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灯——甜久【完结】
时间:2024-04-07 17:20:05

  话音刚落,手机里传出嘟嘟的忙音。
  “靠?”沈姜不可置信看着黢黑的手机屏幕:“挂我电话?”
  沈姜面色沉沉凝着手机屏幕,盯了大半个小时也没收到某人的来电。
  “再给你打电话我就是狗!”
第62章 提六十二个灯
  两小时后, 高铁很快到达宜城,沈国辉早早地便放下工作来高铁出站口接女儿。
  原本还沉浸于悲伤气氛中的沈姜,在看见沈国辉后, 欢快地像只小雀儿飞扑进他怀里。
  “爸!想死你了!”他的怀抱如此宽阔,像大山一样将她扛在肩膀, 永远托着她, 举着她。
  想起某个让人“失望”的男人,她把沈国辉抱得更紧。
  “姜姜又长个儿了, 之前到爸爸的肩膀,现在都快到耳朵了。”沈国辉个子不算太高,一米七二出头的样子,反倒是江荟珠, 净身高一米七零。
  在沈国辉面前,江荟珠从来不穿高跟鞋。
  离婚后, 江荟珠嫁给了陈贺钧,那男人足有一米□□, 气场强大,她在他面前可以毫无顾忌地穿小高跟。
  “高什么呀, 我早就不长个儿了, 你没发现我今天穿了带跟的皮靴吗?”
  沈国辉垂头,哈哈笑出声。
  沈国辉没先带女儿回家, 绕路到市中心带她去吃了她从前最爱的一家川菜馆。
  路上说说笑笑气氛格外温馨, 沈国辉时不时往后视镜扫她, 欲言又止, 想问没什么, 又怕破坏当下气氛, 便又噤口。
  下车后沈姜一路挽着沈国辉往店里走, 黏糊劲儿仿佛回到小时候,江荟珠那时不让她吃外面饭馆的东西,说不卫生,爸爸会背着妈妈带她去吃肯德基,吃辣辣的川菜,那段美好的日子,江荟珠到现在都不知道。
  “来,看看喜欢吃什么。”
  沈姜接过菜单,粗略扫了一眼:“好久没吃了,感觉都想吃。”
  “那就多点几个,吃不完打包。”
  沈姜喜滋滋地笑:“好。”
  见她点完,沈国辉边用茶水涮了涮碗筷,笑着问:“你们俩这回来真的,妈妈应该很生气吧?”
  沈姜愣了一下,沈国辉果然如她所想,第一关心的永远是她妈。
  “我管她。”沈姜瞥嘴,抬手示意服务员催一催果汁,“我更生气,你怎么不先问我?”
  沈国辉笑着把碗筷递过去:“这不是来爸爸这边了吗,爸爸哄你开心。”
  筷子上凝结的水珠啪嗒落在白色碟子里,冒着丝丝热气。
  沈姜冷哼,她难得给沈国辉脸色看:“我觉得你和我妈才是真爱,我就是个意外。”
  沈国辉尴尬地咳了声,拍拍她放在桌面的手背:“说什么话呢,你永远是爸爸的宝贝。”
  沈姜淡淡地笑了:“我是宝贝,江荟珠是你的心肝。”
  沈国辉:“……”
  “咳咳。”有人忽然打电话找他,沈国辉居然起身到店外接。
  也不知道跟谁打电话说了什么,回来的时候心情瞧着更好了。
  他咳了两下,继续刚才没完成的话题:“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吗?”
  沈姜搅动果汁,吸了一口:“爸,你给我办转学吧,我马上就十九了,我可以不用一直在江荟珠那边住。”
  法院当初把沈姜判给江荟珠,十八岁前她都必须由江荟珠负责,但她早就十八岁了,江荟珠想管也没“资格”管。
  “转学?”沈国辉面色为难,顿了片刻:“马上高三了,转学不好吧。”
  “怎么不好,都在一个省,高考卷是一样的。”
  “都高三了,再换一个陌生环境,总归有影响。”
  “那你什么意思嘛,我千里迢迢找你,结果你一来就劝我走?”沈姜放下筷子,作势要生气。
  “不是,爸爸不是那个意思。”沈国辉苦恼挠脸:“再过一个月就是暑假……”
  想了想,他建议:“要不你暑假过完了再回去,转学就算了。”
  算下来将近能在宜城待三个多月,还不够她散心吗?沈国辉心里觉得,母女之间没有隔夜的仇,闹得再大,三个月怎么也该消气。
  更何况江荟珠现在对沈姜挺上心,这是个好征兆,哪能说散就散呢。
  沈姜不怎么乐意地瘪嘴,咬了咬下唇,刚想说什么,菜上来了。
  “来来来,不说了,先吃饭,这事咱爷俩慢慢聊。”
  一顿饭吃得不那么痛快,聊得也不痛快,甚至越吃越沉默,回家的路上沈姜也一直没话跟他讲。
  沈国辉好几次想开口找话题,沈姜充耳不闻,弄得他怪尴尬。
  半年不见,两个人各怀心思。
  家里还是一成不变,空旷的客厅里茉莉味香薰静静燃着,李阿姨热情放下手中工作迎接她。
  “家里怎么换香薰了,我之前买的柠檬味呢?”
  “先生说闻久了有点腻,所以给换了。”
  沈姜哀怨的瞪向沈国辉,男人立马举手投降:“没腻没腻,就是之前有人送了茉莉香薰,我寻思不用浪费了,最后一盒,用完就没了。”
  “谁啊,送你香薰干嘛啊,真烦人。”
  抱怨完,沈姜拎着行李上楼洗了个热水澡,洗完下楼跟沈国辉聊了会儿天,他得回公司工作了,大概六七点能下班。
  家里除了李阿姨就只剩她一个人,这种感觉倒是跟在荣市时一样,孤独是常态,她早已习以为常。
  房间里还是她走时的模样,被李阿姨打扫地干净整洁。
  嗅着柠檬味的香水,沈姜心烦意乱。
  越无聊越容易乱想,她开始收拾行李转移注意力,把衣服分门别类塞进衣柜,里面还放着她寒假留在这里的衣服。
  房间的布置跟荣市的房间几乎无差别,柔软的飘窗上平整摆满了一排毛茸茸的玩偶,望着满屋子的老物件,沈姜思绪渐缓。
  没什么事做,她打开灯想翻书复习,又想起自己来宜城是散心的,没必要一来就把自己搞累。
  遂拿出手机刷了会儿,心底愈加空虚。
  她干脆打开笔盒想画点东西,一只发黄的旧创口贴跳了出来。
  是之前被周鸣耀戴裂了的创口贴。
  “这玩意儿怎么在我笔袋里?”
  创口贴蜷缩成了一团,沈姜把它拉开,传来股淡淡的药味和奇怪的香皂味,脑海中顿时浮现它主人的脸。
  ——真是魔怔了。
  她把创口贴扔到垃圾桶,拿起笔心无旁骛画画,头弯下来的时候,鬓边长发从她圆润的肩膀滚下来,一缕钻进锁骨里。
  她安静的时候,眉眼也一并沉静了下来,乖得不像话。
  李姨端着果盘来到房间门口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幕。
  “晚上想吃什么,我现在去买菜。”
  “随便,你做的菜我都爱吃。”沈姜头也没抬,兀自认真绘画。
  李姨放下果盘,怜爱地抚摸少女的发顶,笑了一下,出去的时候帮她把房间门带上。
  沈姜一画就是一整个下午,陈柏焰说她的画很黑暗,因为她心里阴暗,可她这次画的是可爱的儿童插画风。
  画纸上有两个小人,男孩眼戴一条黑色丝巾,手握木棍走路,木棍把手的地方有一只毛茸茸的套子,中间画着个绿色小熊。
  男孩身后跟了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女孩窃笑着把小石子放在男孩脚边,男孩看不见,成功踩中,跌落在她怀里。
  两人一同栽倒在翠绿的草地,女孩偷吻男孩的额头,俏皮调笑道:“小瞎子,走路看着点呀,下次可没那么幸运遇到我了。”
  男孩愣愣地躺在草坪上,许久后,他摸着胸口的位置,一颗红心跳了出来。
  画面以漫画的形式画了四副图,画风轻快简洁,色彩明亮艳丽。
  陈柏焰说她心理黑暗应该去看心理医生,沈姜觉得自己没病。
  看,她不照样能画明媚的东西吗?
  ……
  周鸣耀被沈姜甩了,这是金菲菲几个观察了大半个月得出的结论。
  且金菲菲还有一个在荣市一中上学的小学弟,他向他们班的同学打听过,说是沈姜请了一个学期的假,现在已经不在荣市了,至于后面还会不会回来,就无从得知。
  方超得意地笑起来,面颊上有一条三个月前留下的疤痕,随着他狰狞扯笑愈发可怖:“我早说他们会分手,迟早的事儿罢了。”
  “就是图他长得好看,耍个朋友玩玩咯,我也一开始就猜到了。”
  “反正玩一玩,腻了就踹掉呗,那瞎子又不能去纠缠。”
  “路都找不到,怎么去纠缠?”
  “哈哈哈——”
  沈姜的离开坐实了她与周鸣耀分手的事实,几个月来,大伙儿终于觉得扬眉吐气了,好像周鸣耀被沈姜踹了就代表他的悲惨日子到来,有种报复的快感闪过每个人的心脏。
  “爽,太他妈爽了!”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去报复他?”
  说起“报复”两个字,众人条件反射打了个激灵。
  “这,这不好吧……就算分了手,万一他们俩还有联系,万一还是朋友关系……”
  “是啊,分手了不一定永远不联系,沈姜那种人……”虎子缩了缩脖,浑身的肌肉都写满抗拒:“我好不容易拖关系找了个修车店的工作,要是出个什么意外……我反正不敢。”
  韩香后退半步:“我也不敢,什么报复不报复,我只想安安稳稳过日子。”
  “出息。”金菲菲没好气白了几人一眼,到底没再说什么,毕竟她自己也不敢。
  聊完,一群人没趣的各回各家,方超这边拐角就在博园路的交叉口遇到了周鸣耀。
  五月下旬天气升温,外套已经穿不住,怕热的少年们早早地换上了短袖,周鸣耀还是一身简单的白衬衫加黑色长裤,清爽简洁的颜色衬得他皮肤白皙,所有美好的词统统可以安在他身上。
  方超向来自信又自恋,他自认为自己长得挺帅,在技校的时候就没缺过女生追求。
  但看见面前挺拔如松的小瞎子,心中首次出现一种名为“嫉妒”的心理,再联想到他被沈姜踹了的事实,又觉得痛快。
  周鸣耀拐了个弯想换路走,方超侧过身堵住去路。
  “哟,好巧啊瞎子。”
  周鸣耀后退两步,被他锢住肩膀。
  “喂,瞎子,听说沈姜把你甩了?”嘴角衔上戏谑的笑:“师生恋搞腻了,换口味了?”
  “怎么不说话,没有沈姜给你撑腰,硬不起来了?”
  方超不敢真的对周鸣耀做什么,只敢言语上侮辱几句,饶是如此,语言的魔力也压得周鸣耀无法喘息。
  周鸣耀唇线紧抿一声不吭,而方超的话无孔不入钻入脑腔,逼得他四肢无力。
  他以为自己早就不在乎沈姜的离开,为什么现在只是提到她的名字,他的五脏六腑难受到呼吸都困难。
  方超见周鸣耀难受,自己就爽了,哈哈大笑酣畅离去。
  第二次再见是两天后,还是老地方,周鸣耀穿了一件灰色宽松短袖,他站在斑驳树荫下,背上是一只破旧琴包。
  “巧了喂,又见面了。”走过去拽了一下周鸣耀洗得发白的领口:“沈姜没给你钱吗,瞧你这穷酸样。”
第63章 提六十三个灯
  少年不作理会, 攥紧盲杖的手愈发收紧。
  可方超一而再再而三挑战他的极限,各种侮辱轻佻的话层出不穷,到最后, 他不止侮辱他,还侮辱沈姜。
  “喂, 瞎子, 沈姜有没有把你上了再走啊?”
  初夏的风袭来,灌进少年的衣襟, 像有一只拳头摁住他的喉咙,用力掐紧。
  “哦,是不是因为你不够大,活儿不好, 所以她把你踹了哈哈哈——”
  “哎哟我说,长得再好看有什么用, 就是个没用的绣花针啊哈哈哈——”
  他不仅侮辱周鸣耀,还侮辱沈姜。
  方超的话一句又一句交织着, 嗡嗡灌进大脑,像成千上万的蜜蜂刺入他的神经, 敲烂他所有的理智。
  刹那间, 怒火涌向大脑,无焦距的目光落在远处, 不止是一团黑暗, 更是烧人的油, 滚烫、致命, 一发不可收拾。
  压抑的情绪彻底被点燃, 分明是个瞎子, 冲上去毫无偏差地就将方超扑倒, 狠狠摁在水泥地面,那力道大得,仿佛要将他嵌入其中。
  再然后,用力攥紧的拳头一下又一下招呼在男人满是惊恐的脸上,一拳又一拳,每一下都仿佛带上了眼睛,稳准狠。
  他本就看不见,黑暗更加剧了他的狠厉劲,他完全没意识到面前的一张脸已血肉模糊,求救声也一并湮没在他的拳风下。
  一场恶斗结束,夏风轻吹,平淡而闲适。
  世界安静极了,灵魂仿佛随波飘在宽阔海面,遥遥无期。
  周鸣耀慢慢站了起来,柔和的眉眼,纯净的笑容,可从他指缝间流淌的血液,昭示着他不会是一个美好纯净的少年。
  ……
  江荟珠收到警局电话的时候正在办公室处理文件,她飞速赶到警局,被民警带进审讯室后,第一眼是少年坐在审讯室里落寞又孤寂的背影。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乖巧,眉眼沉静,安静泰然,瘦弱的脊背却有种无语言说的无助。
  江荟珠喉咙一滚,看向他的手,大片干涸了的红色像魔鬼的抓痕攀附着,衬得那双手惊人的白。
  “我家鸣耀没事吧?”她匆促走来,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民警无奈将一张照片递过去:“你应该问受害者有没有事。”
  照片上,是奄奄一息的方超躺在医院急诊室病床上的画面,他看起来惨极了,一头黄毛乱地像荒草,黑黝黝的皮肤混杂着血痕,看起来可怕又肮脏。
  常年上位者不论处于何种环境,总若有似无透出高贵和淡然,此时的江荟珠却无法维持笑意,不可置信道:“我们家鸣耀眼睛根本看不见,他失明了,再怎么样也应该是别人欺负他,他怎么可能打人呢?”
  还把人打进了医院?这是什么仇什么怨?
  她立马看向审讯室里的少年。
  头顶灯光洒下,将他的影子撕扯得四分五裂,像两个不同的世界融合在了一起,诡异又心惊。
  摩挲着相片,想起什么,江荟珠立马正色道:“这个男孩子明显是不学无术的小混混,一定是他欺负了我家鸣耀,你确定你们查清楚了事实缘由吗?”
  “女士,不论他是不是小混混,周鸣耀打人也是事实。”
  他们将街角的摄像头调出来给江荟珠看,看完,江荟珠整个人都不好了。
  虽然画面中周鸣耀背对着镜头,但每一拳下手的狠劲儿,单看背影就足够骇人,让她想起很久以前跟学生们下乡露营时,见过一群狼狗撕咬村里小土狗的场景。
  狠厉、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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