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后来都知道了的,和我们彼此之间都一起经历的。
你以为我不知道吴漫意那个案件,找到我的是你,报警的是你,救我的是你,所以我醒来才会在病房里看见明明在读高三的你;以为我不知道许书伊只是你找来做你挡板的人。她喜欢你,而你需要找个人,来掩盖你想要和我上同一地区学校的欲望;你以为我不知道,你那时从不跟我讲话是因为你不好意思跟我讲话,面对我你无法阻止连贯的语言,害羞导致你只想逃避,而这一切并不是讨厌我;你以为我不知道,陈菀找你,你不狠狠拒绝她的原因只是想要我嫉妒;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也会偷偷给我写情书,会去机构报班学外语,然后用一手烂英语给我写浪漫的英语情书,不好意思送给我,全都放在了柜子顶部的盒子里面盖的严严实实。
闻枫啊,其实我都知道。
我明白你不好意思说出口的那些年少爱意。
毕竟,你那时还是个内向的闻枫嘛。
我脾气倔,有话都憋在心里,从不以素颜示人,死要面子,看着柔柔弱弱内心却藏着极大的野心。
我自己有时都看不起这般的自己,自吴漫意事件后一度怀疑所有人接近自己都是带着目的。
但是我是真的没有想到过,如此这般的我,在他心里,却是如圣灵一般纯洁,能让他不顾一切也要向我奔来。
迷离间,我回溯了我短短二十八年的人生。
我看见他高三时在抢救室外焦灼又隐忍克制的纠结表情;看见他在我即将坠崖的情急之下,宁愿置自己于危险之中,也不愿让我一人去见上帝时的不顾一切;看见他在火灾中毅然决然选择打开门,从火灾中救出摔倒的我时的决绝;看见了他跟我表白后彻夜未眠,在花园里坐了一夜时的仿佛得到了全世界般的快乐。
闻枫啊,对不起。
后来呢,父亲东山再起,秋蓉姨自觉愧对我,离开了我父亲,而我也得知了秋蓉姨这些年为什么一直对我好的原因。
她年少时和我的母亲是很好的朋友,她一直暗恋我的父亲,母亲怀我时曾和她开过玩笑,若是有一天她出了意外,秋蓉姨定要替她照顾我长大。代价是秋蓉姨可以在我的身边,在我的父亲身边。
母亲死后好多年,父亲不受外人劝阻,独自抚养我长大,秋蓉姨难过母亲的离世,也一直在暗中默默的注视着父亲,决心不抢姐妹的男人。可后来我逐渐长大,父亲变得力不从心,秋蓉姨才毛遂自荐,父亲尊重母亲,依母亲生前的意思,娶了秋蓉姨,但和她从来没有夫妻之实。彼此之间也不冷不热,他对秋蓉姨有的,只有感激,没有爱。
秋蓉姨满心满眼都是父亲,却从不僭越。她呵护我长大,成全了昔日姐妹的遗愿,看我日渐长大,容颜与母亲越长越像,也不知她是叹息更多还是怅然更多。
我最终和我的母亲梁之虹女士的命运一样。
与我父亲不同的是,母亲留下了我,而我留给闻枫的,只有我们仅剩一周便要成的婚礼。
我们约好婚礼那天打结婚证,婚礼是他和我一起去挑的;喜糖和包装盒是我们一起去选的;婚礼场地是我们一起一一去视察的;婚纱照半年前就拍完了,我依偎在闻枫的怀抱里,相视而笑。
请帖是他一字一字蘸墨水写上去的,早在半月前就发给了所有人。
差一点点,就差一点点,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闻枫,是我对不住你。
我们明明约好明年要去塔城度蜜月的;明明约好要生三个宝宝的;明明说好不会再丢你一个人的。
是我失约了。
但你能活着,我便知足了。
父亲常说他知足了,如今,我也知足了。
当年那场车祸带走了数十个家庭的光明,而这次的车祸,带走的却是闻枫的全世界。
其实我很害怕闻枫会为我殉情。
不过幸好,他没有。
车祸发生后的好几天,他都一直守着我养的猫,曾经他视弱厌恶品的猫,不移半步。
他颓废失意,父亲那边也很可怜。
他英年丧妻,中年丧女。
最重要的人都不在了,他即使东山再起,恢复强大的商业帝国,又有何用呢?
一日之间,婚礼变葬礼。
闻枫甚至没能出席我的葬礼,我不怪他。
我离开的突然,甚至没能和他好好的道一句再见,就匆匆结束了我年仅二十八年的短暂人生。
此生其实也算是圆满,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和他去一次塔城。
我其实和他已经偷摸的拜了天地,也算是嫁过他一次了。
我没和任何人说过,其实年少时梦见塔城,同行的人,是他。
我们在那里放肆拥吻,在那里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他给我买了我最喜欢的冰糖葫芦。
忽的想起来,之前寺庙里师傅和我说过,我若得到什么,便会舍弃什么。说我是大富大贵之相,两路顺遂,但我这辈子得到的太多遭受的苦难也会很多,要我时刻牢记善人予己一词。
当时不懂,如今想来,却全明白了。
所以闻枫啊,别难过。这一世我注定了会失去你,我们相识二十八年注定会错过。
在我的葬礼上,出席了很多人。
有本来要做伴娘的妗妗,有脱胎换骨的萧笑,有胡羟,有祁斯,有厉斯云韩率铭,有特意赶回来的严伊姐姐,有我那些年资助的贫困孩子,甚至出现了很多我想不到的人。
徐姐陈姨、之前还算玩的好的朋友,被秋蓉姨搀扶的父亲。
几日不见,父亲竟如同老了十多岁。
这个硬朗的男人鬓角染上了白发,强撑坚强,一世傲娇的他背过身却也再也忍不住红了眼睛。
所有的人都来了,衣着庄重而严肃。
唯独缺了闻枫。
说实在的,还是会有些遗憾的。
父亲尊重我的遗愿,将我的一半骨灰制成了钻石,串成项链,裱在了玻璃框架里。
遗愿?是我当年差点坠崖后写的,我怕若是有一天,我无法言说,希望那份我亲笔签名的遗嘱可以代替我说出来。
所以我一半被制成了钻石,一半装在骨灰坛里,深埋在了地下。
而闻枫虽然不再那么颓废,却行为稍稍反常,仿佛深陷在那天。他总是觉得我还活着,回头看却什么都没有。
闻枫后来说得一口流利的外语,不论是英语还是法语他都是从容的手到擒来,不惧风雨的样子和他宛如清风明月般的样貌使他闻名于海内外。只是他总是生人不近的样子让我很头疼。
他看起来总是那么哀伤。
我很庆幸,我生在他的身边,死也在他身边。
自我们那日一别,仔细想来应是四年又三月,我抱着他存活于世,替我好好活着的想法放手离开,我最是希望他圆满。
所以他如今的样子,我是不愿看到的。
闻枫曾上门,家里的属于我的东西父亲未动分毫。
闻枫跪在我家门口很久很久,父亲才下定决心,把承载我半壁灵魂的那颗钻石给了闻枫。
闻枫戴着它,来到了我的墓前。
他总是会来。我知道。
今年他三十二岁了,我二十八岁。
墓前放着鲜艳的鲜花,是我喜欢的玫瑰。这大片的红白相间与周围的墓前的贡品相衬,显得格格不入。
闻枫依旧对我那么温柔。他轻轻擦去我墓碑上积起的薄薄一层灰。
望着照片上面的我那年轻的容颜,他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阳光折射照片反射在我照片的脸上,倒显得有些生动。
他笑起来,好像隔着照片望着我,仅凭一张照片就看得如此如痴如醉,我甚至无法想象,这些年,他一个人是怎么过来的。
他拿了素昼的工艺品,放在我的墓前。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是我十八岁时看见他买回去的那一件。
可是那一件,不是送给许书伊了吗?
素昼没有一模一样的单品卖,每一件都有各自的特色。我深爱这个牌子,所以我自然分得清。
忽然一瞬间,我明白了所有。
闻枫本来就是要送给我的。
他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该怎么向我诉说他或许比我还早一步的爱意,于是囤着囤着,便再也没了因果。
下雨天,他会来我墓前为我撑伞;太阳天会带着猫猫来看我。
但很多时候,他总是静静的待在我墓前,什么话也不说,就那样静静的,静静的。就好像我从没离开过一样。
我走后,有很多京城贵女纷纷向他递去金树枝,他却恢复一开始的冷漠疏离,手指上始终戴着我曾经亲手为他戴上的订婚戒指,从不曾摘下过。
有时有女人会纠缠他,毕竟他是真的很香。
他985 211大学毕业,家里背景雄厚,自己后来也成为了研究所史上最年轻的所长,长相帅气,185高岭之花,年薪资过百万,一口流利的外语,还没有老婆和孩子。
妥妥黄金单身汉。
别说别人了,换我我更心动。
只是不知道,闻枫面对我们曾经一起买下的那幢预备作为婚房的别墅时,会不会难过。
我遗嘱里有一条,若我去世了,我那些年暗恋闻枫时给他写的装在信封里的信都要给他看。
其实是我忘记这一条要划掉了。
那时想的是,若我不在了,这份爱不能尘封,一定要让他知道,即使他不喜欢我,即使明知没有结果,我还是觉得,如果我不告诉他的话,那我的暗恋就真的成永远无人知晓的暗恋了。
但那时,给闻枫寄去,就成了杀闻枫的第二把刀。
可我再也阻止不了,闻枫终究还是知道了一切。他在我的墓前抱头痛哭,哭到昏厥。
而我就在他的旁边,我却什么都做不了。
我就只能站在他旁边,撕裂了灵魄一般的疼痛让我如同烈火灼身,烧毁了我的一切。
我以灵魂的状态陪在他的身边,也已经四年三个月了。
在这短短一千五百七十天,我错过了我的投胎转生日,我不愿,我舍不得。
我见过他少年意气风发的样子;见过他顶着旭日留着满背的汗赶过来只怕我出事担忧我的样子;见过他在风华正茂的日子里说爱我的样子;见过他满眼猩红求我不要走的样子。
这样的他,我怎么能舍得彻底放手离开呢?
众生皆浮去,不见故人来。
他叫闻枫,我是他未过门的妻子。
我叫禾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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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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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卿忆录·番外一·禾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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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禾卿,十二年前死去的禾卿。
十二年转瞬即逝,而我的一半灵魂永远留在了过去。
我生前有心愿未了,然阳寿未尽,死后不入轮回。
只能永远的飘附在骨灰所在处五米之内的空间,不得往生,亦不得安宁。
当年我一半的骨灰被制成了钻石,闻枫时刻佩戴在身上,于是我得以陪在他的身边一年又一年。
闻枫啊,怪我不学无术,学不会托梦的本事,这么多年都没能入你的梦,让你见我一面。
若你见了我一面,便会想开些,不会再向如今这般执拗于去世多年的我,而是会选择放下过去,娶妻生子,延续自己的优良血脉吧?
闻枫今年四十了。岁月并没有在这个男人脸上留下太多时光的痕迹,他依然是那副淡然的样子,手握各种国际上大奖,但身边从来没有莺莺燕燕的存在。
他不再像年轻时那样青春肆意,对男女之间的界线分得清清楚楚,绝不逾矩半分。
我不禁想到他年轻时想让我吃醋,特意不拒绝陈菀明里暗里的献媚;想起他年轻时狡诈利用另一个喜欢他的女孩子的一颗真心,用她做挡箭牌,来达到自己隐晦的目的。
说不出来哪里变了,但总之就是不一样了。
我养的那些小猫早就老死了,闻枫找遍一座又一座城市的宠物交易市场,找到了和那些猫几乎一模一样的小猫,将它们当作曾经的那几只,继续宠爱。
墙上贴满了我们的合照。有看起来很旧的,是我当年洗出来贴上的,我那时候二十三四岁,正值青春。
里面的我染着嚣张的红色卷起的长发,用胳膊肘压住了白金色头发的闻枫。闻枫微微吃痛,带着宠溺的笑意侧头看着我,我用拍立得拍下来了那一瞬间的永恒,洗出来,挂在了墙上。
那时候我们是多么青春肆意啊。
少女的心事,在悸动的那一刻,再无保留。
我在很多年前就和那个少年含蓄的告了别,可我心里还是充斥着遗憾,不为别的,仅仅只是因为我没能和他好好的再见,转头就急匆匆的离开了他的生命。
在蹒跚的日子中,我似乎丢失了最真切的自己。
十八岁那年,我抓住了你,就以为抓住了风
抓住了风,就以为抓住了永远。
我说过,我前半生其实算不上什么乖乖女孩,我叛逆的很。
父亲对我的控制欲很强,不允许我出去和别人玩到很晚,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不允许我做出任何背弃信仰的事情,他认为,我信仰的东西应该要是学校。
但我不信仰学习,我不喜欢学校的一切。我从小就觉得我天生就不适合学习,初中时觉得也不适合待在学校。我讨厌学校漫无目的的管束,看不起学校老师们唯利是图的嘴脸,受够了回家后父亲为我安排的各类家教。
所以我叛逆。
我有个自小就有的怪癖,就是喜欢染头发。
我还没成年时就已经染了好多次好多次的头发,漂的,染的。但我头发很多,染坏了等一段时间,等新发长出来,就接着染。
那些年,我染遍了家附近的理发店,和那些托尼们混的很熟,每次去理发店就跟回了家似的。
当然,也踩了很多次雷。
父亲从刚开始的反对,到最后的麻木,无一不体现着我对世俗的反抗情绪。
后来一次在新郡新开的一家店子染,那位托尼小哥染的我头皮破了好几个口子。闻枫知道后少见的狠狠骂了我一顿。我委屈巴巴的看着他,闻枫还是舍不得了,他虽嘴上怨我,但还是温柔的替我上了药。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即使他去上班,去开很重要的会,但还是会给我发记得涂药或是等他回来给我上药的信息。我愧疚,是我让他担心了。
带着愧疚,我竟离奇的戒掉了这个怪癖。
我染回了黑色,持续到了我离世的那刻。
初中时,我自诩是个不折不扣的叛逆少女。我逃课,染发,打耳洞和谈恋爱无所不用其及。所有在坏学生身上才会表现出来的东西,在我的身上一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