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诺笑骂,“狗腿子!”
林笑笑翘起两指又在她后背上戳来戳去,“嗯?摸鱼还摸出颈椎病来了?是不是摸鱼的姿势不对?”
对面的同事晚上要去约会,正对着镜子涂口红。“可不是,坐着玩儿哪有躺着玩儿来得舒服。”
程诺跟着附和,“摸鱼怎么了?摸鱼不费精力的?我不得边摸鱼边分心留意外面,一心两用,怎么就不累了?”
林笑笑竖起大拇指,“你们财务部牛-逼的。”
程诺好难得打发走了林笑笑,给季然发消息,季然回晚上要和朋友吃饭。
程诺有点儿失望,但也没往心上去,打算晚上过去季然家给多肉浇水。
下午六点,准时下班,程诺刚收拾好东西,屏幕上亮起一条消息提示。
“晚上有空吗?”
程诺愣了下,还没来得及回,电话铃声就响了。
程诺接起来,“喂!”
“晚上有时间一起吃个饭吗?”
程诺在心里叹了口气,“有!但先说好,这顿我请客,你大老远过来一趟,没道理还让你掏钱。别大男子主义,在我这儿不兴男人请客天经地义那一套。”
季然出差一周,原本是打算约程诺吃饭的,正好明天周末,她不用上班,晚上还能留下来过夜。飞机落地,他拿上行李箱出航站楼打车,忽然接到一个电话。
DANIELS西餐厅的主厨是法国人,西餐做得很正宗,周五晚上通常都要提前一天定位置。季然能够临时插位,多亏了和餐厅老板多年的交情。
他们被安排在靠窗的位置,坐在季然对面的女士穿一条小白裙,外搭一件休闲西服,脚上穿一双细高跟尖头单鞋,在闪烁的烛光里,显得温柔又知性。
季然想起程诺也喜欢这么穿,只是程诺会将细高跟换成平底鞋,除了初见的那个晚上,他再没看她穿过高跟鞋。
她说高跟鞋没有小白鞋穿着舒服。
苏柠与季然认识了很多年,按道理会有很多话题可聊,但碍于那一段特殊过往,少年时的趣事都成了能够引发尴尬的禁忌。
苏柠只好捡最安全的话题来聊。
“我想开一场画展,但我太久没回来,这座城市于我也很陌生了,你能不能给我推荐一下场地?”
季然把切好的牛排推到她面前,“我有一个朋友认识维也纳美术馆的馆长,我可以让他帮忙问问。”
“那多谢你了。”
道完谢,又没了话题。
苏柠叉中一块儿牛排,犹豫着,抬起眼,“你为什么不继续画画?如果你坚持,说不定我们俩的画可以一起展出。”
季然正在切自己那盘牛排,抬头睨她一眼,自嘲地笑起来,“搞艺术的不好找女朋友,很多人都觉得百无一用是画家,没有安全感。”
苏柠握紧叉子,“季然,我们当初分开,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季然却不接这个话题,端起红酒,“来!喝一杯。”
苏柠也端起酒杯,却并没有和他相碰。
“没有祝词吗?”
季然想了想,“欢迎你回来。”
苏柠脸上绽出笑意,执起酒杯迎上去,碰了一下。
“看得出,和我分手后你过得很好。”季然突然加了一句。
苏柠脸一下白了。
季然轻轻笑了下,他给人的感觉,如同海滩上被夜风吹凉的白沙,温润,冰冷。
一口气堵在苏柠心口,她默不作声地吃菜,就是不碰季然切好的那盘牛排。
两人都不再说话,搁桌上的手机震动,苏柠接起来,回了几句话,对方在电话里问她地址,她记不起来餐厅的名字,看一眼季然,季然慢条斯理地把花瓶里的玫瑰抽出来,一瓣一瓣摘下花瓣,丢进垃圾桶里。
苏柠垂下眼眸,“我给你发定位。”
挂了电话,苏柠挤出一抹僵硬的笑,“临时有点事,我朋友来接我,先走了。”
季然点一下头,“既然你朋友来接,我就不送了。”
苏柠拿起包,起身,“谢谢你的晚餐。”
苏柠走出餐厅后,季然转头,看见她跑向一辆白色迈凯伦,她站在车门前和里面的人说话。主驾的车门打开,从上面走下来一个英俊硬朗的男人,绕到副驾驶,很绅士地为她打开车门。
季然端起剩余半杯红酒,一口饮尽。
西庭是市中心有名的粤菜,面对一桌子菜,程诺没什么胃口,不明白三年未见,傅砚池的口味怎么变化这么大。
从前,两人口味合拍,都是无辣不欢,程诺万没想到,他会喜欢甜甜腻腻的粤菜。
明知道她不喜欢,傅砚池还给她夹了一筷子西湖醋鱼,“试试看,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吃这道菜。”
听到他主动提女孩子,程诺松了口气,埋头吃他挑来的醋鱼,仍不合她脾胃。
程诺放了筷子,“很多女孩子,傅砚池你终于交女朋友了吗?”
话一出口,程诺就后悔了,她为什么要加“终于”两个字?
傅砚池苦笑,“在你眼里,我就这么不受女生待见吗?”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读书的时候追你的女孩子很多。”
傅砚池目光灼灼,牢牢盯着她的脸,“很多女孩追我,我没有答应,原因你也很清楚。”
程诺喝了一杯柠檬水,直接说,“我俩认识了十年了吧?”
傅砚池一板一眼地纠正她,“十二年零五个月。”
程诺点头,“十二年零五个月,如果能有结果,不必等到现在。”
“不试一试,怎么就知道没有结果?”傅砚池仍如从前一般执拗。
程诺咬了下嘴唇,“傅砚池,我有男朋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存稿箱太有安全感了。
第12章 醉酒
在程诺对傅砚池说自己有男朋友后,傅砚池半天没说话。
骤然凝滞的氛围让程诺很不自在,手机铃声突然吵起来,她偷偷舒了口气。
看着手机屏幕上跳个不停的人名,程诺蹙紧眉头,又忍不住叹气。
她接起电话,“怎么了?大小姐!”
对面的人很不高兴,“我给你发了好多条消息,你怎么一条都不回?”
“你给我发消息了……我没看见。”
程诺装傻充楞,十多条信息轰炸,她怎么可能没看到?只是不想回罢了。
“你在哪儿?我过来找你。”对面的人很干脆直接。
程诺却无福消受她的热情,“大小姐,我正在跟一位男士吃饭呢,你来当电灯泡吗?”
委委屈屈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可是我现在很不高兴。”
程诺叹气,“又是因为他?”
“是!还是因为他,只有他会让我这么难过。”
程诺瞅一眼面无表情的傅砚池,“今晚不喝酒可以吗?”
“好!只要你愿意陪我。”
程诺挂了电话,对着傅砚池一脸抱歉,“我一个朋友失恋了,我怕她想不开……”
后面的话程诺没说完,直接被傅砚池截过去,“你走吧!”
程诺拿着包,可以说是落荒而逃。
她站在路边等了一会儿,一辆亮紫色的奥迪A5停在她面前。
车的颜色很挑眼,程诺认识的人里,只有一个人开。
主驾的车窗摇下来,车里的女孩子一头花里胡哨的脏辫,蓝色眼影,粗黑眼线,妆面又浓又脏,她却丝毫不在意。
程诺第一次见她,就一眼望穿了她骨子里的桀骜,那一次见面,她开的还是一辆迈巴赫,没多久就换了这台奥迪A5。
她问她为什么换车,当时的她很亢奋得拍了下车身,说“你不觉得这颜色很拉风吗”。
“鲸鱼!”程诺喊她一声。
她本名叫沈初静,家里人都唤她静静,她嫌弃死这个名字了,不允许周围的朋友喊静静,一律让他们叫她“鲸鱼”。
在众多动物里选了这一种,完全是因为她喜欢,她有个很特别的爱好——总去水族馆看鲸鱼。
有钱没处烧的时候,还要专门去圣地亚哥看灰鲸北迁。
鲸鱼侧头趴在方向盘上,眼睛肿胀,明显哭过。
“诺诺,你快来安慰我。”
程诺拉开车门,坐上副驾,“我安慰你有什么用呢?你要是一直放不开,还会有很多伤心难过的时候。抓不住就放掉,守着这样一个花心大萝卜,你不觉得累吗?”
这晚,程诺陪着鲸鱼抽了一包烟,鲸鱼才放她回家。
程诺惦记着季然没回消息,想了想,还是让鲸鱼送她回季然住的小区。
车在小区门口停下,程诺偏头解安全带,鲸鱼趴在方向盘上向外望,“你搬家了吗?我一个朋友也住在这里。”
程诺扯了个幌子,“没搬,还是住原来那里,我朋友住在这里,她出差两天,让我过来帮她喂狗。”
“哦!”鲸鱼不再多问。
等鲸鱼走后,程诺在夜风里站了很久,身上烟味儿没那么浓了,她才往小区里走。
守门的保安对她映像很深,因为她随时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保安热情地同她打招呼,程诺笑着回了一句。
进门前,程诺看了眼手机时间,已经快一点了。
进门换鞋时,她看到玄关鞋柜里,季然的家居拖鞋还好好放着,这么晚了,他还没到家。
程诺刚准备给他打个电话,门从外面打开,被楼道风送进来的浓郁酒气熏得程诺脑袋发晕,不禁皱了皱眉头。
两人在玄关相遇,季然醉醺醺地和程诺打招呼,“你来了!”
他打开鞋柜找拖鞋,把鞋柜里的鞋拖了七八双出来,嘴里嚷着,“拖鞋哪儿去了?”
“怎么喝得这么醉?”程诺一边嘟哝,一边拿出他的拖鞋。
“谢谢。”季然喝醉了,没忘道谢。
穿好拖鞋,他跌跌撞撞走向沙发。程诺把他拖出来的鞋一双一双放回原位,等收好鞋,她来到沙发边,居高临下看着沙发上的季然。
季然一条腿在沙发上长长伸着,一条腿落在地毯上,抬起左手挡住眼睛。
程诺除掉他才穿好的拖鞋和袜子,轻轻问,“要喝水吗?”
季然没回答,程诺听到他不规律的呼吸声。
她进卧室找来一床毛毯,见他身上的外套已经被滚得皱巴巴,她把毛毯放在一边,帮他脱掉外套。
手机突然在外套口袋里震动起来,程诺吓了一跳。
季然没设置铃声,手机只震不响,震得格外执着。程诺找到口袋,伸手进去掏手机,手却摸到另一样东西,软塌塌的。
程诺把它和手机一起拿出来,手机终于安静下来。程诺握着那包白色粉末,周身的血一下子冷了下去。
凌晨三点,季然渴醒了,醒来发现自己睡在沙发上,身上盖了条毛毯。
他抬手揉了揉又痛又胀的太阳穴,一侧头,发现阳台的灯还亮着。
他看了看墙上的电子钟,都这个点儿了,程诺竟然还没睡。
她正坐在阳台上的竹编藤椅上看书。
季然渴得厉害,到厨房倒了一杯水喝,出来时,程诺还在专心致志地看书,仿佛没有发现他已经醒了。
季然很好奇什么书让她这么入迷?
他静悄悄地走到程诺身边,瞥一眼她手上的书,竟是一本苏轼的诗集。
他妈妈是教汉语言文学的教授,他从小被逼着读了不少书,书架上也大多都是国内外名著,都是从父母家里搬来的,他现在几乎不看,只是他这人念旧,舍不得旧书的温度。
程诺偶尔过来,要不想玩儿手机了,就会从他的书架上找书看。
为了方便她看书,他专门买了个藤编的吊椅放在阳台上。
吊椅和他家的装修风格格格不入,他在选的时候并没有犹豫,程诺喜欢有温度的东西,包括色彩,她秋天的衣服都是暖色系。
她在碎花吊带裙外罩了一件砖红色的针织衫,小腿往下都裸露在初秋的凉风里。
季然走过去,摸了摸她白皙的脚踝,触手冰凉,“不冷吗?”
程诺抬起头望他一眼,摇摇头。
季然觉察到她的反常,凝视着她的脸,“有话想跟我说?”
程诺合上书放到玻璃桌上,来到客厅,从茶几下摸出一袋东西,放到桌面上。
“心情不好,有很多排遣的方式,这是最差劲的一种。”
一周没见,这是她开口对季然说的第一句话。即便她极力控制情绪,仍掩不住语意里的责备。
三个月来,虽然两人只维持生理上的默契,从不深入交流,但程诺的心思一向敏感细腻,即使他并没有展露太多情绪,她也觉察到了他有心事。
这种状态,从两周前就开始了。
季然望了一眼茶几上的东西,一瞬了然。
苏柠被人接走后,好友江聿打来电话,让他去蓝黛喝酒。他心情不好,没拒绝,直接打了个车过去。
一桌人里有好几个瘾-君子,邀他尝试,他都一一拒绝,这包东西是什么时候被塞衣兜里的,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程诺抱着一个抱枕,盘腿坐在沙发上。
季然坐到她身侧,伸手搂她的腰,“生气了?晚上和几个朋友约在蓝黛,什么时候塞进来的,我也不知道,但我没碰过,一点都没有。”
程诺冷静下来,没料到他会解释。
毕竟两人不是恋人。
“以后也不要碰。”程诺晶亮的瞳仁里闪过一丝犹豫,最终还是把这句话说出了口。
有钱人家的公子哥,都玩儿得花,程诺没立场指摘他的交友模式,也没立场指摘他该不该嗑-药。但她不希望她青春记忆里的干净少年,被这种东西毁掉。
“好!”没想到季然很干脆地答应了。
“你要继续睡吗?”程诺问。
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她知道自己越界了,立刻收拾好心情,默默从边界线上退回原位。
他不会喜欢她越界,于她自己而言,也是负累。为了将来能够潇洒抽身,她再不能付出更多。
季然摇头,“给图纸收个尾,如果明天顺利交稿,我们去约会好不好?”
“明天再说吧”,程诺甩开抱枕,低头找拖鞋,半天没瞧见,嗔怪道,“我的拖鞋被你踢到沙发底下去了。”
季然只好屈尊把她的拖鞋从沙发下勾出来,亲自为她套在脚上,脚踝光滑的触感令他心猿意马起来。
程诺跳下沙发,也顺势挣脱了他的手。
“你忙吧,我睡觉去了。”
季然看着她的背影,就刚刚,他清晰感知到她的情绪波动,在他还没弄清楚自己的感觉时,她又默默收回了探知他世界的触手。
第13章 神奇的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