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珠》作者:沈碧瓷
文案:
她是一个珠宝设计师,对珍珠有着异于常人的灵犀。
一朝穿越到了明朝,成为宫庭金匠之女!
看花丝镶嵌,鎏金錾刻,点翠玉雕。
看宝石切割,艳惊四方;
今有赌石,古有斗珠;
月明珠手指所向,珠耀合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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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返乡途中
一夜细雨,官道泥泞。
三辆沉旧的马车车轮颇为艰难的向前翻滚行驶,溅起无数泥浆。第一辆略小些的车子里,坐着一对父子。此时他们形容憔悴,静寂无言。
半晌,才听那样貌温和的中年男子问:“明珠如何了?”
年青的男子脸上浮出一股羞恼之,瞥了眼父亲裹着白纱的左手,狠狠的别过头,怒道:“祸害遗千年!”
月向宁苦笑:“她毕竟是你妹妹。这事儿——”许久,方长长的叹息一声。
他原是宫中手艺出众的制宝工匠,十几年来在制作局小心谨慎安分守己。
妻子梅氏早年去了,留下一对龙凤胎。儿子月明华,女儿月明珠。
他身在宫中,没法照料儿女,不得已续娶了一房妻子林氏芳殊照料儿女。
因是再娶,月向宁对续妻要求不高,只要心善吃得了苦好好照顾一双儿女就好。
林芳殊刚娶回家那阵子,的确是谨小慎微,颇为精心的照顾着前妻留下的子女。
只是这些安稳在她自己身怀有孕后便被打破了。
好在她只生了一个女儿,再怎么偏心,也偏不到长子月明华身上。
但对自小娇养相貌美丽的月明珠,却使劲了手段。
“是林氏不好。”
月向宁这个男人,对子女温柔可亲,对妻子体贴细致。
但谁若是触到他逆鳞,他绝对是个心狠且硬的主。身在后宫,那些个勾心斗角的手段见得太多。
对于林氏,他素来是很信任的,谁知多年下来,她竟然一直对爱女持着捧杀的手法,将他宝贝女儿养成一个空有美貌却自负骄横的娇蛮小姐。
而林氏亲生的女儿,却精心教养,琴棋书画且不说,更是近水楼台,让她学了一手制作首饰的好本事。
当月向宁发现问题时,已经晚了。
月明珠在林氏的挑唆下,对黎王世子朱煜一见钟情,死缠烂打要嫁给朱煜。
可月家不过工匠之家,如何入得了王候的眼?真要嫁,不过一个妾侍而已。
最要命的是,月明珠早已定有婚约——梅氏在怀着明珠的时候,便与好姐妹英氏、现合浦郡通判史沈言的长子沈安和定了娃娃亲。
之后梅氏带着子女随夫赴京,但这门婚事板上定钉,是变不了的。
在月明珠看来,老家合浦又远又苦,和京城比起来,简直是蛮荒之地,她才不要嫁回去呢。
于是任凭父亲兄长如何规劝,月明珠就是不听。
甚至偷偷逃家,一路跑到黎王府前求见世子。
幸好月向宁早有安排,提前将她拦住送了回去。明珠到家哭闹不休,最后竟以死相逼,一不小心,竟然真拿一根绳子吊死了自己。
“林氏包藏祸心。”
月向宁眼露恨意,“若不是她刻意为之,明珠怎会是现今这副模样?”
月明华不由露出愧疚之:也是他太大意了。继母对他极好。对妹妹也是百依百顺,谁知竟然打着这样的坏主意,若不是事后父亲怒责林氏,林氏痛哭求饶坦承过错,他还准备为林氏求情呢。
可明珠的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京城是呆不下去了。
雪上加霜的是,父亲因家事影响,不小心做坏了刘贵妃的珍珠步摇,贵妃极恼,下令将他打入狱中问责。
月明华几乎散尽家财,又在林氏父亲的资助下,才将父亲从牢里捞了出来。
但在狱中不知何故,月向宁伤了右手手指。怕是今后再难做精细的首饰活了。
“能活着出来,算是不错了。”月向宁淡淡的看着自己的手。
忽然听得后边的马车里几声低呼:“小姐醒了!”
在丫鬟白芷欢喜的惊叫声下,月明珠缓缓张开了眼睛。
“水。”
白芷急忙倒了杯温热的水送到她嘴边。
明珠慢慢的饮尽,才问:“我们到哪儿了?”
“已到越州了。”红玉应道。
总觉得小姐自杀未成,被救回来之后,人变了很多。
以前的骄蛮狂燥全然不见,但有一点没变——明珠原本就在林氏的教养下对衣食住行颇为挑剔,病醒后,竟是变本加厉。
喝水,只喝手摸上去稍有温热但绝不能烫一分冷一分。
衣饰方面,之前对衣服款式的要求倒没了,但料子一定要好,一定是要摸在手上丝滑无物的上等丝棉才肯上身。
至于吃食,白芷倒是挺乐意替小姐摆弄:无论是糕点还是小菜,做出来的吃食竟都是前所未有的美味。
这次举家回乡,明珠身体尚未痊愈,夫人安排的马车又过于简陋,小姐瞧了眼车厢,便命人现场赶制软铺靠垫,足折腾了一个时辰才算完工。
白芷和红玉眼见夫人和二小姐的脸都绿了却敢怒不敢言的样子,暗暗好笑。
可别说,被小姐这么一折腾,这车子竟是舒适极了。
马车四壁全部用上好的夜棉布包紧,棉布里裹了层柔软的丝绒碎料,塞均匀后再用钉子按棱形状固定,舒适又防撞。
至于睡觉的床位这块,更是用厚厚的软垫固定。
靠窗处定死了一个小小的木制茶几,茶几上还挖了几个形状大小不一的孔,用起来才发现:杯子放在这些孔里,就算路况再差,也不那么容易倾倒了呢。
明珠还在暗暗叫苦。
前世,她出生富贵,家人对她万般宠爱,自身又才华横溢,毫无波折的斩获世界顶级珠宝品牌的青睐受邀为首位该品牌的华人设计师。
谁知却在订婚前夜发现,深爱的未婚夫竟然是个gay!
gay不是你的错。可骗婚却罪不可恕。
但同样出身世家的未婚夫不能容忍自己的密秘被发现,情急之下将她推下了楼梯——醒来时她便发现自己穿越到月明珠的身上。
可惜前主的记忆她竟没有分毫,但父亲却颇为欣喜,直言:便当过去是场恶梦。我们回家从头开始。
月向宁是个好父亲。
明珠对此很满意,她本就是千疼万宠长大的,更不会委屈自己。
马车在一个热闹的小镇里停留过夜。
月明华作为家中的长子又是壮男,自然出面办些采购买办之事。
第三辆车里的林氏母女也下车透气。林氏因算计明珠而被月向宁厌恶,好在没有迁怒自个儿的女儿月明岚。
向宁出了意外,她父亲得知此事后,为免女儿被休弃,出了大钱帮月家救出向宁,这才让向宁心软了些,一起将她带回老家。
一路上,她们母女小心翼翼,林氏话也不敢多说一句,只看着月明珠的马车暗自咬牙。
银钱方面原本已是捉襟见肘,谁知月明珠竟然又花费了十两银子打造马车,偏偏夫君还由着她。
真真气死人了!
此时,明珠的马车车窗掀起,一只水红苏绣芙蓉头缀明珠的软鞋踏了出来,随后而见的是一条蜜粉的细褶长裙,柔和的颜衬得明珠原本美丽的脸更显潋滟。
越州已经接近合浦。
愈是靠近海边的城市民风越是开放。
京城还需遮脸而行的女子,在此处竟是小腰微露,玉臂无遮。
也难怪,这儿四季不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姑娘们难免穿得就少了些。
明珠饶有兴趣的四处打量,这镇上的商铺倒也不少。
因为近海,所以各珊瑚、珍珠、贝壳,一串串明晃晃的挂着,质量虽不如何,彩艳丽,也煞是好看。
明珠正看得认真,不防一个声音叫住她:“姐姐!”
明珠侧脸一看,明岚和林氏走向她:“姐姐身子可好受些?”
明珠略略点头。她嗓子受损,是以不爱说话。
林氏笑道:“明珠身子多娇贵啊,这一路够你受的!”
明岚嘟嘴道:“怎么会?姐姐的马车可舒适呢!”
林氏忙打了下女儿的手,道:“你胡说什么!不知道你姐姐身子不好么?”话锋一转,“不过明珠啊,咱家不比从前。这用钱方面,以后是要注意些了。”
白芷和红玉都有些脸红:自家小姐是会用钱了些。
明珠点头:“嗯。”有道理。
她也知道家里财政紧张,怕是不能支撑自己奢侈的生活习惯。一路冷耳旁听,合浦老宅的亲戚也不是省油的灯,怕是会趁机作怪。
眼看明珠竟然没有发火反而很乖巧的表示同意,林氏脸都僵了:这怎么可能?
明珠不再理她们,径自走到月向宁面前:“父亲。”
月向宁一见她,便眉开眼笑:“明珠。能下车走动啦!”
明珠点头:“父亲,我能四处走走么?”
月向宁眉头一紧:“此处人生地不熟的。”
明珠拧眉:“可是家里花用要不够了。”
林氏听得心头一跳:这死丫头!
月向宁失笑,瞥了眼林氏,问女儿:“难道你还能赚钱?”
明珠笑了笑,拉着他手臂道:“父亲陪女儿去不就知道啦!”
对于女儿的撒娇,月向宁很受用。拍着她手道:“你这丫头。”他回头吩咐了儿子几句安排好住宿,真带着女儿逛街去也。
林氏看得眼热不已:“学学你大姐。”
明岚已经几步追了上去,一脸无瑕的笑:“爹,大姐。也带我逛逛。”
月向宁看了看明珠,明珠很无所谓的点点头。
明岚眼睛一亮,燕子般娇俏的在他们身边穿来梭去。
明珠有备而来。她下车时就注意到很有趣的一排铺子。
第2章 剖蚌得珠
这一排的铺子与其他商铺不同,店里店外就放了几十个大木盆,盆里堆满了各种蚌类,店铺外竖着个牌子:五文一枚,现场剖蚌取珠。明珠暗想:这还真是个无本买卖。谁知道这几千上万只蚌里,能取到几颗珍珠?
明珠笑问店家:“取得的珍珠归客人么?”
店家是个中年男人,身材瘦小却结实。见有客人到,立即笑道:“当然归客人所有啦!小姐,要不要试试手气啊!我这家铺子,可是有不少人剖到珍珠的哦!”
明珠看向父亲:“爹,不如让女儿试试!”
月向宁毫不迟疑的取出一吊钱,明岚看得眼都直了,忍不住急道:“姐姐!现在家里银钱紧张,你还——”
明珠奇怪的看了她一眼。接过钱,想了想,道:“我就买五个。”
月向宁微笑:“这些小钱还是有的。”
明岚叹口气:好,爹都不急,她急什么。反而也颇有兴趣的和明珠一起挑起蚌来。
“明岚也挑几个。”月向宁微笑。
明岚立即点头。可是,面对着眼前又黑又丑的贝壳,实在是下不了手去。
明珠眼神轻淡却认真的扫过每一个珠蚌:这里最多的,还是后世人们统称之为“合浦珍珠贝”马氏珠母贝。别看这种珠蚌外观难看:斜四方形,背缘略平直,腹缘弧形,边缘鳞片致密,通身黑不溜秋,却是后世养殖海珠最好的贝类。
月明珠是个珠宝设计师,尤其偏爱珍珠。对珍珠可谓了若指掌。她曾为了寻找一对满意的绿珍珠在大溪地呆了近一年。为了培育合适的珍珠,她甚至买下了一个珍珠养殖场,对于各种珠蚌、养殖方法了解极深。前世,她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她天生对珍珠有异于常人的灵犀!
比如此时——她几乎翻看了每一个贝壳,观察它的大小,纹路,光泽。最终锁定一枚手掌大小的珠蚌,手指轻轻摸上珠蚌斑驳的表面,闭上眼睛,一股温热的触感直击指尖。眼前慢慢浮现蚌内的景象:洁白的蚌肉,圆形的事物——
睁开眼,明珠微笑:就它了!
又认真的选了四只贝壳,一同交给店家。
明岚见她挑得认真,忙问:“姐姐,挑这个有没有决窍?”
明珠想了想,道:“大的。”
于是明岚还真将铺子里最大的几个蚌给挑了出来。明珠见了莞尔一笑。这个妹妹,还有几分天真可爱。
店家接过明珠的母贝,一柄用得铮亮的小刀喀的声撬开贝壳,手势极为熟练,也不知开过多少只蚌了。一连三个,都是空的。开到第四个时,店家咦了一声,笑道:“小姐,我说得不错。”
真有一颗小小的珍珠,只有米粒般大小,白白圆圆的躺在蚌肉里,很是可爱。
明岚呀了声,小脸满是兴奋:“姐姐运气真好!”
连月向宁也点点头,笑道:“还真有珍珠。”
明珠却不语,只盯着最后一枚大蚌。店家心想这小妞运气不错。虽然是颗小米珠,但将来嵌在首饰里也不差。这样想着,手已经剖开了第五只母蚌,忽然间,他被一道晶莹粉润光泽闪了闪眼睛:珍珠!竟然还是颗粉的珍珠!他惊怔之下,心思狂动:这么个宝贝怎么可以便宜了这丫头?他以前不是没干过这种事情,千年难得的遇上客人开到枚略好些的珍珠时,他手中的刀还没离开蚌壳,极快的用刀尖那么轻轻一剜,珍珠便被挑走。他今日正要故伎重施时,却听对面小姐暗哑的声音道:“是颗粉珠!”补充了一句,“姆指大小。”
她竟然看到啦?!怎么可能?!店家就这么一怔之间,失去了偷珠的良机,刀尖对着珍珠,手指僵硬的盯着眼前娇美无比的姑娘——“珍、珍珠——”
明珠看似微笑,眼中却有厉光一闪而逝。
店家吓了一跳,回过神来。明岚已经惊喜的叫出声来:“真的有啊!好大一颗粉的珍珠!漂亮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