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半书3——李惟七【完结】
时间:2024-10-16 17:17:41

  ——给你蜕变的力量,给你飞翔的希望,却仍要鼓足勇气,努力尝试,偿付汗水,才能真正飞起来。
  也许,每个平凡的女孩,都会有一次蜕变,变成美好的光彩动人的自己。
  八
  开元二十九年,东宫来江南吴兴挑选良家子,选中了沈珍珠。
  就在那一年,陇右唐军与吐蕃大战,大将军裴昀战死,叶铿然也从此失去了踪迹。
  吴兴城中的百姓都议论,沈家女儿飞上枝头做了凤凰。而沈珍珠只是默默地打开抽屉,取出那枚龙鳞。她再也不可能与那少年相见,以后,梦里跟随也不可以了。
  这些年来,她心中始终还有思念与疑惑,无人能解答。
  沈珍珠来到长安,嫁给了太子的儿子,广平王李俶。
  她的夫君是个温和敦厚的少年,有一次,李俶看到她妆匣里的龙鳞,饶有兴味地拿过来:“这是什么?”
  沈珍珠怔了一下,指尖雪色清凉,依稀年少时怦然心动的模样。
  广平王沉吟片刻:“这颜色,倒让我想起我小时候遭遇的一件奇事。”少年顿了顿:“你相信世上有龙吗?”
  沈珍珠心头跳动,强作镇定:“殿下何出此言?”
  “我曾经见过龙。”广平王笑起来剑眉舒展,双眸弯弯,“说来没人相信,幼时我在曲江池边玩耍,一不小心掉落池塘,是一条白龙救了我。”皇家少年的眼底涌出浓浓的温柔,“不过时间太久,到现在我也不知那是梦,还是真的回忆?”
  他竟也见过龙……想不到会有这样的机缘。不知不觉,沈珍珠与夫君的距离近了许多。
  再后来,看到沈珍珠出神,李俶温柔地问:“王妃在想什么?”
  沈珍珠一怔,回过神来,“我在想故乡,城郊有一处旧城墙,我小时候常去那里玩。我想……回故乡去看看。”
  九
  叶铿然再次来到江南吴兴时,正是仲夏,漫山遍野树木葱茏。
  那么多年已经过去,他却几乎还是当年的模样,只是那种少年般的青涩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时光洗练的从容,如同春日的晨露归于仲夏的夜晚。他怀里抱着一只胖鸟,比山鸡还要大,滚圆滚圆的。那大鸟看上去很二,胃口不错,还会说话:“大王饿了,大王要吃肉。”
  叶铿然的神色虽然冷冰冰的,但没有一点儿不耐烦的意思,看着那只鸟的时候,眸色似乎带了点宠溺:“知道了。”
  趁着他喂鸟,旁边的白衣将军说:“你来过这儿?”
  “去陇右军营找你之前,我来过。”叶铿然仍然没什么表情,“邻居的三只小猪,还有一只小黑猪,在这里爬过城墙。”
  古旧的城墙上爬满生机盎然的藤蔓,台下的江水仍然不舍昼夜地奔流,温暖的回忆随着水波荡漾。
  “你那些当年的小伙伴都去了哪里?”将军拿着一根树枝在枯草丛中拨弄找寻,随口问。
  叶铿然微微一怔,是啊,当年的小伙伴呢?他们去了哪里?只见将军停住脚步,指着城墙角的一处地方:“这是什么?”
  那处本来被丛生的杂草覆盖,现在乱糟糟的草被拨开,露出一幅笔迹极为稚拙蠢笨的图画,旁边歪歪扭扭的字迹写着什么,能看清 “临”、“天下第二”、“缁衣”、“轻”几个字,还有些字已经模糊不清了。
  “咦,这画的什么?是猪和蚯蚓吗?”
  叶铿然额头的青筋顿时跳动了几下……他们什么时候画的这幅图?这四只猪,三头白的一头黑的,虽然丑,但滚圆的多少还有点像猪,可旁边的龙画得简直比蚯蚓还难看。
  那行字写的是——
  玉树临风天下第二帅,沈缁衣,沈风轻,沈夜舒。
  “哦哦后面还有字,哈,有个‘叶’字!”将军满脸好奇和八卦地蹲下身来,“天下第一帅叶坚然——?”将军疑惑地抬头打量着满脸黑线的叶铿然,“这个叶坚然,不会就是你吧?”他不怕死地接着问:“这条蚯蚓,就是你的画像?”
  “……滚!”
  没有文化的三只小猪很崇拜叶哥哥,他们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二帅,叶哥哥是天下第一帅,有画像为证。
  除了把叶哥哥的名字写错之外,似乎一切都很完美。
  叶坚然,哦不,叶铿然站在那幅蠢得要命的图案面前,许久没有动。终于,他转过身去,看不清表情,刚才将军问“那些当年的小伙伴都去了哪里”,他原本想说不知道,但现在,他却发现……他们一直在这里。
  欢声笑语与时光留在这里,从来不曾离去。万水千山走过,他们一直在这里。
  江水被暮色分成了深绿与火红,渐临的夜色像一枚又轻又大的羽毛落下,覆盖住山川河流与几人的身影。
  正在吃红薯的大王说:“大王的后背有点痒。”
  叶铿然回过头来,刹那间,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黑色的羽毛落在琳琅的身上,那颜色如同一滴墨落入水中,无声洇开来,在星光与黑夜揉杂的朦胧色调中,鸟翅收敛,一个身影渐渐从模糊到清晰。
  那是少女的身影。
  麦色的肌肤如同阳光,乌黑的长发如同夜色,只是一开口就将这画面般精致的美感完全破坏掉了:“靠,本王的翅膀呢?”
  她疑惑地看着自己光洁修长的手臂,一脸嫌弃:“翅膀怎么变得这么丑了,不要啊!”说话间把红薯往嘴里塞:“吃个红薯压压惊……”
  “琳琅……?”叶铿然愕然走上前。
  十五年了,他走过许多的路,停留过许多的地方,她一直在他梦中心上。
  “叶哥哥,大王的翅膀不见了,爪子也不见了!”不明真相的琳琅含泪控诉,腮帮子里鼓鼓的都是红薯,凤眼里尽是恼怒委屈,“羽毛还没找全,又丢了翅膀和爪子,简直鸟生悲惨——
  她的抗议还没说完,突然一件温暖的拥抱将她整个裹住:“你终于回来了。”
  那样有力的拥抱,像是要将她锲入骨髓,滚烫的胸膛贴着颈脖好痒,比刚才获得黑色的羽毛还要痒,心头也是,痒得像是长出了许多的狗尾巴草……琳琅只觉得一颗鸟心怦怦乱跳。
  “你不会是要吃了我吧?”琳琅惊恐的大眼睛乱转,“大王还没养肥,不好吃的!你是土豪有金叶子可以去买红薯……”可是对方只是用宽大的衣袍包裹住她,将她抱了起来。
  一抬头看到他的眼睛,她突然就闭了嘴。
  他的眼睛里闪动着泪光,这也是她梦中的海洋。
  江水静静奔流在月下,他抱着她面无表情地朝前走,身后传来声音:“喂喂,秀恩爱的够了啊,我觉得我这个灯泡比月亮还大——”
  将军笑着把树枝扔掉,想了想,又用脚在杂草上踩了几下,把刚才另一行字遮住。
  那是一行写得更隐蔽的字迹:叶哥哥,珍珠喜欢你。在“喜欢”和“你”之间又加了一个字,似乎是后来加上去的,是一个“过”字。
  迟钝如叶校尉,恐怕不知道自己曾经被一头美貌的猪喜欢过。
  叶哥哥,珍珠喜欢过你。
  曾经那样喜欢你,终究变成了美好的回忆。虽然得不到你的回应,但这字迹刻在心上,不会忘记。石头上的字迹与心上的痕迹,都不用刻意抹去,这是一个温暖的秘密。
  流年偷换,曾经喜欢。
  注释:
  [1]《山海经?南次二经》中记载:“柜山,有兽焉,其状如豚,有距,其名曰狸力。”狸力的样子像猪,长着鸟爪,擅于挖洞而居。
第7章 白帝城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唐·李白《早发白帝城》
  一
  大唐开元年间,暮春时节,恰逢地方官吏和边关将领到长安来向宰相述职。
  宰相张九龄风仪俊美,恪守古礼,很少有官员敢于在张相面前逾礼,更不用说敢仪容不整了。
  所以,当巴州刺史公孙不器嘴角撕裂、鼻青脸肿地来述职时,张九龄不由得微微皱起了眉头。
  公孙不器是个粗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直爽地大着嗓门儿说:“丞相,我这是被新科探花郎打的。”
  公孙不器又说:“不打不相识!探花郎年少英雄,除了没节操之外都很好,很好!”
  探花郎姓裴名昀,不巧正是张九龄的学生,金榜题名时十五岁。
  这天回到家里,年少英雄的裴探花哭着被张九龄罚抄了一百遍《礼记·大学》,从此和公孙不器结了仇。
  十几日后,公孙不器打点行装准备回巴州。
  曾经气宇轩昂的朝廷命官一身破烂的苎麻布衣,垂头丧气,牵着一头赊来的跛脚驴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里流落到长安的乞丐。
  想当初公孙不器来长安时,带着整车绫罗绸缎,骑着银鞍的突厥骏马,好不风光;如今却只能欠债赊一头蠢驴子。而借铜钱给他买驴的不是别人,正是裴探花。
  ——这些天来,裴探花见公孙不器一次,就笑吟吟地拉着他去赌场一次,直到他输得裈裤也抵押在赌场。
  同榜状元杜清昼有点于心不忍:“他拖家带口的,这跛脚驴子哪里驮得动?你至少借给他一匹马,反正利息以后去收。”
  裴探花和杜状元都来自岭南,师出同门,从小一起长大。裴昀被罚抄《礼记·大学》时,杜清昼也没少熬夜共患难。
  裴昀拎出一串铜板:“看在你的面子上,就赊给他一匹马。”
  公孙不器感动得热泪盈眶地伸出手,却听裴昀说:“马可以借给你,不过,利息我现在就要收。”
  这一刻,公孙不器的热泪终于滚落了下来……见过抠门的,没见过这么抠门的;见过记仇的,没见过这么记仇的。
  公孙刺史没有钱了。魁梧的中年汉子咬紧牙关,突然满脸屈辱地开始脱衣服。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裴昀后退两步,大声喊:“停——!我只收财,不收色。你不要误会!”
  啊不对,你一个糙汉子有什么色啊?
  啊呸呸!就算有色,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我只剩下这件值钱的东西了。”公孙刺史外表粗犷凶恶,却满眼细腻的委屈,老老实实地从最贴身的衣兜里摸出一颗珠子,认真地说,“这是我家祖传的宝贝,寻常人不识货的。”
  “……”看着公孙刺史真诚的双眼,裴昀“呵呵”冷笑了两声,那哪里是什么珠子?根本就是一块地上捡的稍微圆润点的石头!什么寻常人不识货,白痴才会识这种货吧!
  杜清昼在旁边拉了拉他的胳膊,意思是:太可怜了都拿石头来当珍珠了,衣服也脱了,看在他拿生命在演的份上,放过他吧。
  裴昀终于摆了摆手。
  好吧!成交。
  二
  这颗毫无光泽可言,颜色也灰不溜秋的珠子被交到杜清昼手中保管。
  本来杜清昼不想要,说扔掉算了,裴昀想了想,说:“留着吧,明年公孙不器再来长安,让他拿钱来赎。”
  “……”果然是勤俭持家的典范!
  于是为了在来年收钱,杜清昼把珠子好好地收了起来。
  谁知道就在这天晚上,出了一件怪事。
  夏夜清凉,庭院里的竹子沙沙作响,偶尔传来几声零星的虫鸣。两个少年同吃同住,内室的灯烛还燃着,裴昀早早趴在床上睡觉了,杜清昼还在秉烛夜读,突然,屋子里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离蜡烛远点!啊喂少年!”
  杜清昼愕然抬头,以为是自己幻听,结果听到那声音再次响起,一副没好气的语气:“烛烟简直熏得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这句话信息量太大,杜清昼在心中默念了三遍,视线茫然地在整个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落到自己怀里……那颗毫不起眼的珠子上。
  珠子在烛下仍然是平凡的样子,只是烛光在上面流动,如水波潋滟,又如一座光的囚笼。
  “是你在说话?”杜清昼用力睁大眼睛,“你是谁?”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朕就是朕!”
  杜清昼慌慌张张地推醒裴昀,后者睁开朦胧的睡眼,嗓音慵懒沙哑:“这么早天就亮了啊,什么时辰了……”
  “裴豆豆!”杜清昼的声音发抖,“公孙不器给我们的珠子……”
  裴昀连连打着哈欠,连眼泪都出来了:“嗯嗯?”发现杜清昼抓着自己胳膊的手冰凉发抖,才看了对方一眼:“你怎么了?怎么一副大白天撞见鬼了的表情?”
  “现在不是白天,”杜清昼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珠子里也没有鬼,但,似乎有妖怪。”
  见过自恋的妖怪,没见过臆想症这么重的。
  这个妖怪坚持称自己为“朕”,绝不肯改口,裴昀摸着下巴问:“哦,你是什么皇帝?”
  妖怪沉默了一会儿:“朕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换个问题,你有什么用?”
  妖怪似乎又愣了一下。
  “这年头妖怪也是多,”裴昀一脸不太感兴趣的表情,“没用的话,就请你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不要吵我睡觉。”
  妖怪再次沉默了一下,愤然说:“朕可以日行千里!”
  裴昀抬了抬眉毛:“哦,走得很快?”
  “必须的!”
  “听上去有点意思,”裴昀终于看了它一眼,笑眯眯地说,“等天亮了我们去买酸辣豆腐吧!”
  “什么?”妖怪似乎一下子没听清。
  “我们住在城东,长安城最好吃的那家酸辣豆腐摊在西坊,平时过来一趟要足足两个时辰的脚程,回到家豆腐都凉了。想吃还得大清早去排队,”裴昀认真地说,“不能睡到自然醒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没有酸辣豆腐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世间最大的美事,莫过于睡懒觉起来还能买到酸辣豆腐。”
  “……”
  妖怪觉得自己被大材小用,受了莫大侮辱:“哼,此等小事,朕现在就带你去!”
  眨眼之间,四周的景物倏然消失了,两个少年眼前一片白花花的水汽。
  可以确定的是,这绝不是他们的房间。
  杜清昼有点惊悚地拉住裴昀的胳膊:“裴豆豆!”
  裴昀也有点摸不清状况,这是哪里?真的是酸辣豆腐铺?难道是豆腐还在蒸?
  不对,这屋子看上去似乎有点儿熟悉……
  水汽中渐渐现出一扇清雅的丝质屏风,木制的浴斛,影影绰绰可以看见宽衣解带准备洗澡的人身材修长,后背白皙。对方似乎听到响动,回过头来——
  “……老师?”
  想要夺路而逃已经晚了。
  什么日行千里!不靠谱的珠子只把他们带到了府中的浴室!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张九龄皱眉,脸色也微微泛红,不知道是水汽蒸腾,还是涌上双颊的薄怒。
  “我……我们……”杜清昼简直恨不能有个地洞钻进去,从来不跟着裴昀胡闹的他,再怎么也解释不清突然闯入这件事,总不能说是专门来偷看老师您洗澡的吧!说自己被一颗珠子给坑了,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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