荏南——满河星【完结+番外】
时间:2023-11-23 23:02:17

  《荏南》作者:满河星
  文案:
  荏南是江家的掌上明珠,是一言一行皆妥帖懂礼的大家闺秀,想要的伸手就能得到。
  只有荏南自己知道,她心里最想要,又触碰不到的是什么。
  她虽是江家小少爷默认的未婚妻,但她一直觊觎的,却是这江家的大家长江庆之。
  她想拿下他一直戴着的金丝眼镜,吻一吻金丝眼镜下的眼窝,亲一亲她一直爱慕着的月亮。
  “大哥,若是我就这么跳下去,你会接住我吗?”
  荏南站在露台上,身后是熠熠流彩。
  江庆之没应她,只是走近了几步,张开了手臂。
  她落入了月亮的怀中。
  ――
  隐忍深情的大哥江庆之x乖巧坚韧的江家荏南
第1章 乖囡囡
  天色渐晚,登达仕街的煤气灯准时在六点亮起,映照着空中飘洒的淅淅沥沥落下的雨点子。巷尾人家的紫罗兰开得正艳,还种了一捧大叶青藤,挤挤攘攘地堆砌在墙上,在绵绵细雨中勉强开辟出一小方避所。
  青藤下,一只细白的手伸出,去接从叶尖落下的雨滴,玉色的小臂在昏暗的巷道中隐隐发着微光。江荏南倚在墙上,听着墙内小楼中留声机里传来的《忆儿时》―“回忆儿时,家居嬉戏,光景宛如昨。”
  她百无聊赖地踢着石子,纯白的棉袜包着小腿,脚上蹬着一双玛丽珍鞋,绑带缚住纤细的踝骨,上面本来还有个蝴蝶结,被她拿小刀偷偷割掉了,她不喜欢那样幼稚的款式。
  棉质百褶裙随着她的动作在膝头荡来荡去,她上面穿着一件蓝竹布褂,袖口翻起,缝着三颗米粒大的珍珠充作袖扣。
  两条乌黑的大辫子搭在胸口,如今的摩登姑娘都时兴烫水波纹头,便是没那么多钱去理发店电烫的女学生,也喜欢买了火剪自己烫,唯有江荏南依然老老实实地梳着旧式的发型,顶多是从幼时的双圆髻变成了现在的麻花辫。
  她的发辫扎得紧,额上露出一排细软的胎毛,为她添了三分稚气。江荏南额头饱满,眉毛舒淡,一双眼如杏儿一样圆圆的,衬出几许幼态。天生的浅瞳泛出琥珀的色彩,樱唇点点,脸不过巴掌大,在暮色中显得格外可怜。
  远处一道强光照了过来,荏南半眯着眼望去,一辆普利茅斯静静驶来,停在她身前,没溅起一点水花。
  江荏南走向前座的车门,试了两下,却没有拉开,这才去开后座的车门,果不其然,这次便没了阻碍。她用手敛着裙摆,小心地坐了进去。
  江荏南不敢坐实,只浅浅占了皮椅的三分之一,两只幼白的膝盖虚虚靠拢,把裙子小心压好,才悄悄转头看向侧边。
  “大哥。”她轻声唤着,声音跟家里养的波斯猫咪咪一样怯生生的,又透着十分的乖巧。
  那人没有立时答应她,只闲闲地翻过一页报纸,扫了一眼腕上的陀飞轮,没有说话。
  她知道他这是觉得自己回来得太晚了,一个乖乖女,这时候应该老实认错,她也是这样做的,可惜刚道完歉就忍不住辩驳道:“今天同学们出板报,大家都走得晚,不单单是我一个人。”
  她轻轻咬着下唇,有些稚气的样子,像极了咪咪困在毛线球中时气呼呼的憨态,恃宠而骄,直等着主人去哄它。
  那人也是如此做的,他漫不经心地拍了拍她的头,随口哄着:“乖。”
  荏南得到了慰藉,便收起那点小脾气,开始真的认起错来,说:“大哥,我知道这么晚应该打电话叫车子来学校接我的,可是大家都走了,我一个人留在学校里等会有点害怕,以后我一定乖乖地提前告诉家里。”
  没有什么比一个纯洁的少女可怜而真诚的恳求更能打动人了,更何况这个少女全身湿淋淋的,胎发粘在额头上,一两缕不听话的发梢从辫子中微微翘出,还在往下滴着水,百褶裙浸了水,沉沉地搭着细幼的小腿,白袜中的一只松脱开来,堆在小腿上,露出泛着粉色的膝盖。
  荏南知道她的大哥平时最喜欢看她这样乖巧无害的模样,于是偷偷地望向他,悄悄地观察着。然而,她的打算落了空,那人藏在金丝眼镜后,逆着光,她看不清他的表情。
  忽然,他抬起手,揉了揉荏南的头,这次他哄得显然认真多了,将她的头发揉得乱茸茸的,带着笑意斥道:“花言巧语。”
  他放下手时,掌心微微擦过她的耳廓,她急忙转开了脸,望向窗外,拨弄头发,掩饰自己立刻泛粉的耳垂。
  汽车停在洋房前,早有殷勤的用人送了伞来,明明拿了两把,荏南却只作不知,如一尾小鱼一样钻进了大哥的伞下,那人看了她一眼,到底没说什么,带着她穿过花园,向楼里走去。
  她得逞一般地抿唇笑了下,在大哥看不见的地方,青葱一样的手指悄悄攀上他的手肘,却只敢轻轻攀着西装折起的一点褶皱,不敢握实了,怕被大哥发现她的小心思。可是,哪怕这样,她心里也涌起隐秘的快乐,如同肥皂泡一样轻飘飘的,快要飞上了天。
  然而,这些泡泡立马就被戳破了,因为她看到了一双高跟鞋,京羊皮、大红色的,鞋跟尖细,鞋头收紧的线条充满了女人味。她立时成了锯嘴葫芦,收回了手,一言不发地跟了上去。
  果然,还未进饭厅,荏南便见到了那位大小姐,她是最摩登的新时代女性,烫了水波纹头,喷了巴黎香水,穿着英式高跟鞋和美国丝袜,即便是穿旗袍,也要把叉开到大腿。
  大哥才不喜欢这样的呢,大哥喜欢……他喜欢……
  她也不知道大哥喜欢什么样的,大哥喜欢她乖巧的学生样,可那只是对妹妹的关爱,不是对女人的喜欢,不带占有欲。
  荏南看着魏芊芊妩媚的笑,心里暗暗腹诽,嘴巴涂得那么红,小心待会儿吃饭时印在杯子上,眉毛画得细而飞,简直快要飘到太阳穴去了。
  她想了一会儿,又觉得自己这样想他人的坏处实在是很没意思,也难看极了,不管怎样,大哥肯定不会喜欢这样幼稚而丑陋的心思。
  荏南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在嫉妒,嫉妒魏芊芊能够作为一个异性、一个貌美的女人站在大哥身侧,能够轻柔地唤他的字―抱朴。
  不过,她也有自己的精神胜利法,她总是叫他大哥,即便壮着胆子说气话的时候,也只叫他的名字,江庆之。这世上能叫他的字的人很多,可是能叫他大哥的女人只有她一个。
  “荏南回来了?快洗手吃饭吧,今天张妈做了你喜欢吃的珍珠丸子,待会儿多吃几个。”
  要你好心!
  “好啊,张妈在我们家待了这么多年,自然知道家里人喜欢吃什么。”
  我和大哥才是家里人,哪需要你一个外客在这里充作主人。
  “你年纪小,该多吃些,才能长得高、长得快。”
  “是啊,上次大哥送我的旗袍都短了两寸,大哥你能再带我去一趟张记裁缝店吗?”她才不理魏芊芊明里暗里说她是小孩的话,成功转移了话题。
  “礼拜六我要参会,礼拜天下午带你去。”江庆之答应了,顺便夹了筷笋尖炒茭白给她。
  荏南吃饭很不省心,总是挑食,小时候曾有一个月天天将早餐中煮好的鸡蛋偷偷放到小书包里,去喂隔壁家养的西施犬,直到有一天被回家拿文件的大哥抓了个正着,之后江庆之就养成了盯着她吃饭的习惯。
  魏芊芊不愧是在情场翻腾过的摩登女郎,听了这话连眼神都没变过一丝,笑吟吟地开口:“我们荏南是大姑娘了,不仅可以做两身旗袍,还可以做套洋装,就去荣昌祥呢绒洋服店,如今受欢迎得很。”
  荏南最厌烦她这副自己人的口吻,明明不是大哥的未婚妻,也不是大哥的女朋友,甚至都算不上什么红颜知己,可毕竟是世交,魏芊芊便含含糊糊地以半个姐姐自居,三不五时地出现在江公馆。
  她数着米饭粒,没有应声,可江庆之瞄了她一眼,她顿时觉得委屈得不行,勉强应了一句:“不用了,魏姐姐,大哥会带我去的,就不麻烦你了。”她埋头装作吃菜,一下吃了好几颗珍珠丸子进去,嘴巴塞得鼓鼓囊囊,眼睛还有些泛红,活像小时候她闹着养过的荷兰鼠进食的样子。
  魏芊芊占了上风,便专心招呼起大家用饭。荏南见不得她这副样子,连最爱吃的丸子也如鲠在喉,勉强吃了几口,就装作累了上楼去了。
  等到她甩动着的辫子消失在转角,魏芊芊才一副随意的样子谈笑道:“荏南实在是还小,稚气得很。”背地里说人是非是最笨的办法,魏芊芊不会犯这种错,一团和气才是成熟女性的风范。然而,她等了一会儿,也不见任何回应,气氛便有些冷了。她随即转换了话题。
  待晚饭用毕,江庆之用一种疏离而客气的口吻对她说:“魏老的意思我了解了,今日辛苦你了,我叫人送你回去。”魏芊芊努力让挂在脸上的笑容显得真挚,同样客气地告辞了。
  江庆之看了会儿报纸,客厅的德国赫姆勒摆钟敲到第九下的时候,他放下报纸,起身上楼,路过荏南的房间时,看见灯还亮着,本不打算管,惯得她脾气越发大了。
  可抬脚要走的时候,他想着江荏南那个体质,最容易胀气胃痛,今日受着气用饭,怕又是要不痛快了,他叹了口气,站在门前敲了两下,却没人回应,于是便推门进去。果不其然,他看见荏南趴在床上,头闷在枕头里,明知他进来了还是一声不吭。
  他今日赶了几场会,还场场都要发言,已经有些疲乏了,此时却还是耐着性子哄小猫似的哄她。
  “不许任性了。”
  他不哄还好,一哄,荏南反而更加委屈,本已经平复的情绪立刻又逼了上来,让她眼眶一下子红通通的,噙着满满的泪水,偏还不肯示弱,绝不让它掉下来。
  “我就任性,就任性,你要是不喜欢我这样,那你就……你就不喜欢好了,我才不要你喜欢呢。”明明是撒气的话,却把自己说得越发委屈,那泪珠子眼看就要包不住了,粘在睫毛上欲落未落。
  江庆之看她这副小可怜的样子,到底先松了口:“礼拜天乖乖待在家,我让人来接你。”荏南瞪着眼瞧他,还在等着下一句话,江庆之轻笑了下,又说道,“我带你去。”
  这便是给了承诺了,只会有他们两个人,荏南见好就收,一下子雨过天晴,展露笑颜。
  “又哭又笑,真是个花猫。”江庆之取笑她,荏南却不生气,花猫就花猫,只要得偿所愿,便是荷兰鼠她也当。
  江庆之在她面前一向容易放松些,他取下戴了一天的金丝眼镜,放到一边,闭眼揉了揉眉间,荏南看他累了,不敢再吵他,从床上爬下来,乖乖地坐到他身边,也不敢做些什么,只是静静地陪着他。
  江庆之闭目休息了一会儿,然后便重回江家大家长的身份,交代荏南好好上学,便回房休息了。
  等他离开了许久,直到确认他不在附近了,江荏南才拿起他遗落的金丝眼镜,无比轻地落下一个吻。
  西番莲雕饰的床头柜上,小巧的黄铜摆钟发出轻微的嘀嗒声,时针指向十二时,这个点已经过了荏南平日里入睡的时间,她的作息一直很规律,通常十点半后便准备入睡了。
  可她此时还瞪着大大的眼睛,窝在被子里,像只小猫似的蜷成一团,稚气极了。荏南想到礼拜天能霸占大哥大半天的时间,心中便忍不住生出欢喜。
  大哥要带她去裁缝店,她一定要慢慢地试,多试几套,让大哥看看。
  她可不要再做类似上次那套明黄色的旗袍,特别是配上素馨花纹样,看上去实在太小孩子了,一点都不像个成熟的女性。
  她这次也不要珍珠做扣了,要用蜜蜡,或者琥珀,这才有韵味。
  旗袍上她要让师傅绣月季,大朵的那种,像春日家里花园开的那样,最好让大哥一看见花园就想起她穿旗袍的样子才好。
  腰要掐得紧紧的,不能像之前那样松松地拢在身上。
  叉要开得再高两寸,她的腿生得漂亮,合该露一些出来的。
  最好能让大哥挪不开眼才好呢,她一想到那个画面就禁不住笑成了蜜。
  可随即她就皱起了眉毛,万一大哥不觉得好看怎么办?大哥老是不喜欢她穿着打扮太过成熟,上次也是试了好多,他才点了头。
  荏南想穿大哥中意的衣服,但又想让大哥看看,她已经长大了,是个漂亮的大姑娘了。
  荏南陷入无谓的纠结当中,一会儿偷笑,一会儿叹气,少女的心事在脸上显露无疑。
  她翻腾够了,又在欢喜里生出一点忧愁。大哥不喜欢她穿那些把身体裹得紧紧的衣服,不喜欢她把头发烫成妩媚的波纹,不喜欢她的腿在旗袍叉缝里随着走动若隐若现,不喜欢她的唇染上一抹颜色,不喜欢她的眼睛添上一笔浓黑的眼线。
  说到底,大哥将她当作一个小妹妹,喜欢她当一个小妹妹。
  她对大哥而言,永远是那个会把早餐中的鸡蛋偷偷藏起来,去喂西施犬的小姑娘;是那个在他回家时飞奔出来却被台阶绊了一下,哭得脸都肿了,非要他抱在怀里哄半小时才哄好的小妹妹;是那个偷偷摸进书房把文件翻乱,结果头一次被打了屁股的小活狲。
  她在大哥的眼里大概是纯洁而天真的吧。
  可她在别人的眼里呢,在魏芊芊的眼里呢?大概不是吧,否则魏芊芊为什么暗暗针对她。荏南不讨厌,也不害怕这种针对。
  荏南知道,她是养女,毕竟不是亲兄妹,从小一起长大,随着她出落成大姑娘,自然会被议论。
  她有时会好奇,在外人眼里的大哥和她是怎样的?
  在他们的眼里,大哥的手是否拂过她的头发,顺着细密的发梢滑过她的背,缚住她的腰?
  她不害怕,甚至渴望,比起被当作江家小少爷默认的以后的未婚妻,她愿意接受这些非议,愿意他人用奇怪的眼光打量她和大哥。
  这种眼光不仅是对着她的,也把永远克己复礼、端正温厚的大哥拉下了神坛,让他永远平静的脸染上不一样的色彩。
  只有如此,她与大哥才是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两片天生该结合在一起的拼图。
  她从来都知道,自己不是乖女,不过是大哥喜欢,她便做他喜欢的乖囡囡,只要能赢得大哥的视线多停留一秒,她便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事了。
  所以,她不羡慕女朋友新去烫的头发,不羡慕她们能蹬着在百货商店买的高跟鞋,不羡慕她们涂丹琪的口脂,只羡慕她们能大大方方谈起喜欢的人,将那份爱意摊在大太阳底下。她们的心是最干净的奖赏。
  不像她的爱,注定隐晦扭曲,是大哥光明人生中隐藏的阴暗。
  江庆之总是习惯戴一副金丝眼镜,最常见的圆框,没有什么特别,摘下便和眼镜店里陈列的样品几乎没什么分别。
  他外表装扮一向只求一个“不逾矩”,司里的同事着什么,洋服店橱窗里摆什么,他就穿什么。
  只有江家幺妹,他的乖囡囡,总是喜欢比着画报上的洋人模特,给他添些时兴物件。
  金刚石的袖扣,犀飞利牌的可视墨水钢笔,进口的海军衬衫,有时还会混进她的自制品,例如绣了青竹的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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