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盯着那串号码看了半天,直接拨了出去,仍是熟悉的忙音,冰冷的女声提示一句“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后,彻底挂断。
他看着黑下去的屏幕,表情无比茫然。
突然,屏幕重新亮起来,响起一首诡异瘆人的恐怖童谣,他接起电话,“喂……我刚从剧院出来……行……睡饱了正好喝一杯……马丘比丘……行我马上过来。”
马丘比丘,季然先到,点了一扎黑啤。
这是一家主打欧美风格的清吧,放得都是慵懒惬意的爵士乐,并不吵。
没一会儿,穿粉红衬衣的年轻男人被酒保引过来。
季然给他面前的玻璃杯掺满黑啤,“又去听戏了?”
叶樟把衬衣衣袖挽到手肘,解了两颗纽扣,“我今天在剧院里睡得不错,还做了个美梦。”
季然见他笑得十分下-流,就知道铁定做的不是什么好梦,“夏天都快结束了,怎么还在做春-梦?”
叶樟眼角眉梢都沾上了邪气,笑容越来越淫-荡,“我梦到一个小美人儿,鹅蛋脸,桃花眼,这里还生了一颗漂亮的朱砂痣。”
叶樟伸手在右眼角点了点。
季然猜他应该是心血来潮又在他爹的书架上找了什么书来看,没往心里去。
“又睡不着觉了?”
叶樟搓搓酸涩的眼睛,反手指着自己的黑眼圈,“颜色要再深一些,熊猫界的顶流就轮不到花花来做了。”
季然觉得不可思议,“几时开始喜欢熊猫了?”
叶樟打开抖音的首页,亮给季然看,“看到没有,首页都被我刷成熊猫了,明儿我就让我家老爷子出资去认养一只。”
季然捏着玻璃杯,漾了漾浮在面上的冰块儿,“你家老爷子也是家门不幸,摊上你这个败家玩意儿。”
“可不是?我在我家老爷子眼里跟只蟑螂没两样,我妈让他回家吃饭,一听我在家,立马给自己安排了一台应酬。”叶樟翘起二郎腿,嘴上叼了一根烟,在身上到处摸打火机。
季然招酒保拿来一个打火机,替他点上。“你但凡能好好干点儿正事,也不至于让自家老子嫌弃成这样。”
叶樟吐出一口烟圈,“老头子这辈子就生了我跟我哥两个,我哥志气高,自立门户,打死不接他辛辛苦苦打下的这座江山,也不用家里的钱。老爷子挣那么多钱,只能我辛苦点儿,替他花了……诶!对了,刚中途醒了一下,瞅见台上有个唱昆曲的小花旦,细柳腰,摸起来手感肯定不错。”
“你确定人唱的是昆曲?”
季然想到承诺的腰,也是细细软软的,很有风情。
叶樟满不在乎,“随便吧,反正都差不多。”
一个高个子酒保从酒吧正门口走进来,叶樟眼尖,打了个响指,“陈阿刁。”
高个子酒保转过脸,立刻认出叶樟,热情地走过来,“叶哥,你好久没来了。”
叶樟把没抽完的半截烟杵熄在烟灰缸了,指指季然,“叫然哥。”
“然哥!”高个子酒保声音清脆响亮,沉甸甸的热情快要溢出来一样。
季然冲他点了点头。
叶樟勾勾手指,高个子酒保马上附耳过去。
“最近有新货没?劲儿大的。”
高个子酒保神情谨慎,瞟瞟周围,小声说,“有!奶茶,叶哥要来一杯吗?”
“来一杯试试。”
高个子酒保瞥一眼季然,试探着问,“只要一杯吗?”
叶樟点头,“我这哥们不爱喝奶茶。”
酒保走后,叶樟才发现季然的脸色十分难看。
“不是已经戒了吗?”
明显季然很清楚酒保说的奶茶是什么东西。
叶樟安抚他,“我有分寸,不会上瘾。”
酒保很快端来叶樟要的奶茶,玻璃杯装着,杯底还像模像样地堆积着西米、小多肉和奶豆腐。
酒保一走,叶樟刚要去端,季然先一步抢过,全倒进了垃圾桶。
“奶茶喝了更睡不着觉。”
叶樟来不及阻止,嘿了一声,“这可是能让人飘飘欲仙的奶茶。”
“睡不着就去看心理医生,这种玩意儿只会麻痹神经,治不了病。”
叶樟一脸吊儿郎当,“华佗在世都治不好我的失眠,这玩意儿起码会让我享受到短暂的快乐。”
“叶樟!”季然声音冷了下去。
“OK!OK!”叶樟见好友生气,举起双手,做投降状,“今天不碰了,反正我已经在剧院里睡了一觉了。”
“两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不想说,我还是不会问,但是已经过去两年了,你准备什么时候重新开始?”
三年前叶樟突然和所有朋友断了联系,听说有段时间,叶樟和家里闹得厉害,叶家老爷子气得要跟他断绝关系。
过了一年,叶樟又重新和以前的朋友恢复了联系,可所有人都觉得,他和从前不一样了。从前叶樟也浑,但从不干出格的事,现在像是换了一个人,抽烟酗酒赌博不算,甚至还学人嗑-药。
“我早就重新开始了啊!你看我,连穿衣风格都换了”,叶樟抓了抓领口,“我老爹每次看我都来气,说我整天穿得跟花孔雀一样。就算是弃文从商,还是改不掉一身的酸腐气,既然舍不得清高,干嘛学人下海啊?跟你家老爷子一样,继续在大学里做学问不是更好?”
两年前发生什么事,叶樟避而不谈,身边朋友问起,他也是顾左右而言他,就像现在一样。
季然不勉强他,顺着他的方向接话,“继续做学问可养不起你这种败家儿子。”
第10章 危险关系
程诺吃了晚饭回来,又吃掉了母上大人吵做的一盘牙签牛肉,她早已吃得肚子滚滚,程母切来一盘西瓜,又忍不住吃了很多,直接撑瘫在沙发上。
程母去洗碗,程诺就在沙发上陪着两岁的外甥女小橙子玩儿,把小姑娘逗得咯咯咯笑。程母收拾完厨房,又到了小橙子睡觉的时间,程诺心疼妈妈,想帮着哄睡,结果小家伙认人,只要外婆抱。
好不容易哄睡了,一放到床上就醒,就要外婆抱着睡,才不哭。
两岁的孩子已经很重了,程母抱着吃力,程诺想把小橙子抱过来,可一到她手里,小家伙就醒了,哭得六亲不认,程诺只好又把她递给程母。
孩子的哭声渐弱,终于在程母怀里睡着了。
程诺叹气,“我爸经常上夜班,你一个人带孩子也是够呛。”
“习惯了,等再过两年能上幼儿园了,就轻松了。”程母抱着小橙子在客厅里来回踱步。
程诺背对着她,拿起电视柜上的全家福。
上面是一家四口,程父程母坐在前,十六岁的程诺双手按着程母的双肩,把头靠在旁边女孩儿的肩膀上,照片里,两个女孩儿都笑得眼眉弯弯。
程诺用手在相框上抠了抠,平平整整,不是沾到的脏东西,惊讶道,“我居然才发现,程承眼角有颗红痣。”
程母扭头看一眼,“你们两姐妹都有,你姐姐的红痣生在眼角,你的生在耳后。”
程诺第一次知道自己耳后有痣,翻起耳垂,拿镜子照。
“真的耶!我以前都没发现。”
“我带她睡觉去了,你爸今晚夜班不回来,你睡觉的时候,别忘了关客厅的灯。”
程诺应下,程母抱着小橙子进了主卧。
程诺走进次卧。
这房子只有两间卧室,她和程承共用一间房,房间角落里摆放着一架高低床,她睡上床,程承睡下床。
初遇季然那晚,她兴奋得睡不着觉,扒着床沿,不厌其烦地对程承描述季然的长相。
不同寻常的邂逅,总容易被少女情怀曲解为浪漫爱情故事的开端。可实际却是,她与季然,和每一对饮食男女没什么两样,与情-欲有染,同浪漫无关。
这晚程诺躺在姐姐睡过的床上,这张程承从小睡到大的床,却闻不到她的半点气味。
程诺再次来到季然的家,是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
那晚她喝醉了,记不得路线,今天才发现,季然的房子坐落于城南,这一段,是有名的富人区,离小区不到两公里,就是一座城市森林公园。
位于十二楼的宽阔阳台,除了几盆多肉,一张圆桌,两把椅子外,再没有其他摆设。
阳台夕阳正晒,程诺戴着一顶遮阳帽,持着一柄小木铲,蹲地上给多肉松土。
“你平时很少回家?”
这房子冷冰冰的,感受不到一点生活气息。
“待公司的时间更多。”
季然倚靠在玻璃门上,垂眼打量着她颈侧那一条圆润的弧线。
她上身穿一件纯白雪纺衫,搭配一条高腰牛仔裤,臀部饱满紧实,包裹得严严实实,却比穿短裙还魅惑。长卷发用一条墨绿色的发带松松束起,耳朵上只戴了一颗法式风格的珍珠耳钉。
很简单的一身,却被她穿出了风情万种的味道。
把宫灯玉露和绮玉移到背阴的地方,程诺才摘了帽子去洗手。
夕阳已经完全落了下去,远处,被两排黄风铃夹在中间的府南河,在晕开的墨色里,显得无比温柔宁谧。
“我该走了。”洗干净手,程诺去拿沙发上的包。
门铃却突然响起,季然开门提进来一大包东西。
“别急着走,你帮了我忙,至少赏脸吃顿饭。”
程诺讶异,“你还会做饭?”
季然好笑,“不仅会做,我厨艺还不错。”
程诺汗颜,她是个典型的黑暗料理家。
不等她回答,季然已经拎着东西进到厨房里。
程诺放了包,跟进去,“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你在客厅玩一会儿,很快就好。”季然把口袋里的东西都放在料理台上。
季然说很快,果然很快。
也就一个小时,玻璃圆桌上已经摆好一盘切好的黑椒澳洲肉眼牛排,一盘迷迭香煎土豆,一盘凤眼虾菠菜面。
他端着最后一盘水果沙拉穿过阳台门时,顺手摁亮阳台上的灯。
季然自小学画,对配色的讲究一路延伸到菜品上,一盘牛排里,不仅放了薄荷点缀,边缘还摆了六七个圣女果。那一盘水果沙拉,更是摆得比西餐厅里见到的还精致,猕猴桃、哈密瓜、杨桃、蓝莓、无花果、圣女果,颜色多,却不杂乱,很有层次。
程诺喟叹,“你如果不想当设计师了,可以去西餐厅里当主厨。”
“那是我八岁的梦想。”
季然从酒柜里拿出一瓶白葡萄酒,程诺看了下酒标,貌似是西班牙文,她不认识。
季然起开瓶塞,一股清香从瓶口溢出。注入高脚玻璃里,浅黄中透着淡淡的绿色调,色泽很诱人。
程诺浅啜一口,口感圆润饱满,回味中似乎有菠萝的香气。
程诺一气喝下半杯,季然笑,“你果然很喜欢带果味的酒。”
程诺早就注意到玄关进来的一面嵌入式酒柜,“你嗜酒吗?”
“算不上,我睡眠不好,每晚入睡前,会喝一杯助眠。”季然夹起一块儿牛排,放进她面前的碗里,“尝一尝,我放了16年的拉菲。”
用法国波尔多红酒煎牛排,真奢侈。
程诺在心底小声腹诽。
在把牛排送进嘴里之前,她特地检查了一下上面有没有带血丝。
她不吃生食,尤其见不得牛排上带血丝。
用目光打量一转,还好,季然的嗜好还算正常。
她放心送进嘴里。
程诺不怎么饿,桌上的菜每样她都动了一点,加起来也不多。她格外衷情那瓶有果味的白葡萄酒。
“慢点儿喝!虽然果味重,但后劲很足。”
季然低沉的嗓音里,填满了迷醉的情调。
季然没骗她,后劲果然很足,程诺感到胃有点不舒服,头也很晕。
“风太大,我有些头晕。”程诺撑着桌子站起来往客厅走,步履不稳,差点跌倒。
“当心”,季然起身,伸手勾住她的腰,温热的嘴唇擦过她精巧的耳垂,然后,仿佛有一簇细小的火苗,从耳根处一路上蹿。
程诺感觉到他的手心格外热,抵在自己的腰眼上。
她难受地偏过脸,因为喝了酒,她的面颊绯红,连眼皮上都染上了薄薄一层粉。
视线相对,季然定定看了她几秒钟,毫不犹豫地吻了上去。
夜风微凉,唇齿之间,是残存的白葡萄酒味,鼻息之间,是他身上清冽的薄荷味。
两人在夜风中接吻,良久,季然离开她的嘴唇,“你有男朋友吗?”
程诺胸口起伏不定,“现在才问,不觉得太晚?”
季然的嘴唇擦着她耳后一小片肌肤,耳鬓厮磨,“不晚,如果你有男朋友,那晚不会跟我回家。”
“那为什么还问?”程诺有一种心事被他看穿的懊恼。
“万事无绝对”,季然稍稍远离她,留出一小段安全距离,“我想说的不是你想要开始一段稳定的亲密关系,才考虑我。”
“而是恰恰相反,如果你需要一个人同你一起排遣寂寞打发时间,我或许是个很好的人选。”
程诺懂他的意思,只逐欢,不谈爱。
“我不会给你带来任何麻烦,如果你将来有一天,想要和别人建立一段稳定的关系,想要恋爱,结婚,我会很识相地,立刻走开。”
她久久不说话,季然耐心问,“愿意吗?”
程诺透过他瘦削的肩膀,看向远处那一片由无数盏车灯汇聚成的耀眼光海。
她想起前段时间看一部老片子,插曲里有一句歌词,“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程诺抬起手,勾住他的脖子。
得到她无声的应允,季然抱她去床上,缓缓拉下她雪纺衫背后的拉链。
他没有开灯,也没有拉上窗帘,城市灯火从落地窗透进卧室。
程诺静静注视着他的脸,“想要当你红粉知己的人这么多,为什么你选了我?”
“因为”,季然把她的衣领扯到肩部,俯下身亲吻她的锁骨,“因为我总是情不自禁地被你吸引。”
第11章 情敌
周五,程诺摸了一下午鱼,下班前,林笑笑约她吃饭,她想起已经快一周没和季然见面了。于是,借口下班后要去推拿拒绝了林笑笑。
林笑笑捏着她的下巴,眯着眼说,“一天八小时,你两小时工作,六小时摸鱼,还能搞出颈椎病来?”
程诺一把捂住她的嘴,心惊胆战地望向对面的财务总监室,旁边的同事笑着安抚她,“安心安心,董青春去接她儿子了。”
程诺这才松了口气,使劲掐林笑笑的腰,“要死了!被董青春听见怎么办?”
林笑笑拍开她的手,不以为然地皱皱鼻子,“你笑笑姐能这么没分寸?我亲眼看着她进电梯的,电梯按钮还是我亲自给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