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曦[快穿]——柳亦瑜
时间:2019-04-10 08:19:52

  他访问华国,本应在学术领域活动,却通过私下的人脉,拜访了毫不相干的苏其慕,给苏碧曦做说客。
  苏其慕在看见霍金博士的第一眼,就明白他为什么会来拜访自己。
  他有足够的分量,也有资格来做这个说客。
  这位享誉国际的物理学家,年仅21岁的时候,就患上了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全身瘫痪,不能说话,仅仅有三根手指头可以动弹。
  而今,霍金博士已经76岁。
  他整整瘫痪了55年了。
  这位在23岁就取得了剑桥大学博士学位的物理学家,在21岁时就开始收到病危通知书。
  从此之后,他就在病危通知书中,渡过了自己的一辈子。
  这位世界知名的天才,见到苏其慕的时候,通过他的语音合成器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苏先生,我曾经自杀过不下三次。”
  苏其慕震惊在原地,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说,虽然我行动不便,说话需要机器的帮助,但是我的思想是自由的。
  但是他顽强地活了55年的日子里,竟然这么多时候,都在想着结束自己的生命。
  霍金博士显然察觉到了苏其慕的愕然,语气自然地接着说:“我的第一次自杀,是尝试闭气。你知道的,这种自杀方式最容易失败。呼吸是人的本能。但是无论是服毒,割腕,跳楼,还是其他的方式,我都无法尝试。”
  苏其慕呆了片刻,“博士,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甚至,还去尝试过?”
  霍金博士是整个时代的天才。
  身残志坚,更是被世界所尊敬。
  他所取得的成就,可以名列牛顿,爱因斯坦之后。
  如此的一个伟人,竟然也想着死亡。
  霍金通过声音合成器的声音充满了机械的僵硬,“苏先生,鹰在死亡之前,会离开自己的领地,从悬崖之下一跃而下。为何动物都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死,而人却不能呢?”
  苏其慕不解,“你取得了历史会铭记的成就。”
  “历史不会知道我所遭受的苦难”霍金道,“世界希望看见身残志坚,希望看见乐观向上,希望看见安静平和,积极生活的我。他们不想了解,也不用了解,我说话也要通过机器。上帝知道,我每次听见这个诡异的声音,就想砸烂这个破东西。”
  他的面部神经几乎已经没有作用,只能维持一个表情,说出来的话却是充满了讥讽,“苏先生,你知道曾经有一个女记者问我,一个全身瘫痪,连话都不能说的病人,活着有什么意义?”
  苏其慕皱眉,“这个问题太不礼貌了。”
  岂止是不礼貌,简直就是冒犯。
  任何一个稍微有教养,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不该说出这样的话。
  不能仗着言论自由,就肆无忌惮地践踏别人的尊严。
  公众人物也是人,也有人的自尊跟权利。
  他们没有义务,更没有责任,在普通人扇了他们左脸一巴掌以后,再把右脸伸过去。
  霍金冰冷的声音道,“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的大脑还能思考,我有终身追求的理想,有我爱和爱我的亲人和朋友。对了,我还有一颗感恩的心……但我真正想说的是,给我滚出去,你这个自以为是的蠢货!”
  作为全身瘫痪的病人,所承受的又岂止是自身肉体带来的痛苦,更有外界同情的,怜悯的,鄙夷的,蔑视的目光。
  人言可畏。
  人可以仅仅用语言,甚至用目光,就害死另一个人。
  而做了这一切的人在知道有人因此而死之后,轻描淡写地一句“这个人心理也太脆弱了,这样就死了”,就把一条命放到了脑后,转瞬既忘。
  又不是他们自己的命,那么在意做什么。
  他们挑衅公众人物,希望公众人物能够当众失态,给他们制造话题制造新闻,并堂而皇之地认为,这是公众人物的义务,他们没有发怒的权利。
  苏其慕听见霍金这么说,不仅不觉得不对,反倒有拍手称快的冲动,赞同地点头,“的确是很蠢。”
  这个女记者问出了这句话,以后没有人会再请她到这样的场合。
  让主办人跟嘉宾都不愉快的人,他们会让她也不愉快。
  “这样的事情,这五十年来,从未停止过。”
  霍金说道,“就好比这五十年来的病危通知书,从来没有中止过。”
  他无法描述第一次收到病危通知书,被断定活不过两年时候的心情。
  当时他只有21岁。
  他活过23岁的时候,只觉得是庆幸。
  可是当每年都收到病危通知书的时候,他的胆战心惊从未停止,身边的亲人朋友却不再感受到他的害怕和恐惧。
  他日复一日地过着不能说话,不能自主排泄,不能走路,不能伸手,连大小便都要依靠别人的生活。
  所有人都认为他已经习惯了。
  他从来都没有习惯。
  他曾经能够像正常人一样行走,一样转动自己的胳膊,有能够变化几千种姿势的双手,能够跑几千米,能够在游泳池里游一个小时不停,能够做出各种面包牛排……
  到了现在,他要吃什么,需要先经过他人,他人有权决定他能不能吃,吃多少。
  他每一次做手术,亲人朋友从最开始的担忧,到后来对他疼痛的麻木,仿佛他为了活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他的妻子因为他不能给她一个正常的丈夫,跟朋友有了感情,后来跟他离婚。
  几乎所有人都理解妻子,同情他的遭遇。
  这样的日子,他过了整整55年了。
  苏其慕沉默了好一晌,“博士,或许你的亲人,愿意陪着你承受这一切。”
  “我不愿意。”
  霍金回答得毫不客气,“很长一段时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去死。但是我所有的亲人朋友都不同意,学校乃至政府也不会同意。苏先生,正如同你的女儿一样,我现在,只祈求死亡。”
  苏其慕眼眸中浓黑一片,语声压抑,“你仍然活了55年,取得过举世瞩目的伟大的成就,你的付出取得了回报。但是我的女儿,什么都没有做,她才22岁。”
  “伟大是别人对你的形容词。他们说出这个词,不过一秒钟”霍金道,“历史只存在于过去,人们只是知道历史。无论是活着的人,还是死了的人,历史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段文字。”
  “我21岁的时候,我父亲跟我说,威廉,活下去。等到他去世时,他说,去做你想做的事。”
  “这五十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活动仅仅能动的三根手指,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就怕一觉醒来,彻底变成一个废人”霍金眼眸里的眼珠转动,看着窗外的绿竹,“我憎恨我这一生的样子,憎恨我的生命。”
  作者有话要说:  对于霍金的猜想,纯属作者臆测
 
 
第241章 
  苏其慕至今仍然能记得,霍金说出憎恨这个词的时候,犹如实质,深入眼底的恨意。
  这位物理学天才并不需要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他只是给他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一个全身瘫痪,但是获得了比普通人要伟大数百倍的人生。
  从21岁开始,从未停止过的鄙夷,蔑视,叱骂。
  所有人都认为他应该习惯。
  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淡然一笑,毫不放在心上。
  嘲笑瞎子掉坑里,丑人怎么这么难看,聋子被球砸了,胖子被门卡住了,瘫子尿在自己身上了。
  一个正常人,以讥讽有残缺的人为乐,甚至专门为此去电影院看此类电影,去恶意采访一个残疾人。
  这个时候,他的嘴脸丑陋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
  只有何等内心狭隘,精神鄙薄的人,才能从残缺的人身上寻找到满足跟优越感。
  仿佛他人的不幸,就变成了他们的笑料。
  但是从古至今,无数的人都在做这样的事情。
  终他们一生,乐此不疲。
  旁观者乃至亲人朋友都会说,这样的人说你,你就当被狗咬了一口。狗咬了你一口,难道你还要咬回去?
  可事实是,狗咬了你一口,你的伤口会流血,你一定要去打狂犬疫苗,还要去打破伤风针。
  现如今,可靠的狂犬疫苗什么价格,是随随便便打得起的吗?
  被这些人谩骂过后,人的心里,真得能够毫无波澜,丝毫没有芥蒂?
  哪怕就是上帝,也说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但是残疾人还不了。
  他们身体残缺,这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现实。
  所以他们就该受着?
  声名成就如同霍金,都无法躲开这样的嘲讽。
  苏其慕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根本不能细想。
  全身瘫痪的人,大多不能长寿。
  霍金从21岁收到第一份病危通知书,到现在,活了55年。
  苏其慕扪心自问,如果阿鹤如同他们所期望的,也这么在惶惶不可终日,永无止境的羞辱,从未停止的自我厌弃中,活了50年。
  那个时候,他肯定已经不在了。
  他无法再去问阿鹤一声,这辈子,过得开心吗?
  作为父母,他们对阿鹤唯一的期望,就是一生平安,幸福快乐。
  如果霍金的父亲活着,听到霍金这些话,究竟会不会后悔,一定强求霍金活下来,过这样的一生?
  他们所认为的,阿鹤应该活下来。
  为什么应该?
  阿鹤的梦想,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自由,**,都被磨灭得干干净净,一丝一毫都没有留下。
  她还要每时每刻,都担忧并发症,担忧下一刻就要进急诊室。
  她还要为他们担心,担心他们受不了。
  她为了健康,什么爱吃的都不能吃,只能吃清淡寡水,连盐都必须少放的东西。
  因为她连多吃盐都不行。
  阿鹤是一个在成都,可以从街头吃到街尾的人。
  她每年都要出国好几次,天南海北地逛。
  可是现在,她连出去散步,都需要人推轮椅,还不能走得太远。
  走得太远,万一发病了,要怎么办?
  她再也不能跟着苏彬檀整夜地去山顶观星,她根本爬不上最高的山顶。
  苏其慕打开保温瓶的盖子,倒出来一些热水,喂给苏碧曦,“你小时候,爸爸带你来公园玩,也是这样喂你喝水。”
  苏碧曦也笑,“前几天,妈妈给我洗澡,还说也是小时候,才能这样给我洗澡。”
  她说话的时候,苏其慕看着她的眼睛,她脸上有笑容,眼睛里却没有任何喜悦的温度。
  小的时候父母给孩子洗澡,是因为孩子小。
  孩子长大了,父母还给孩子洗澡,本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苏其慕把保温杯收拾好,摸了摸苏碧曦手里的热水袋温度,她的额头,轻声道,“阿鹤,爸爸打了你,是爸爸不对。”
  阿鹤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对阿鹤动过手。
  他这辈子最大的耐心,都用在了女儿身上。
  小时候是女儿身体太不好,时时生病。
  女儿长大以后,他觉得女儿怎么样都是好的。
  再不好,女儿也肯听劝。
  那一巴掌打下去的时候,苏其慕根本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动的手。
  他几乎是立刻就后悔了。
  这件事上,没有对错。
  他坚持让阿鹤灌肠,本就没有妥协的余地,只是可以换一些柔和的方式。
  “我明白爸爸的心意”苏碧曦看着苏其慕,神色认真,“爸爸也明白我。”
  温暖的春风,带着河边的湿气,拂过苏碧曦的发梢,几根发丝随风而动。
  苏其慕给小女儿理了理头发,再给她戴上轮椅上的毛线帽子,粉色的,带着绒毛球款式。
  苏其慕看见这款帽子就笑了,“这肯定是你哥哥给你买的。”
  苏彬檀从苏碧曦小的时候就认为,女孩子就该穿白色,粉色。
  他自作主张,把苏碧曦的房间墙纸贴成了粉色,沙发是粉色的,地毯是白色的,娃娃都是穿着粉色的裙子的HELLOKITTY。
  “我们家的阿鹤,就要像小公主一样得活着。”
  苏彬檀每次这么说,都会换来妹妹一个嫌弃的白眼,但是嘴角却是笑着的。
  等到苏碧曦大了,就不是那么爱穿粉色或者毛绒绒的衣服,苏彬檀还是乐此不疲地一件件往家里带。
  因为他日复一日的宣传,导致所有亲戚朋友给苏碧曦送的礼物,只要是衣服玩具,也都是白色粉色的居多。
  苏碧曦出事以后,苏彬檀每次回家,都会给她带礼物,这个粉色的毛绒帽子,便是其中之一。
  苏碧曦现在几乎不出门,也不见外人,根本不挑剔穿什么衣服。
  但是如果要外出散步,她必然会穿上宋宜给她买的毛绒绒的外套,苏其慕给她买的成套保暖内衣,苏彬檀给她积了一个冬天的粉色帽子,粉色手套。
  “也不知道是谁告诉哥哥,女孩子就要喜欢粉色”苏碧曦抱怨,“妈妈说,他从我还没生下来,就开始买粉色的衣服玩具了。”
  苏其慕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又觉得理所应当,语声都柔和了许多,“当初知道你是个女孩子的时候,我就带着你哥哥出去给你买东西。你哥哥问我,女孩子都喜欢什么,我就跟他说,女孩子都喜欢可爱的,粉嫩的东西。”
  可爱的,粉嫩的究竟是什么?
  苏彬檀并没有特别的概念,但是一个粉色,被他重点提取了。
  于是在当年没有网络,电脑都不普及,也没有社交媒体的年代,傻傻的苏彬檀就相信了爸爸,开始了一辈子都跟粉色扛上的征程。
  苏碧曦:“……”
  这么有点骄傲,又深信不疑的神情,苏碧曦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她就说哥哥平时那么精明,怎么就在这一点上矢志不渝地相信她喜欢粉色。
  给被爸爸坑了的蠢哥哥点蜡。
  苏其慕绕着柳树走了一圈,意外地看见了一朵紫色的小花,伸手摘了下来,小心地戴在了苏碧曦的帽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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