾漾质疑声出口之前,他就已经换上了极具迷惑性的假面,毫无表演的痕迹:“怎么会呢漾漾,我只是惊讶于漾漾的手艺,才会放慢拒绝的速度,生怕错过任何一点细节。美食也是要慢慢品的,一块食物闻上去、刚入口和吞下后在口中的味道都不同,漾漾第一次为我洗手作羹汤,当然要好好品,慢慢品才是。”
先是解释了自己的异常,顺便夸奖了一番云漾漾的手艺,他还拉了小蝶问:“小蝶,你试一试慢慢吃,看我说的对不对。”
小蝶按照他的说法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在两位大人的注视下慢慢地咀嚼,也不知是李烨说的真的有几分道理还是被大人的话支配了意志,她吞下鸡肉后,缩着脑袋小心翼翼地望向李烨:“是。”
随后转向他身边的云漾漾,露出整整齐齐的小白牙:“漾漾姐姐做的饭真好吃,这是小蝶吃过的最好吃的肉,漾漾姐姐一定是天上的仙女,才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肉肉,小蝶想吃一辈子。”
小蝶笨嘴拙舌的,夸人漂亮用仙女,夸人善良用仙女,夸人学识渊博也用仙女,居然连夸人厨艺好也用仙女。
这半个月里,云漾漾已经听小蝶夸了她无数遍仙女,但是再次听到,还是很开心很满足。
小蝶话虽土,但是态度真诚啊。
李烨看她开心,便顺水推舟:“你看我说的没错吧,小蝶也很喜欢你的手艺,你信不过油嘴滑舌的男人,还信不过小蝶吗?”
“不过漾漾,你以后不要亲自做饭了。”
云漾漾心情刚刚转好,又被从云端狠狠抛下,她不不禁有些茫然:“啊?为什么啊?”
“自然是我这个油嘴滑舌的男人舍不得。”李烨放下碗筷,转而将她的手握在手心,用手心摩挲她的手掌,“漾漾,我在外面努力挣钱,就是为了让你不碰这些琐事。你还记得我之前说过什么吗?丈夫在外负重前行,不过就是为了妻子能够岁月静好。”
“知道。”云漾漾突然想起他们大学毕业的时候,一起去天山公园拍毕业照,他们两个中途偷偷从大队伍中溜出去了一会儿,去了正处于花期的玫瑰园,当时玫瑰开得热烈,李烨的情话也像玫瑰一样甜腻,“你说了嘛,丈夫负责赚钱养家,妻子负责貌美如花。”
“我当是还笑话你情话真老土。”何止是情话老土,他的一些喜好也老土,云漾漾本来是喜欢百合更多一点,但是李烨喜欢红玫瑰,所以他们的定情花是红玫瑰。
云漾漾其实一直觉得红玫瑰很土气,好看是好看,但是用它表达爱意的人多了,自然就显得世俗,显得土气。
如果不是李烨,她这辈子都不会喜欢红玫瑰,更不会在自家花圃里种大片的红玫瑰。
过往的回忆彻底打消了云漾漾心底的不适,她抽出自己的手,抚上丈夫的下颌:“好啦好啦,既然是我老公的要求,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
她摩挲着自己的手背,似乎真的察觉出了什么不同:“好像做饭确实会对皮肤产生一些影响,没有以前光滑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