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末的最后一班地铁/想乘风去你心里——蓝色的奥斯汀
时间:2019-07-10 10:21:16

  他不搭话,她只好另找话题:“本来今天去印度出差啊?怎么又没去成?”
  他平平淡淡地答:“飞机机械故障。”
  她“哦”了一声,终于陷入无奈的沉默。说实话,凭什么是她找话讲?既然他坚持吃这一顿尴尬的晚餐,没理由由她一个人承担活跃气氛的任务。
  她安静下来,他果然抬眼问:“你为什么住在集末?”
  “嗯?”她被问得措手不及。房价平,有地铁,记得她上次如此答,不知是不是要重申一遍。
  “为什么是集末?”他停了手上的筷子,这样直直望着她,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样子:“交通方便,房租便宜,又离你公司更近的地方有的是。”
  “……也没为什么,”她咬着筷头支吾,“无非是凑巧看到这里有空房……”
  “凑巧,真是有些巧,这么大老远就凑巧能看到这里有空房。”她看见他似笑非笑地弯了弯嘴角,然后“光当”一声,她把面前的汤碗带翻在桌上。她“哎呦”叫了一声连忙扯过餐巾纸实施抢救,孟怀远说:“卧室里还有一大包纸巾。”她做贼心虚地自告奋勇:“我去拿。”
  卧室在走廊最深处。她开门进去,一眼看见床头的纸巾盒子,一把拿过刚要回头退出来,无意间看到窗外的景色。
  天是将黑未黑的深灰色,窗外视野开阔,看得见远处黛青色的群山渐渐隐没在一片水墨画般的暮色中。之所以视野开阔是因为对面是小区墙外的旧楼,比新建的高层矮了一大截,此刻楼里的窗口渐次亮起暖黄的灯光,她几乎可以闻到窗口飘过来的饭菜香。
  直到这一刻她才注意到,他的卧室正对着她住的那栋楼,而他的窗口恰恰俯视她的阳台。一阵风来,扬起浅褐色的窗帘,窗帘后立着台望远镜。她觉得心里突突地跳,迟疑了许久才放下纸巾盒走到窗边。
  透过望远镜的镜头,她看见自己家的阳台。客厅的窗户里亮着灯,明殊从客厅的一端走到沙发前,俯下身和坐在沙发上的人说话,那人伸手圈住他的脖子,他就顺势低头迎上那人的嘴唇……
  “在看什么?”背后忽然有人沉声问,一双手从她背后伸过来,轻轻握在望远镜上。她吃了一惊,第一个反应是转过身把望远镜遮了个严实:“你先别看。”
  沉沉暮色里,阿远的眸光闪动,轻轻说了一个“好”字。
  她这才完全意识到,她被他的双臂圈在狭小的空间里,几乎是紧紧靠在他身上,近得可以清晰地看见他浓密的长睫毛微微翕动。他的呼吸暖暖地拂过她的耳际,吹动她颈边的发丝。她觉得痒,又觉得脑袋一片空白,听见自己傻傻说:“你有一台望远镜。”
  他笑了笑,简短地答:“是。”
  “你的望远镜为什么对着我家的窗口?”
  他目光坦然,只稍稍一顿,随即说:“你觉得呢?”
  她只觉得有点晕,眼前出现的是某天下班的情景。她一进门就接到孟怀远的电话,那时她一手握着电话,一手把裙子扯到地上,然后用脚趾一脚将裙子勾到沙发上。明殊不在的那两个星期,她可以穿着内衣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当时觉得好不痛快,现在窘迫得脸红到脖子根。
  “那你全看见了?”她问得声如蚊蚋。
  他略略皱了皱眉:“是,全看见了,任谁也不能相信你们是普通朋友,两个人天天在阳台上有说有笑,他受伤你替他包伤口,然后他来个吹拉弹唱逗你开心,两人喝一罐啤酒也就算了,还时不时的来一下打打闹闹,搂搂抱抱……”
  她想说哪有什么搂搂抱抱,可是猝不及防地,她感觉到他的双臂从望远镜上滑落,轻轻落在她的腰上。他的声音在耳旁问:“小雪,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住在集末?”
  她总算反应过来,不安地推搡,无奈他双臂坚实,目光锐利如电,只等着她的回答。她只好颓然反问:“那你呢?”
  他似乎拧着眉毛想了一想,最后笑了:“大概是几个月前,在地铁站里偶尔看见你,拖了一只大包,风一样从我身边刮过,PK掉一个提电脑包的小伙子,奋不顾身地挤上地铁。”他停下来,略一停顿,凝视她说:“我跟了你一路,才知道你住在集末,正好对面的楼盘有售。”
  不知何时,窗外的雨势已经减弱,细雨密密落在窗玻璃上,淅淅沥沥,仿如情人私密的耳语。夜色在湿润的空气里弥漫,对面的灯火闪烁,时明时暗。
  她常常觉得往事如蒙了尘的镜子,像雾里看花,隔了层纱忽远忽近,这一刹那却又忽然如此鲜活地出现在眼前,包括他看她的样子,和他双臂的温度。
  一切都不像真的,像某个梦里出现过的情景,通常一觉睡醒,看见的会是冰冷的天花板和窗外死寂的黑夜。这么多年他知道她的下落,从没有找过她,所以她早承认该是梦醒的时分。此刻她感到他渐渐收紧的双臂,抓住最后一点清明,可声音毕竟不大自信:“如果你是打算始乱终弃,能不能直接进入终弃的阶段,现在就把我一脚踢开?”还是不要给她希望,希望落空最让人受不了。
  回答她的是他低低的一笑。沉沉暗夜里,他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更闪亮。他沉声说:“要不是你住在集末,我本来不敢抱什么希望。至于一脚踢开什么的,你最好也别抱什么希望。”然后他伸手拂了拂她耳际的发稍,低下头捉住她的嘴唇。
 
  第23章 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3)
 
  也许只有那一刻,她才明白自己等了有多久。
  只能说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十年了,旧手机舍不得扔掉,因为那里有他的最后一条短信。知道他有她的邮件地址,开始一天查十次,后来一次也不敢查。他骑车带她走过的路不敢去,怕发现路其实那么短。过去的事不敢想,怕发现一起的日子其实就那么几天。即便如此,那么多年坐同一班地铁回家,眼泪为同一个人流。十年俗世红尘里打滚,没学会世故圆滑,内心深处还是那个傻姑娘,相信梦想相信爱,相信有个人是她躲不掉的宿命,即使走到世界的另一端,那个人会在下一个拐角处与她相遇,重新与她紧紧相拥。
  否则情况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
  醒来时是天濛濛亮的时刻。一定是雨过天晴了,浅褐色的窗帘后透过清晨第一缕阳光,投射在枕边上,才把她照醒了。
  恍然动一动,浑身都痛,才想起昨晚战况激烈。其实最后清晰的记忆是阿远卒不及防地吻住她。这样的紧要关头她的电话忽然铃声大作,她忙乱中推开他抓起电话“喂”了一声。电话里的宋明殊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现在可以回家了。”
  连她自己都震惊,竟然还能镇定自若地回答:“没关系,我这就回……”
  对面的人不满地皱起眉,一把抽走她手里的电话,扔到不知哪个角落,抱着她连续逼前几步,她就毫无悬念地跌坐在床上。
  她坐在床沿上,而他半跪在她面前。房间里没有开灯,只有客厅里的灯光投射进来,半明半暗。
  在微茫的暗黄色灯光里,他缓缓伸手拂上她的左脸。
  无论何时,阿远的手掌总是热的,比如现在,覆盖在脸上有灼人的温度。
  窗外的雨声滴滴答答,时疾时徐。那对看着她的眼睛,在光影里闪烁不定,分明是某种灼热的渴望,又像是隐忍压抑,熟悉却又陌生。
  这一次她没有回避他的目光。
  他们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对视了三十秒钟,最后他一低头,狠狠咬痛她的嘴唇。
  她刚要轻声呼痛,被他滚烫的嘴唇堵住,唇齿相缠,他熟悉的味道叫她晕眩,那些久违的感觉,仿佛春天新融的冰雪,一点一滴地回来。
  可是又那么不一样,他今天显然没什么耐心,急迫地吻过她的嘴唇,继而重重吻在她的脖子和肩膀,吻得那么用力,像快淹死的人死命攫取最后一口空气,又像封印已久的岩浆在地层下沸腾奔涌。
  最后她一定是一头仰倒在床上,而他一手支在她的耳旁,另一手探入她衣底,手掌很烫,忽然烙在她的胸口上,让她情不自禁地倒吸一口冷气。身上那件宽大的T恤衫被他一把掀掉,还带点潮湿的小花内衣让他略微挣扎,最后被他一皱眉扯断了扣子。当粗粝的手指滑过她的腹部,她的全身一阵不可控制地颤栗,忍不住轻吟出声。
  他的嘴唇还在她肩窝流连,忽然停下来,前额抵着她的肩头,滚烫的呼吸落在她微凉的肌肤上。他的声音比往常更急促低沉:“小雪……说你还爱我。”
  “我……”她根本还来不及思考,火热的东西顶进来,瞬间一阵钝痛铺天盖地席卷全身。“啊!”她浑身绷直,大声喊出来,指尖狠狠划过他的背脊,几乎带着哭腔:“孟怀远!我恨你!”
  他身体一僵停下来,抬头狐疑地看她:“你……?你不是……?……疼?”
  能不疼吗?她在心里诅咒他,笨蛋!傻瓜!流氓!禽兽!笨蛋!天字第一号最傻的大笨蛋!没有之一!
  窗外的雨声似乎渐渐减弱,窗口一点微风,挟着湿润的新鲜空气,抚过窗帘。他藉着沉沉夜色看着她,眼神闪烁,许久许久,从疑问转为淡淡的喜悦,从黑暗的欲/望慢慢变得温柔。
  可是就这么停着,不上不下到底算怎么回事,下面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情况,既然都这样了……
  她咬了咬嘴唇,伸手搂住他的腰,轻声说:“嗯,痛。你轻一点。”
  轻一点!她竟然还主动叫他轻一点!要是被明殊知道,一定会被笑话死。凌晨时分,她半梦半醒地在心里把自己先凌迟一千遍。不知是不是她皱起了眉,有人伸手抚在她的眉间,轻轻的,指尖带一点轻暖的温度。
  她偷眼睁开一条缝,正看见阿远支着脑袋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她还真没有一夜醒来跟人赤诚相见的经验,尴尬得脸红,喃喃问:“醒了?”
  他的嘴角噙着笑意:“嗯。”
  她试探地问:“天才亮,再睡会儿?”
  他伸手抚过她的双眼:“你睡吧,我睡不着。”
  大概很少有人能在被人虎视眈眈的情况下睡得着。她只好干脆睁大了眼,想了想该说什么才不尴尬,最后问:“那些照片,你怎么搞定的?”
  他大概没料到她的问题,略微一怔,然后低眼殓眉,淡然说:“他是个生意人,任何事都可以找到合适的价钱。”
  小雪很快就知道了这个合适的价钱。她在公司见到正式的投资协议,孟怀远以个人名义给公司投资了三百万,得到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换言之这个资产只有几张桌子几台电脑年年亏本的小公司,要作价三千万,这无疑是个笑话。
  正午时分,她对着窗户里照进来的阳光发呆,旁边的小汪凑进她格子间来叫她:“楼下吃饭去?”
  她笑笑说:“我不去了,等会儿泡方便面。”
  小汪却没有立刻走掉,打量她说:“你今天有点怪。”
  “哪儿有!”她心虚地看自己。凌晨醒来一次,后来在某人怀里又迷迷糊糊地睡着,直睡到日上三竿,胡乱抹了把脸就冲出门来上班,身上这身衣服还是昨天的。
  “哦!”小汪看了半天恍然大悟,“唇膏的颜色没见你用过。”
  她平时从不化浓妆,今天早上又着急,跑到办公室的洗手间一看,把自己吓了一跳。黑眼圈倒也罢了,嘴角的伤痕象被狗啃过,不得已和小李借了支大红色的唇膏,害得她被小李暧昧地看了许久。
  她才要解释,小汪嘿嘿地朝她笑:“我听小李说,这是419的节奏?啧啧,何方神圣,竟然能把本公司的女神哄骗得动了凡心,好奇丫!”
  她瞪小汪,这时有人在她桌边“咚咚”敲了两声,她抬头一看,西装革履,神清气爽,不是昨天晚上啃人的小狗是谁。
  小汪慇勤地迎上去:“孟总!来找郑总啊?他今天正好不在……”
  他笑一笑,双手插兜朝小雪的方向微微扬了扬下巴:“我来找她。”
  小雪慌忙放下手里的东西:“孟总要看去年的那笔帐?我找出来了,这就给您打印出来。”说罢对着小汪:“你们不是要去吃饭?我这走不开,你们先去吧。”
  “那笔帐?”他不置可否地朝她笑,停了停说:“不着急。要去吃饭?大家一起吧,我请客。”
  小汪一阵欢呼去叫小李。她在背后比着嘴型向他抱怨:“你来干什么?”他似笑非笑盯着她的脸看了许久,最后才比着嘴型说:“来看看你。”
  她在心里嘀咕,几小时前才分手,有什么好看的,冷不防他低下头,匆匆亲在她受伤的嘴角上,在她耳边低声问:“还疼不疼?”她大窘,忙着挣脱他的手。小汪才走出没几步,背影还看得见,这时候忽然回头问:“去哪儿吃?”他放开手,笑了笑回答:“你们决定吧。”
  小汪提议去吃比萨饼,孟怀远嫌太慢,带大家去附近的海鲜自助,有龙虾刺身,还有硕大的阿拉斯加皇帝蟹。其实吃螃蟹尤其费事,小汪和小李都吃得手忙脚乱,只有孟怀远要了一碗乌冬面吃得慢条斯理。小汪奇怪:“孟总,您都不吃海鲜,干嘛来吃海鲜自助?”
  他顺手把蘸好酱的龙虾肉放进小雪盘子里:“小雪爱吃龙虾刺身。”
  对面两个人的眼睛瞬间瞪大了一倍,她在桌子底下狠狠踢了他一脚,亏得他似乎早有心理准备,面不改色地补充:“听小雪说你们公司的女士们都爱吃刺身。来,这酱不错。”
  这顿饭吃得委实太饱,害得小雪一下午都昏昏欲睡,好不容易才挨到下班,六点一到赶紧开溜。
  没想到晚上更夸张。她走出大门,路边有黑色的车朝她鸣笛,走过去一看,是阿远坐在车里。她不无奇怪:“这么早?你平时不是很忙?”
  他百无聊赖地看窗外的车流汹涌:“嗯……这几天不忙,原来要去印度,正好把工作都排开了。”
  晚餐在某小巷深处的米其林意大利餐馆,院子里架着葡萄藤,餐桌就摆在葡萄藤下,月色明朗,空气里有玫瑰的清香。阿远点了布艮地夏朵内白酒,口味清新,颇为解暑,她面前的茄汁鲈鱼鲜得可以叫人咬掉舌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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