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过,三个月。”
余辉手一抖,烟灰烫了自己的手指头。
他硬是搬出一套理论,对现代医疗体系以及医患关系进行了一番冷冰冰的抨击,而后下结论,“不用信那个。我见过癌症患者,说是三个月,人家活了三十年。”
可他的手分明抖得有些厉害。
戳灭烟头,他把双手塞进裤袋,掐着自己的大腿。
曲清凡又递过来一支烟,他摇头拒绝。
“有什么我能帮的,你告诉我,国内外我都可以帮你联系。”
曲清凡关掉打火机,眼神凝望着这位面冷心热的男人。
他抹抹自己的胡茬,微笑里带着无奈,“我妈比我同龄人的妈妈年纪大,生我生得晚。今年已经七十岁了,就是长得年轻。医生的建议也是保守治疗,这个岁数去折腾,反而降低生活质量,说不定活得更痛苦……”
空气中弥漫着绝望的气息。
两个大男人各自没话可讲。余辉心里淌血,面色维持着冰冷淡漠。那是他惯有的表情,在一无所有,无计可施的时候,也就什么都能放下了。
但是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让他知道这一切。
稀里糊涂,甚至满怀怨恨都比这样好上一百倍。
这一夜,两个男人大醉。
**
李素对镜梳妆,秦剑还没起床。
初为人妻,她幸福地有些像做梦。
早早地进到厨房为丈夫弄出香喷喷的早餐。
李素是大学教师,很忙,很累。婚后,她的工作任务如同以往,没有削减,但她竟觉得有使不完的劲儿。
另外,她还有个惦记,就是李雷。一瓶子不满半瓶子逛荡,高不成低不就,就没有他能看上的工作。今天干这个,明天干那个,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些什么。
今日,李素趁心情好,吵不起来,又拎了拎李雷的耳朵,在电话里唠叨了一番。
“你现在有妻有儿的,还是好好找个工作干下来,不然我心里总有事惦记,吃不好睡不好。”
“我知道,我跟朋友一起兑了个店铺,打算在学校门口卖鸭脖。”
“哪个学校?”
“我母校啊!”
“你哪来的钱?”
“媳妇资助。”
电话里,李雷的心情好像还不错。
“什么朋友,你好好考察,别辜负了弟妹的心意,人家对你怎么样,你心里有数。”
“我知道,你就不用操心了,我自己有数。”
“你有数就好,过去的事该放下的放下,人生要向前看。”
“我知道。秦剑对你怎么样?”
李素不知不觉嘴角挂笑,往卧室瞧了一眼。他还没醒,窝在被窝里睡得正香。
“挺好,你就不用管我了。”
弟弟好像在抽烟,“行,我这头有事儿来了,他要欺负你你告诉我啊!”
电话啪嗒挂断了。
小亮端着一盘烤串过来,身后跟着个服务员小哥,手里拎着一打啤酒。
上回婚宴,小亮没吃上饭,李雷事后招待。
哥们儿俩没什么可说,吃吃路边摊就感觉很痛快。
小亮挺爱八卦,平时就总和他叨叨谁和谁怎么怎么了,娱乐圈那点事他比谁都清楚。上回参加婚宴,他瞧见了严路和余辉,人家长得好,又被他拿出来叨叨。
“你那俩亲戚长得真是出类拔萃,那是你老婆她姐吧?干律师的那个?”
“嗯,从小就是尖子生,跟我姐还是同学,一天总拿她刺激我。她旁边那个更厉害,学霸。”
“干什么的?”
“这说来话就长了,具体什么情况现在我也不清楚。中间儿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严路伤心欲绝,整个人都变了。”
小亮似乎深有感触,苦笑,“是啊,深爱的人死去,对活着的人最残忍。”
这个话题有些沉重,李雷有个不能触碰的雷区,不能提,提了就总要想。
他并未留意小亮因这个话题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沉默。
李雷喝口酒,感慨,“有些人就不是读书的料,比如我。”
小亮闷了一杯酒,抹把嘴,很豪气,“不读书也有出路,咱们马上就要发财了!”
李雷撸掉一根羊肉串,“咱们俩好好干,等你结婚,我给你包个大红包。”
小亮笑一笑,“我呀,我还指不定有那个命呢!”
“怎么没有?就看你眼光高不高了。”
小亮歪着脑袋,倒上一杯啤酒,“我呀,光棍的命,就别霍霍人家姑娘了。”
太阳慢慢躲到山后,天黑了。
两人喝得里倒歪斜。
李雷迷迷糊糊,有问必答,自己说了什么也不知道。影影乎乎地,他看见小亮结账走了。
心想,这个家伙,可别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啊!
等李雷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推醒他的是第二天来出摊的大叔。
“喂,兄弟,还睡哪!你朋友不来接你啊?”
李雷揉着酸痛的脖子醒过来,“我自己回去。”
他站起来,大叔在他后面扶了一把。
“哎,小伙子。”
李雷回头。
“交朋友谨慎一点。”
“啊?”
“我看你是个老实人,交朋友谨慎一点。你那个朋友不太靠谱。”
李雷一挥手,酒还没醒透,“您甭管了!”
这年头,好人难做。
大叔摇摇头,生活啊,就是该睁只眼闭只眼,没事儿别多管闲事。
李雷这一生,年纪不大,总被人念叨。他有些高兴的是,刚刚那个大叔说他是个老实人。他得告诉李素,有人夸他了。
他本来就是个好人嘛。
这一天,他的心情都很不错。
回家给儿子买了个大汽车玩具。
阳阳对他的晚归已经见怪不怪,也懒得说他了。
他主动去邀功,“老婆,你说我是不是个好人?”
“咋地了这是?”
“今天有个大叔,说我是好人来着。”
“那你继续努力。”阳阳很敷衍。
但李雷没介意,“我这个大好人啊,必须得上了电视让你们威风威风!现在好人难做啊,我其实是不怕的,老太太摔倒还是要扶的,我没什么可怕的。”
“行行行,你就继续做你的大好人,一会儿把碗去刷了。”
“好嘞!”
一条大路,车辆越来越少,车已经开到郊区了。漫无目的,随便开。停下来也不知道是哪里。
余辉在大桥底下站着,抽烟。
桥上有火车轰隆隆呼啸而过,掩盖了他的仰天长啸。
严路去北京开会了,为期三天,走之前通知了他。
余辉一个人回家,心情复杂。
他疯狂地做运动,痛快地流汗,音乐声震耳欲聋,把邻居们全都震到门口,一一跟他投诉。
他冷着脸,满头汗,样子很不好惹。
从头到尾,他一言不发,邻居被他吓跑了。一个一个又一个。
又有人来敲门。
他垂手站着,懒得动。
敲门声不断,他还是晃到门口。
门一开,是严路。
她望着他充满血丝的眼睛,走进门来,拥抱他。
她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事,令他忧心的事。她希望能让他开心一点,一点点也可以。
“我提前回来了,没有去聚会,也没喝酒,真心的朋友只有一两个。努力地去做一个好人。”
当年,他为她列出的冗长条例里,第一条就是这一项,也是最难做的一项——做个好人。
她在他怀中,仰着脑袋,有几分当年的纯真模样。
他轻轻抚摸她的秀发,“钢琴有练么?”
她含笑点头,“我是十级的选手,想听什么?”
“随便。”
严路进门,脱掉外套,将包放下。
坐到琴凳前面,往日记忆扑面而来。那面镜子里,他仍旧站在她身后,只不过,他不再是那个桀骜少年,他深沉隐忍,浑身伤痛,习惯了一个人承受一切。
爱不爱,有时没什么明确界限。多与少也没有争论起来的必要。
只有你愿不愿。
她想,这一辈子,是逃不开他了。笑话就笑话吧,她已经当了十多年的笑话,再多几年也没什么不可以。
一旦豁出去,义无反顾,也就没什么好怕的。大不了粉身碎骨。爱一个人,爱到极致,爱到不理智,爱到癫狂难道不是一种纯粹吗?
后果,交给上天好了。她发誓,这辈子只有的一次,要给他,给余辉。
双手落在琴键上——幻想即兴曲。
说要听钢琴曲,人家弹了他又重重阻挠。
他在后面搂着她,抚摸她的头发,双臂,细嫩的双手。
音符凌乱,渐渐消了。
他双手伸进她的衣服里,将所有欲念融化于她的身体。
☆、第71章 余辉之路
他的抚摸温柔,沉重。
此刻,他无比得像一个男人,一个被欲念填满的男人。
他用他的呼吸和双手,索取她的一切。
或许被莫名的压迫所累,或许被一个男人炙热的热情所迫,她感到紧张难挨。钢琴开始发出不成调的音乐,一下一下,一会儿轻一会儿重。
像他们之间的感情,一会儿真实,一会儿虚幻。
“辉哥……”
在他变本加厉之前,他阻止了她。她还没做好准备。
“对不起……今天我不方便。”
他跨坐在她身后,在那个窄窄的琴凳上。
眼睛里还有未及退去的隐忍待发的激情。
他的手在她的衣服里,早已褪去了她的胸-衣。手掌扣在她的胸腹之上,整个人贴着她,严丝合缝。
他的目光未曾离开她,喉结滚动,不忍在这个时候放弃。
他的手从她衣服里退出来。
帮她捋好衣衫,两人之间尴尬地沉默。
余辉神神秘秘,自打回来也没彻底与严路透露过他的消息。严路是不敢听,不敢问。余辉是等不到一个合适的机会专门去说那件压抑的事。
久而久之,那像个不能揭的伤疤,如果下面是糜烂的血肉,何苦要看呢。还是向前看比较好。
余辉在这里仍有几分势力,因为过往交下的关系,还有他一直出类拔萃的脑袋瓜。他总能合理利用一切资源,转化成他想要的东西,比如金钱。
余辉把钱投到位,阿槐打理公司。平日他基本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他无意做那些浪费时间周旋人际关系的事,若是技术上的支持,他还是愿意的。
这些事,严路全都不知。
一晚,余辉登门,手里拿着一些东西。纷纷从牛皮纸袋里倒在桌子上。
银-行-卡,车钥匙,家钥匙,以及所有他拥有的身外之物。
不知为何,严路总有一种结算因果,收藏感情的错觉。
“这些玩意,你来保管。”
严路坐着没动,“你是又要消失吗?”
他抬起眼,疲惫地笑,“傻瓜,我还能去哪儿?这辈子都给你了。”
她的心稍稍往下落。
“那你这是做什么?”
“交给你保管,省得我浪费脑细胞。”
“你有很多钱么?要是有很多,我管一次还算值个。”
他挠挠眉毛,“应该算不少吧。”
“那行,我勉为其难帮你清算一下。”
他们互相看着,笑了。但很短暂。
楼下叫卖的小贩声音高亢激昂,倒是令他们之间不那么沉默。
等叫卖的声音越来越远,她操着轻松口吻,说:“辉哥,你真要娶我吗?你可以反悔的。”
他另有烦心事,心不在焉。
严路的心渐渐沉了,那份沉默似皮鞭一样在鞭打她的自尊。
“反正一直登记登不上,可能就是——”
“——应该好了,明天一早我们就去登记。”
也好,死心也要死得透透的,不要日后后悔才好。做,就一次做到极致。
次日,艳阳高照,微风徐徐。从律所出来的严路抬头望天,真是个好天气。
她带好证件,先行来到民政局。
余辉还没到。
她电话联络他,他在路上。
他的确在路上,手里捧着一束清丽的花。
因为路过一家花店,店主正在拾掇的那束花,很像在乡下时,他为哄她高兴在路边抓的那束。
清淡,漂亮,像她。
因为今天要登记拍照,他事先打理了头发,换上一套稍显年轻的衣服。他不老,但因为想起那段乡下的日子,就想和青春贴得再近一点。
抱着一束花,街上的人就知道他要去寻一个很重要的女人。因着这种缘由,好似被无数的祝福围绕。他闻了闻花香,淡淡微笑。
去寻她的心更切了。
他抱着花束换了一边。
有疾行的人撞到他,他半边身子一斜,身体刺痛。
低头看,腹上插进一把尖-刀。
发现异状的行人忽然开始尖叫,一个接一个。
那些惊恐的面庞越来越多,在距他有些远的位置围成一圈。
鲜血那么快就将他的新衣浸染。
他渐渐承受困难,单膝跪了下来。
汗水大颗大颗如雨点砸在地上,很快和血水混作一滩。
围观的人不知是什么意志力在支撑他不断尝试站立行走,虽然后来屡试屡败,但他一直没有放弃。直到最后,他躺下来,伴着那束染了鲜血的花。
天空开始灰了,乌云慢慢卷过来,像是水墨画,世界变得黑白,声音渐渐模糊。
很多人围着他,他听不见任何声音。他没有看见她的脸。
他找啊找,始终没有找到她。
下雨了。
出门的时候明明是艳阳高照。
严路以手遮雨,躲到房檐下面。
来来回回的车,被她望得一辆不差,但他还没来。
行人说拐角那条街出了事,很多人围在那儿。或许是影响交通耽搁了时间吧。
她等着,等着。忽然有一道可怕的想法冲进脑海。
她等不住了,挨不住心中煎熬,去凑了热闹。
当然不会是他,上一回,就是一场虚惊。但她还是被自己的一双腿驱使,离得越近心跳越快。
她很费力地,非要挤到最前头。
她先看见了一束沾了血的花,在它旁边,是躺在血泊中的余辉。
人群忽然开始躁动起来,原来是不远处有人搏斗,一个瘦弱的年轻人被人捅了刀子,只是瞬间就躺在地上。多了一个人受害,围观的人不敢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