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尼罗
时间:2019-02-11 11:30:40

  傲雪很看不惯他这着急忙慌只知道吃的劲儿,不过没关系,即便他真是只知道吃,也不算大毛病。从从容容的跟着他走了出去,她随他走到车厢尽头,进了相连的餐车。餐车灯光明亮,靠两侧摆了桌椅,桌子上全铺着洁白桌布,瞧着比一般的番菜馆还洁净体面。疏疏落落的也坐了几桌客人,金玉郎在前头大步走,她在后头跟着,在经过一桌旅客之时,她微垂着头,目光扫过迎面一人,就见那人是个西装革履的大个子,斜叼着雪茄,歪靠在座椅上,虽然行头摩登,然而毫无斯文气息。傲雪感觉这人有点面熟,然而一时想不起是谁,也就和这人擦身而过、不想了。
  等到她和金玉郎隔着桌子相对坐下之后,她才后知后觉,在心中自问:“是不是那个果团长?”
  与此同时,果刚毅回过头向傲雪这边张望了一眼。他单方面的认得金玉郎,通过金玉郎,他确定了方才经过自己的女郎便是上回见过面的连二姑娘。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他想,连二姑娘原本只是个“挺好”的姑娘,可如今这么一烫头发一换衣裳,竟是摇身一变,成了个绝代佳人。忍不住回头又看了一眼,他只看到了傲雪伸出的半条胳膊,以及大半个金玉郎。在他眼里,金玉郎等于可望不可及的二十万——活着是金玉郎,死了就是二十万。
  “唉。”他叼着雪茄,惆怅的七窍生烟:“那小子的命是真大,反正比我的财运大。”
  果刚毅颇想半夜摸到金玉郎跟前,将其掐死,然后回北京向金效坤报喜兼报丧,顺便把属于自己的二十万要回来。然而这事操作起来难度太大,而且午夜过后天亮之前,火车便到达了济南站,他有军务在身,只得带着随从下火车去了。
  对于这一夜,傲雪也说不上是满意还是不满意。包厢内安放着两副卧铺,她和金玉郎各睡一床,金玉郎真是能睡,一整夜连身都不翻。她起初怕他跑到她的床上动手动脚——真动手动脚了,她也没理由反抗,毕竟他们已经是夫妻。然而防了大半夜,她发现自己是自作多情了。
  到了翌日,金玉郎还是睡,傲雪先前也没坐过火车出远门,如今生平第一次坐,便是一坐一天,真是坐了个够。而新婚丈夫睡得像婴儿一样,且不必像婴儿一样按时吃奶,一睡睡个没完没了,也不管她饿不饿。她熬到中午,实在忍耐不住,只得自己去了餐车。草草吃了一顿午饭之后,她心里有了气,可在旅途中睡觉也不能算作是恶行,所以她思来想去的,认为自己还是不能因此去和丈夫怄气。
  于是她只好是继续的坐。幸而赶在她原地坐化之前,火车终于抵达了青岛,那金玉郎蓬头垢面的坐起来,半闭着眼睛还没醒透,她板着脸坐在窗前,懒怠看他,更不理他。
 
 
第25章 良人
  傲雪算是见识到了钱的好处。
  他们在青岛住的是最豪华的外国饭店,在那里下榻的宾客,不是西洋政要就是白俄富豪。她和金玉郎住进了一幢西式大楼的四楼客房,客房里外三间屋子,大玻璃门通着宽阔露台,站在露台上,可以遥遥的望见大海。现在已经入秋,不是下海戏水的黄金季节,但是正午时分还够热,起码是比北京热些,海滩上还是常有西洋男女露着肉走来走去,总而言之,他们来得不算太晚,还是好时节。
  傲雪平时不爱玩,没那个闲钱,也没玩过,不知道怎么玩。可她终究是青春年少,如今到了这全新的地方来,受了这狂欢气氛的感染,也像是成了个新人。只可惜他们到达得太晚了些,今天是哪里也去不成了,只能是等待着吃完晚饭安歇了。
  独自站在露台上,她眺望着远方,看着是气定神闲,其实心中暗暗的很慌。玻璃门后的卧室,其实也就是她和金玉郎的洞房。先前在火车包厢里,四周都是薄薄的板壁,门外便是客来客往,两人又是不熟,当然互相都只能是以礼相待。可今晚不同了,今晚他们脚落实地,以着新婚夫妻的身份,住进同一间客房了。
  玻璃门半开着,她竖着耳朵,能听见金玉郎在房内忙忙碌碌。饭店里的听差早把他们的行李送进了大立柜里,他这时开柜门关柜门,定然是在取常用的什物。傲雪在进门之时,有点不好意思面对他,所以和他保持了距离,他忙他的,她不闻不问。僵持似的等到了现在,她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隔着大玻璃门,她看见房内灯火通明,双人铜床上被金玉郎倒满了零碎衣物,而他夹着一团睡衣似的绸缎玩意儿,正走出门去奔了浴室。
  傲雪见了此情此景,依旧是心慌,洞房花烛夜之前的沐浴,因为是如此的含义无限,所以竟比那真正的夫妇之礼更令人羞。不但羞,更有怕,她恨不得夺路而逃,可心中另有一个理智声音发号施令,催着她转身走回房内,关了露台门窗。手脚闲着没地方放,坐在床边等待也不像话,于是她给自己找了点活计,弯了腰收拾床上那些大小的衣物,衣物都是金玉郎从皮箱里大捧的抱出来扔到床上的,汗衫内裤袜子应有尽有,她一件一件的抖开叠好,红晕从面颊一路染开来,染得耳梢都是滚热粉红。
  浴室房门一开,是金玉郎走了出来。傲雪猛地直起身,手里还攥着一双袜子,然而金玉郎并没有走过来,隔着墙壁问她:“茶房送饭进来没有?”
  她听了这话,莫名其妙:“没有。”
  他“噢”了一声:“我方才叫了两客晚饭,送得是够慢的。”
  傲雪一听这话,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吃晚饭——一点也不饿。而还未等她再回应,外头门铃响起,正是茶房推着餐车到来。
  这外国饭店里的一切都是洋派的,茶房也是衬衫笔挺戴着领结,动作彬彬有礼。傲雪缓步走出之时,就见茶房已经轻手轻脚的在大餐桌上摆好了饭菜,正推了餐车往外退。而大餐桌旁站着个湿淋淋的人,正是金玉郎。
  金玉郎的头发没有擦好,平素一丝不苟的短发垂下来,刘海发梢还在滴水。胡乱裹着一件蓝色浴袍,他那腰带系得松松垮垮,足以让傲雪瞧出他里头是一丝不挂。抬头看了傲雪一眼,他自己先坐下了:“来啊,吃。”
  傲雪犹豫了一下,在他对面坐了。桌上摆得琳琅满目,算得上是一顿西式的盛宴,一样一样,她都叫不上名字来,心中便是先想自己这位丈夫旁的不会,在享受这方面倒是精通得很,随即她又为丈夫辩护起来:今晚是什么日子?两人本来就该安安生生的享受一顿盛宴。
  忽然伸到面前的酒瓶口吓了她一跳,她抬头望着金玉郎,就听他问自己:“葡萄酒,喝不喝?”
  她连忙低头,找到了手边的高脚大玻璃杯,将杯子举起来凑到瓶口,她说道:“我……少喝一点吧。”
  金玉郎咕咚咕咚给她倒了大半杯,然后收回酒瓶,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端起酒杯向她一举,他说:“干杯。”
  然后不等傲雪和他碰杯,他已经仰头喝了一大口。放下杯子抄起刀叉,他开始切牛排,牛排煎得半生不熟,切开来内里还是鲜红的,血水流了一盘子。他叉起一大块牛肉送进嘴里奋力咀嚼,嚼够了转身一低头,将一口肉渣滓吐到了旁边的空碗里,抬头看着目瞪口呆的傲雪,他说:“我肠胃不好,晚上不敢吃大餐,怕不消化,只能是尝尝味道。”
  然后他双脚一蹭脱了拖鞋,在大椅子上盘起了腿,又往嘴里送了一口牛肉,一边咀嚼一边环顾房内的陈设,摇头晃脑的,竟是个心旷神怡的模样。把这一口肉渣滓也吐掉之后,他端起一小碗西米布丁,送到嘴边“刺溜”一吸,吸功卓绝,竟然一口吸入了整小碗的布丁。这回他没有再吐,一边将布丁咽下,他一边腾出手来,挠了挠脚背。
  傲雪不知道金玉郎私底下竟是这般模样,她活到这么大,也从来没有见过这般模样的人——这也能叫人?这竟会是个在现代社会里成长起来的人?家里的狗也比他更有规矩些,这是个野人吧?
  她早就知道金玉郎不成器,结婚之前也曾做过设想,设想他会是如何的惫懒浪荡,也设想过自己要如何的规劝他,又要如何的宽容他。结果想来想去,她万没想到他的问题不是惫懒浪荡,他的问题是恶心人!
  双手握着刀叉打着哆嗦,她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这毕竟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她作为新娘子,是不是不应该为了丈夫的吃相而翻脸?
  这时,金玉郎俯下身去,开始叮叮当当的喝汤。汤是温热的鸡茸鲍鱼汤,正适合他虚弱的肠胃。他呼噜呼噜的吸溜着喝,喝了几口之后一抬头,他舔着汤勺,向着傲雪一笑。
  一路上他都没对她笑过,如今算是婚后他第一次笑,笑过之后,他开了口:“吃啊,这家饭店的西餐很有名的。”
  傲雪硬着脖子,微微的一点头:“看出来了,你吃得很有兴致。”
  金玉郎睁大了眼睛,做了个疑惑表情:“你没兴致吗?”
  傲雪放下了刀叉,勉强维持了平静神情:“我还不大觉得饿,只是有些累。”
  金玉郎低头看了看桌上饭菜:“你是不是吃不惯这些?”他站起来,端起了一盘番茄鸡丝焗饭:“那你尝尝这个,这和中餐差不多,应该合你的胃口。”说着他从汤碗里抄起了自己的勺子,舀起一勺子焗饭就杵向了傲雪的嘴。焗饭里头夹着融化了的奶酪,那奶酪牵牵扯扯的拉出长丝,盛放在他那汤汁淋漓的勺子里,看着简直令人心惊。傲雪吓得一扭头躲了开,眼看着那勺子追着自己又来了,慌忙举手又是一挡:“我不吃。”
  那勺子他刚舔过,而她因为心里嫌他,所以真是宁可饿着也不能吃。金玉郎被她挡得勺子一晃,一勺子热饭全撒在了她的旗袍襟上。她“哎呀”一声,站了起来,用餐巾掸了掸衣襟上的饭粒,她正要说他几句,哪知道桌上“咚”的一响,是他将勺子狠狠掼向了餐桌。
  “要是看不上我,就别嫁我!”她抬起头,就见他恶狠狠的瞪着自己,正是个目露凶光的模样。而金玉郎端起汤碗又往桌子中央一摔:“我娶你是做太太的,不是娶了个祖宗给我脸色看!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他妈的给脸不要脸!”
  汤碗摔进了一大盘冷菜里,汤汁飞溅的摔出了一声巨响,配着金玉郎的怒吼,震得傲雪一时间呆了住。而金玉郎气冲冲的绕过餐桌冲进卧室,“咣当“一声摔上房门。片刻之后,他穿戴整齐又冲了出来,头也不回的推门走了。
  傲雪依然呆站在桌旁,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回过了神,意识到自己方才是挨了新婚丈夫的骂,而在这个洞房花烛夜里,自己的丈夫也刚刚负气走了。
  紧接着,她又想起来,金玉郎在临走之前,对自己骂的最后一句话是“给脸不要脸”。
  热血一阵阵的轰上了头脸,她从小就是个自重的孩子,在父母跟前都没受过一句重话,长大之后更是活得又厉害又矜贵,尽管家里穷了,可谁又敢低看她半眼?一路铮铮的活了十九年,结果在这新婚夜里,她被丈夫骂成了“给脸不要脸”。
  她生平没有受过这样的屈辱!
  她想追出去揪住金玉郎问个明白,然而转念一想又不能。这是饭店,左邻右舍都住着人,那金玉郎又像个不通人性的野兽似的,两人真在外面吵起来了,他可以不在乎,她却丢不起那个人,这里距离北京千里迢迢,她想要负气回娘家也不能够。
  她靠墙站了,弯下腰去大口的喘气,喘着喘着,就喘成了无声的抽泣。果然是嫁错了,她想,原来一切都早如她所预料的那样,没有谬误,没有侥幸,金玉郎果然不是良人,她果然是嫁错了!
 
 
第26章 致你和龙
  在傲雪关起门来闷声痛哭之时,金玉郎已经跑到了两条大街外,在临近海滩的一间旅馆内开了房间。
  这房间可远远比不上那外国饭店里的高级套房,统共只有一间屋子,楼下是闹哄哄的夜市,外国水兵成群结队的喧闹而过,队伍里夹着白俄妓女和本地流莺,卖夜宵和水果的摊子挂着电灯,天亮之前都不会散。金玉郎趴着窗台向外看,心里很轻松,像是刚从一滩泥涂之中逃了出来,不但成功的逃了,而且还沐浴更衣,从头到脚一派清爽相,痛快!
  回想起自己在傲雪面前的所作所为,他忍不住嘿嘿的笑,得意非凡,感觉自己干得漂亮。本来他可以和金效坤相安无事,可以和对方做一辈子的和气兄弟,也可以和傲雪做一辈子马马虎虎的夫妻,然而他和她竟然心如蛇蝎。他都愿意耐下性子敷衍他们了,他和她却先下手为强,要对他赶尽杀绝。
  既是动了杀心,也下过了杀手,那么一击未中,必定后头还预备着第二击。金玉郎仰起头望着星空,忽然感觉自己孤单幼稚,还是个孩子,并且是小孩子。
  小孩子在家门口受了欺负,当然是要哇哇大哭的跑回家中,找父母来帮自己出头。可惜他的家里已经没了父母,于是他只能另找新的保护人,而他喜欢他的新保护人。一想到那对古怪不羁的兄妹,他就忍不住又要微笑。
  夜风里有海水微咸的气味,让他有些兴奋,他彻底把傲雪忘记了,只盼着第二天的太阳快些升起,自己来都来了,不能不在青岛好好的玩上几天。
  一夜过后,金玉郎下了楼,在楼下餐厅里吃了一顿很舒服的早餐,然后出门沿着大街向前走,走到半路,他发现了一家邮局。邮局出售邮票信封兼明信片,明信片挺精致,印的全是青岛各处风光。他心中一动,拐进去买了一张,然后从口袋里抽出自来水笔,在邮局的柜台一角俯下身,将明信片翻了过来写字。
  明信片背面也印着风景的线条画,空余之处隐约有浅淡横线,那才是留字的处所。他在第一行顶格写下“致你和——”
  明信片是写给段人凤的,“和”的后头应该跟着“段人龙”三字,然而横线的长度有限,容不下段人龙横躺,他只好做出取舍,写道:致你和龙。
  然后另起一行,他继续写:我已到达青岛,也许明日会上崂山。玉郎上。
  将明信片投进邮局门外的邮筒里,他在路旁叫了一辆三轮车,坐着四处游览了一圈,下午去了海滩——还是热,太阳晒得他发昏。于是他早早的回了旅馆。如此又过了一夜,他起了个早,真往崂山去了。
  他在崂山住了三四天,在这期间,他的明信片也已经抵达了段人凤眼前。
  金玉郎在崂山里过清心寡欲的恬淡生活,段人凤这些天却是活得热闹,她爹那吃喝嫖赌四样长技,她除了不便去嫖之外,其余全施展了个痛快。这天中午她接到了金玉郎的明信片,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心中也说不出是有什么感想。段人龙见了,也走过来拿过明信片看了看——刚看到第一行字,他就嗤笑了一声:“龙?叫得够亲的。”
  读完第二行字,他把明信片往桌上一丢:“没话找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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