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冬此人长相清秀,听到陶崇的话,柳叶细眉微微蹙起:“杰宗你真是胡闹,且不说我根本没有比试的心思,就算有,也不能跟一个童生比,否则就算胜了也是胜之不武。”
乔承倒还真想和赵冬比试一番,小小的身子上前叉手一礼:“雪松哥哥,在下乔承,不为和雪松哥哥分出胜负,只想切磋一番,好找出自己的字还有何不足之处。”
赵冬脸色这才算好看些,他认得乔承,书院年纪最小的童生,总会都会留意些:“乔童生说的倒是言辞中肯,理由充分,若是想切磋,不如我们各自誊写一遍九央君的《民富君安》,如何?”
九央是大多数文人墨客的偶像,写得一手好文章,其文以文采斐然、行文工整、道理深刻而著称,是早些年便名满全国的才子。
只是据说九央君是京城人氏,为人颇为神秘,江德学子都没见过他的真容罢了。
不过这并不耽误书院收藏他的文章当范本,这魁星阁中便有誊录版,正好借来抄写。
赵冬和乔承并排而坐,面前各自铺着一张纸,中间则摆放九央的大作,切磋正式开始了。
乔承写得很慢,一笔一划,却字字工整,有模有样。
反观赵冬,笔尖游走在纸张上,笔画连接笔画,字连接着字,颇有些笔走游龙地潇洒。
两人各有千秋,其他人则议论纷纷,压低了声音讨论谁能胜出,连陶崇都觉得有些紧张,一反平日里话多的模样,安静看着两人。
“那铅笔有什么好用的,桐木的木材,灰黑的铅芯儿,哪有我这楠香木加湖羊毫的好。”
一声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引得不少人回头去瞧。
只见说这话的是个身材魁梧的秀才,名叫薛智的,手中握着一支价格不菲的毛笔,正一脸不屑的看向乔承和赵冬。
一看是薛智,回头瞧的人立刻把头转了回去,那可是个煞星,惹了他没有好果子吃,不该瞧的热闹还是别瞧的好。
薛智见没人理他,气不打一处来,“腾”地起身,随便抓着人就问:“你说,是我这笔好还是那什么破铅笔好?”
被抓的倒霉蛋并不想惹是生非,唯唯诺诺道:“你的好,你的笔都价值一两银子了,这铅笔才多少钱,怎么能跟你的比。”
潜台词是,你的笔好是好,可铅笔性价比更好啊。
他再抓一人,又问同样的问题。
谁知那是个胆大的,竟直接告知他:“必须是铅笔好啊,便宜、好写,连砚台和墨锭钱都省了。”
薛智脸色当场黑下来,嚷嚷道:“你们懂什么?铅笔那都是俗人用的,高雅之人都是用毛笔!”
乔承听到动静,抬头望过去,陶崇则叮嘱他不要受外界打扰,专心抄书便是。
而后他转头,用警告的语气说着和事佬的话:“薛兄,铅笔毛笔各有好处,你为何非要论个高低上下,不能要求我们每个人都用楠木笔啊,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有个笔具阁老板娘的姑母。”
第17章
听得陶崇此话,薛智一噎,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仿佛方才寻衅挑事的行径被人看透了背后藏匿的心思,整张脸变得通红起来。
学生们年纪都不大,平日里便酷爱攀比文房四宝,比毛笔、砚台、墨锭,谁的四宝若是比旁人好,那可是要被高看一头的。
聚商街醉香楼隔壁有家卖文房四宝笔具阁,老板娘便是薛智的姑母,因此薛智是不缺文具的,且他的文具通常比旁人的要好。
可谁知书院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流行铅笔,也不知那破旧的木头杆子哪里好了,引得同窗们趋之若鹜,都没人在意他新得的金丝楠木笔。
晨起时他把那金丝楠木笔故意摆在书案最显眼的位置,好让同窗们艳羡,可谁知竟没一人在意,注意力全被“谁写的铅笔字最好”吸引去了,当真可恶至极。
他一开始便看不上那铅笔,如今书院大多数人都买了他都没买,可随着同窗们对铅笔越来越疯狂,甚至展开一场童生与秀才的铅笔字较量,直接把他给惹毛了。
他有些恼羞成怒:“我姑母开笔具阁又怎么样?”
有人恍然:“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薛智见到有人去买铅笔,总要阻止一番。”
薛智一张脸憋得通红,怒吼道:“放屁!我管你们买不买铅笔,那笔再怎么用,难道科考时也让你们用铅笔作答么!”
他说完,甩了甩衣袖,头也不回地走出魁星阁。
陶崇挥挥手:“别去管他了,咱们继续看雪松和乔承的比试。”
被薛智闹这一出,赵冬的文章已经抄写完了,一列列端秀潇洒的字迹呈现在纸张上面,令人观之便觉赏心悦目。
同窗们“啧啧”称赞,不愧是书院学问最好的学生,连字都写的让人叹服。
又过了一会儿,乔承也写好了,虽然潇洒不足,却是很端正,像一个个立得端行得正的君子。
“两人写的都好啊,我看老半天也分辨不出来。”
“不是一种风格,一行一楷,这可怎么比?”
“虽不是一种风格,但我觉得雪松兄的字更胜一筹,铅笔写端正的字总比写行书要容易些,我投雪松兄一票。”
“那我便投年纪更小的乔承老弟。”
“……”
一番争执下来,这场童生与秀才的比字也有了结果――赵冬以比乔承多八票的优势胜出。
秀才们为赵冬鼓起掌,童生们倒也不难过,毕竟输给秀才不丢人,况且乔承也没落后太多票,输得体面着呢!
赵冬在掌声中显得有些局促,苦笑不已,他也没想到这场比试竟赢得颇为艰难,乔承水平不差,倘若长到跟自己一样的年纪,定能比自己写的更好。
他注意到乔承并没有因为输了比试而难过,而是认真对照两张字,似乎在找自己的不足。
赵冬心里咯噔一声:这孩子心性惊人。
心中更是升腾起一股愧疚,走到乔承身边,和他一起分析起两种字的所长所短,各自取其精华,补己所短。
*
酉时时分,天色渐暗,讲堂中陆陆续续没了人。
这两日留堂的学生不少,甚至于陶崇王昀之流都会留堂写会儿课业才走。
商屿和乔承更是留到很晚才离开,后者主要是为了等堂姐一起回家,至于前者,大约只是绅士风度,圆了乔宁想要还人情的愿……
乔宁拎着食盒,透过窗子看到讲堂内仅剩的两人,乔承低着头,手中攥着铅笔,正专心致志写着什么,一副乖学生模样。
这孩子背书一向喜欢默写着背,说是这样背得快,写上几遍就能背下来了。
反观商屿,则略显悠闲地单手撑额,另一手翻书,跟看连环画似的一页一页翻过去,实在不像看进去了的样子。
乔宁苦笑着摇摇头,推门进入。
乔承见堂姐来,一双大眼弯成月牙,甜甜问:“宁儿姐姐,带了什么好吃的呀?”
乔宁把食盒搁下:“萝卜丁炒肉拌饭,排骨汤,还有你最爱吃的烤蜜薯。”
乔承原本听到萝卜丁时耸了下肩,又听到有烤蜜薯吃,这才重新兴高采烈起来,为了能吃到甜丝丝的蜜薯,萝卜丁便忍了。
商屿目光柔和地看着姐弟俩,这对堂了好几辈的堂姐弟关系倒好。
“商屿,一起来吃吧。”乔宁唤他。
商屿倒也不推脱,这两日他的晚膳都是乔宁带来的,在聚商街上的百年字号买的,色香味俱全,比书院食舍里的好吃太多了,答应乔宁下学后留堂看书,竟没想到还有这种好处。
乔宁要等回家后陪杨氏用晚膳,因此不和他们同吃,她现在早出晚归,只要晚上能陪陪杨氏,晚膳自然要和父母亲一起用的。
乔承也不一样,他爹乔青山公务繁忙,什么时候下值还真说不定,母亲许氏注重养生,晚膳不用,乔承反倒是跟着乔宁能吃的更规律些。
乔宁带了两块蜜薯,一块夹给乔承,大的则给了商屿。
商屿失笑:“我也有啊?”
乔宁特意也给商屿带了,听沈老儿说他寄住在舅舅家,虽不知他那舅舅舅母待他如何,应是终归没自己家舒坦的,恻隐之下,便带了块甜甜的蜜薯。
乔承一本正经解释:“堂姐说,这是入冬四件套,冬日里必须要吃的。”
商屿没听过这种说法,诧异道:“入冬四件套?”
乔宁“哈哈”一笑,解释说:“就是冬日里必吃的四样食物,冰糖葫芦、糖炒栗子、福橘和烤蜜薯嘛。”
商屿饶有兴趣的“哦”了声:“有什么说法吗?”
“没。”乔宁摊手坦白,“都是我自创的。”
商屿微微勾勾唇角,把甜如蜜的蜜薯送进口中。
“商屿,跟你商量件事呗。”乔宁突然说。
商屿问何事。
“明日中午我想在书院门口演示橡皮擦,想请你当场写一首诗作,谁的诗都可以。”
商屿一顿:“我写?”
乔宁知道商屿的铅笔字还不错,甚至在乔承之上,便想邀请他当众演示。
乔承闻言插话道:“锦年哥哥写九央的诗吧。”
商屿问他:“你也崇拜九央?”
乔承点点脑袋:“九央君也是我的偶像。”
商屿笑笑:“好,虽然九央的诗不多,用来办好乔宁的差事是足够了。”
如此便说定了。
翌日中午,讲堂还没下学,学生们就有些骚动。
因为晨起时乔宁在门口立了个牌子,上面写着几个字――字迹消失术,演示时间:午时一刻。
学生们纷纷好奇,什么叫“字迹消失术”?难不成这铅笔写的字还能消失?
有人试着用手擦、用水浸泡,甚至于用火烧……那灰黑色的方块字自然健在,洗好不见消失的迹象。
“阎先生怎么还在讲?那什么消失术的时间不是午时一刻吗?这就快到了啊。”
“是啊,我还打算去围观呢。”
“……”
堂下窃窃私语,阎行不是听不到,这群兔崽子,多听一刻钟的学都跟要了他们命似的,就知道到点儿吃饭,当真没出息!
就知道他们心已经不在这了,他吹吹胡子道:“今日就讲到这儿,明早抽查《梁惠王》下篇。”
讲堂一片唉声叹气的“悲伤”氛围。
只等阎行一离开,这群正当活泼年纪的学生们“哗啦”一声站起来,直奔书院门口而去。
薛智这几日心情都不大好,一个人闷闷不乐地走在路上,正要去食舍打饭,突然看到讲堂里涌出一群人奔向门口方向,便嘟囔一句:“又整什么幺蛾子。”
好奇之下,他拉住个童生询问。
那童生添油加醋说明原因,还劝他:“薛兄也一同去吧,反正看热闹又不亏本,整日光读书有什么乐趣。”
薛智瞬间被说服,虽说也没有整日读书,可免费的热闹不看才不看,便跟着那童生一道去了书院门口。
乔宁照样在门房前摆摊。
这次摊位上的铅笔有两种,一种仍旧是之前那种,另一种则是一端带橡皮擦的,橡皮擦呈现乳白色,触之可弹又不至于太软,圆圆滚滚像个小蘑菇头一样缠裹在铅笔顶端。
“这是什么笔?跟铅笔看起来差不多,又跟毛笔有些像。”
“一端的那白色该不会是笔尖吧?就像毛笔的笔毫一样。”
“是、是这样吗?我怎么觉得那是顶端啊。”
学生们对新出的笔议论纷纷,有人反应过来,他们此来不是看这种白头笔,而是看乔宁表演“字迹消失术”的。
“这就开始。”乔宁微笑着道,“我请商屿商生员来帮个忙。”
桌上已经摆好纸张和铅笔,只见商屿从人群中走出来,拿起笔开始在纸张上写字。
他写的正是九央的诗,不说秀才,便是童生也耳熟能详,因此他写的时候有不少人都能跟着背出来。
“素手平四海,满纸留缄默……诶不对,缄默的缄字写错了。”有人当即就看了出来。
“哎呀,可惜可惜,一首诗马上要写完了又写错一个字。”
“错一个字便满盘皆输,只能重新写了。”
“是啊,这若是考试时写错一个字,岂不是要悔恨死。”
乔宁摆摆手,示意大家伙莫要着急,而后递给商屿一只带橡皮擦的铅笔。M??漫漫
商屿拿那白生生的“蘑菇头”在错字上轻轻一擦,那错字竟然消失不见了,竟连半点痕迹都没留下。
第18章
现场鸦雀无声了片刻,继而爆发出一阵惊叹。
“那错字呢?是我眼花了吗?”
“不止是你,那错字确实没有了,是被那白颜色圆嘟嘟的物件抹去了吗?”
“抹除得这般干净,那岂不是以后写字时再有错字就不用怕了,直接用那物件就行啦!”
“是呀是呀,阎先生总说我课业不够整洁,涂改太多,若是我有那么一支笔,就不怕阎先生再骂我了。”
人群众说纷纭,见识了那白头笔的厉害,却不知道究竟是何物,于是纷纷问乔宁:“宁儿姐,这究竟是什么物件,竟真能让字迹消失?”
乔宁故意卖关子:“这咋,可是个好东西,有了这东西,你们以后写错字就不怕啦。”
越说人群越急:“宁儿姐你快说啊,别吊我们胃口了。”
焦急的众人中大约只有商屿和乔承最为淡定,前者是因为亲手擦去了那错字,体会得最为深刻,已经明白其中的原理。
乔承则是因为早早便拥有了一支带橡皮擦的笔,昨晚宁儿姐姐便给了他一支,把他新颖了好久。
原本今日一早就要拿出来用的,得知宁儿姐姐晌午要演示“字迹消失术”,为了不折损惊喜效果,便忍住没从笔袋里拿出来,也是为难这小家伙了。
只是此刻众人颇为不解,只有他与商屿一早知晓,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很难不让人生出一种隐秘的小骄傲,因此不由得挺直小胸脯。
沈老儿在廊下悠闲哉哉地坐着晒太阳,眼见乔宁在众人面前充当大尾巴狼,笑得跟个小狐狸似的,非要把人胃口吊得十足十。
“这臭丫头,要是我我就不问。”他背着脸跟一旁的商屿小声说。
商屿目视乔宁,微微勾唇,他这端坐案前执笔写字的模样,颇有几分竹林雅士的气韵。
乔宁吊足了众人胃口,这才指着橡皮擦解释:“这白颜色的小东西名叫橡皮擦,专门用来擦去铅笔字,我和沈老伯做了一批头戴橡皮的铅笔,你们日后用铅笔不小心写错字时,只需要把笔颠倒过来擦两下,就可以重新写啦。”
众人皆道“神奇”,原以为写字如同下棋,写错一字满盘皆输,没想到现在乔宁给了“悔棋”的机会,下错了棋子还可以拿起来重新下,直到下到最有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