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她以往对他的了解,不是在痴迷他的那些宝贝,就是去了KTV、会所什么地方,和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混,不过他的这些事梁晴也不想管。
储臣在沙发上一坐,小腹那儿坍塌下去,平平坦坦,大腿绷出饱满的肌肉,至于里面是什么风景,梁晴见过,但没尝试过。
“没吃 ,你给做么?”他一抬下巴。
梁晴温和地笑笑,自己又不排斥做饭,“你想吃什么?”
“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他可不挑食。
于是梁晴去厨房把剩下的蔬菜汤端出来了,往他面前一放,“吃吧。”
“……你喂猪?”男人的脸瞬间黑了,这都是些什么?
果然,眼前这位无肉不欢的男士看法和她一样,梁晴正在思考着,手再一次被人抓住,绵绵热气传递过来,被拽到他腿前去了。
“我要吃肉,懂吗?”
第27章
梁晴被抓得站不稳, 双手条件反射撑在他肩膀上,膝盖抵了下沙发,那一小块方地, 正是他敞开腿空出来的。
两人用一种十分怪异的方式对视, 他的鼻尖满是芙蓉帐暖般的香气,甜丝丝的, 梁晴脖颈上细细的项链垂坠出来, 在他额间碰了下。
“吃什么肉?”她顿了顿,撑着他的肩膀站稳。
“你说呢?”
梁晴的声音温柔地像流淌的泉水,眼神也软如丝线勾人,“急什么呢?又不是吃不到,有你的份儿。”
男人的眼神瞬间变软,宽阔的身体慵懒往后一靠,尾音拖着啧了一声。
梁晴把汤碗再次往他面前一递,“你先把蔬菜汤喝掉。饭前喝汤对身体好, 减少食管炎和胃炎的概率。”
储臣乖乖接过汤碗, 咕咚咕咚,两口喝完。
要不是他长得帅, 和牛饮水也没什么区别了,粗俗。
梁晴回头看他,像是长了第三只眼睛,提醒道:“把蔬菜也都吃掉。”
“哦。”他应了一声, 照着她说的做。
梁晴去了厨房,在冰箱里挑挑拣拣,既然有人点名要吃肉, 那她就给照做好了。不过她也不想大动干戈,上午买了两块牛排, 她自己吃了一块,剩下的一块她决定做给他,应付一下得了。
“吃牛排好吗?”梁晴站在厨房门口展示一下,是一块看上去就好吃的和牛,价格也很漂亮。
储臣放下汤碗看她一眼,嫌弃道:“我不吃这种洋不洋中不中的玩意儿。”
梁晴差点想翻白眼,挺难伺候,于是低声咕哝一句:“山猪吃不了细糠。”
“你说什么?”他已经迈着大步走到她身后,浓眉竖起。
“没什么,那你想吃什么?”梁晴立即改口道。
“你做什么我吃什么。”
“……”
本来她想睡觉了,现在又得做饭应付男人,梁晴忽然不知道这婚结的有什么劲头。全靠对做饭的热情在支撑,她打开冰箱再度搜寻,说:“蒸鲥鱼,炒一个地三鲜好么?”
储臣贴在她身后,下巴几乎抵着她的后脑勺,“肉呢?”他对于吃肉有执念。
梁晴叹气:“葱爆牛肉?”就用她刚刚拿出来化冻的和牛好了。
“行。”他终于满意。
梁晴觉得他很搞笑,同一块牛肉,用黄油煎不喜欢吃,满眼嫌弃。但是加点花椒大葱和猪油爆一爆,他就喜欢了。
菜单探讨结束,梁晴就开始准备做菜。
春天正当是吃鲥鱼的季节,鱼身扁胖,颜色银白,肉质肥美,入口即化。
打捞上来冰冻保鲜,又很快上到食客的餐桌。
相比于红色的肉类,梁晴更喜欢吃鱼,鱼肉本身有营养价值丰富,高蛋白、低脂肪,可以很好地保护血管,深海鱼的欧米伽三脂肪酸可以帮助大脑缓解不良情绪,抵抗抑郁。
她怕储臣排斥吃鱼,一边做菜一边科普。本以为他会不耐烦地皱皱眉,但他只是静静站在旁边,看着她,淡淡地“哦”一声。
某个瞬间,梁晴差点以为站在自己身边的是一个小男孩。
梁晴曾和储臣谈恋爱,做过最亲密的事,可要说感情,未必有梁晴和他弟弟来得深。
储臣不是本市人,十三岁才来的,人格意识,对世界的认知,乃至吃东西的口味都已经固定。那会储旭还是软乎乎的小孩子,时常跟在梁晴后面喊姐姐,妈妈去世就干脆住在梁晴家里了。
储旭也知道,梁晴不是必须要照顾自己的,总是很听她的话。梁晴把他教的很乖,从不挑食,长得也高高壮壮。
她以前很喜欢烹饪,尝试各种菜式,但也不乏黑暗料理,储旭很给面子,乖乖吃掉。
储臣来看他弟,梁晴给他吃自己做的蛋糕,意面,还有自创出来的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储臣吃一口就吐到垃圾桶了,满脸嫌弃,筷子一撂,冷声嘲讽道:“吃点好的吧。”要是缺钱,他可以给。
储旭眼巴巴不敢说话,生怕他哥把梁晴惹毛。
梁晴倒暗戳戳跟他叫板:“你这是……山猪吃不了细糠!”
储臣眼瞪得老大,凶巴巴地要吃人,最后一声不吭摔门而出,懒得跟她计较。
此时,梁晴做菜有种慢条斯理,在宣纸上作画的优雅。
鲥鱼洗净后放在盘子里,她把姜片和葱段像小兵排队一样,放在与肚子上,淋一点去腥的料酒。
蒸鱼的时候,她又洗了大红椒,大葱去芯,小葱叶子,紧紧地卷在一起再切成细细的丝,抓乱一些,红红绿绿的。
储臣不明白,问:“这是干什么?”
“好看。”梁晴回。
“……”他只是吃个饭而已,要这么好看干什么?
梁晴看他傻傻愣愣站着,眼里没活的男人很欠打,她出声道:“碗。”
“在哪?”他问。
梁晴说:“在我手里。”
“……”
储臣于是拉开下面的抽屉柜,很快找到了碗,递给梁晴。
鱼蒸好后夹走姜片和熟过头的葱段,其实已经很香了,再平铺上青红丝,更好看了,加入少许的蒸鱼豉油,香菜花椒炸锅的热肉一淋。
整个厨房都是热烈香气,储臣直接食指大动,怪不得储旭那个臭小子总是往这跑。距离他刚刚喝蔬菜汤已经过去二十五分钟了,现在是最好的进食时间,她计划很准嘛。
梁晴让储臣可以先吃饭,她来做最后一道菜。储臣表面上没有说什么,却还是站在她身边,做一点剥蒜,洗葱,擦台面的工作。
厨房里的工作大多简单而繁琐,这个世界也不存在不会做家务的男人,只是想不想罢了。储臣在这个过程里逐渐进入状态。
和梁晴结婚前,他不会想象和谁过柴米油盐的生活。君子远庖厨,是他一直以来留在心中的大男子主义思想。
但是现在,他可恶地发觉自己竟然为能够触碰到这些琐碎小事而幸运。他感到自己正在被驯服,她还没有下达命令手势,他已经开始讨好。
梁晴见他认真洗抹布,竟然还知道要摊开挂在水龙头上晾,不然会捂出难闻的味道。
梁晴所说的地三鲜不是东北菜,是江南这边的时蔬,蚕豆,笋丝,马头兰,没有技术含量,清炒就好。
对储臣来说,梁晴现在做菜比以前进步太多,至少不会是黑暗料理。实际上也的确进步了很多,从他进食的动作来看很明显。
梁晴坐在他对面,心不在焉地玩手机,头也不抬,时不时皱眉思考。
储臣吃了一会儿,停下看她,“你不吃么?”
梁晴说:“不饿。”
“要准时吃饭。”他强势地道。
梁晴觉得好笑,在生活方面他好像没有资格对她说教吧,于是放下手机,掌心托着腮,看向储臣,眼神微妙。
男人被看得心里痒痒的,错开视线。整条鱼他只动了背和尾巴上的肉,肚子那块刺少的完好无损,于是他用筷子夹了一大块鱼肚子上的肉,肥瘦相间,软软糯糯,放在她面前的空碗里,说:“吃。”
梁晴也不拒绝,吃掉了鱼肉,再起身离开,“你洗碗。”然后进了卧室。
做饭不洗碗,这是规矩。
梁晴拿了干净的睡衣去洗澡。今天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她奖励自己多堕落一会,躺在床上玩手机。
储臣很听话,老实巴交地把碗筷都洗干净,放到原本的地方去,甚至用抹布把厨房都擦一遍。
卧室房门紧闭,一点声音都没有。
今晚的菜很好吃,他吃饱喝足,胃满足了心里却空了。梁晴没有开口留他下来,可他也不想走。
储臣在客厅来回踱步,一会看看她架子上的书,一会拨弄下她桌上的台灯,再走到阳台,掀开盖着的一块暗红色绒布。
下午他就好奇里面是什么东西,结果是一架古筝。
他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学古筝了,觉得很有意思,自己也想上手拨弄一下,结果声音沉闷又难听。又赶紧捂住琴弦让声音停下,做贼心虚,那样子多少有些滑稽,好在梁晴并没有出来责问他。
之后就再也没乱碰她任何东西了。
小的房子他以前也住过,是很温馨的,现在却有无所适从的感觉。应该不是房子的原因,是人。
又过了一会儿他做下重大决定,主动推开房间的门,见梁晴侧着身躺在床上,专注地看着手机。
他低声说了句:“我今天不走了。”
梁晴没有回答,似乎没听见。
他也没多废话,进浴室洗澡。
出来时梁晴仍旧维持这个那个姿势,只不过把把灯都关了,只留床头的一小盏台灯,手机的白光照着她鼻和双目。
他站在床边摸了下头发,洗完没有吹,懒得找她的吹风机了,不过他的头发很短,很快就干了。
腰间围着她的浴巾,被狂妄地撤掉丢到椅背上。
他掀被薄被探进去,从背后抱住她。
梁晴没有回头,身体却是瞬时僵硬住了。
她知道他今天赤手空拳来的,什么都没带,她的家里也不会有他的贴身衣物,现在是……
半压着肩膀的像一座沉重的大山,炙烫的又生机勃勃的体温,肌肉鼓鼓囊囊,她预感自己会被硬邦邦的骨头硌到,可肩头触碰到的地方又溜光顺滑。
汗水和烟味被冲刷掉了,是她的茉莉花浴液的香味,一个大男人这味道……梁晴的脸庞灼热起来,想装不在意。
健壮的胳膊默默从她脖下穿过,致力于把她搂进怀里。
储臣也不急,从后亲吻她的耳朵,气息潮湿滚烫,一点点软化,“我很久没吃你做的饭了。”
梁晴立即反驳:“今天的早餐,我喂狗了?”
他懒怠地笑笑,不以为意,又说:“谢谢你。”
“谢什么?”梁晴喃喃,“这算夫妻义务么?你对结婚这件事也有诚意。”
“我还说了别的话,你不记得?”他的吻越来越热,蔓延到她眼角,“我可以给你更多,只要你提。可是今晚,我还没有吃到。”
他意有所指,抓住了梁晴的手,往某处牵。
梁晴哆嗦了下,缓缓闭上眼睛,手指蜷缩,掌心冒出薄汗。
“梁晴,我可没想跟你进行一场柏拉图式的婚姻。”他的嘴角噙着笑,自己竟也能说出这种话来,不等她反应,又问:“这些年里,你有想过我么?”
这句话也十分不高明,他很快意识到,于是干脆堵上她的呼吸,让这个女人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完全是一场侵略。
她洗过澡很久了,皮肤像剥了壳的鸡蛋,冰冰凉凉,还软软的,好像戳一下就会流淌亦或残缺。小时候,别人夏天磕磕绊绊,手臂、膝盖都黑的,有大大小小的疤痕。
只有她,总是干净白皙,穿着小裙子,扎着个小马尾,眼睛也水汪汪的。
真是娇贵啊。
他已经亲吻她的嘴很久,停下讲一点话,唇瓣会略微干燥。梁晴感觉被亲的不舒服,于是捧着他的大脑袋,凑上来,主动给一点湿润。
指尖停留在他的喉结上,像冰块似的,在他耳边温柔提醒,待会他需要用到的东西在抽屉里,别忘记用。
是她早上在超市买菜的时候,顺便买的。以往她会随手拿口香糖,今天是第一次换成这个盒子,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
半伏在她上方的人眼神一亮,“你知道我会来?”
不然呢?
这种事不是早晚的么,他们刚刚结婚,无论将来做出什么决定,她都不想现在制造生命的意外,也想尽力保护自己。
黑暗中,储臣十分浪荡地笑了下,说不急。
他再度抱住她的腰,把人拎起来,让她坐在自己腿上。
犹如观音坐莲。
他习惯于仰望她,这样可以看到她的表情,也不造成伤害。
手指又去触碰她手术后的疤痕,是两个人结婚的诱因,如果发生矛盾,也将会是症结所在。
上次醉酒的记忆,全部都找回来了,他的确是个混蛋。隔天早上自己竟然又是那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对她的家进行点评。
梁晴肯定觉得他不可理喻吧,也必然认为他在装失忆。连储臣自己都很难确认失忆与逃避的界限在哪里。
进到她的家里就像天方夜谭,可既然是在梦里,又为什么不可以为所欲为呢?
她的家再小,曾经都是为落魄的他提供善意的地方,无论他现在又多么看不上,也不会允许他随意进来。
其实早就无所谓了,他在梁晴面前犯浑的时候还少么?
想到这里,他的身体里忽然涌起一阵恼恨,对自己。
于是低头亲向她的疤痕。
第28章
梁晴记忆里最近的一次被咬伤, 是黑妞小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