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俩简直是一男一女俩“苏武”,还怪有夫妻相:一模一式的头圆项短,五短身材,坍肩膀。这样的组合是无论如何也生不出人高马大、肩宽膀阔的陈飒的。她大约猜出来一点什么。
陈飒的“爹地”,一个系着围裙,憨态可掬的小老头用蹩脚的港普笑着招呼:“欢迎欢迎,原来是个小捧油(朋友)。”便又钻进厨房锅碗瓢盆地忙活。
小捧油进卫生间如厕时,瞥见架子上有一本香港风水大师李居明的生肖运程书,封面正中是李大师的玉照,围绕着李大师玉照的是一大堆花里胡哨的繁体字,什么“十二生肖改运法”,“护身符斑彩饰物大曝光”,还有什么“驾世大预言”。什么叫“驾”世大预言?等等,这个上面一个“敬”字,下面一个“马”字的繁体字是读“驾”吗?
她一进门,还没见着陈飒的爹地,没听到他的港普,就已经觉着这个家港风浓郁,又说不上来哪儿得来的印象。
正思索着那个繁体字怎么读,就听见外间陈飒爹地又说了一串港普,她用了一秒,才理解过来,他说的是:“飒飒,叫你的‘小捧油’食(吃)饭啦!”
“别催!”陈飒有些不耐烦道,“她上厕所呢,一会儿就出来了。”
不知是平时没客人,还是因为她是他们宝贝女儿的客人。饭桌上,陈飒父母格外热络。
陈飒妈虽然长得不苟言笑的,但是态度十分和蔼,普通话里带点淡淡的南京腔调:“飒飒能带你回来,说明她跟你关系还蛮好的。”
须臾,又指着狼吞虎咽的陈飒补充道:“她一般不带朋友回家的嗳,就带过一个珍。”
“珍”是兰珍的洋名。
陈飒爹地则一个劲地示意小蝶吃这吃那。
“哇,叔叔可以开餐馆了。”小蝶咬了一块豉汁蒸排骨,由衷恭维,“我上次吃早茶,那个蒸排骨就是这个味道。”
“他,开餐馆?”陈飒妈从鼻腔里“哼”出一声,“整天就晓得吃,还指望他做生意!”
陈飒妈这么不把小蝶当外人,让小蝶很不自在,只好闷头接着啃排骨。
陈飒的爹地不知道是心态好还是对纯正的国语听力迟钝,依旧一副憨态可掬的模样。
饭后,香港老头去厨房洗碗,陈飒妈则进了主卧看电视,把不大的客厅留给女儿和小客人。
小蝶听见主卧传出一段熟悉的国产老电视剧主题曲的旋律,她在哪儿听过,又说不上来是什么,就听到一个女声凄怆婉转地“啊”了半天,也没个歌词。但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一进门就觉得这个家港风浓郁了――
客厅里有一座小香案,上面供着一尊古人的金身小像,古人还拖着大胡子,面前一盘柚子和一盘橙子。她恍然大悟,TVB 那些什么港剧里头什么黑道大佬,还有警察局,不都供着这么个香案么?
她拉住陈飒问:“这谁呀?财神爷吗?”
陈飒不可思议地瞅着她:“财神爷不捧金元宝,改耍大刀啊?这是关公,关二爷。”
小蝶这才留神到“古人”手里有把大刀,立刻虔诚地拜了两拜,又悄声问:“那你爹地以前在香港是混黑社会的?”
陈飒也悄声回:“对,手底下最得力的两个古惑仔,一个叫郑伊健,一个叫陈小春。”
小蝶白了她一眼。
陪着陈飒去房里整理些夏天要穿的衣服鞋子时,小蝶打量着陈飒的“闺房”,比兰珍家屁股大的次卧起码大一倍,因而点点头道:“这屋子很宽敞啊!”
“老康斗(condo,共管公寓)肯定建得大,那时候地和建筑材料都不如现在值钱。”陈飒耸耸肩。
“那你怎么不住家里啊?”
“住这儿上班多不方便,得买车。一个月,车险加汽油怎么都得五百左右,而且我也不愿意跟父母住,出入多不自由?再说了,我都三十多了,还跟父母挤一块儿,说出去别人还不得以为我有毛病啊?”
小蝶点点头表示理解。
加拿大的孩子一般大学毕业、找到工作了就搬出去单过,要是三十多还跟父母挤一块儿,那肯定不是身心有毛病,就是个彻头彻尾的 loser(失败者,没出息的人)。
她继续四下里打量着室友的“闺房”,发现闺房靠窗的角落里有一个巨大的木制书架,上面满是中文书籍,文学类为主,历史类为辅。有中国的,有外国作品的中文版;有古典的,还有现代的。
“你还看诗呢?”小蝶随手拿起一本舒婷的诗集,翻了翻,问。
陈飒“嗨”了一声,道:“这些书都是我妈的。”她指指主卧的方向,压低声道,“她是学中文的,以前在国内是语文老师,教初中的,还是特级教师。但你可千万别问她,她出国这么多年,一直不大如意。”
“哦。”小蝶一下就想起陈飒妈清癯的面庞上那双眼神飘忽、没有生气的大眼睛;还想起了卫生间那本“驾世大预言”,还有封面上那一大堆胡穿乱插的繁体字,像香港庙街横七竖八的店名牌。心里莫名的,怪不是滋味儿。
“所以你是十几岁出国的吗?”片刻,她问。
“十六。”陈飒答,“我妈跟我爹地一结婚,我们就过来了。”
“哦。我说你怎么发育成这样,”小蝶拿双手在胸前夸张地画了两道巨大的半圆弧,“肯定是牛奶和‘气死’(cheese,奶酪)吃多了。我二姑也这样,三十岁才出的国,前面就比机场跑道好点。谁知道在这里待了十年,居然二次发育了。”她说着又在胸前画了两道弧。
两人捶床捣枕,笑得花枝乱颤。
“那――”小蝶压低声问,“你妈和你爹地是怎么认识的?熟人介绍的吗?”
“网上认识的。不是有那种跨国交友的网站吗?”
“哇,阿姨挺时髦的啊!”
“嗨!她一个离婚的朋友怂恿的。”陈飒指指厨房的方向,小声道,“我爹地那时候来南京见我们,可不是现在这副样子。穿了一件‘汤米’的保罗衫,领子还很时髦地竖着,又说在加拿大有房。”
“结果我们屁颠儿屁颠儿地来了以后,居然就是这破房子!”陈飒很不屑地把眼朝天花板一撩,“去‘贸’(mall,商场)里一看,嘿!‘汤米’的保罗衫天天打折,十几块钱就能买一件。”
小蝶不知怎么搭腔,也确实觉得好笑,就笑了。
陈飒自己也笑,然后带着点笑的余韵回忆:“我那时候吧,刚上高二,学习成绩一般般,高考肯定没多大戏。所以也是为了我的前程,我妈跟他才刚认识没多久,就赶紧地结了婚、移了民,因为再晚一两年,我就不好跟过来拿身份了。那时候的规定是,子女过了 19 岁,就不能再办团聚移民。”
“唔――那你亲爸是在国内?”小蝶问得小心。
陈飒的脸上有片刻的暗淡:“我没见过他,因为我是遗腹子。”
“啊?”小蝶只觉得心像被谁拿锤子敲了一下似的,猛来一阵惨然。
陈飒无所谓地耸耸肩:“反正没见过,所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陈飒的肩宽膀阔有了合理的解释,小蝶心里却没有得到答案后的松快,反而越发沉重。她想,陈飒的狂野豪放应该也是来自她早逝的亲爹,看来语文老师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重口味。从武松到武大郎,语文老师的心理落差应该也不小吧。
主卧电视的声音断断续续传过来,陈飒去上厕所的时候,小蝶凝神听了听,可惜背景音乐太大,又隔着一道墙,听得不甚清楚。
先听到一个女里女气的男的饱含深情地喊“琴文”,过会儿男的好像哭了,问:“你有什么话要说?趁着没人快告诉我。”
然后女的也哭了,说什么:“......横竖活不了三五天,我就好回去了。”
还说了一堆“我不甘心”“狐狸精”之类的。
“娘娘腔”接着哭。
活不过三五天,就好回去了?狐狸精?男的还这么娘!小蝶想:语文老师肯定是在看老版的《聊斋》,小时候电视上老播的,一个小白脸书生和狐狸精要生离死别了。
第6章 将军祖父的风流史
兰珍和先勇是在到达纽约的第四天下午造访了阿嬷――不是先勇亲祖母的祖母。
从起床开始,先勇就有些坐立不安的,本来兰珍规划的路线是:早起去走走废弃铁路改建的空中花园“高线公园”,再去汤姆汉克斯和梅格莱恩在《电子情书》里面吃热狗的店――“格雷的木瓜小屋”吃热狗,来杯它们的招牌木瓜牛奶,据说比台湾的要酸一点。然后陪先勇去“蒂芙尼”买个礼物,再闲闲地步行去阿嬷在公园大道的家。
可先勇死活不肯:“跑那么远,到时候出一身臭汗。”兰珍只得作罢。
他们在民宿楼下的哥伦比亚餐馆共享了一份帕意萨什锦拼盘,回到屋子里,先勇又重新刷牙洗澡换衣服,还换上一件“巴宝莉”的风衣。 兰珍觉得好笑:“你跟我约会,好像也没有这么认真过。”
先勇拿牙线把顽固地驻扎在牙缝里的肉剔出来:“那刚刚我又出汗啦,不是很没礼貌吗?”
兰珍摇摇头,表示不能理解。
她把给阿嬷织的大红围巾折好,装进一个礼品袋。礼品袋是她在多伦多的“邵博士”便利店买的,硬纸壳的,尽管她折叠得小心,可从多伦多到纽约这一路颠沛,早已被压得不成形了。
等先勇“打扮”停当,他们就出发去“蒂芙尼”给阿嬷买了个经典款的胸针,三片金树叶上点缀着几颗小小的蓝宝石,九百多美金,在先勇的预算以内。兰珍跟店员额外要了一个大购物袋,把围巾装进去。
看着她把围巾从一个袋子转换到另一个袋子,先勇嘴碎:“我就跟你讲,这个东西又不值钱,又不实用。――现在天这么热,谁要戴这个围巾啊?”
这两天,和多伦多同在北美东海岸的纽约转暖,简直热。
兰珍确实有点后悔这个礼物送得很不合时宜,季节不对了。而且她本来是要雄心勃勃地织那种长围巾,两边有流苏拖下来,老人家戴在脖子上一定有一份潇洒飘逸。结果一时不知怎么收针,最后临时改方案,愣把围巾织成了一个长长的套头围脖,拖到肚皮上面,简直像挂了串夏威夷花环―――又秃秃的光有环,没有花。
这时候被先勇一聒噪,她心里很不高兴,堆了几天的不满“砰”地一下爆发了,但是她的爆发也还是那么有理有据的:“你好机车(你好烦)!你什么时候告诉过我?我怎么不记得?你明明说的是‘人家很有钱,看不上’。你并没有说不实用啊!而且这是我的心意,你干嘛在那里一直讲一直讲。如果你觉得我送的围巾很丢人,那我就不去了,你自己去就好,反正又不是我的阿嬷!”她果然站下来不走了。
先勇看她气哄哄的,难得发点小脾气,倒服软了,搂着她哄道:“好好好,我不机车了,我错了,OK?”
兰珍嘴上没搭腔,可是在心里谅解了他。
她知道,先勇今天尤其讨厌,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作为台北常家这一支的后人,来纽约履行职责――帮阿嬷祝寿。所以心里不免有些没着没落的。
和他在一起二十年,兰珍从先勇母亲那里零零散散听说过一些阿嬷和常家的恩恩怨怨,当然,由先勇母亲这个外人传到她这个外人的耳朵里,有的细节也许已经失真了,但大致的情由应该是差不离的:
阿嬷原是先勇祖父――一位国军将领的副官的太太。副官在抗战时阵亡了,祖父是个重情重义的好长官,于是抚恤了一下新寡的副官太太,先是从经济和精神上去抚恤她,后来不知怎么就变成了从肉体上去抚恤了。
先勇的祖母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也没有太当回事。毕竟,祖父那时候正是虎狼之年,政坛又得意得很,血气方刚的男人有些风花雪月的事情本来也没什么稀奇,何况祖父过往的风花雪月实在太多,从南京到重庆,一路花名在外。他那载入史册的一句名言就是:“狗日的,老子为国杀敌,玩几个娘们儿怎么了?”
等祖母意识到此番不同往日,危险重重之时,老头子已经离不开这个小女人了,一副心肝连带肠拐子都在她身上。在最动荡的时代,公务缠身的时候,老头子居然还想方设法地把小女人从大陆一路弄到了台湾――还有小女人的亡夫留给她的儿子。
由于先勇祖母对主权的坚决捍卫,这个女人一直算个没名没分的外室,连如夫人都不是――哪怕后来给老头子在外头生了个儿子。
可是先勇祖母到底没能熬过小她近二十岁的情敌,一命呜呼没两年,老头子马上和小女人正式结婚,还公开收养小女人前头的儿子为义子,颇有点老夫聊发少年狂的任性。然而,“苦尽甘来”、夫唱妇随没有几年,老头子也不行了。
临死前,他吩咐黑压压地跪了一屋子的孝子贤孙们,将来任何时候都要视小女人为“亲娘”“亲祖母”,“我死之后,无论何时,皆须以你母亲苏女士之命是从”。
饶这么吩咐着,还是不放心,怕他那些如狼似虎的孝子贤孙们生吞了爱妻。据说私下里给了小女人一笔巨款,让她带着两个儿子远走美国。
后来,不知是先祖父遗言的震慑力,还是因为她是家中辈分最高的人,这个家不知从哪年起就有了这么个不成文的传统,每年在小女人生日的时候,由台湾这边的长子或长孙去纽约探望、祝寿。
先勇是家中老幺,早年间都是父亲去纽约。父亲身故后,换大哥去。可是大哥现在也是重病缠身,躺在“荣总”的病床上苟延残喘着,这副担子自然而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
按理说,都是祖辈的恩恩怨怨,隔了两代人,他肯定没有祖母的那份恨意,但跟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阿嬷不亲也是真的,不然也不会十几二十年没见过面。
先勇还有一点不自在的原因,就是他们留在台湾的这一支明明家大业大,却随着祖父的故去迅速地落魄了下去;而纽约的这一支家小人少,反倒渐渐风生水起。传闻小女人早年间用着常夫人的名头,在小而紧凑的纽约华界发展了不少人脉,经行家点拨,在华尔街做股票,赚得盆满钵满。所以,先勇这次来,总有点去阔亲戚家串门的窘迫。
第7章 公园大道的常夫人
虽然是第一次来,兰珍和先勇很容易便找到了阿嬷的家。
在这个叫“曼哈顿”的小岛上,你不需要任何的导航系统,只要知道目的地的交叉路口在第几大道和第几街,就能顺利到达。纽约客们连坐那标志性的黄色出租车,也是这么吩咐司机的:“把我送到第 X 大道和 XX 街。”
阿嬷家是一幢红砖的战前合作社公寓,总有八十年历史了。
这里门禁森严。
在等阿嬷家的东南亚华裔保姆南希下楼来接时,兰珍问:“你阿嬷家的电梯会不会是那种直达她家的私人电梯?就像电影里面放的上东区豪宅那样。”
先勇答非所问:“我看上东区也就这样吧,楼都蛮老的了,感觉还没有你在多伦多那个楼现代。”
兰珍不敢苟同:“哪有?我觉得这里的氛围跟气场甩多伦多几条街好不好?Location! Location! Location!(地段!地段!地段!英文语境中强调房地产中地段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