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吓到你了。”
沈欢欢头一次见到他发病,心里说不害怕自然是假的,可如今再对上楚歌这样温存柔弱的一面,便又多了几分怜惜。
她语调也柔了下来:“无碍,你先歇着,若是有事再叫我便是。”
楚歌轻轻点头,目光落在沈欢欢发红的手腕上,又深沉了几分。
那抹红,印在手腕之上,说不出的刺目——让人想要留下更深,更重的印记。
他微微抿唇,到底是摁下心头的欲念,落下来帘子。
不能太急,会将人吓走的。
他嘴角轻轻勾起来一抹笑,没有什么温情,只是彻骨的阴冷。
他默不作声地望着那俏丽人影,茕茕火光衬得她眉目多了几分艳丽,少了些娇憨,唯独一双眼睛,是亘古不变的清亮有神。
沈欢欢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总觉着有什么东西在暗中偷窥她,但视线转了一圈,却没有在四下瞧见什么野兽,也只当是错觉。
那背后发毛的感觉,乃至她回到马车里才压下去了一些。
沈欢欢松了口气,翻来覆去却睡不着,脑袋里却全都是楚歌因病咳血的模样。
她抬起手,借着月光,瞧着自己手上的青紫。
该有多疼.....才能有这样大的力气。
……
上京的风水当真要比江南的养人一些,过了建安城,楚歌倒不常在马车里坐着了。
春色渐深,日头也暖了起来,吹不散人。
眼见上京城近在眼前,沈欢欢正琢磨着如何同楚歌分别,毕竟她若是前去退婚,总也是正式登门拜访,若是跟楚歌回去,到底有些不成体统。
一听说她要离开,楚歌神色怔了怔:“难不成是我怠慢了恩人?”
“这倒也不是,只是.....嗯,我前去上京还有些要事。”
“那恩人在上京可有落脚的住处,待我身子好转了些,必亲自前去拜访。”
沈欢欢搪塞着:“我还未商定,日后再说。”
楚歌分外耐心:“既然没有住处,姑娘你也是我的恩人,必不能薄待了你。不妨就跟我回府小住几日,待到寻到住处,再离开也不迟。”
沈欢欢有些犹豫。
毕竟她现在离开楚歌,当真只能浪迹街头了。
楚歌又道:“若恩人执意不去做客,我倒也不强求,只是京城如今不太平,姑娘又是生客,难免不便。不如先随我回府,你若是不愿待在王府,我再替你安排了住处,隔日再走也是无妨的。”
沈欢欢还想再说,却见楚歌笑容真切。
“就当是劳烦姑娘前去王府,帮我制些蜜饯。若不然,我可是连药都吃不下了。”
他这样一说,沈欢欢却也不好拒绝,只能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雨晴在一旁小声道:“姑娘,反正咱们也是去桓王府解除婚约的,避与不避都是一样的。更何况,你我都没来过京城,身上又无盘缠……”
行路难行路难,没钱处处都是难。
眼下她不太清楚桓王府的情境,贸然前去说取消婚约难免有些莽撞,毕竟她一张嘴巴,哪能抵得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如此,还不如先以楚歌友人的身份去探探口风。总归上京城也无人认识她,只要她避过王妃娘娘,隔些时日再登门拜访也是可以的。
她道:“只能再麻烦楚公子一回了。”
楚歌病痛消减了大半,眉目是越发清朗,单单笑着,便让人移不开眼睛。
“应该的。”
沈欢欢不敢多看,一时间很有些手足无措的意味,又同楚歌闲扯了几句,可却是一句话都没听进去,满脑子都是楚歌的笑颜。
她心头酸酸的,却也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那情意很软,叫风一吹就更软了。
第5章
沈欢欢虽不是第一次来京城,但当马车停在桓王府前,还是被其气派震惊了一二。
怨不得她爹绞尽脑汁也要让她飞上枝头变凤凰,单从这玉石狮子,都可以窥见其王府的繁华。饶是她见过万贯家财,却还是不免失了神。
楚歌笑着:“姑娘,您请。”
沈欢欢腼腆地点了点头,强压下心头想要将王府洗劫一空的冲动,迈步走了进去。
一时间,她倒觉着嫁进来,也不是一件坏事了。
可她和她爹不同,知道这样的王府断不是凭借些当年意气就能坐得稳的,十数年未见,故人心易变,嫁得这样山高水远,若是死在这里都无人发现。
因着是女眷,楚歌将她安顿在外院,不便带回府上,免得招人非议。
到了府上,她粗略地打听了一番,说是楚桓王外出点兵了,府上的女眷只有桓王妃。而世子又前去江南办差,也不在府上。
也就是说,她得先缓个两三日,准备下措辞再去拜见王妃娘娘。
沈欢欢松了一口气,还没坐稳,外面就传来了响动。
雨晴跑了进来:“姑娘,桓王妃来了!”
桓王妃?
沈欢欢没想到桓王妃会先来一步,按理来说她是晚辈,总要先去跟前拜见的。
她略微皱眉,总觉着桓王妃来得未免太快了。
她镇定下来,这才迈出花厅。
桓王妃生得端庄,不笑的时候很有些威严庄重,让人不敢怠慢直视。如今虽已经是半老之岁,但风韵犹存,远远瞧着,实在是逼人的贵气。
沈欢欢忙垂下头,毕恭毕敬地行了礼。
“见过王妃娘娘。”
她对这位桓王妃倒不熟悉,只记得以前常跟在前王妃身侧,那时候她还叫做楚叶氏,是楚二叔的夫人,穿得是素素净净,说话也温温柔柔,远不是现在这样扎眼。
瞧见沈欢欢,她才露出来一抹笑:“便是二公子的救命恩人,这般大恩大德,王府感激不尽。还请恩人受我一拜——”
沈欢欢哪敢受这一拜,只觉着越发心虚:“王妃言重了,我倒也未曾做什么。”
桓王妃原先只听说楚歌带回来一救命恩人,却从未想过竟是个年纪轻轻的女儿家,容貌气度皆皆不俗,但却不像是世家大族养出来的贵女,眉目间还有些说不出来的犀利。
只怕是江湖草莽之辈。
桓王妃暗暗打量着,一时间,心里有了别的主意。
楚璃的婚事是身不由己,但楚歌的却好拿捏起来。
不过是一扶一起之间,桓王妃心思转了又转,面上已经堆起了笑。
“姑娘生得这样爽利,不知年岁几何,可有婚配?”
沈欢欢犯了难,知道遇事不决装傻是最好的,便又腼腆地笑了笑。
桓王妃全当她是害羞,心里越发满意。
“好孩子,二公子到底是有福气,遇见这么一个贵人。瞧瞧,哪有让人住在外院的道理,就说是我请来的贵客,一并住到清漪院。”
她身后的嬷嬷惊道:“王妃,那清漪院不是给未来的世子妃留的院子,若是世子殿下回来只怕.....”
桓王妃瞥了她一眼,那声音也便渐渐弱了下来。
未来的世子妃?
沈欢欢心头一跳,这可不就是她嘛。
桓王妃道:“那姑娘如今还未进京,更别说日后就是一家人了,将院子腾出来给二公子的救命恩人,本也不是坏事。”
沈欢欢心说,还好她就是未来的世子妃,若不然来到王府之后,发现院子让给别人了,少说也得郁闷一会儿。
更别说,这王府那么大,若是桓王妃有心安排,自然是能找到好院子,何必这样安排。
她虽未学过这些尔虞我诈,但也觉着桓王妃此举,并非善意。
念及此,她笑笑:“多谢王妃好意,我不过在此借住一日,明日就离开了。”
现下还是不说明身份,等她离开之后,权且再议。若不然被留在此地,只怕真要听起规矩来了。
但做客便不同了——任凭王府规矩再多,也不至于对楚歌的救命恩人立规矩吧。
转念一想,这楚歌当真是王府的心头肉,她一个小小过客,都能受如此恩待,实在是惶恐惶恐。
一听她明日就走,桓王妃也是笑着:“姑娘说的是哪里话,少说也得多住几日,让二公子尽一份地主之谊。这样,李嬷嬷,你帮姑娘收拾着东西,一并带回清漪院。”
她说的是客气,可言辞却不容沈欢欢拒绝,笑意里夹杂了些威仪。
“姑娘,咱们王府也是懂规矩的,传出去可不能说怠慢了恩客。”
这话一说,便是容不得沈欢欢走了。
来时她爹就说了,上京城是权贵之下,做事不可随心所欲。虽说是与王府有姻亲,但到底是攀上高枝,也不能趾高气扬,免得惹了权贵的不痛快。
又说她们家境落魄,早已不是当年风头,遇事能忍则忍。
当时沈欢欢就想,这日子她一日也忍不了。
如今对上这桓王妃不怒自威的神情,她倒是识趣地认了两分怂。
.......
先前在外面,王府的富贵已经让沈欢欢瞠目,未曾想过移步内院又是一方盛景。
正是莺飞草长的三月,越过影壁便是一片桃红柳绿,漆木红柱,雕梁画栋,所过之处无一不富贵辽阔,单单拎出来一间内院,都比蜻蜓山上最好的宅子还要气派。
她虽是见过富贵,但像王府这样的泼天富贵乍然入眼,还是有些目不暇接。
怨不得世间儿郎都想闯出一番事业,封侯拜相果然富贵无两。
桓王妃将她的神情尽收入眼,心里面有了较量,便道:“府上没有女眷,待过几日二公子身体好些,再教他陪你在上京逛逛。”
听到楚歌的名讳,沈欢欢倒松了一口气。
桓王妃将人送到了清漪院,又交代了几句,一行人才浩浩荡荡地离开。
她们一走,院子里清静了些许。
沈欢欢不禁抱怨了一声:“这王妃娘娘,未免也太看重楚歌了吧?我不过是一个过客,竟有如此礼待。”
雨晴也分外诧异:“早就听说二公子是王府的心头肉,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沈欢欢忍不住叹了口气。
现下她若是与桓王妃辞别,断然是毫无胜算,只能等着过几日与楚歌相见,再说离开一事。
雨晴替她收拾了行囊:“姑娘,这一路舟车劳顿,你也快些休息着吧。”
这些时日确实是舟车劳顿,同楚歌同行还要顾忌着他的身体,自不能轻剑快马,只能坐在马车里熬着,身子都教马车颠散架了。
雨晴过来给她更衣,瞧见她脖子上的玉坠,复扯了扯嘴角:“姑娘还戴着呢?过不了几日就要退回王府了。”
沈欢欢略微低头,脖颈上的玉坠是当年王府求亲的信物,她自小带着,也有十数年了。
若说解除婚约,自然是要把信物归还,可她却又实在不舍,便无赖道:“让我爹给他们打一个一样的,你不说我不说,没人知道。”
雨晴揶揄道:“那姑娘可要当心些,这红绳快要断了。”
沈欢欢困得睁不开眼睛,迷糊地应了一声,倒床就睡。
这一躺,沈欢欢就躺了五日,也没想着要出去走走。她身上银钱花得一干二净,楚歌虽叫她一声恩人,但沈欢欢心中还是有点数,哪里还敢再讹上楚歌。
如今能在王府蹭吃蹭喝几日,她已经分外知足,更何况,王府确将她与雨晴的衣食住行安排的妥帖,也挑不出毛病。
到了第六日,沈欢欢觉着不能再这样躺下去,便到院子里同雨晴比试。
刚耍了两招,就听外面一阵热闹,原是楚歌领着人过来,又是浩浩荡荡的一行人。
今日他换了常服,穿了一件金线云纹月白长衫,原本散着的发也高高冠了起来,轮廓英挺分明,但因着几分病气,倒显出些沉郁秀气起来。
花影移衣,沈欢欢回过神,楚歌已经越过了院槛。
他对上正舞剑的沈欢欢,也是一愣。
春风徐徐,她墨发高束,长眉未描而黛,红唇不点而朱,本该是一副艳皮囊,偏眼眸清澈明媚,衬得人如剑,气如松,平稳清和。
楚歌一眼望去,胸口微微发热,竟是想到了那夜硌人的蝶骨。
一时间,竟缓不过来神。
还是沈欢欢先出声,调笑了一句:“喂,二公子,你病可好些?”
说是病也不尽然。
这些时日他一直在处理王府的琐事,如今楚河远在上京之外,也不必再回来碍事。王府只有这双手不沾阳春水的老王妃,自然也上不得台面。
只是楚璃略有些棘手,骤然除去,倒会惊动圣上,但还要徐徐图之。
如今得空了,脚步一转,不知怎么就来到了清漪院。
他垂眸:“好些了,前院有花宴,念你在王府无趣,便邀你一同前去。”
沈欢欢原本就乏闷,听到这里,眼睛也是一亮。
“还是你懂我。”
自清漪院赶往前院花厅还有些距离,两人并肩行着,沈欢欢虽有些不舍,但还是试探地道:“如今我已经叨扰多日,明日我便离府去寻故人了。”
楚歌倒是好说话:“那明日我送欢欢离府。”
沈欢欢舒了一口气,又愁道:“若是我离开上京,你可别忘了我。”
楚歌眼睫微颤:“自然是不会忘的。”
他说的认真,沈欢欢也听到了心里。两人相视一笑,倒是没有再多说。
待到两人走到花厅,沈欢欢又是一惊,未曾想到这里竟会有这样多的人。
好在李朝民风开放,男女无拘,可以一同饮宴,若不然她一个人立在这些公子之中,只怕更引人注目。
尤其是现下她还同楚歌并肩而行。
对上几道揶揄的视线,她面上有些不自然,便客气地对楚歌道:“二公子,您忙去吧,我自己逛一逛。”
楚歌一顿,也笑了。
“若是有什么照顾不周的地方,直接来寻我便是。”
送别了楚歌,沈欢欢自己寻了个隐蔽的亭子,吃起了糕点。
过了一会儿,院子里一阵喧嚣,她抬眸一看,却见桓王妃穿金戴银浩浩荡荡地入了院,坐在正厅之上。
沈欢欢原本没当回事,收回目光的一瞬,她却陡然看清跟在桓王妃身后的男子。
她目光一怔,手里的糕点也落了地。
奇怪——他怎么会出现在桓王府。
按理来说,叶璃不该是在江南茶商吗?便是进了桓王府,也不该同桓王妃这样亲近吧?
她心中忧虑,便起身,寻了个书生装扮的宾客,问了一句。
“你认识桓王妃身后那人吗?”
书生看她的眼神分外古怪:“自然认识,难道你不认识?”
沈欢欢一听就不乐意了:“我当然认识,只是他来这里做什么?还同桓王妃离得那样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