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不为人知的暗恋——唐六一【完结】
时间:2023-06-12 23:04:51

  宋清然闻言更好奇了,这花一直放在庭院里的吗?她怎么好像从未注意过。
  宋煜看她毫无印象的模样倒也不觉得稀奇,“你那时候还小,长大了对这些花花草草也不感兴趣,没有印象也正常。”
  宋清然越听越迷糊,耳边宋煜的话仍在继续,“不过说来也挺奇怪,按理说洋琼花耐寒,应该是很好养的。”话及此处,宋煜眉目紧蹙,“可是这十多年了,这花还真从未开过。”
  “我以为这盆花大抵是永远也开不了了,可是今年它又开了。你看,这都结花苞了。”
  顺着他的手指方向,宋清然侧目,盯着那盆花就看了起来。叶子绿得发艳,白色的花苞像个团球似的缀在上面,她恍了神,不由得就想到自己婚后养的那盆,也是这样。
  大自然总是如此神奇,万事万物皆不可强求。她养了整整四年都不曾开的花,偏偏在他们离婚时开了。她爱了那么多年的少年,她以为不会有结果的他们却又在她最绝望的时候迎来了转机。
  她这一愣,愣了好久,直到宋煜换了衣服出来她依旧呆呆地凝视着那个方向。
  “清然。”
  她依旧没反应,于是宋煜又喊了一声,宋清然这才回过神来,胡乱地摇了下头,“怎么了?”
  宋煜坐在藤椅上,冲她招手,“你过来。”
  她走过去,坐在了旁边的小木墩上。
  宋煜摸了下她的头发,给她讲起了往事。
  “你三岁那年趁着你妈妈在庭院晒被子,悄摸跑出去玩,你妈妈回头一看,把整个胡同都找遍了就是没找到你,急得直接跑去单位找我。那段时间隔壁街道就被拐了俩孩子,你妈妈急得直跺脚。”
  宋清然始终茫然地看着他,脑海里关于这件事丝毫没有记忆,不过听到她妈妈跺脚时忍不住笑出声来,“妈妈不是说我们脚底下住着小矮人吗?”
  她小时候有一个毛病,情绪激动起来就喜欢跺脚。后来她妈妈就和她说,我们脚底下住着小矮人,每次跺脚他们都要修房子,很辛苦的。于是宋清然再也没跺过脚,因为她妈妈说什么她都会相信。
  人们对于未曾知晓的往事总是会染上层神秘的滤镜,故事继续,宋清然听得更加聚精会神。
  “整个胡同的人都帮着找,你张叔,刘姨,还有隔壁的杨老师,眼见着天都黑了,你妈妈哭得嗓子都哑了。我都打算去派出所报警了,结果你又回来了。”
  宋清然湿润着眼眶,有些哽咽地开口,“我就这么自己回来了吗?”
  宋煜望着她笑,抬手刮了下她的小翘鼻,“你又不是不知道自己路痴,更何况你那时才三岁。”他停顿了几秒,轻声开口,“一个叔叔送你回来的。”
  “他送你回来的时候,还给你送了这盆洋琼花,这花先前一直都是你妈妈在养。”
  宋清然垂眸,她爸其实也并不喜养花,这一庭院的芬芳都是因为她妈妈。
  她妈妈很爱花,她常说一句话,“只要世界上还有花还在开,一切就都还有希望。”
  都说女儿和父亲最像,她和她爸一样,对养花草并没有兴趣。
  可他们都一样,都在为爱的人,做着原本并不喜欢的事。
  “那您呢?”
  宋煜抿唇,笑着摇头,“爸知道你会回来的。”
  宋清然也笑,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她小的时候,宋煜对她很严厉,态度也总是很严肃。某天清晨,阳光铺满了整个庭院,她妈妈坐在藤椅上给她扎小辫儿,宋清然想到刚刚睡懒觉被她爸训了一顿,很是郁闷。
  “妈妈,我觉得爸爸一点都不爱我。”
  “你小时候有次发烧,烧到39度,你爸爸吓坏了,坐在你床边守了你一晚上,一直守到你退烧才顶着熊猫眼去上班,还有你说看见茜茜买了新裙子,你爸爸不也给你买了。”
  小的时候,宋煜总是很严厉,不喜言辞。可是长大后才知道,父亲的爱意深沉浓郁,总是藏在风里雨里。
  她想,那一次,他肯定也像无数个父亲一样,急红了眼。
  愧疚感忽的就涌了上来,宋清然张开手就抱紧宋煜,声音隔着布料,闷闷的,“爸,对不起。”
  宋煜仍是笑,摩挲着她的背,“你那时还小,不知事,现在出落成懂事的大姑娘了。”
  大雨急速而下,转为小雨,宋清然把头抬了起来,“那个叔叔是本地人吗?我们今年去给他拜个早年吧。”
  宋煜目光温和,跟她解释,“你四岁那年我们就去过一次,本来想给他送点自家做的月饼,结果连家门都没跨进去,他拒绝了,说不喜欢热闹,更不想被打扰。”
  没想到儿时的自己还有一段这样的经历,宋清然实在忍不住好奇,嘿嘿干笑了两声,她撇撇嘴,“还真有点想知道我的救命恩人长什么样。”
  “知道你会好奇。”
  宋煜说着,将夹在书本里的照片朝宋清然递了过去,她笑嘻嘻地接了过来,照片里的男人表情严肃,明明怀里的孩子笑得都快溢出屏幕,可他周身的气压却明显低沉压抑。
  可比这更让宋清然值得去在意的是,这个照片里的人怎么越看越眼熟,看起来怎么那么像,不会,哪来那么巧的事情。
  宋清然屏气凝神,状似无意地问,“这位叔叔姓什么?”握着照片的手指不自觉用力,因着风而生冷发白,她说这话的声音带着颤意。
  年代久远,宋煜细细回忆了一番,“好像是姓李。”
  雨又大了起来,院子里的桂花树随风摇曳,光秃的树枝相互拍打,发出哗哗哗的声音,手里的照片直直地往下坠。
  宋清然浑身一震,她怔怔地回忆着,心口传来剧痛,“这孩子,怎么拿个照片都拿不稳。”
  “对了,照片背面好像有写。”
  她低头,指间碰到照片,反复捡了好几次才将照片捡起来。
  “下回别再走丢了,丫头。”
  而署名,是李沛。
  呼吸一滞,屋里适时地传来手机铃声,宋煜起身回屋。宋清然转眼看向那盆洋琼花,瞬间泪如雨下。
  耳边再度传来李沛唤她的声音。
  “丫头,来尝尝我刚煲的汤,绝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丫头,来看看这本,这才是你们女娃娃应该看的。女孩子就是要多出去见见世面,才能决定自己想要的生活。”
  “丫头。”
  “丫头。”
  ……
  所以,是不是早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甚至是她第一次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就已经认出了她是他曾经带回家的那个丫头。
  一切都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为什么她会执着于养洋琼花?为什么她会在回来后选择联系李沛?为什么李沛偏偏允许她自由出入他的书房?为什么上一次李沛逝世的时候,她会不由自主的难过到想要掉眼泪?
  原来,不只是那本让她知晓自己穿越缘由的那本书,早在很久之前,他就已经帮过她了。可她忘记了,她最后到底还是没能救他。
  他们之间的缘分,才不是露水。
  作者有话说:
  我上学前班的时候,有一次差点被人贩子拐走,那年我五岁。后来,家里人经常拿我当反面教材教育弟弟妹妹不要乱跑。但是说真的,本人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还是又更新啦,嘻嘻。
第52章
  时针走转, 总是悄无声息。
  除夕夜,街道上炮仗声响成一片。
  冷风溜进脖颈,吹得人生冷, 宋清然忍不住缩了缩。路边的梧桐树早已光秃,一晃多日, 宋清然愣了片刻, 脚下站在原地顿住, 她弯腰摸了摸梧桐的头。
  “梧桐, 你还记得这里吗?当时就是在这里捡到你的哦。”她总是把梧桐当成小孩子对待,和它说话时也总是温声柔气的,软糯得不像话。
  “汪汪汪。”
  偏偏梧桐也总是宠着她, 每次都特别配合她。
  一人一狗沟通起来毫无障碍。
  街道两旁支了几个小摊子,都是些糖糖水水, 五颜六色的, 何以随对此兴致缺,倒是宋清然和唐六一两女生看得根本移不开眼。可能是他洁癖作怪, 总感觉不太干净,喝了估计要拉肚子。
  正想着,向风已经结好账了。
  向风朝两人手里一递,“喏, 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吧?”
  唐六一嗔了他一眼,仍旧不理他, 一口气喝了好大的一口。
  向风不死心,揉了揉她的头发,又被唐六一瞪了一眼, 还是不理他。
  “还生气呢?”
  唐六一索性别开脸不看他, 脑门上写着‘不、想、理、你’四个大字。
  “哟, 厉害啊辣椒。”向风自讨没趣,索性找何以随逗狗去了。
  她另一只手还挽着宋清然的胳膊,问,“那什么,我只听那王八蛋说过何以随领养了一只金毛,还挺宠它的,口粮吃得比人都金贵,原来是你俩一起捡的呀。”
  宋清然笑着点头,答案不言而喻。
  “展开讲讲。”
  宋清然仍是笑笑不说话。
  唐六一被吊着胃口,瞬间就来了兴致,拿着饮料直接往她脸上凑,这杯身是冰的,宋清然的脸颊湿了一小块,冰得直接轻呼出声,“冰死了。”
  “那你到底说不说。”宋清然被她晃得头晕,“说嘛说嘛,人家真的想知道。”
  两人在前面叽叽喳喳地聊个不停。
  向风拿着肉肠逗梧桐,它眼珠子都看直了,鼻子使劲地凑过去嗅,眼看就要叼到,又被何以随拿眼神制止。梧桐悻悻地伸回爪子,发出不满的呜咽声。
  何以随看了眼它可怜巴巴的样子,推了向风一把,“你吃屎撑到脑子了。”
  向风无奈地耸耸肩,“我这也是无聊之举。”
  眼巴巴地看着肉肠就那么进了他的肚子,梧桐隔空咬了好大一口。
  梧桐:我不管,张口就是吃到了,嘎嘎香。
  月亮半身隐在乌云中。
  唐六一买了根荧光棒拿在手里晃,向风在身后看着,‘呵呵’干笑了两声,“这女生就是麻烦,小肚鸡肠,我不就是昨天没接她电话吗?至于这么一整天都不理我,给我摆脸色看吗?”
  迎面走来一个小男孩,担心他会怕狗,何以随拉了下绳子,让梧桐往里走。
  “再说了,那我又不是故意不接她电话的,我陪我爸拜年去了,手机忘带了。”
  “那你和她解释过了吗?”何以随漫不经心地问了句,从他一个来自另一个时空的角度来看,向风跟唐六一就是板上钉钉的小夫妻打情骂俏,这层滤镜是怎么都抛不开的。
  说来实在有些可笑,他刚开始还以为宋清然喜欢向风,那时的他还不知道她也穿越了,他看她和向风那么一副自来熟的模样,这才会产生那样的误会。
  向风见自己回答了之后,他半天没了下文,喊了几声他也没反应,于是直接上手拐了下他的肩,“你聋了?”
  何以随这才回过神来,说,“解释过了不就行了。”
  向风一脸鄙夷地看向他,连着‘啧’了好几声,“哪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啊。”他长吁了一口气,“女生真的特别喜欢胡思乱想,你就只是单纯地忘记回她消息了,她已经在想跟你绝交后的事情了?”
  前面的两人不知是又被什么新鲜玩意儿吸引了,蹲在路边看了起来,唐六一不知道又说了什么奇怪发言,逗得宋清然捂着嘴笑得颤肩。
  倏忽,视线交汇。她看着他,眼里盛着满眶的笑意,就在那一瞬间,何以随忽然就想到了他们刚结婚的时候。
  那时候他工作室刚刚成立,他忙得脚不沾地,每天都有各种忙不完的工作,开不完的会议。她那时每天都会给他打电话,可他经常接不到,每次忙完想要回过去的时候已是凌晨。他记得她有早睡的习惯,也记得她喜欢睡懒觉。
  他想,过一阵就好了,过一阵再好好陪她。他那时根本就没把这些事放心上,亦或是他根本就没有去留意过这些事。
  所以,那些未接听的、石沉大海的电话,是否正一步一步让她对他失望透顶。
  他一直以为自己做得很好,他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都交由她保管,四年的婚姻里他一直洁身自好,拒绝了所有的诱惑,甚至宁愿职位空缺也不曾招过一个女秘书。
  可是等他事业逐渐稳定后,他突然发现她好像不再像从前一样联系他了。时间总是不等人,也不知道但是是出于一种怎样的心理,他居然想着想着就忽略了这件事。
  直到春节前不久去北京处理收尾工作时,从陆远深的口中得知她在表演过程中不慎滑倒,脚踝那里遭遇重创,不会影响走路,但以后是永远都无法再回归舞台。
  他连夜驱车赶了回来,看着病床上的她,脸色苍白得渗人,看向他时却依旧是笑着的,一如从前的温柔体贴,“你回来了?工作都忙完了吗?”
  那一刻,他极为清晰地感受到来自心底的那份愧疚,他好像并没有尽到一位丈夫应尽的责任。
  冷风席卷,梧桐叶飘落下来,梧桐叼了一片,趴在水井盖上把玩着。
  那天也是这样,晚风吹过巷口,家门口的梧桐叶落了一地,她拿着扫帚在外面扫,扫成一堆后又推开,他走近一看,是个爱心。
  和她近距离相处过后的人,对她都有一个统一的评价:热爱生活。
  他看着专心摆弄落叶的她,将狗绳放到她的掌心上,他精心挑了一只特别特别可爱的金毛犬作为新年礼物送给她,希望她可以多点陪伴。
  直到现在女人笑靥如花的模样依旧清晰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她指着自己摆的爱心,说话的声音清脆灵动,“那就叫梧桐吧。”
  那是他们的第一年。
  见过他们的人,没有说他们不般配的。很多时候,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那晚,她颤着声,忍着哭腔和他说,“原来我还是希望自己的婚姻里是有爱的。”
  是他错了,他一直以为他们是一路人的。
  他们的初识应该是大学刚毕业那年,向风的生日聚会上。她坐在他对面,皮肤白皙,面容姣好,明明穿着最简单的卫衣牛仔,头发自然散开,整个人看起来却那么灵动。满屋子的人,不知怎的,他一眼就看到了她。
  指间的烟明明灭灭,室内到处都是烟雾缭绕,他们之间重岩叠嶂,可她清秀的脸,灵动的眉眼,她的笑,她温声软糯的声音却又那么清晰地浮现在他面前,一览无余。
  她说,“婚姻里又不一定非要有爱情,能畩澕獨傢做到相敬如宾,彼此扶持也已经很好了。”
  那晚过后,他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她,她的话犹如紧箍咒,一遍又一遍地在他脑海里循环播放。
  直到某天深夜,他居然梦见了她。她穿着高中时的蓝白色校服,扎着高高的马尾,阳光下,女孩额头光洁白皙,她站在操场上,静静地看着他。
  听说梦里见到的人,醒来就要立刻去见。
  于是第二天,毫无预兆地,他和她求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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