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有位名作家——富茶礼
时间:2020-08-19 09:52:08

  沈宴秋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最多就算是个迷信的人,因为她是真的非常相信做善事可以积累福报。
  若不是古代没那个医术条件,她大概还是可以像现代那样每年都雷打不动地去献两次血,顺便死后捐个器官啥的……
  所以她犹豫片刻,还是折回去了。
  黑衣男注意到动静,半掀起眼皮睨了她一下,好似在说“你怎么还没走”。
  沈宴秋佯装没看见,一手将人搀扶起,一手提起地上摔落的剑柄,扶他找了根更舒服的大树靠着。
  将人在树下安顿好,因为地方比方才的草丛开阔,月光夹杂着萤火,光线明亮了不少。
  沈宴秋看他抱着的右胳膊隐隐有血渗出指缝,思考片刻,表情有些沉重,问道:“你自己会包扎吗?”
  黑衣男凝着她不言不语,沈宴秋就默认他是不会了。
  心累了几秒,有些郁卒:“好吧,我也不会。不过你这血再这么放任流下去,我担心会休克。你自己决定,要不要我来帮你包扎试试。”
  黑衣男没说话,只是移开了覆在伤口上的左手。
  沈宴秋见他这样,应该是同意自己帮忙包扎。说实在心里还挺诧异,按理来说这种舔着刀剑生活的人防范心很重,很少会这般轻易把伤口暴露在人眼前的。
  眼看着伤口处还在汩汩冒血,也就不再多想。
  她从怀里掏了掏,摸出一瓶“金疮药”来。
  正常来说,像她这种连菜刀、绣花针都不会碰一下的人是绝对没有机会用到金疮药的,更没有随身携带的必要。
  奈何她有个读者,逢年过节都会给她送上十来罐,眼看这些药物在墙角堆灰恐怕都要过了保质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她发现这玩意儿掺水后涂抹可以明肌塑肤,简直就是爱美女孩的一大福音,接着便把它当做护肤品日日带在身边了。
  沈宴秋打开瓶盖,不忍地看了眼他的伤口,道:“可能会有点疼。”
  然后小心地将粉末撒了上去,因为看伤口跟碗口一样大,便非常大方地给人倒了半罐上去。
  直到黑衣男看不下去,道了句“够了”,沈宴秋才意犹未尽收了手。
  把瓶盖拧好,将对方和自己都从头到脚扫视了一下,却没有找到适合用来包扎的布带。
  咬咬牙,决定效仿古装剧里那样从衣服上扯布条。揪住袖摆,临撕前还看了黑衣男一眼,当做是一项默哀仪式,难过地叹了句:“虽然我不缺钱,但我这身衣裳是真的很贵。”
  末了狠下心,竭力一撕,连表情都有些变形。
  “……”
  嗯,很好,古装剧里都是骗人的。
  沈宴秋看着纹丝不动的袖摆,有些尴尬。
  轻咳一声,一本正经地来了句科普:“你看,这就是十个金元宝买来的衣裳,多结实。”
  面具下的表情似乎有片刻崩盘,黑衣男执起一旁草地上的长剑,刀光剑影间,沈宴秋袖子处的衣摆已经断掉一截。
  沈宴秋:“……”靠,下次开始前能不能先打个招呼,她都感觉自己手指都要被剁掉了!!
  惊疑不定了两秒,还是认命地捡起布带给人包扎。
  作为一个以德报怨的大善民,沈宴秋包扎的非常细心,收尾时还给人系了个非常漂亮的蝴蝶结绑带。
  沈宴秋将剩余的半瓶金疮药扔人怀里,接着拍拍屁股起身:“行了,这个送你,这回本小姐是真的要走了。”
  黑衣人性子有些寡淡,听言什么也没说。
  沈宴秋无趣地扯扯嘴角,为没能听到那些感恩戴德的话感到些许失望,不过还是非常大度地耸耸肩,自顾寻了个方向径直离开。
  面具下的黑色瞳眸盯着身影消失的方向凝了好久,指尖缓慢地摩挲着金疮药的瓶身。
  半晌,将金疮药塞进怀里,执起剑撑着身站了起来。
  正计算着剩下的体力施展轻功够不够飞回围场,却见原本消失的人又绕了回来。
  沈宴秋表示自己也很头凸,对上对方当然疑惑视线,讪讪道:“抱歉,你介意我问个路吗?”
  黑衣人:“……”
  于是接下来,就看见硕大的树林里,一名负伤男子跟在一个冒失女后头在各大树丛间各种打转绕圈圈。
  “你来时是从哪个方位?”
  男音明显有些无奈。
  “咳……我记得我先是穿过一条溪流,然后向左走了一段路,接着看到双岔口,又向右走了一段路,再后来出现了个三岔口,我应该选的是中间那条道……”
  黑衣人周身浸出的无语气息大概能溺死人了:“……”
  沈宴秋心虚地挠挠额心,觉得自己拉着个伤患陪她找路确实有些不厚道。
  正想说算了让人先走,大不了她等到天亮,应该就能认出路来。
  不过黑衣男率先朝一个方向走去,不容置喙:“走吧。”
  沈宴秋忙不迭跟上:“去哪?”
  黑衣男睨她一眼:“你不说自己是从溪流那边穿过来的么,沿着溪走自然能找到地方。”
  “噢噢。”沈宴秋老实点头,亦步亦趋地跟着人走。
  也不知到了哪处 ,原本散尽的萤火虫又多了起来,接着便听到附近哗啦啦的水声巨响。
  沈宴秋寻着光亮欣喜地小跑几步,穿过林子,映入眼帘的是广阔无垠的峡谷,瀑布从高处飞流而下,漫天萤火飞舞,胜过浩瀚银河。
  夜风徐徐,带着氤氲的水汽,沈宴秋觉得自己的内心在一瞬间就得到了治愈,兴奋地沿着岸边来回跑。
  黑衣男子平静地伫在树下,只是远远看着,没有出声惊扰,眸色很深很深……
  后来两人沿着溪流向下流觅去,总算在小半个时辰后抵达到她口中所谓的驻扎地。
  沈宴秋看着岸对面的白色帐篷,远远还能瞥见吉云坐在火堆旁酣睡得厉害,嘴角不由扬起些许笑意。
  她感激地拍拍黑衣男的肩:“小兄弟,今晚多谢你了。”
  黑衣男还是寡言不语,她也不恼,还乐呵地善意关心道:“对了,你今晚失血过多,回去后可以多喝些红糖水,平日也可以多备些枣,无事便吃几颗。”
  虽然不太说得上原理,但应该跟女子一月一例假差不太多。
  交代完毕冲人摆摆手,便不拘小节地直接淌水穿过小溪。
  中间回头看了他几次,都站在原地没动,最后又挥了两下手,便匿进白色帐篷里不见。
  回到篷里,婆婆和心儿并没有发现她出去过,睡得正香。
  松了口气,摸黑小声地将湿透的鞋袜衣裙换下,换了件干净的里衣,便掀开被子躺了进去。
  看着漆黑的空气,想起夜间看到的美景还是有些兴奋。
  深吸一口气,翻了个身,终是睡了过去。
  ……
  在沈宴秋走进帐篷后,岸边的黑衣男便蓦地脱力在草地上跌坐下来。
  回朝后似乎已经有小半年没像这回一样吊着口气死撑了。
  他沉沉低叹了声,充满无奈。
  抬手将脸上的面具摘下,仰头望了下天,月渐西斜,看样子快到寅时了。
  薄凉冷白的面容上淡淡的没什么神情,望着漆黑的溪面好久。
  坐了小半盏茶时间,约摸体力恢复得差不多了,又重新带上面具,朝西北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易哥股的可以差不多出来冒泡了。
  PS:第二十一章 里面有提问过几个主人公第一次见女主是什么时候,那个时候担心剧透太多,答案仅供参考,只有摄政王和段老板的答案可信。女主来到异世这么久,中间有三年的空白期,不可能什么都没发生,后面会慢慢揭晓。到时候看情况会补个番外。
 
 
第39章 
  寅时, 围场。
  尽管距离兵部侍郎遭遇刺杀事件已经过去三个时辰,营地里依然充斥着紧张氛围。
  禁军侍卫严谨地在四处放哨巡逻,齐整地脚步声在营帐外掠过, 即使已至深夜,围场四周的火把依然高高举着, 各府各世家的帐篷里灯火通明,夜不能寐。
  唯有圣上的那座明黄帐篷早早歇了灯,即便御卫巡逻也都放轻了脚步声,不敢惊扰。
  虞优半夜被外头“抓刺客”的惊叫声吵醒后就再也睡不着了, 索性披了外衣坐到桌边饮茶。
  没一会儿郝光远也到了他的帐里,因为屏退了下人,是以聊天时也没个遮拦:“你说好笑不好笑, 好好的一个夏猎闹刺客, 既不是刺杀圣上也不是刺杀皇子公主,没事挑了个最胆小的兵部老儿。”
  郝光远说着也给自己沏了杯茶,嘲弄地笑了声,继续道:“那兵部老儿也忒会闹腾,就手上被人划了屁点大的伤痕, 鬼嚷嚷了一整夜,连御医都说是他自己太大惊小怪了。”
  虞优对兵部老头没什么印象, 不过白日跟兵部家的公子倒是闹了些不愉快,那赵谋刚从边境历练回京不久,年轻气旺,不知天高地厚, 不知二爷在京城的名声,还挑他当软柿子欺。
  然而参加夏猎中十成里有九成的达官贵人平日都受风满楼照拂,要知道这年头做官不好贪油水, 遇事需钱财了都是找他帮忙在中间行方便,所以得罪谁都不能得罪临安城最有钱的虞二爷几乎已经成了大家不必多说就会严格遵守的黄金律令。
  是以白日他还没吭声,那赵谋就已经在狩猎过程中被各家使足了绊子,听说狼狈至极。
  那赵谋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运气衰,后来大约是被好友告知了,这才知道是无意间对他的嘲讽招致了祸患。但这小子也是个硬气的主,又狠狠到他面前挑衅了句什么“老子绝不怕你”,连他听了都不知道是该钦佩对方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同情对方的天真不谙世事……
  就是瞧不出能生出这么个桀骜儿子的兵部老儿会是个受点伤就大惊小怪的浮夸性子。
  这时篷外传来争执声响。
  兵部老儿:“你们别拦我,出了那么大的事我一定要去禀明陛下!”
  众臣心累劝说:“陈大人,公公都说陛下已经歇了,既然人无事,还是明日再报吧。”
  “不行!那刺客如此大胆,趁夏猎期间都动到我陈某身上来了,亏得我陈某命大,才侥幸逃开一死!一定要禀明陛下,深究不可!”
  众臣头疼,不约而同觉得是陈大人想太多。在夏猎这种时候刺杀,古往今来的史例中基本都是针对皇室成员,能刺杀他这个兵部侍郎,八成是私人恩怨。现下因为这个私人恩怨已经扰得整个营地不安生了,还要叨扰入眠的陛下,不是当众触龙须是什么。
  听外头大臣还在极力劝说,郝光远啧啧叹道:“今夜怕是不让人睡喽。”
  虞优仰靠在软榻上,只觉得眼皮已经垂到肚子上,颓丧道:“本少爷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么想不开,让自己沦落到这种鬼地方遭罪……”
  ——————
  摄政王殿下的营帐前,因为有暗夜十六骑层层守卫,宣称谁人不见,是以发生那么大的事后,还没有一个人敢前来打扰摄政王的清静。
  帐中明烛摇曳,姜九黎坐在书案前别有兴致的练着书法。华服在身,玉冠束发,像是从未歇下过一般。
  半晌,清风进帐,低声禀告道:“殿下,薄爷回来了。”
  姜九黎将毛笔搁回笔架上:“让他进来。”
  不消一会儿,清风便领着一个蓝色锦衣的男子走了进来。
  冷白寡淡的面容在帐内火光的映照下稍显生气,薄易不疾不徐地抱手行了个礼:“参见殿下。”
  怎么说也是从小一并长大的玩伴,即便一方去了边境七年,但对彼此的熟悉了解还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的。
  所以姜九黎几乎一眼就看出了薄易抬手时右臂的僵硬不自然,修眉轻蹙,道:“受伤了?”
  薄易不加掩饰,颔首应声:“嗯。”
  边上的清风听了这话都有些惊疑、不敢置信,要知道薄爷和自家殿下武艺不相上下,哪怕是放到江湖中恐怕都没有几个人能敌手。
  接着便听自家殿下肃声问道:“怎么回事。”
  薄易轻描淡写:“遇到个老熟人,在边境那几年曾在战场上碰过几次,担心被认出来,就没敢用全力。”
  姜九黎指尖在桌案上敲打了两下,问道:“晚上跟你交手的有几人?”
  “七个,全部都是秦人的身手。陈决此番夏猎为了在陛下面前邀赏,把这些人都佯成侍卫带在身边了,也不知是真蠢还是装蠢。”
  姜九黎点头:“你好好养伤,剩下的交由我来处理。”
  “嗯。”薄易顿了顿,又提醒道,“陈决背后的人还没引出来,别太早把他这条线断掉。”
  姜九黎懒洋洋:“知道,我还不至于那么急性子。”
  薄易笑了笑,没跟他继续争辩。
  跟急性子没关系,这人打小厌世看不惯那些阿猫阿狗在自己面前瞎蹦跶,这陈决的性子也是难能可贵的正中他下怀,能忍那么久已经很不容易了。
  姜九黎又转而对清风道:“清风,送薄爷回去,这两日你便乔装在他身边护人周全。”
  清风恭敬领命:“是。”
  说着引人往外走:“薄爷请。”
  薄易回了自己营帐,没一会儿清风就把暗夜十六骑中医术最精湛的若雨领了过来。
  虽说是十六骑中的上游,但横竖看不过是十四岁的少年郎,满脸未脱的稚气。
  若雨将装了基础用药的医袋放到桌上,一板一眼地请示道:“大人,让属下看看您的伤处。”
  薄易依言褪下外衣,将里衬的袖子敛到上臂。因为时间匆忙,回来后只把夜行衣换下,手臂上的伤口不曾处理,还是呈原先的样貌包扎。
  若雨看着薄爷胳膊处明显姑娘家裙裳纹路的绑带,不符年纪的深沉了一下,想着癖好是个人的自由,他也不好发表什么观点。
  将沁了血的布带解开,发现皮肉的附近已经发黑并有向四周蔓延的趋势。
  愣了愣,道:“大人,您中了炽殒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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