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勇正思索着怎样委婉地解释一下他们这十年的拉锯战,兰珍却不想在这么美好的夜晚扯那一团乱麻,于是很干脆地用英文告诉他们:“相信我,你们不会想听我们俩的故事的,因为那就好比打开一个‘潘多拉的魔盒’,里面是一大团理不清的乱毛线。”
大伯父和先武又哈哈大笑,先勇英语能力一般,只听了个囫囵,所以只能不明所以地跟着笑。
兰珍冷静地望着他们,想:这家人笑点好低哦。
大约是很久没见这一屋子的家人,先武按长幼尊卑,和桌上的每个人很美式地拥抱,时不时在谁脸上“吧唧”一口。
过了十来分钟,兰珍正埋头吃那酥烂的蔓越莓冰糖酱鸭,鼻息里忽然又有了那淡淡的须后水的味道。
第9章 这世界何其美妙
是那个丸子头,不,先武又过来了,他来抱一抱贝拉。
“贾思腾叔叔,我可不可以坐到你的位子上去?我想坐在杰森旁边。”贝拉指着对面南希给先武添置的一张椅子,不失时机地问。
兰珍不动声色地继续吃着盘中鸭,心里却和明镜似的:拙劣的借口!你哪是想坐到什么杰森旁边?你明明就是跟我话不投机,不想坐我旁边。
“当然,去吧。”贾思腾叔叔拍拍她的脑袋。
贝拉巴不得一声,赶紧换到对面,和叔叔隔着桌子把餐具换过来。
“有人说加拿大就像是美国的一个州,你怎么看?”先武一坐定,便用东海岸的英语开玩笑。
“怎么会?”兰珍很不以为然地瞪着他,“加拿大人可以去古巴晒太阳,美国人去得了吗?”
这个堂嫂好较真。先武又笑了:“多伦多的冬天一般可以做什么?溜冰?滑雪?”
“对。不过除了溜冰和滑雪,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做。可以去户外走走,或者去博物馆,周末的时候还可以去 AMC 看日场电影。”
“AMC 周末还有日场电影?”
”对呀,不知道美国的 AMC,可是多伦多的 AMC,每个星期六早上,都有六块钱的电影。――只是很少有刚上映的新片,但是有的老片也蛮不错的。”
“你喜欢什么风格的片子?”
“我没有固定喜欢的风格。”
“那导演呢?”
“希区柯克和伍迪艾伦都不错。”
“那我猜你最喜欢的伍迪艾伦的片子是《赛末点》。”先武喝了一口杯中的加冰威士忌。
兰珍惊讶地瞅了他一眼。
“想知道我怎么知道的吗?”他掰着两根不比脸白的手指,“神秘的凶杀,还有性感的金发女郎。”
希氏电影里的两大经典元素,《赛末点》里都有。她笑笑,没说什么,省得他没完没了地显摆。
可他却又来了句:“其实,我也非常喜欢伍迪艾伦的电影,不过我觉得他近些年的片子已经有点跟时代脱钩。”
兰珍略略沉思,问:“你是想说他已年老,对时代的新元素力不从心了?”
“是。”
“可我觉得他的个人风格还是非常得明晰,就是那种美式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调调。电影里面的主角虽然都有点喋喋不休的神经质,但都非常坚持自己的个性和思想,和他本人的风格、还有纽约这座城市的风格都非常相似。”
“有趣的视角。――所以纽约在你心里是神经质的?”
她浅笑了一下,却没有否认:“那只是我对纽约的一部分印象。像我这种偶尔来访的观光客,对纽约的看法都是很碎片化的,我想只有把它们全都拼到一起才是一个完整的纽约。”她指指空中飘荡的渐近尾声的大卫布鲁贝克的《Take Five》,“比如这样的爵士乐,对我来讲,也是纽约风格的组成部分。”
“你说这个,我想起来在哪里看过,说‘最伟大的爵士音乐家都不是来自纽约,但是几乎都是在纽约成名的,把爵士乐变成了纽约的一部分’。”
兰珍细细一回味,点头道:“对。别人我倒不知道,可是我知道路易阿母死壮(Louis Armstrong)就来自新奥尔良,可是以前很多关于纽约的浪漫剧情片都会用他的歌曲做背景。”
他也细细一回味,点头道:“还真是――《当哈利遇上莎莉》、《电子情书》,还有那个约翰库萨克演的,叫――”
“缘分天定?”兰珍提示。
“啊,对。”他笑了,“就是那部电影!电影上映后,那家同名餐厅的生意非常火爆。”
“我听说了,很多人来纽约都会去那里打卡!其实仔细想来,那部电影的剧情还蛮俗气的,可是有路易阿母死壮的歌声做背景,又有后来更狗血的电影作对比,就勉强可以往经典靠拢。”
“我刚要说!这部电影只能在假日的时候消遣一下。――所以你很喜欢路易阿母死壮的歌吗?”
“对,我最喜欢他的《这世界何其美妙》。我不太懂爵士乐的派别之类的,纯粹凭感觉,我觉得这首歌很像纽约的春天,就是现在。”
他瞅了她一会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忽然道:“等着。”然后起身离开了座位。
兰珍只觉得鼻息里那股须后水的味道远去,还留心到他盘子里的三文鱼都没有动过,这个人这么喜欢讲话,还空肚子喝酒――
她心里忽然“咣当”了一声,脑子里有了个想法,然而不等她捋顺自己的思路,屋子里忽然飘来一阵熟悉的旋律,还有路易阿母死壮那烟熏过一般的沙哑的嗓音:
我看见树木青翠,玫瑰艳红
我见证了它们的盛开,都是为了你我
我在心中对自己说
这世界何其美妙
…...
是《这世界何其美妙》!
那阵须后水的味道由远及近,重新在她身边坐定。
“是你放的歌吗?”她很惊讶,还有那么一点点惊喜。
先武不置可否地微笑:“你的纽约的春天。”
望着他那一口白得晃眼的牙,兰珍忽然又发现,阿嬷一双深邃的眼,完完全全地遗传到了他的脸上,细细地嵌在他高挺的鼻梁上,混搭上他那煎黄花鱼一样的肤色,有种说不出的迷人。最要命的是,他笑起来自带一脸风骚,有点坏坏的样子。兰珍可以想象得出,拜倒他的衬衫牛仔裤下的女孩子一定不止一打......她满怀心事地往嘴里塞了坨肉。
“纽约还有夏秋冬,你心里不会碰巧也有这三个季节的歌吧?”看她陷入沉思,先武笑问。
“夏天和冬天我不知道,但我觉得那首《星尘》(Stardust)比较像纽约的秋天。”她强调,“当然,必须是纳京高尔的版本。”
“为什么必须是纳京高尔?路易阿母死壮和弗兰克辛那抓(Frank Sinatra)也唱过那首歌。”
她摇摇头:“任何的版本到了纳京高尔那里就逊色了,哪怕是路易阿母死壮和辛纳抓。”
“怎么讲?”
她仔细地想了想,然后抬起清丽的一张脸,说:“我想是因为别人都是在唱歌,只有纳京高尔是在委婉地诉说一段惆怅的爱情故事。”
他深深地望了她一眼,须臾,指指仍在空中飘荡的路易阿母死壮,问:“‘春天’快结束了,要不要跳过夏天,提前体验一下‘纽约的秋天’?”
兰珍“咯咯”笑起来,来纽约这几天她头一回这么酣畅淋漓地笑。
声音不大,但是先勇听到了,耳朵立刻像被针扎了一下似的,他忍不住扭过脸来,不明所以地瞅瞅女友,又瞅瞅堂弟,心里不很得劲。
他不知哪里冒出一个念头:兰珍平时一个人在国外,会不会有别的男人这样逗她开心?比如单位的一个男同事?电梯里一个男邻居?她不是一个见异思迁的人,可是她这样单纯不设防,别人对她起了歹念,她可能都不知道......
这晚陪老太太吹了蜡烛,吃了一小块蛋糕,他们便告辞了。一出公寓大门,他便装作不经意地刮刮她的脸:“刚刚跟先武说什么笑的那么开心?”
兰珍一愣,然后笑了:“哦,就聊了点爵士乐。――对了,你知不知道他是不是单身?”
先勇心里一紧:“我也头一次见他啊,你关心这个干什么?”
“我只是觉得好可惜,他和飒布里娜不在一个城市,不然他们应该蛮适合的。”兰珍非常遗憾。
先勇暗暗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刚刚真是神经过敏,兰珍要大先武十岁吧?
他摸摸兰珍的头,好笑道:“你真是脑洞大开,乱点鸳鸯谱!你觉得先武会吃得消那个飒布里娜吗?我觉得一般的哑(亚)洲男士都受不了吧?”
先勇上一回去多伦多,和兰珍还有陈飒一起去 K 歌,陈飒灌了两瓶啤酒,鬼哭狼嚎了一首《青藏高原》,为了把最高的音飚上去,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脸上的五官挤作一团......给他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
兰珍不服气:“可是先武不是在哑洲长大的啊,也许就喜欢飒布里娜这种奔放型的。”
她进一步罗列她的理由:“而且你看他们有很多共同点啊:他们都很自信,然后自带一点风骚,对人又都蛮热情的,而且懂好多有的没的,又特别喜欢讲话,就一直讲一直讲,还喜欢空肚子喝酒......”
先勇哭笑不得:“拜托!你觉得飒布里娜那个样子,有一天能坐在那张桌子上?和这家人坐在一起吃饭吗?”他指指身后的红砖公寓。
“那以后的事很难讲啊,你不要小看别人,而且人家英文名就叫飒布里娜,也许会创造奇迹呢!”她还引经据典,“你不记得奥黛丽赫本的《飒布里娜》吗?”
她说的是奥黛丽赫本的一部同名老电影,主人公是位叫飒布里娜的贫穷少女,由于因缘际会,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并最终赢得富家子弟的爱情。
先勇实在没法把电影里纯美可人的奥黛丽赫本和陈飒重叠起来,于是决定保持沉默,不然越扯越远,搞不好又要起争执。
“对了,你为什么说我是你未婚妻?”兰珍质问。
先勇搂着她笑道:“说你是未婚妻就显得庄重一点,哪有我们这个年纪还男朋友女朋友的?――而且我觉得阿嬷听说你是我未婚妻,可能会有点什么表示,哪晓得什么都没有!”
“你真是居心叵测!连老人家都算计!”
在没有彻底走远之前,兰珍最后回首望了一眼这幢红砖楼,它静静地矗立在春意盎然的公园大道的夜色中,像一个隽永又坦然的美人,任岁月在眼前淙淙流淌。
第10章 流鼻血的男孩
四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上午,来了个拔智齿的病人。
是个膀阔腰圆的华人小伙儿,叫人过目不忘,因为他那半堵墙似的肩上是张书生气十足的脸,还白,跟奶脂似的。奶白的脸再往上,是个过时的三七开发型,他还动不动拿手撩起一撮毛,往后肆意一甩。
所以小蝶一见着他,就想笑,因为他这动作太像她初中的代数老师了,讲题讲到激动处,也这么一撩一甩的。
她当然没料到,很快,这个三七开就会把她的“事业”推上下一轨道。
在前台签好治疗方案同意书后,小蝶就把他领进诊室,安置他在牙科椅上坐下。
等待赵医生和爱马在隔壁诊室的治疗收尾的时候,小蝶用英文和他核对起了过往的健康纪录,因为小伙儿操一口流利的本地英语。
谁知还没问上两句,三七开的右鼻孔“呼”一下冲出一股血。
“哎呀!”小蝶本能地用中文惊呼,又赶紧换回英文说,“你流鼻血了。”
然后麻溜儿地拽了一张抽纸递过去。
三七开忙接过抽纸堵住鼻子,有些狼狈地致谢,纸巾没一会儿就红了一片。
小蝶急中生智,拿起止血棉卷的盒子,抽出一根递过去:“试试这个,能止血。”
三七开接过棉卷,一时有些愣怔,不知是不是该往鼻子眼里捅。
小蝶看在眼里,就说:“你躺下,我帮你。”
三七开依言,乖乖躺下。
她拿着棉卷,往他流血的那只鼻孔里轻轻一戳,就挡住了洪“血”猛兽,又贴心地拿纸巾蘸点水,把他鼻子四周的血迹也清理干净。
一般病人躺在这张椅子上,都会挪开视线,或闭上眼。可三七开是个异类,躺在那里,专注地瞅着她那双专注的黑眼睛。小蝶给他瞅得老不自在,避开他的视线,说:“好了,我去跟医生说一声,像你今天这个情况,一般是不建议马上拔牙的。”
“我猜也是。”他温和地笑了,然后指指前襟染上的一滴血渍,“那我先去洗洗。”
“好。”小蝶刚一转身,不由吓了一跳,赵医生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显然观摩了方才的一切。
等三七开去洗手间时,她皮笑肉不笑地丢下句:“应急能力不错!叫他改天来吧!”然后又出去忙了。
小蝶N瑟地偷笑了一下,但不敢傲娇,赵医生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变脸,也不喜欢人磨蹭,所以她把诊室收拾了一下后,就赶紧回到前台。
很快,三七开洗漱完回来了,冲她咧开一个大大的微笑,由衷道:“非常感谢。”他拿手指指鼻子里的棉卷,同时不忘撩起额前的一撮头发,往后一甩。
小蝶忍不住笑了:“不客气。”
三七开的眼里马上出现了两弯晶亮的月牙。
她替他重新预约在了两周后,又隔着口罩,用六安英语贴心嘱咐:“拔牙是需要打麻药的,所以下次你最好可以和家人或朋友一起来,这样万一你要是晕,或是需要开车,他们都可以帮助你、照顾你。”
“再见,爱娃。”走前,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说。
爱娃是小蝶给自己起的洋名儿,印在她胸前的员工牌上。
午休的时候,赵医生忽然把头伸进茶水间,对正在吃饭的小蝶吩咐:“一会儿不是有个拔智齿的韩国男孩吗?你来帮我。”然后就又去忙活了。
小蝶立刻明白,这是对她刚刚“应急能力不错”的奖赏。可“获奖”瞬间,她却没有丝毫欣喜,而是满心惊惧。上班快两个月了,她唯一还没上手的就是直接配合赵医生做治疗。
她心里一直纠结。一方面希望可以尽早上手,干牙助该干的技术活;另一方面又害怕这一天的到来。
牙助在手术中给牙医递送器械需要把握好时间点,所以两个人需要多次磨合,才能做到天衣无缝。毕竟,口腔就那么点大的地方,遇上个大嘴叉子还凑合,要逢上个樱桃小口,还得四只手在上面操作,嚯,可糟心了。
要是牙助手生,一个不小心可能就挡住了牙医的视线,或和牙医的工具撞车,造成困扰,赵医生是要骂人的。她就亲耳听到过赵医生在治疗过程中,训斥爱马:“哎呀,我要你比我提前一步,不是十步。”
每每听到,她暗暗幸灾乐祸的同时,也有些提心吊胆,唇亡齿寒的。
现在真的轮到自己头上了,她心里不免刀山火海的,去消毒室端韩国男孩的口腔治疗盘时,差点把治疗盘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