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匪
作者:荒野大烤肉
简介:
沈欢欢土匪世家,家道中落,无奈前去投奔指腹为婚的夫婿。
路上,她移情别恋,为解新欢燃眉之急,决定重出江湖,干上一票。
京城楚家二公子,前来江南养病,天下第一钱袋,这不是有手就来。
所以,沈欢欢绑架了楚歌,但她聪明,知道不能当绑匪,所以来了个英雄救美。
救美之后,楚歌说: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来生做牛做马——
沈欢欢打断了他:我不要来生,就现在,让你爹给我三万两。
....
楚歌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被楚桓王过继为嗣,视若己出。
所有人都以为他忘了,但只有他自己知道,楚桓王弑兄夺位,杀了他亲爹,夺走了王位,又将他养在膝下,洗清众人的怀疑。
从小到大,楚歌就告诉自己,一定要原封不动地将他的东西,都夺回来。
直到他遇见了沈欢欢,他大哥的未婚妻。
原本只是抱着夺人所爱的目的,可是到后来,他才发现,陷进去的还有他自己。
内容标签: 强强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欢欢 ┃ 配角:楚歌 ┃ 其它:疯批
一句话简介:我绑架了我未婚夫的弟弟
立意:绝不向苦难低头
第1章
都说烟花三月下扬州,一到三月,扬州里面熙熙攘攘,挤得人压根走不进去。
但素来扬名天下的永安茶坊,却显得很是冷清。
唯独茶坊角落里挤了三人,是草莽江湖的打扮,其中一人穿着艳丽红裙,长发高高束起,单看背影似飒沓潇洒,待她侧过脸,眉目却是万分娇俏。
约莫只有十六七的年纪,腰间佩一把短剑,神情却有些恹恹的。
左右两边的男女瞧着年岁也不大,各穿一身玄色衣衫,模样生得相似,大抵是兄妹。
“姑娘,如今叶公子的商铺暂时被叩了下来,那官府需要交一笔现银,才能开张。可这时节,咱们到哪里去弄一千两白银去?”
说话的是雨落,他原本是受寨主之命,护送沈欢欢去上京成亲,谁曾想这姑娘半路改道,跑到了扬州来。
他叹了一口气:“姑娘,叶公子自有他的分寸,咱们还是快些离开江南吧。若是再拖下去,只怕王府那边也说不过去。”
沈欢欢眉头微微皱起,脸上写满了不耐。
“十多年前的婚约还拿出来,早就不作数了。这亲事我爹稀罕,我可不稀罕,他若是说不过去,让他嫁去桓王府罢!”
雨落苦着一张脸,却听身侧的雨晴忍不住笑了一声,便瞪了过去。
“你还笑,若是寨主怪罪下来,咱俩可都吃不了兜着走。”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地贫着嘴,目光瞥到路尽头那辆的马车,不免都噤了声。
是桓王府二公子的马车
单看那车上的帷幕,都是江南一品织造坊的精品。
天下谁不知桓王府,便是如今的圣上也要忌他七分张狂,三分富贵。这三分富贵,单单分出来一分,也能压死半朝人。
这马车日日途经这青石街,说是二公子体弱多病,要去寻访名医施针。是真是假倒不知道,但注意到这辆马车的,可不止沈欢欢一人。
昨日掌柜还愁眉苦脸地道:“若是去找这桓王府借上一千两,倒也能解了茶坊的燃眉之急。可无亲无故,那桓王府又岂会如此好心。”
沈欢欢眸光微闪。
要论亲故,她与桓王府可就太亲了。
雨落一眼就认出来那是桓王府的马车,当即恨铁不成钢地道:“也得亏楚二公子认不出姑娘您来,若是知道您是与他大哥订下婚约的,只怕早就将你抓回去了。”
沈欢欢撇撇嘴:“就他那弱不禁风的模样,我一只手也能制住他。”
这话倒是不假,这楚二公子久病难医,沈欢欢瞧见过几次,模样是一等一的好,但身子骨实在是虚弱,三五月来,日日要前去施针,说是命不久矣也有人信。
她爹与桓王府早年订下了婚约,本也是无伤大雅的笑谈,但如今关中剿匪严峻,她爹一瞧家道中落,便打发沈欢欢去京城当什么世子妃。
但去京城当什么贵夫人实在和她这一届土匪的身份不符,传出去还不被蜻蜓山上的小弟笑话一辈子,所以下山那一日,她就跑了。
她目光落在渐行渐近的马车上,心头有了较量。
富贵泼天,总归是用来劫富济贫的。
这样的人,自然不会缺一千两。
不过.....她土匪出生,向来只有抢,可远没有借这一说辞。但她爹都已经在祖宗面前说金盆洗手,如今她再重操旧业,若是祖宗知道了,只怕她小命不保。
马车路过永安茶坊,速度却越发慢了下来。
沈欢欢正想着如何吃下这口肥肉,就见那帷幔之中探出一双苍白清瘦的手,指尖圆润但却很是白净,远瞧着倒像是一截没有皮肉的枯骨。
那帷幔一点点撩开,先露出的是一截如缎长发,散在风中,绕在苍白的唇边。
长眉如墨,眼若丹凤,一身病气却难掩风华。
大抵是春风急,也许是病痛重,那眼角泛着丝丝被呛出的红。
沈欢欢一时看傻,竟忘了收回目光,四目相对的那一刹,她竟觉脸上发烫。
马车里的人也是一愣,而后又腼腆笑笑,冲沈欢欢点了点头,复又垂下了帘子。
乃至马车驶出青石街,沈欢欢被身侧的雨落戳了一番,才回过神。
“还看,人都走远了。”雨落笑呵呵的:“这楚二公子都如此风仪,只怕世子殿下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姑娘若是当真要退婚,日后去哪里找那样的如意郎君去。”
沈欢欢面上一红,古怪地道:“便是他再风仪万千,我也不稀罕。”
雨落觉着稀奇,还想再问缘由,沈欢欢却已经不想再说。
她心里盘算了许久,嘴角缓缓勾起一抹笑。
……
马车一直走到城外,乃至到了清城寺,才堪堪停了下来。
赶车的马夫恭敬地道:“二公子,现下咱们还去求药吗?”
已是三月半,扬州城暖,桃花灼灼。
清城寺外临山傍水,万紫千红喧嚣一片。此时日头晚了些,不少马车已经往回赶去,只有楚府这一家才施施然地赶来。
楚歌斜斜地倚在案上,沉吟了片刻,才问:“我大哥如今还在扬州?”
马夫低眉:“世子殿下原是前来迎纳沈姑娘,只是半路遇见了刺客,现下下落不明,不知道人在何处。如今扬州,可着实不太平。”
不太平.....
楚歌唇瓣动了动,想到先前在长街上瞧见的身影,扯了扯嘴角。
他借着马夫探过来的手,施施然地下了车。
“那就让它更不太平一点吧。”
.....
沈欢欢早就盘算好了,今日是楚歌前来清城寺求药之日,按照扬州的路程,一来一回定然会误了宵禁,赶不及回去。
扬州城外,只有一家清风客栈,楚二公子必定是在那里落脚,歇息一夜。
那楚歌身侧就只有一个马夫,武功倒是不错,但不足为惧。
只是这楚歌如此张扬巨富,身侧的侍卫却仅仅只是一个马夫,当真不怕被绑匪劫持吗?
不过转念一想,沈欢欢又释然了。
楚桓王权势滔天,在朝堂上也是说一不二,又和李朝最大的土匪头子有姻亲之故,任凭哪家过路的,也不敢在这小公子身上下手。
更遑论,这病秧子自己都半死不活,本也不用刺客用心,指不定哪天风一吹就散架了。
正想着,马车已经驶入林间,原本埋伏好的山匪纷纷窜了出来,手持长刀,立在车前。
马夫连声厉呵:“你们是什么人?不知道这里面坐的是谁吗?竟敢对桓王府公子动手!”
为首的山匪嗤笑一声:“管你是桓王公子还是桓王世子!今儿不留下买路钱,谁也不准走!”
那马夫冷笑一声:“凭你,还不足够。”
没等山匪反应过来,那马夫已经是拔剑而出,对上那些山匪,竟是游刃有余。
沈欢欢微眯着眼,透过林木缝隙望过去,只见马车静立在黑暗之中,唯帷幕之中一盏孤灯,印出来一个清瘦身影。
倒是镇定,不愧是楚桓王的子嗣。
可.....
她心头略有犹豫,这病秧子看样子便命不久矣,若是再受风寒,指不定会旧病复发,到时候真有个三长两短,恐怕楚叔父做鬼也不会放过她。
若是问楚家借一千两白银,她也说不出口,毕竟自己身份尴尬,又不愿与楚家多有牵扯.....她狠下心来,到时候好生护着楚歌,不让他吹风就是。
这一千两,本就是她借的,待到叶璃转圜过来,再还给这小公子。
眼看那些土匪不堪重负,沈欢欢身影一动,刚想对那马夫出手,却听见马车之中传来一声轻咳。
马夫挥剑之余,还是回头看了一眼。
电光石火的一刹那,土匪的刀背敲在那马夫肩上,马夫斜斜地晕了过去,显出来有几分僵硬,只是天色略暗,沈欢欢全当是自己眼花,看花了眼,也没多想。
土匪厉呵一声:“兄弟们,上啊!”
眼见为首那人已经将楚歌从马车里面拖出来,沈欢欢心里面不由得捏了一把汗。
别把小公子给伤到了!
底下的人装模作样从楚歌身上摸来摸去,楚歌倒不惊慌,只是体力实在不支,说出来的话也断断续续:“你.......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土匪们没有理会,狂笑着举起了刀。
话落刀起,楚歌眼皮一跳,条件反射地闭上了眼。
可疼痛始终没有传过来。
静悄悄的春夜里,他缓缓睁开了眼睛,是看见一把短剑挡在眼前。
来人身穿红色衣衫,窄袖宽裙,行动间衣衫摇曳,轻盈如落红,剑快的只有寒光。
偏她的眼睛乌黑明亮,举手投足带着张扬笑意,明艳到摄人心魄。
他心中微动,竟是被这抹艳丽晃了心神。
还未等楚歌反应过来,只觉着身上一重,被丢了一件厚厚的披风,赫然是他马车里的那件。
愕然间,却见面前这清瘦女子已经将他从地上拉起来,略用一个巧劲,就将他拉到背后,几个纵身离开了此地。
披风厚实,更暖和的却是身下人的体温。
春衫轻薄,她只有一件短衫,蝶骨清晰消瘦,烙印在楚歌的胸膛之上。
那裸露出来的脖颈,竟还带着些若有似无的荷香,缠在春日的夜风中,无端生出些说不出的悸动。
他自病后一直养在后院,见过最多的女子大抵就是桓王妃,纵使手中翻云覆雨却也未曾近过女色,如今乍然同此人如此之近,倒难免多了几分笨拙的心猿意马。
他一时失神,却听见她语气忧虑:“喂,你没事吧?怎么没有声了?”
楚歌回过神来,强迫自己忽略身下的体温,低应了一声。
“无,无碍....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
沈欢欢脚步一顿,打断了他:“不,你现在就可以报。”
眼见已经离马车有些远了,沈欢欢才停下来脚步,免得楚歌的人再追上来。
虽说这楚歌就只带了一个马夫,但身为楚桓王二公子,必然还是有些护卫的。
沈欢欢可不敢掉以轻心。
她目光落在楚歌身上,见他气喘面红,不免有些古怪,便上前探了一脉。熟料,手指还未触到,那楚歌却已经飞快收回手腕,低眉道:“男女大防,姑娘还是当心些。”
沈欢欢反倒笑了,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我都不在乎这些虚礼,你反倒迂腐起来了。”
指尖滚烫,宛若炙火着冰,烧得楚歌心口一阵滚烫,他眸光深了几分,只垂下眼睫,掩盖了那一闪而过的不自然。
脉象倒是细微,确实是大病多年,但更像是心有积郁而成。
可惜沈欢欢只会些皮毛,把不出所以然,见不是命悬一线,便放松了下来。
楚歌转移了话题:“姑娘救命之恩,在下必当涌泉相报。”
他目光极其认真,定定地望着沈欢欢。
一时间,沈欢欢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她转过脑袋,低咳一声:“倒也不必涌泉相报,你借我一千两,我来日再还你。”
楚歌一听,忙起身作揖:“女侠何须此言,若非女侠出手相助,我早就葬身在山贼之手。不过如今我身在山野,还请姑娘多护送我一些时日,等我回到扬州,自会厚待女侠。”
沈欢欢思忖着:“倒也不必,我只要一千两。不过……”
清风客栈断然是不能再去,免得留下什么把柄,到时候说不清楚,更重要的是还要多给楚歌付一间房费……
她斟酌着道:“不过眼下你我身无分文,显然是住不成客栈了,不如就与我在林间将就一夜?”
楚歌点头:“全凭恩人做主。”
平日里沈欢欢都是席地而眠,今日带个病秧子,难免就讲究一些。
她领着楚歌找了一处避风的山坳,又嘱咐楚歌不要乱走,自己去找了些树枝,给楚歌升了一堆火,生怕给楚歌冻个好歹。
她忙前忙后,也不让楚歌插手,反倒十分畏惧楚歌起身。瞧他的目光不像是瞧一个人,更像是待一盏精美的茶器,生怕失手摔落一般。
倒是奇怪。
连打劫的事情都做了,还怕将他冻死不成?
他收回目光,拨弄着手上的扳指,压下了心头的思绪。
春风中带着丝丝缕缕的血腥,沈欢欢若有所查地回头:“奇怪,好像有什么响动?”
楚歌面露讶异:“难不成是那些土匪又追过来了?”
“不.....”“不什么?”
那些土匪都是她的人,根本不可能追过来,而楚歌又只带了一个人,不可能再有打斗之声。现下她也不好回去查看,想来也确实是她听错了。
沈欢欢将后面的那些话咽在喉咙里,状若无事:“应当是我听错了。”
楚歌这才露出了一丝微微的笑意,柔和之中又带着些微妙的诡异。
他往火中添了把柴。
火光映着他如玉一般的脸庞,他轻轻道。
“想必是了。”
第2章
一夜无梦。
沈欢欢再醒过来,发觉自己竟然是靠在楚歌身上睡了过去。
清早林露略有些凉,见楚歌闭目坐着,脸色煞白如纸,唇色更是苍白到无一点颜色,衬得眉目越发单薄憔悴。
她心口不免一紧,忍不住探手试了鼻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