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大雨和夜晚好像一场梦,原以为到他回去的那天,还要一段时间,竟没想到就是今天。
幸好她没有......没有表示过任何多余的情感,反正迟早是要分开的。
斯昭咳嗽着,气色很不好,临走前他面对着珠玉,不知从哪里说起。昨晚又是不欢而散,还有一些话没有跟她说,此时并不是说话的场合。
“注意身体,好好休息。”她手背在身后,说话时眼睛看着鞋尖。没有问他还回来不回来,什么时候回来。
问也是白问。
他总归是要回到城市的。
“谢谢你给我做的早餐,今天没来得及吃,下次吧。”
她点点头。就这样结束也行。
不妙的是,临别之际出了一个让两个人感到尴尬的插曲。柳斯昭朝她伸出右手,几乎是同时发生的——珠玉抬手搭在他肩上,凑过去将将亲到他脸上,他一惊,往后退了一步,让她扑了个空。
美国的社交礼仪是握手,加拿大法语区行的是贴面礼。珠玉大窘之下,面色通红,一言不发拿起包,先他一步匆匆迈出了别墅。
下山回到家已经接近中午。周六,家里人都出门打麻将去了,桌上留了一碗蛋炒饭。
珠玉不饿,早上吃的双人早餐,到现在还有些撑。
昨天才下过雨,地上泥泞得厉害,果园得停工一天。
无事做,只好跟院子里的白毛小哈巴狗玩耍,她甩着手里的狗尾巴草,勾着小狗扑来扑去。心思飘得有些涣散,他今天突然发烧,是昨天淋了雨的缘故吗?
院子里的门突然开了,陈雨晶推门回家,小脸垮着,满脸的不高兴。
表姐精心画了全妆,穿着浅绿色蕾丝连衣裙,看着是出门约会去了。
“别提了,本来是要去约会,刘瑞鸣突然被喊去办事了。说下午也许能抽出空,如果下午来不了,那就明天。”
珠玉心不在焉地让小狗转圈圈,“他老板事儿可真多啊,周六还给人派活儿。”
陈雨晶露出一些迟疑的表情,然后一狠心,“哎,我也不跟你绕圈子了,刘瑞鸣是柳斯昭的秘书。你昨晚不是还住在他家的嘛,他今天旧病复发了,被送到了医院。看情况还挺严重呢。”
小狗好不容易终于抓住了狗尾巴草,它摇头晃脑地叼在嘴里,满意地趴了下来。
“......复发了?”
“你别跟人说啊。按道理,他不该告诉我,是我从他嘴里套话套出来的。不过你们全家都认识柳斯昭,不算外人了。等他从医院回来,他迟早也会亲口告诉你的。”
早前听他对彭宇说过,他的病复发了。她当时以为他是在骗人,没想到是真的。
“白血病,很难治的,好不容易康复了,后面还是有不小的几率复发。”
好像所有的事都串在了一起,而且有了答案,斯昭的病复发了,这就是他放弃工作,大老远来乡下养病的原因。公司交给别人打理是真的,他退出了也是真的。
“喂,你没跟他处对象吧?”陈雨晶坐在小竹凳上,把高跟鞋脱了,感觉一下舒服了不少。
珠玉摇了摇头。
“我想也没什么可能,他看起来太.....高高在上了。但三嬢嬢和你爸有点担心,他们都知道他身体不好。要是真处对象了,后面再有点什么事,你会很难受的。
你爸说,他再缺钱都不情愿拿女儿的终身大事来赌。”
“都什么跟什么呀。”珠玉笑得有点勉强。
陈雨晶走进屋里把蛋炒饭端出来,一边吃饭一边逗小狗,“记得吗,你刚回来的时候,我跟你说过,从前有个很有钱的老板,他到孙子山里来炸山开矿,结果得罪了山神,后来不幸车祸去世了。那个人就是柳斯昭他父亲,现在看来,也许山神的怒气还没消掉,现在轮到了柳斯昭。”
“怎么可能。”珠玉的声音忽然小了,像是累得发不出声音了似的。
“怎么不可能呢?什么都有可能啊......不然为什么他反复地生病,从老子到儿子,运气都不好,一家子都快一个人都没有了。”表姐偶然一抬头,看到珠玉的表情,顿时惊讶地问道,“你喜欢他啊?”
珠玉的脸色太明显了,要说他俩没有事,她是一点都不信。
“我俩什么事都没有......”
胖乎乎的小狗在女孩子们的脚边呼哧呼哧喘气,玩累了,要在院子里睡觉了。
傍晚三嬢嬢和三姑夫带着琪琪回了家,饭好了,三嬢嬢在楼下大喊家里的姑娘小子们都出来吃晚饭。
陈雨晶食指放在唇边,悄声让家里人别喊表妹,“珠玉感冒了,头晕脑胀的,被昨晚的大雨淋得够呛,正在房里睡觉呢。”
卧室中,珠玉蜷缩在藤椅里,手中的屏幕暗了下去,食指滑动一下,亮了起来,对话框里的字打好了,她一直没发出去。
再过一会儿,光又灭了。
【你还好吗?烧退了吗?】
等待了很久,她一格一格地清除文字,想想还是算了。
这不是发烧,不会第二天就好。她发出去,意味着还要令他费心编一些好话宽慰她。短期内,甚至长期,他都不会回来了。只有城里的大医院才能治他的病。
她半梦半醒地躺在藤椅上,手机震动了一下。
【退烧了,医生说还要再观察一阵子。两个星期后,我会回来。】
WeChat这方面是真的好,已读还是没读,对方根本看不出来,哪怕她正举着手机盯着那行字来来回回地解析。
她有一肚子话想问,但可以开口问的一个都没有。
“输入中”持续了一会儿,几分钟过去了,
【抱歉,我不知道那是贴面礼,这次我知道了,下回肯定不会躲开。】
他大概以为珠玉在生气。
他的病复发了,不告诉她,继续和她来往着,以后是生是死都不知道,也不管她到时候伤心不伤心。他把弟弟丢了,再不去找,直白地告诉珠玉自己冷心冷肺到了极点。
即使是这样的人,尽管是这样的人,珠玉看到他发的两条信息时,大滴的眼泪还是掉到了屏幕上,文字变得模糊起来。
“怎么会复发啊,他才二十八岁......”她哽咽起来,不想哭出声音。
她一下午搜遍了所有网上能查到的资料,才知道他患的这种病,复发会变得更凶险,存活率很低。
【我没生气,你吃晚饭了吗?】
【吃了,吃得比较清淡,你吃了吗?】
是因为她非要淋雨,他为了陪着她,淋了半天的雨才发烧复发的吗?她想问,又不敢问。
珠玉擦了一把眼泪,【吃过了,吃的红烧排骨。】
柳斯昭坐在病床上,手托着腮,感觉盛珠玉这姑娘,看着威风凛凛不假辞色的,其实人很好哄。今天给她闹了个大红脸,晚上竟然还肯理他。
“应该是喜欢我的吧,多少有一点?”他回忆着她看向自己的目光,有些拿不定主意。
身份、名望和财富,都是他这个人身上的一部分,他不敢说自己过去的感情生活中,这些特质没有起一点作用。
珠玉却是完全不同的,她秉持的是一种与普罗大众背道而驰的价值观念。这点他心知肚明。
【昨晚的事,我没有说完,下次再和你说,面对面说。】
珠玉拿抽纸擤了把鼻涕,想了一下,觉得实在不能再做对不起他的事了。
【其实,我有一件事要跟你坦白。】
柳斯昭看到信息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心脏忽然跳得很快。看来距离确实会产生点作用,才分开半天,她现在就要对他告白了吗?
早知道下午没事应该回山里去,这事在手机上说挺不对味的。
【你说。】
他盯着手机,一眨不眨地等着对面的“输入中”结束。
【上个月,去你家里打扫卫生的时候,我在小阁楼发现你的日记本了,相隔多年后第一次见面,又闹了不愉快,我一气之下把你的日记本塞包里带走了。对不起,等你回来我就还你。】
他精神不振地躺下。
【没事,你拿了就拿了,翻开看了也没关系。】
斯昭把枕头捂在脸上,闷闷地叹了口气。
【没有,我没看!】
【没事,我不怪你.....】
【你的字太潦草了,第一行字就让我看得很费劲,我就没花功夫往下看了。】
如果一个人真心喜欢另一个人,会费心思打听对方所有的事,收集对方的一切信息,他少年时代的日记落到了她手上她都懒得看,这说明什么?
她根本没把他当一盘菜。
这个事实不亚于给情路顺遂了二十八年的柳斯昭当头一棒——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越积极,她越不喜欢。
斯昭已经忘了他在日记里写了什么,大概是一些不重要的事。他没有意识到自己间接地给了珠玉翻看他日记的许可。
与此同时,她翻开了第一页——【2011年2月10日小雪
很可笑,我忽然多了一个弟弟。】
第16章 日记(上)
新的一年过得比流水还快,那么多喜气洋洋的节日密集地聚集在同一段时间里,叫人眼花缭乱,不辨东西南北,眨眼的功夫,圣诞节过完了,新年过去了,春节结束了,大雪也下完了,柳斯昭依旧住在医院里。
他这病是高二体检的时候查出来的,他的父亲得到消息后,立刻给他办了停学手续。一开始所有人都瞒着他到底得的什么病,只说是小病,下半年就能康复,反正他的SAT已经考出来了,差一点就考了满分。不怕拿不到好大学的通知书,只是可能要延迟一些了。
可谁能在医院里日日夜夜住着,但不知道自己得的什么病?他又不是文盲。
父亲平日里工作非常忙碌,偶尔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他,跟斯昭再三保证,这个病绝对能好,他有的是钱,他能找得起最好的大夫,给他弄到最好的治疗方案。
秦始皇不比他有钱?人家花了那么多力气找不死药,最后也没有长生不老啊。
柳斯昭当时刚满十七岁,可心里跟明镜似的。说是一点不怕死,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也不至于怕得寝食难安。
他只是给自己上了把锁,少思,少怒,少哀,少忧。他下了决定,直到最后一刻来临,一定要保持平静,不能被死亡吓得落花流水,他是不会失态的。
少数的失态仅存在于当他得知找到了救命方法时。
那是一种他不想要的方法。
在那个小雪暂歇的午后,一个男孩单手拖着书包走进了病房,他望着病床上的少年,一语不发,脸色阴沉。深色的皮肤,黑而卷的头发,满脸的不驯,柳斯昭在看他第一眼的时候,觉得他像某种没有开化的野人。
尼安德特人,他心想。尽管这男孩的脸上没有尼安德特人的特征。
他们俩对峙着,盯着对方打量,就像某种无声的较量,谁都不曾开口说话。
真是滑稽,父亲大概也没有想到过,作为错误出生的私生子竟然能给长子派上这么大的用场。这个跟他有着一半血缘的男孩能够给柳斯提供骨髓。
柳晋站在男孩的身后,“斯昭,这是你的弟弟,循礼。”
话音刚落,男孩松开手,书包整个掉到了地上,“什么循礼?”他抬高了嗓门,“我说了,我叫郑丹虎!”
柳晋抬手就给他后脑勺一下,“你要叫郑丹虎你就滚出去,别做我的儿子。”
“又不是我要来做你儿子的,谁稀罕?”
“你再说一遍试试。”
“我不是你儿子,我妈告诉过我,我老子早就死了。”
“孽子!还敢胡说!”
一出闹剧在斯昭的病房里炸开了开来。
“爸,我累了。”他看向窗外瓦片上的残雪。
与这位新弟弟的短暂会面中,他们一句话都没有对对方说。
斯昭能听到走廊外他爸训斥那小子的声音,由近及远,由大变小,随着拖拽的窸窣声消失,他们离开了这层楼。
替代品已经找到了,这是他当时唯一一个念头。不管那个野小子的骨髓配型成功不成功,他都会被留下来。真要不成功,他就派得上大用场了。
好像所有属于他的东西,在一夕之间,都要改弦更张拱手让给别人了。他原以为他是要把他的一切让给死亡,未曾想到是送给另一个陌生的男孩。
凌晨四五点时,在一片漆黑中,他拿出了手机。
大概有五六年没有见过妈妈了,生病的事,不知道父亲有没有跟她说,也许没有,他们很多年不来往了。他拿不定主意,如果告诉妈妈,会不会给她增添负担。
在发信息前,他点开屏蔽对方很久的朋友圈,一条一条仔细地往下看,他看得很慢,时不时点开图,拉大了细看,直到看到最下面的那条,一个小时已经过去,天快要亮了。然后他把手机关机了。
妈妈的朋友圈基本围绕着一个戴钢丝牙套的小男孩,斯昭同母异父的弟弟是他妈妈现在生活的中心。
看来人类再过十万年都不会灭亡,光是弟弟他就有两个了。
好消息是,他的去世完全不会给他的生身父母带来巨大且不可磨灭的心理创伤;坏消息是,他不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非他不可,完完全全只在乎他的人。
来到人间十七年,来来去去一场空。十七岁的斯昭在沮丧烦恼之下,恨不得自己的头发不是因为化疗才掉光的,还不如去寺庙剃度呢。
但需要他承担的痛苦实际上比他预料的要少。循礼的骨髓和他配型成功了,手术完成后,他的身体渐渐开始好转起来。
斯昭康复,循礼的位置变得尴尬起来。他成了多出来的那个儿子。
他们这类家庭,但凡家里有同胞手足,要强的子女都知道要好好表现自己,否则将来会“出局”。经过一段时间的冷眼旁观,斯昭多少了解了这个弟弟,他并不具备和自己竞争的能力。
连做个受宠但无用的小儿子都不够格。
第一次见面时,他父亲骂循礼是孽子,后来看,他父亲真是有一些先见之明,这个小子从里到外完全符合这个词的定义。
小学毕业后没有念初中,荒废了一年多时间,在街头打流混世,偷摸拐骗,明明应该上中学的年纪,化学物理一窍不通,英文全都看不懂。
他暂时还不能去学校念书,要请家教辅导一阵子,把功课都给补上才能去念书。
能力不足不是最让他爸生气冒火的地方,这个弟弟从来到南市的第一天起,一直没有接受过“循礼”这个名字,他甚至不认为自己姓柳。
别人喊他循礼,他既不做声也不答应,听而不闻,置之不理。
虽然他与父亲矛盾不断,三五天总要吵一次,但他多少有些江湖智慧,懂得该低头时要低头,唯有名字的事,他和所有人抗争了很久很久。
大约半年之后,循礼又一次违逆父亲。饭桌上父亲喊了三次他的名字,他三次没有应答,在父亲盛怒之下,循礼怪里怪气地说了一番话,《圣经》里,耶稣告诉彼得,鸡鸣天亮之前,你将会有三次不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