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物在身——白衣沐风【完结】
时间:2023-08-08 23:07:24

  一阵狂风把她的声音吹出去老远,尾音被风撕碎,就像她现在支离破碎的理智一样。
  “死人不会说话,你没法叫人在你的尸体上种玫瑰。”她迎着风大声说道,“而且你死了,你的公司,你的一切,就都是你不待见的弟弟的了!”
  残余的理智在最后一刻还是起了作用,林漫歌险些将奚桓确诊表演型人格障碍的事情脱口而出。
  刚才的叫喊耗尽她所有的氧气,她剧烈地喘着气,听见奚铉在她身后笑道:“不过是钱而已,我不在乎。”
  “钱有多容易毁掉一个人,我比你清楚得多。我倒是乐意看奚桓就此堕落,我在下面会很开心的。”
  风停了,奚铉伸手按住林漫歌的头,猝不及防地带她从山顶跳了下去。
  一跃而下的感觉很糟糕,瞬时强烈的失重感像是反复经历九死一生,剧烈的气流吹的林漫歌睁不开眼睛,叫声也被堵在喉咙,逼迫她屏住了呼吸。
  奚铉把头凑近林漫歌的颈窝,迎着风大声喊道:“你知道吗,我有多喜欢这一刻,你的命都在我手里,我想让你活,你才能活着!”
  呼啸的风声中奚铉的声音断断续续的,林漫歌只听清了那句“你的命都在我手里”。
  山坡的树木在他们脚底略过,耳机里传来弗拉德的声音,他在提示奚铉开伞。
  奚铉却无动于衷。
  眼看着高度越来越低,林漫歌和弗拉德都急了。
  林漫歌在高度过低的提示音里喊道:“求你了,我不想今天去死!”
  她其实想说的是,她不想和奚铉死在一块。
  但是无论她怎么恳求,奚铉始终都一言不发。前面有一颗很高的树,眼看着他们就要一头撞上去,林漫歌认命地闭上了眼睛,开始想象自己死后会是什么场景。
  运气好的话,冲击力会切断他们之间的绳子,她的尸体或许能离奚铉的远一点,他们在地下将会老死不相往来,郭子钎挪用公司钱的事情也就不会有人知道了。
  她面带一丝微笑,抓紧了自己面前的两根绳子。千钧一发之际,耳边传来“呼啦”一声,降落伞打开的瞬间带着两个人徘徊上升了一阵,树冠轻轻打在林漫歌的小腿上,带出一阵“哗啦啦”的声音。
  林漫歌睁开眼,微风扑面而来,眼前是蓝色的天,远处是绿色的山,一切自然美景尽收眼底。
  奚铉在她身后揶揄:“瞧把你吓得,是不是把遗言都想好了?”
  被风这么吹着,委屈感从心底而起,林漫歌又有了想哭的冲动,她深呼吸着,硬是把还没流出来的眼泪憋了回去。
  只有真正与死亡擦肩而过时才能体会到这种感觉,那不是一般的心有余悸,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后怕,每每想起都还是会颤抖,从心底感叹自己真是大难不死。
  “我以为我要死了。”
  “那感觉如何?”奚铉好像丝毫没有觉得这是多么吓人的事情,甚至听他的语气还很爽,“那种心脏在剧烈跳动,肾上腺素飙升,踩在生命的边缘擦肩起舞,调戏死神的感觉,很爽对不对?”
  爽个屁,她现在只觉得活着真好。
  “这就是我喜欢极限运动的原因,能感受到其他东西不能给我的快.感,你能理解吗?”
  我理解不了,林漫歌在心里默默说道。
  降落伞的目标地点是鹿海市城郊的一个高尔夫球场,从这个高度看过去,那一小块绿色格外的显眼。
  林漫歌学着奚铉的说话方式道:“也许我们下去的时候会砸死一两个正在打高尔夫的人。”
  奚铉回应她道:“不会的,那个高尔夫球场是我家的,今天没开业。”
  靠,低估了金钱的力量。
  “你要是想玩我可以教你。”奚铉继续说道,“我小的时候,我那个不称职的父亲经常说,高尔夫是富人才配玩的运动,是财富的象征,社交的名利场,他逼着我练习挥杆,如果挥不好就让我扮演高尔夫球。”
  “哎?”
  “没错,就是挨打。”奚铉低声笑道,“所以我只能一遍遍地挥着球杆,胳膊酸痛也不敢停下,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能放肆一次,没有任何顾忌地疯狂一次,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奚铉的话印证了他此时此刻的精神状态,他成功了,他完成了他小时候的梦想,现在他已经没有任何顾忌,无时无刻都在疯狂。
  林漫歌甚至都有点开始同情奚铉了。
  “不是吧,我随口编造一段凄惨的经历,你都能为之动容?”看见她沉思的样子,奚铉控制不住大笑起来,“我骗你的,我父亲根本就没教过我打高尔夫球,因为小时候的我每次来这里,瞄的都不是球洞。”
  “而是别人的脑袋。”
第11章
  「把她打扮成橱窗里的昂贵娃娃」
  林漫歌觉得奚铉这个人有时候很是奇怪,他可以不顾一切的带着她跳伞,玩命般的不开伞;也可以在她说不想在高尔夫球场搭配的餐厅吃饭后,一个电话让晁桑把车开过来,亲自带着她回市区里。
  然后听林漫歌的话把车拐到街边的小店门口吃蒸饺。
  这是林漫歌和郭子钎家旁边的一家小店,她偶尔会在店里吃个简单的早餐再去上班,现在是中午,店里的人依然不少。
  开店的老两口忙活不过来,桌子经常擦不干净,伸手一碰都是油腻腻的。
  店里的椅子永远都是红色的塑料椅子,经常被人挪来挪去,时间长了会变脆,坏了裂了缠上胶带继续使用,脚一踢就能跑的老远,在水泥地上发出滋啦啦的响声。
  小桌上的调料罐乱七八糟,自助添加葱花和香菜的铁罐子上偶尔还会有苍蝇飞来飞去,叫人看了直皱眉。
  毫无疑问,这地方和奚铉很不匹配,因为只要在这里坐一会就会浑身沾染上食物和油的气味。
  林漫歌以前并没有觉得这里的环境有多么糟糕,老两口卖的东西经济实惠味道又好,周围居民都爱吃。
  奚铉一进来就皱起了眉,他左右环顾一圈,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一个空位,一言不发地走过去,离桌子老远的坐下。
  林漫歌则亲切地和老两口打了个招呼,要了蒸饺,馄饨和包子。
  她故意把馄饨放在奚铉面前:“虽然放了油,但不多,你凑合凑合吧。”
  奚铉抬眼看着馄饨汤上飘着的一层油花,闻一闻还有一股需要手动添加才有的香油味,绝对不是林漫歌所说的“放的不多”。
  他的小百灵鸟,居然已经开始想着如何报复他了,真是越来越有趣了呢。
  林漫歌自顾自地在他对面吃着蒸饺和包子,看奚铉面朝馄饨动也不动,伸手把碗拉了回来:“不吃我吃了啊!”
  她快速舀起几勺馄饨汤,就着包子吃了起来。
  奚铉一直在看着她,等她吃饱喝足之后,他问林漫歌,知不知道他接下来要去做什么。
  林漫歌擦擦嘴:“不知道。”
  奚铉仰着头:“我想去见见那个总把眼睛落在你身上的金发教练,他叫什么来着……”
  “阿里斯特?”林漫歌抬起头,“你不是已经原谅他了吗?”
  奚铉微笑着:“我可没说原谅他,只是暂时的放过而已。你连他的名字都记得这么清楚,看来他金发碧眼的外表确实很吸引你。”
  “不,你误会了。”想到那个热心的金发男孩,再想到奚铉可能对他做的事情,林漫歌于心不忍。
  阿里斯特和叶医生不一样,他本性不坏,实在不该和林漫歌一样遭到奚铉的如此对待。
  “是我先和他打招呼的,是我主动找他说话,我想让他帮我,和他没有关系。”
  “所以,你觉得是你的错?”看着林漫歌一步步踏入他挖好的坑里,奚铉心里愉悦极了。
  林漫歌低着头,无奈道:“如果你一定要说谁有错的话,那就是吧,是我的错。”
  “好,你要为你的这句话承担后果。”奚铉轻声说完,拉起林漫歌,带着她快速走出了小店。
  “你要带我去哪?”被塞上车子副驾驶后林漫歌问道。
  “到了不就知道了?”奚铉发动车子,“只要你敢反抗,我就把阿里斯特的蓝眼珠子扣出来,再把他那头金发剃光,一起装在精致的盒子里送给你。”
  林漫歌以为他又要发什么疯,去一些危险的地方玩心跳,没想到奚铉却把车拐进了鹿海市最有名的商业街地下停车场。
  然后挽着她的手一路七拐八拐,最后到了一家……理发店。
  不过看这富有艺术感的空间装饰和里面员工比顾客还多样子,这里的消费肯定不会便宜。
  又是专门服务奚铉这种有钱人的地方。
  奚铉抽出一张黑金色的会员卡交给理发店前台,前台立刻叫来了店里的首席造型师。
  首席造型师穿着一件有点夸张的燕尾服,明显认识是奚铉:“奚先生,好久不见。”
  奚铉朝他点头,直入正题:“把我的头□□成金色,越浅越好。”
  然后他看向林漫歌,琢磨了好一阵:“再把她的头发染成酒红色,越红越好。”
  大客户到场,首席造型师满脸堆着笑的安排人手给两人洗头发,全程优先级服务,连带着对林漫歌说话都是轻轻柔柔的。
  “您的头发从来没染过吧,发质真好。”
  开玩笑,她以前上班的时候朝九晚六三天才洗一次头,因为偷懒发膜精油什么都不抹,头发糙的像蒲公英一吹就炸,跟好一点也不沾边。
  首席造型师先给奚铉漂了发,他是短发时间比较短,林漫歌的长发需要很多时间。在等待的过程中她透过镜子悄悄看着奚铉。
  奚铉的脸本就是骨相突出的类型,高眉骨,高鼻梁,深眼窝,漂成金发后这些优势更为突出了,衬的他整个人唇红齿白,耀眼得仿佛在发着光,招揽他的前台小姑娘都忍不住拿出手机来偷偷拍照。
  如果再染个眉毛戴上美瞳,说他是意大利混血都有人信。
  奚铉自己似乎也很满意,他对着镜子左看右看,最后通过镜子和林漫歌对视上。
  说那张脸不诱人是假的,本以为奚铉染金发只是单纯的出于模仿阿里斯特的目的,但看见成果的时候,才发现,奚铉谁都不需要模仿,他的自身条件可以超越一切。
  林漫歌闭上眼睛不看奚铉,她再清楚不过,奚铉把他自己的脸当做一项资本,漂发就像做投资,没有回报的投资都是白费功夫。
  “那么多人都在看我,偏偏你闭上眼睛……”奚铉的声音突然在她耳边响起,“是害怕看见我就沦陷了吗?”
  林漫歌抿着嘴唇装听不见。
  “别急,这只是第一步,我要把你装扮成橱窗里昂贵娃娃的样子,然后再做我早就应该做的事情。”
  终于,林漫歌的头发也漂完了,首席造型师的技术确实没话说,她睁开眼睛,差点没认出来镜子里的自己。
  深酒红色恰到好处,有个性又不过分张扬,长度刚刚好的披在肩膀上,发梢微卷,明艳里又带了点俏皮。
  这颜色实在是太显白,林漫歌和奚铉在那一坐,周围人全部都暗了两个色度,变得黯然失色。
  奚铉顶着金色的脑袋绕着她左看右看:“好了,我们可以下一步了。”
  结完账他马不停蹄地带着林漫歌继续前往下一个地点。
  就像奚铉自己说的,他真的把林漫歌当做了一个大号的洋娃娃,带着她染配套的酒红色眉毛;化全妆;接睫毛;做美甲,一套动作下来林漫歌完全从一个普通家庭的清纯女孩变成了打扮精致的富家女孩。
  “还差点什么。”奚铉捻起林漫歌的红色发丝闻了闻,“时间不多了,我们得加快进程。”
  香奈儿、LV、范思哲、迪奥、爱马仕……
  奚铉带着林漫歌逛了一家又一家她听过但从来不敢进去的奢饰品店,最后挑中了一条黑色的小裙子,没什么特别的装饰,价格却要六位数。
  林漫歌穿着它从试衣间里走出来时,奚铉把一个盒子朝她递过来:“换上试试。”
  盒子里是一双酒红色的高跟鞋,表面锃亮,鞋跟尖的能把人脑袋戳出个洞。
  林漫歌第一次穿高跟鞋,歪歪扭扭连路都走不好,但当奚铉扶着她站在落地镜前面时,她惊呆了。
  细高跟让她小腿的线条变得流畅好看,小黑裙得体的剪裁把她曼妙的身材完全展示出来。
  现在的她,头到脚都被装点一新,没有一处违和的地方,浑身散发着与奚铉相匹配的,浸泡在铜臭里酿出的昂贵味道。
  原来的那个林漫歌已经彻底脱胎换骨完全消失不见,现在站在镜子前面的,是一个崭新的,奚铉用钱堆出来的,不需要刻意摆弄也能把人迷的离不开眼的,林漫歌。
  奚铉站在她的斜后面鼓起了掌。
  “我的娃娃。”他全然不顾旁边店员的目光,对镜中的林漫歌微笑道,“你可真好看。”
  “现在只差最后的装饰了。”
  8厘米的高跟鞋对于林漫歌来说绝对是一种束缚,她不敢大步向前,只能小心翼翼地小步往前挪。但这就是奚铉想要的结果,他自然地挽起林漫歌的胳膊,低声道:“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好看的娃娃都应该待在橱窗里了吧?”
  因为一动就会坏掉哦。
  他为林漫歌戴上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配套的手链,到耳环时却犯了难。
  林漫歌没有耳洞。
  奚铉看了眼时间,有些懊恼:“真是可惜,今天你做不成最完美的娃娃了,等哪天我们再来弥补这个瑕疵吧。”
  他像审视一件作品一样将林漫歌从头看到脚,替她理了理头发,露出满意的笑容:“不过这样子也不差,勉强合格。”
  一路回到地下停车场,林漫歌的脚掌已经因为高跟鞋疼的不行,奚铉马不停蹄地将车开到了一家高级餐厅门口。
  他在漂发时就预定了座位,桌子前面,此刻正有一个人背对着他们坐着。
  林漫歌觉得那件格子衫很是熟悉。
  郭子钎好像也有一件。
第12章
  「我没有逼她,都是她自愿的。」
  郭子钎已经在餐厅里等了半个多钟头,他一直坐立难安,紧紧捏着手机,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再看一遍那条林漫歌发来的信息。
  [今晚七点,绘·心餐厅,6号桌,报我的名字入座等我。]
  看口吻明显是奚铉用林漫歌的手机发的,郭子钎收到后连班都不加了,直接以家里人有急事为由从单位跑到信息上说的餐厅。
  这家餐厅的装潢一看就是人均千元起的,服务员过来问他要不要先点菜时,郭子钎直接摆手拒绝了。
  奚铉这人不会这么不地道,约他到这样的地方,迟到就算了,还让他请客吧?
  这几天他完全失去了林漫歌的消息,报案失踪人口后,警察以查到了林漫歌的近期消费记录为由拒绝为他立案。
  郭子钎的嘴皮子都快说破了,但是警察就是不信林漫歌是被奚铉给绑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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