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亭暄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
“你醒了。”那人说,音量虽然不大,却带着几分显而易见的轻快。
沈亭暄做着徒劳的努力,想转过头去看看她的样子,证实自己心里的猜想,可身体依旧不听使唤。那个人却像知道她在想什么,下一秒钟,她感到身边的床铺微微往下陷了一些,是有人用双手撑在上面,然后把整个身子都凑了过来。
她一抬眼,就看到了那双平静的如同古井无波般的杏眼,以及左眼旁那一颗小小的痣。
***
“从上一个案子开始,我一直都觉得有些地方非常不对劲,即便后来我们抓到了许磊,在秦华纱厂那个被他当做暂时落脚点的地方,发现了另一名嫌疑犯的踪迹,并且从现场遗留下的蛛丝马迹中提取到DNA,经过鉴定,得知和‘永恒幻梦’一案最后的凶手的DNA相匹配,证明了他们是一个人,即那个神秘的‘温迪’,这些疑问也没有得到解决。首先,还是那个问题,被许磊拐带的小女孩,我们都知道,她是许磊诱引受害人上钩的‘饵’,那么她在明明有机会可以逃脱的时候,为什么没有逃脱,反而老实地留了下来?”
站在一块黑板前面,肃海努力组织着语言,却仍旧觉得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是他平时做惯的事,一点点思考清楚,分析透彻,然后简明扼要地向同事讲述出来,今天做起来却觉得格外生疏和困难。他想说的每一个字,甚至是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如同泡过了水一样,变得膨胀肿大,堵在他的胸腔和喉咙,以丑陋的姿态嘲笑着他慢半拍的反应,奚落着他的无能。
他微微扭了扭头,把脸朝窗户的方向伸出去了一点。窗户是开着的,正好有一阵风吹来,他深深地呼吸了一口。然而仿佛谁把氧气都抽走了,明明他正喘息吞吐着,却还是感觉胸腔里一阵紧过一阵的憋闷。即便如此,他还是需要点冷空气。他的大脑转得太快了,不断在回闪着以前的画面,因此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负担和困扰,他得停止这种行为。
“我们之前分析过这个问题,认为在许磊没有看着小女孩的时候,还有一个人,就是‘永恒幻梦’一案的凶手,袁晴的同居人,自称是‘温迪’的女性嫌疑犯,是她在案发现场附近的某处,监视着小女孩,使她不能逃跑。——但是这里却忽略了一个很明显的问题。”
他用一支黑色水笔点了点黑板上郑菲菲的照片,——因为许磊一案直到最后也没有抓到全部的凶手,所以这块梳理线索的黑板便一直没有撤掉,而是留了下来,平常放在肖正宸的办公桌后面。
“郑菲菲,许磊和温迪在杀害焦永兴和新河八坊三人后,选定的第一个作案目标,也是从她开始,之后的受害者有了一个大致的标准,女性,年纪在三十岁上下,善良,并且充满同情心。”肃海的目光和照片重合了,那里的郑菲菲既鲜活又僵硬,正恰到好处地笑着。
“我们知道她的死亡地点在离家不足百米的一条小巷子里。这条巷子就在她的店铺旁边,她在死前去倒垃圾的时候,还曾经路过这里,并在巷口短暂地停留过。如果说之后的死者,爱丽丝·米勒、葛丹和严敏,也就是案件的第五、七、八名受害者,她们死亡的地点都相对开阔,有可以监视的角度和位置的话,那么郑菲菲和第六名受害者庄雪盈,她们两人的死亡现场都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巷子,是不存在许磊游弋在外面,而让小女孩待在里面做饵,同时温迪能从另一个方向监视小女孩,防止她逃跑的地方的。那既然如此,这个被诱拐来的小女孩,在脱离了被监视的状态以后,为什么不跑?”
他的这番话让在场众人都重新回忆起了之前案件里的种种细节,发现确实如此。
肃海顿了一下,感觉到嘴唇有些干涩,但没有理会,继续说了下去,“这种情况我们也不是第一次碰到了,事实上,就在刚才,我们又遭遇了。”
周沙愣了一下,“你是说……”他迟疑道,“邢培林自己躲在学校里面,而让李之瑶带着柴熙出去买吃的,还给了他们足够的钱,而他们竟然也没有选择逃跑,而是买完东西以后,又乖乖地回去了?”
“没错。”
“会不会是邢培林用另外一个小孩子来威胁他们,让他们不敢跑?”陈佳期问道。
“不可能,”肖正宸抢在肃海前面摇了摇头,笑道,“这么小的孩子,他们的道德观念和理智程度都是很飘忽、很不稳定的,遭遇了这种事情,他们处于惊吓中,忽然有了逃走的机会,哪里还想得到同伴?而且,换个角度来说,邢培林完全没必要这么做,他带走的都是小孩子,就算他临时离开一会儿,把这些孩子锁在某间教室里,他们也跑不出来。所以,他为什么要冒险让两个有可能逃跑的孩子出去买吃的?”
他的目光轻柔,在众人脸上扫过,最后带着些微的笑意和肃海的交汇了,“除非他知道这两个孩子根本不会跑。”
“这是为啥啊?”周沙挠了挠头,更加不解了。
肃海的目光沉沉,声音如同生铁,生涩又冷硬,每个字都仿佛是刮砺而出。
“不会有明明能逃走但是偏偏还要回到凶手身边去的受害者,但是,如果她不是受害者呢?”
哐当!
或许是他这一记来得太生猛又突如其来,周沙原本靠在转椅上,无意识地朝左右轻微地转着,接收到这句话以后,竟是一个没坐稳,连人带椅子翻倒在地。
“副、副队?”他感觉自己手脚都不利索了,颤颤巍巍地爬了起来,语气里全是不可思议。
季甜和陈佳期也被这句话搞得一时心头大乱,像是突然有哪个强盗流氓跳出来,趁着他们没来得及反应,不由分说地就敲下一通闷棍,仓促之间令人无法招架。
“唔,肃海同志的这个思路很优秀啊。”一片默然中,肖正宸轻轻笑了一声,随即又收住了,“那三个孩子,一个是卢希粤,她们一家老小都出动来把她接走了,不像有问题的样子,还有一个是你发小的儿子,也没有没问题,那么,剩下那个被我们误认为是李之瑶的孩子,就是这次案子的凶手,同时还是‘永恒幻梦’一案、许磊一案的真正凶手,那个神秘的‘温迪’?”
肃海看了他一眼,“是凶手,但却不是孩子了。”
“???”周沙更懵逼了。
季甜便喃喃道,“我记得,袁晴的那个邻居说,从偶尔听到的声音判断,她的同居人应该是个成年女性……也就是说……”
“小孩子的外表,却拥有大人的头脑?”周沙顺嘴接道,换来肖正宸似笑非笑的一个注视,顿时打了个寒颤。
***
“我的时间停在了九岁那年。”
小女孩的声音淡淡的,没什么喜悲,像是夏日夜里一阵无声的雨,起初有些清凉,却又很快止息,很快被蒸发、被遗忘,留不下什么,甚至仿佛未曾来过人间。
“其实不是什么痛彻心扉的故事,也没什么曲折。原本一切都好好的,突然有一天我感冒了,发起了高烧,我妈妈喂我吃了药,还跟我说可以不用去上学了,她已经跟老师请好了假,让我好好在家睡一觉,然后她拍着我的后背,轻轻地给我唱歌,我很快就睡着了。然后我醒来,感冒好了,就还跟以前一样,每天去上学,认真听课,跟同学做游戏,放学回家写作业,做一个小孩子该做的事情,这么过了两三年,我发现自己的身高和面貌竟然一点都没有变化,对比其他同学在那个年纪飞快地长高抽条,我已经不能再用发育晚或者长得慢这种显而易见的谎言来欺骗自己了,才深刻地认识到,我可能生了更严重的病。
“我去过很多医院,做过很多检查,不论是当年我被父母带着,还是后来只有我一个人了,我都没有放弃过治疗。可是这个病偏偏很奇怪,它不是普通的侏儒症,因为侏儒也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慢慢变老,但我不会,我的身形和面貌像是定格了一样,再也不会长大、不会变老,除此之外,我没有其他的任何病症。
“生病真的很可怕,它消磨的不仅是患者的健康、精神和心理状态,它还像远在千里之外的核爆炸一样,分明看不见触不到,也没有直接伤害到谁,却仍旧每时每刻地折磨着我周围的人。原本和蔼可亲的爷爷奶奶,在头几年里还对我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到了后面就变得冷漠甚至粗暴,我再哭诉被同龄的小孩子欺负或者嘲笑,他们只会骂我没用;妈妈原本也很好,一开始总是她带着我去各大医院,我很讨厌打针,——应该说小孩子都很讨厌。而且没完没了的打针、抽血、化验,让我变得更加虚弱,情绪也更加暴躁和敏感,我大哭,嚎叫,把能摔的东西都摔掉,妈妈也不责备我,她只是很用力地抱着我,像是要把我嵌进她的怀里,但即便这样,到我十四岁的时候,她也变了。
“她对我不再有耐心,不再关心我的委屈、我的痛苦,我原本可以和她说那些话,说我的同学们都长高了,女孩子的身体开始有线条,男孩子的下巴会冒出毛绒绒的胡茬,他们从原先坦坦荡荡一起去河里游泳,变得连偶尔的眼神相接都感到心虚,他们忽然都有了自己的世界,每个人都有,——除了我。
“我原先跟她说起这些,她会安慰我、开解我,可是后来,不知道是具体的哪一天开始,她就只会指责我。她要我端正心态,像个正常人一样去面对这一切,不能一直被病魔困扰,陷在里面裹足不前,她要我跟着其他人一起前进,甚至还要走到他们前头去。可是,我分明不是个正常人啊。
“正常人应该有什么样的人生?至少应该有一两个相似的、能够分享秘密的朋友,能有权利支配自己的时间,能在什么样的年纪就做什么样的事,我能吗?我不能,我又有什么呢?嘲笑、恐惧、嫌弃、甚至是莫名其妙的憎恶,就连我好端端地走在路上,邻居家七八岁的小孙子都要放狗来咬我,——他以前很小的,刚出生的时候我还抱过他,那时他就像只小猫一样。可是他也长大了,他长得跟我差不多高,又比我壮实,看着我被狗追得四处逃窜,最后摔倒了,身上全是土,他在旁边哈哈大笑。他的外婆听到声音出来,把狗牵走了,却连看也没看我一眼,路过他时还呵斥他让他以后不要再和我待在一处。
“我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十四岁、十五岁,每一天我都要问自己吗,我做错什么了吗?这世界上有那么多有钱人,还有那么多想要青春永驻的人,为什么偏偏是我得了这种病?时间把所有人都带走,甚至把我的声音也单独捎带着,让它能从稚嫩变得成熟,却独独把我这个人扔下了。我没法跟任何人和平共处,因为所有人的时间都是流动的,都在向前走着,我却独立于这条长河之外。我不是纯粹的大人,更不应该是孩子,那我是什么呢?
“我根本没有正常人的人生,所以我根本当不了一个正常人。”
“我是一个怪物。”
第133章 终归虚妄 21
“喝水吗?”她忽然说,从床边跳了下去, 到外面的房子里拿了杯子进来, “刚烧开我晾了一会儿,现在正好,喝吗?”
沈亭暄的脑袋在枕头上艰难地左右晃了晃。“……你叫什么名字?”她的声音沙哑。
“白爽, ”小女孩道, 自己喝了一口水, 又从房间的一角拖了张凳子来, 乖巧地坐在了沈亭暄的对面,跟她的眼神交汇, 笑了, “不过我猜你们大概会叫我温迪?”
沈亭暄想到那台在秦华纱厂里被发现的电脑, 登录界面显示的用户名正是温迪。
“唔……我说到哪儿了?”她坐在椅子上, 双腿交叠,样子非常闲适, 沈亭暄看到她脚上还穿着之前那双缀着嫩黄花边的棉袜, 只是鞋子从白色的圆头小皮鞋换成了一双明显是大人穿的粉红色拖鞋。
“想起来了,说到我十五岁的时候……十五岁生日的那天, 我离家出走了。那天我妈下班很早, 却不是为了给我过生日的——那时候我已经不过生日了,自从我生了这种病以后, 我的生日就像对全家人的公开处刑, 提醒着无论我多少岁,都只能是小孩子模样这个残酷的事实。以前在这一天, 家里的气氛总是很沉闷的,但那天不一样,我妈心情很好,她给了我点钱,让我去楼下的蛋糕店给自己买个蛋糕吃,我回房换了衣服,又从抽屉里把平时攒的钱都拿出来,因为我想买一个最大的蛋糕,我从那家蛋糕店的橱窗前经过好几次,很喜欢那个三层的婚礼蛋糕,最上面有两个奶油做的小人,很可爱,我想要。可是等我走到蛋糕店门前的时候,我突然又改变主意了,比起蛋糕,我更想要结束当时那种和亲人彼此拖累、彼此怨怼的生活,想一个人活着。所以,没经过什么思考,我就决定要走了。
“刚开始总是很困难的,小孩子独自走在路上难免会被人认为是走丢了,白天还好,晚上却是个大问题。好在我并不是真的小孩子,总有应付那些好心人的办法,也总能找到些地方去住的。实在找不到的时候,也住过火车站或者地下通道,夜里不敢睡实,怕被人抱走了,毕竟这具身体没多大力气,反抗不了,没想到早上醒来,竟然还在身边发现了一些零钱,想来是路过的人以为我是乞丐才扔的,我就拿这些钱去买早点吃。唯一的问题在于我必须经常换地方,不能总在一处待着,一个是怕引起别人注意,另外一个是因为乞丐都是有自己的固定地盘的,时不时还会和侵占自己地盘的人发生冲突,我不想卷进去,所以只能不停地走。就这样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有时候也很害怕,但总体还是挺好的。因为没有人认识我,就没有人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怪物,就自然不会有厌恶、怜悯、嫌弃,他们只当我是个擦肩而过的小孩子,顶多会因为没有父母在身边而稍微侧目一下,但是转头就忘了,再也不会有别的举动。”
她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眉头微微地皱了起来,原本撑在椅面上的手也握了起来,细瘦的手指蜷缩进手掌里,攥成一个小小的拳头。沈亭暄缓缓眨了眨眼睛,感觉力气正在一点点地从身体深处回来。“然后呢?你遭遇了什么?”
白爽忽然抖了一下,像是空气里有看不到的电流在那一刻狠狠打了她,她低着头,整个身体却绷得紧紧的,过了一会儿,才放松下来,喉咙里发出一阵低哑的笑声,圆圆的肩头也跟着抖动起来。
“然后就到冬天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很冷,我之前就已经感冒了好几天,如果再在外面过夜,很可能会生更严重的病,甚至被冻死,——很可笑吧,还没离开家的时候,觉得与其一直这样不如死了,但真的离开家、剩自己一个人,死活都没人关心的时候,反而又舍不得死了,哪怕活得很艰难,也一天一天地继续活着。所以,为了不病得更严重,我决定像以前一样,找一个大型商场,在那里面待到关门,然后趁人不注意躲起来,等到商场关灯、保安也巡查完了以后,再找个暖和一点的地方睡一觉。”她笑了笑,却有几分勉强,“你这样的大明星肯定没见过商场打烊以后的样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