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来自宋代——陌雨清寒
时间:2018-01-04 15:48:40

  钟允恪没有反应,林帆看看蝶儿,意识到自己又闯了祸。
  “林帆,咱们先走吧,钟大哥一会儿还有事。”蝶儿拉了林帆的手,又扯扯钟允恪的衣袖,“钟大哥,回去了。”
  钟允恪却对她笑了,脸上的寒霜已经不见:“再等一下。”然后,他转头看向刘队,彬彬有礼,“刘队,如果我交了罚款,可以带他走吗?”
  “嗯……可以,反正我们通知的也是他朋友,他说他没有家人。”
  “很巧,我们认识,那我去办手续。蝶儿,等我一下。”他对蝶儿笑笑,又转身去交罚款。林帆感激的看蝶儿,明显地松了一口气,蝶儿心里却有些不安,直觉告诉她,钟大哥和里面这个人,曾经发生过什么。
  认识钟大哥以来,这是她第一次看他如此失态。即使当生命垂危的病人送到他面前,他脸上也只是郑重紧张,却从没有这样的森冷,甚至愤怒。能让和煦如春风的钟大哥动怒的,是什么事,她猜不出来。
  钟允恪办完手续,亲自推开那扇门,却没说话,只静静地看着里面的人,那人也迎视着他,眼中的清冷丝毫未减,依然骄傲得像只豹子。
  “走吧,可以回去了。”钟允恪开口。
  那人也没说话,起身走过来,穿过钟允恪径直走向门口。经过林帆的时候,他的脚步丝毫没缓,就像一阵风,刮了出去。
  林帆头垂得更低,刘队摇:“年轻人,太没礼貌了,多碰几次壁就好了。”这是他的口头禅,曾经用在钟少身上。
  “刘队,麻烦了,那我们就告辞了。”钟允恪礼貌地和刘队握手,几人出了警局。
  林帆仍然恹恹的,提不起精神,只想快点回酒店。蝶儿看看钟允恪,有心想请他吃饭谢谢他,可不知这样的情况下合不合适。
  “一会儿还有点事,我就不陪你们吃饭了,直接送你们回酒店吧。”钟允恪一边把车驶上公路一边问。
  “那钟大哥不用送我们了,我们前面下,打车就回去了。”蝶儿知道耽误了钟允恪不短的时间,忙开口道。
  “把你们两个女孩扔在马路笨蝶儿,你这是在侮辱我。”钟允恪笑,嘴角的弧淡淡的。
  “蝶儿?”林帆现在脑子不灵光,还是听了出来。
  “哦,我习惯这样叫雨筝,她喜欢蝴蝶。”钟允恪笑容未减,说得极自然。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雨筝,你不是讨厌昆虫?”
  “蝴蝶怎么能算昆虫?要我说,它比鸟还厉害,鸟还有骨架,它就靠那软软的身子飞,多了不起!”蝶儿得意起来,说到她喜欢的蝴蝶。
  钟允恪微笑,林帆深思,关于蝴蝶的话题,就由蝶儿一个人继续下去,直到酒店门口。
  蝶儿跟林帆两人下车,钟允恪也开门下来,林帆知趣地先赚蝶儿抬眼看看钟允恪,说道:“钟大哥,谢谢你。刚才你掂了多少钱,回头我还你。”
  “跟钟大哥还说这个,上去吧,好好安慰安慰你朋友。”钟允恪挥挥手,示意她先走。
  蝶儿转身走了几步,又转回来:“钟大哥,那个人——让你不高兴?”
  钟允恪被问得一愣,然后抬手抚抚她的长发,长叹一声:“不,是钟大哥不好,钟大哥做错了事。”
  “怎么会?钟大哥是脾气最好的人,对谁都那么好。”
  “蝶儿,别把我想太好。我也是人,也会犯错、后悔。怎么,觉得钟大哥不完美了?”见蝶儿皱眉,他把拇指按到她眉间,轻笑。
  “不,钟大哥做错事,一定有不得以的原因,已经过去了,就别后悔。钟大哥对那么多人好,更应该对自己好,不是吗?”
  她的眸子亮亮的,钟允恪在那里看到了自己,小小的,但是清晰的,这个小丫头,这样就把自己看清了吗?她大大咧咧的外表下,原来是这样一颗玲珑的心。
  他把目光转向一爆呼口气,又转回来:“嗯,蝶儿说得对,要对自己好。所以,不管什么时候,都做好自己,记住了?”
  话题转回自己身上,蝶儿一时跟不上,但很快点点头:“那钟大哥,我上去了,再见。”
  不敢再停留,她脚步匆匆。在钟大哥面前,她无所遁形,他好像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说,这叫她在他面前,怎么能不难堪?
 
  ☆、58、战辉的故事
 
  林帆睡了大半天,起来后就像被注入了真气似的,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饿死了,赚今晚我请你吃大餐。”她洗完澡出来,头发还湿着,就拉着蝶儿要往外走。
  “天这么凉,头发不擦干,要生病的。”蝶儿按住她,扔给她一条毛巾。
  “我这点头发,一出去就干了。”林帆说着,还是拿毛巾在头发上抹了两下,又拉着蝶儿往外走。
  一出门,正迎上庄毅,他高高大大的,堵在门前,把两人吓了一跳。
  “庄毅,你这样神出鬼没,要吓死人的!”
  林帆拍着胸口叫起来,庄毅看了眼她,转向蝶儿:“雨筝,去哪?”
  “跟林帆去吃饭,有事?”蝶儿心里还有怨气,爱理不理的。
  “齐叔打电话过来,让你明天开始进公司,想跟你商量下明天的行程。”
  “你安排就好,我听你的。那先走了。”
  蝶儿始终没正眼看他,庄毅微皱眉,退后一步,看着两人走出去,微叹了口气。这丫头,倔起来,比雨筝还厉害。
  林帆拉着蝶儿到了“意萨”西餐厅,两人点了批萨、牛排、沙拉、金鱼沙律、薯条、洋葱圈,外加一大客冰淇淋,林帆甚至还要了一瓶红酒,蝶儿看着那高高瘦瘦的瓶子,瞪大眼睛:“林帆,就咱们俩喝酒?”
  “不行吗?你的酒量看涨,这一瓶咱俩喝,醉不了人。”
  说着,她拿高脚杯给蝶儿倒了一杯,自己也倒上,端起来先喝了一口:“我喝这东西都一个味,也不知哪好,值这个价钱。”
  “那你还要,多浪费。”蝶儿还在雄几百块钱的酒钱。
  “雨筝,你变了,以前你从不认为花钱是浪费。”
  “这两年疯跑,也有钱上犯难的时候,长了些教训,而且大手大脚的花钱,也不见得快乐。”蝶儿圆话的本事越来越高。
  “是啊。这次回来,我挺羡慕你,你变得更勇敢、更有担当,而不是像以前一样胡闹。可我,原地踏步,因为个看不上自己的人,还把原来那点洒脱劲弄丢了。”
  林帆一大口把酒灌进去,伤感起来。
  蝶儿也不知如何劝,陪她一起喝干了酒,放下杯子,那酒粘滑滑的挂在杯壁上,缓缓向下汇集,颗颗晶莹似带血的泪。
  “雨筝,以前看你为钟允奚痴狂的样,我是真不理解,不就是个男人吗,满世界都是,干吗非凑着热面孔往上贴。可我认识了战辉,我才知道不一样,满世界,也只有一个他。”
  蝶儿知道她要讲的故事会有些长,把牛排切了送到她面前,示意她边吃边说。一整天没吃东西,这么喝法,她的胃肯定受不了。
  林帆并没吃,摆弄着手里的叉子:“我和战辉是在加拿大认识的。那天我在公园散步,看到一只小猫,很乖巧的样子。你知道,我一般不喜欢那些带毛的东西,可那只猫,我却一眼就喜欢上了,见它趴在长椅上很老实,就把它抱了起来。谁知那爪子厉得很,我刚抱起来,它就挠了我,我又疼又气,一把把它扔到地上。这时猫的主人来了,不问青红皂白就骂我,我当然不干,就跟他争执起来,到底,他带我去打了猎犬疫苗。因为疫苗一打要一个月,所以我就讹着他,让他每到打针这天都送我去防疫站。他脸子很难看,可很守信,不算吵架那次,后来我们五次见面,他跟我说的话都没超过十句,可是,我就这样喜欢上了他,是不很搞笑?”
  “就这样,他回国你就追了回来?”
  “不是。他在加拿大居住了一年,也在一个乐队里唱歌,他的歌很好听,特别打动人,当地迷他的女孩很多,可他谁也不看,只唱自己的歌。我故意接近他的队友,想知道更多他的事,听他们说,他喜欢过一个女孩,后来女孩出意外死了,他就再没谈过恋爱。”
  “也是个痴情的人。”蝶儿叹息,仿佛又看到那双冰冷的眼睛,面对那个女孩的时候,那眼睛里一定也是有温度的吧。
  “是啊,他越是这样,我就越迷恋他。为了他,我甚至悄悄地改变,试着留长发、穿裙子、学着化妆,可是不管怎么样,他都不看我。后来有一天,我去找他,发现他不在那了,乐队的人说,有个喜欢他的女孩的父亲是当地的黑社会头目,因为遭到他拒绝,那女孩回去闹自杀,被及时发现救了下来。女孩的爸爸急了,把这事怪到他头上,要废了他的手,当时,那些人那么打他,拿刀尖对着他的手腕,他就是不吭声。他们挑了他一只手筋,女孩来了,哭着求他爸爸救他。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被送到德国,最好的医生帮他治手,然后,就没了消息。”
  讲到这儿,她停了下来,喝了一大口酒,看着窗外。蝶儿也看过去,路边的霓虹已经亮起来,把一栋栋高楼顶部照得五光十色,却仍是一片黑暗。来往的车亮得晃眼,拟利箭似的,呼地一下,就从眼前窜过去了。
  这样的节奏,仍会使蝶儿感到眩晕,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的真实。她扭头又看林帆:“昨晚,你又去找他了?”
  “嗯,在钟家刚下车,我看到一个人,好像是当年他们乐队的成员,走过去一看,果然是。他认出了我很高兴,正好他也不喜欢参加那样的宴会,我们一起去吃饭,他把战辉也叫了出来。
  战辉很给他面子,真的来了。聊起以前的事,话有点多,我和那个人都喝多了,只有战辉还算。出来时战辉开车送我,我仗着酒劲跟他说了很多话,可他都没反应。我气急了就抢他手里的方向盘,然后,就出事了。
  到了警局,他坚决不同意跟我关在一起,那嫌恶的目光让我的心凉透了。很奇怪,虽然醉了,但心还是的,雨筝,那时候我真后悔,抢他的方向盘的时候,没能一下子撞死。”
  林帆的泪终于流下来,蝶儿伸手覆在她手背上,轻轻摩挲,却没开口。说什么呢?这时候,任何的话都是多余的。来到这个世界,她发现爱情成了一件很麻烦的事,不像她那时候,喜欢了没有希望,就藏在心里。现在的女孩,都勇敢了,可因为勇敢,受的伤也更大了。
 
  ☆、59、念齐的危机
 
  “这样也好,死心了,也就轻松了。雨筝,明天我就回y市。”林帆嘴角牵起个笑,蝶儿看着都觉得苦苦的。
  “你真的能放下?”
  “放不下又怎么样?本来就不是我的。不说他了,喝酒!”
  林帆又倒了一大杯酒,端起来往蝶儿的杯子上响当当地一碰,一口气灌了下去。
  “慢点喝,当心醉了。”蝶儿伸手去按她的杯子,可哪里按得住?罢了,醉了也好,暂时忘了眼前的烦恼,醒过来,就是另一天了。
  “说说你吧,雨筝,你对那个钟少还是一往情深?”
  “没有,我那时只是贪玩,哪有什么真感情。”
  “哈,别蒙我了。以前是谁着了魔一样地迷他,收集他的种种喜好,专门记在小本子上,动不动就拿出来看。他喜欢什么颜色,爱穿什么牌子的衣服,欣赏什么型的女生,甚至是他习惯用哪只手接电话,喝咖啡喜欢热的还是温的,你都要记下来。只要一来z市,就打听他可能出现的地方,故意制造偶遇,为了他,不顾你爸反对,坚决要考电影学院。别告诉我说,这些都是你一时一兴起,你这一时,也太长了点。”
  “呃……”蝶儿真被噎到了,她不知道齐雨筝喜欢钟允奚到了这般地步,与她比,自己对大少爷的那点心思,连毛毛雨都算不上了。
  “那是因为那时没真正了解他,与其说是迷他,不如说是迷自己的一个梦。后来接近了一些,才发现他根本没有想的那么好,那份心思自然就淡了。”蝶儿说的,有一半是真的,他实在看不出钟少哪里好,冷冷臭臭的,比不上钟大哥十分之一。
  “真的?你怎么接近他了?你的大计划真的实行了?”林帆已经有些醉意,靠近她,语气神秘,声音却很大。
  “什么大计划?”蝶儿有些头大。
  “不是你说的?要变身纯情少女,空降到他的生活中,让他时时处处感受到你的存在,从讨厌到喜欢,到欲罢不能非你莫属,甘愿跳进你爱情的圈套?”
  林帆说得晃脑,蝶儿听得一个头两个大:“这是我说的?”
  “是啊,当时还写了口号贴在你床头,说要卧薪尝胆,做长期准备,一战而——”
  最后一个“成”字被林帆吞回肚子里,她瞪大眼睛,直直地看着蝶儿身后,一副见了鬼的样子。蝶儿见她这副模样,也转过头去,瞬间,被强冷空气秒杀。
  在她身后不足一米远的地方,站着两个人。左面那个面无表情,一身森冷,黑眸正定定地看着她,目光几乎能将她冻成冰块。右面那个嘴巴张成o形,处于极度惊讶状态,见她看过来,想挤出个笑,没有成功,表情显得很怪异。
  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蝶儿。她站起来挥挥手,语气平静:“程少、钟少,这么巧,你们也来吃饭?”
  “是啊,好巧,呵呵呵……”程远弋干笑两声,被钟少一个眼神噎回去。
  “来一起坐吧,人多了热闹。”林帆反应过来,看看钟少又看看蝶儿,一门心思地想给雨筝制造机会。
  “我们换一家。”钟允奚扔下一句话,调头就走。程远弋想要叫他,张张嘴,没叫出来,跟蝶儿和林帆挥挥手,追了出去。
  林帆酒喝得有点多,一时跟不太上,问蝶儿:“他怎么走了?”
  “不知道。”蝶儿耸耸肩,叉起一个洋葱圈送进嘴里。
  “雨筝,你真的不喜欢他了?怎么这么平静?”
  “你终于信了。”蝶儿点点头,“我干吗要喜欢那种目中无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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