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金璧与屈理是经年的故交了,一见面自是十分热络。
山路没走多远,便见着路上陆陆续续有马车掉头往回走。
屈理分外摸不着头脑,拦了一辆往回走的马车问道:“哎?这么怎么回事?都走到这里了,不去看花,怎么往回走了?”
驾车的男人只摇了摇头,面露苦色,“没办法,前面拦了路,又设了步障,不让进的。恐怕是哪位贵人来了。小公子也快些回去吧。”
能在休沐日携家带口雇了车马来出游的自然不会是什么贫苦人家,但他家中不过是略有薄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称不上权贵。
纵有一肚子的怨气,此时也只能老老实实的打道回府了。
屈理向男人道了谢,朱金璧见人走了便忍不住嗤笑一声,“好大的排场,好生霸道,贵人。我倒是想去看看,哪位贵人排场这么足。”
两人皆是家世出众,从未尝过怕字,哪里受过这种挫。
屈理笑道:“丹阳也就那么几家,如今天子还未长成,太后只一个儿子。皇家没听说有这样的人物。怕是文家那小子吧?不然就是任廷尉亦或者卫王了。”
深浅不一的紫色花朵绵延开满了山坡,花丛随风摇摆,却吹不散浓郁的花香与草木气味。
玉鸦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只觉得浑身从头到脚都舒服了不少,“真香。”
宋越北笑道:“我就说你会喜欢。”
玉鸦兴奋的点了点头,“这花很好闻,这里的气味太好闻了。”
“怎么,城中的气味不好闻?”
玉鸦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点头又摇头,这是什么意思?”
玉鸦思索着该怎么讲,“城中的人太多了。不一样。没有木头的味道,很干燥,浑浊。不好闻。不喜欢。”
藤的确是该喜欢山林,他养的这株藤站在山野花丛里,高兴得叶片都好似比平日更精神奕奕了。
她身上有一种与丹阳格格不入的东西,此时他寻到了出处,这的确是一株需要倚靠大树的藤,但她与旁得生在花园中让人精心培育出的藤蔓不同。
她原生于山野,身上有一种难以驯服的野性。
她读书时总是蔫了吧唧,枝叶都愁的贴在了地上,垂头低眉没什么精神。若是被他压着去背什么做人的大道理,妖女都要成了怨女。
唯有吃饭的时候才能恢复些活力,从狼吞虎咽中一窥生机。
“你在村子里长大,喜欢大山倒也正常。等你在丹阳城再呆上几年,便能觉出城中比山野多出的许多好处了。”
这本就是一株从山野中挖出来的藤,没有关系,他以后会好好照料她。
没有了自由,但他会给她更多,替她遮蔽风雨,让这株藤生的更加繁茂美丽。
玉鸦想了想补充道:“但饭菜的味道,很好闻。”
宋越北笑道:“比花香和草木的气味还要好闻?”
玉鸦重重地点头,“红烧肉的味道比什么花香都要好闻。我喜欢红烧肉,可你肯定更喜欢这花。”
宋越北一怔,“哦,为什么这么肯定?”
“你是丹阳人,肯定看过这花很多次,现在还要带我来看。对着一件东西,看第一眼就只是平常。如果一遍遍的看,每年都去看,那肯定就是喜欢了。”
宋越北有些意外,“你很少说这么多话。”
他是第一次从她口中听到这样长的一段话,更意外她会揣度他……难得猜得挺准。
小傻子倒也不是太傻。
山风拂面,身侧的姑娘身上的裙摆在风中飘动,眉间朱砂点出的花瓣是天地间最艳丽动人的一抹红。
她仰头注视着他,眼底落满了他的影。
虽不是月下,但也是花前。
难得的良景中她双眸脉脉含情,望了他一眼又一眼,目光流转间万般风情,千般妩媚。
宋越北咳嗽了一声,心中生出些莫名的期盼,“你有什么话,直言便是。”
美人柔声细语,“我陪你看了你喜欢的花,公平一点,你今天也该陪我吃我喜欢的红烧肉。”
方才那点暧昧之情与莫名气氛顷刻便散了,原来说这么多是在这里等着他。
宋越北忍不住摇了摇头,这小傻子,什么时候能聪明些?
玉鸦,“不吃红烧肉,吃点红烧鱼也行?”
宋越北叹了口气,“吃。”
玉鸦,“红烧鱼?”
宋越北无奈道:“吃红烧肉。”
这话一出果不其然见她面上笑得如三月春花开。
敬冲凑过来,“相爷,屈十二郎和朱校尉求见。”
见宋越北低头不语,他为防止宋越北想不起这号人物,连忙提醒道:“屈十二是楚义侯那家,端荣公主的幼子。朱校尉是恒国公家的那位长子。”
这两位在丹阳城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只是并非什么好名声就是了。
仗着出身高贵成日横行霸道很不象样,旁人看着他们的家世都要给几分薄面。
敬冲却觉得宋越北多半是不会买这二位的账的。
不过两个纨绔子弟,宋越北对他们的父兄都未必会给面子,何况是这样的无用之人。
“倒是旧识,让他们进来。”
敬冲一怔,他多看了宋越北几眼,旧识?那样的人竟是宋越北的旧识?
怎么这两年从没见过他们登门?
他压了一肚子的疑惑也不敢问,匆匆领命而去。
第39章
数人浩浩荡荡从山道中走来, 却大多连脚步声都放的很轻,垂着头不像是来赏花,倒像是来上刑。
只有一个人没有低头, 他隔着很远迎着她的目光一笑。
玉鸦拽了拽宋越北的袖子, “他们好像大都很怕你。你们真的是朋友吗?”
宋越北面上含笑,“这一群人里只有两个人是我认识的朋友。就是那两个男人。”
玉鸦顺着宋越北的目光看过去,白衣的青年仍在对她笑,另一人却连头都不敢抬。
“那个人好像也很怕你。他叫什么名字啊?”
丹阳城中怕他的人多,不怕他的人少, 毕竟不是谁都像她这么缺心眼。
宋越北淡淡道:“太久没见了。老友相逢, 而且你还在这里。他可能有点怕生。他叫朱金璧, 这人见到女孩子就容易害羞。”
朱金璧越是低着头,玉鸦越是忍不住看他, “他怎么这么容易害羞?”
宋越北见她直勾勾得盯着朱金璧,心口泛出一股潮热的憋闷。
他伸手捏着玉鸦的脸将人头转回来, “别再看他。”
她的脸颊陷在他的掌心里,面颊白皙如雪,肌肤柔软温热。
那双眼只注视着他一个人时, 他心口的那股潮气才缓缓散去,早在不知何时,他已习惯了她的注视。
习惯了她的眼睛只跟随着他一个人。
她望着他, 眨了一下眼, “为什么?”
他咳嗽了一声,“他们容易……害羞。别吓着他们了。”
玉鸦深以为然,“你说的是。我得小心一点,不然又要负责。你们丹阳的习俗太奇怪了。”
他多看了几眼来人,见到有不少女眷, 低声对她说道:“等会儿你可以和那些姑娘一同走走。”
玉鸦牵着他的袖子,“为什么?”
宋越北垂首对她低声说道:“你平时在府中都没有什么人陪你说话,出门一趟最好能交点朋友,这样以后就能让她们来府中陪你说话吃饭了。一个人也不至于太过无聊。”
“可我不无聊,也不需要什么朋友。我有圆圆,灵焕,乌月。”
宋越北,“那怎么能够?”
玉鸦凝视着他,用力握住他的手腕,少女神色坚定,目光炙热,郑重得像是誓言,“我只要能跟着你就够了。”
又来了,又来了,宋越北只觉得呼吸都变得困难。
她怎么……总是如此轻佻?
他沉默了很久,她抱住他的手臂,“你怎么不说话了?”
他深吸一口气,“我……”相信,你不用一遍遍的说这样的话。
“宋兄,好久不见。”
人已走到近前,宋越北咽下口中的话,面上挂出笑容,“十二,你这两年又长高了些。”
两人目光相交,记忆中神采飞扬,满脸青涩的少年已成了与他一般高的青年,只是眉眼间依旧是说不出的风流,一袭白衣站在那里却胜过所有颜色。
朱金璧硬着头皮抬起头,“宋相,小人不知道是您再这里,并非有意打扰。早知道是您……”
他肯定头也不回地掉头跑,十匹马都撵不上得那种。
宋越北刚在玉鸦面前认下这个朋友,他打断朱金璧,面上笑容温和,“朱兄,咱们许久没见,既是旧识,今日在这里遇上倒也是缘分。不如一道赏花。二位意下如何?”
朱金璧让宋越北这一声朱兄叫的一口气喘不上来,听到这活阎王留人,只能满腹不安的将辞行的话咽下去,叠声道:“好好好。”
屈理也笑道:“多亏宋兄的福,今天我们得已见到这样安静的泣沧花。十里锦缎步障,好生阔绰。”
朱金璧奉承道:“平素这山上挤挤攘攘的颇多人,用锦缎作步障隔开旁人。这样雅致的法子天下也只有宋相能有。”
他偷眼瞧了宋越北一眼,想起第一次见宋越北时的场景。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宋家还是丹阳城中一户寒门。
在恒国公家的公子眼里,丹阳城中有几户人家又不是寒门?
原本宋越北这样的出身,一辈子都不该有机会能与他们同席而坐。
他记得那是李家的一次宴席,邀了宋越北前去。
这人凭空冒出来,城中的就那么几家,各家公子们都是自小的熟识,左右一打听便打听出了他的来路。
“说是太子的一个宠姬的弟弟。”
“太子的宠姬?”记得是莫家的小子伸长了脖子去瞧他,像瞧个颇为有趣的玩意,“难怪这小子生的跟个娘们似的。”
众人哄笑起来,放肆又轻蔑,没有人将那个沉默的少年看在眼里。
那时的宋越北瘦小,内向,肩头总是收着的,垂着头,像是一道阴暗的影子,难得他身上却有种王侯也藐视的傲气。
那傲气来得莫名其妙,让人很想折辱。
毕竟他宋越北只是个穿上锦缎制成的新衣也像是偷来的衣服,身上有挥之不去的穷酸味道的卑贱之人。
他和权贵的世界格格不入。
而丹阳城中的二世祖们总是很擅长拿着这些意外闯入他们世界的卑贱之人找点乐子。
每一次遇到他,他的小伙伴们都会对他肆意取笑,取笑他俊秀的面容,取笑他的穿着,取笑他的神态,取笑他吃东西的姿态,取笑他行走的步伐……
他们都以为这个人很快就会消失在他们的世界里,毕竟宋家不过一寒门,倚靠的所有无非是一个女儿博得了太子的宠爱。
但男人的宠爱又能有几时?
但很快,朱金璧发现自己遇到他的次数越来越多。
这自然是因为太子对这位宠姬的宠爱有增无减,想要投太子所好的人太多,这个名为宋越北的小子地位也水涨船高。
他们仍不愿带着他玩,仍笑话他,只是那笑话从当面笑变成了私下笑。
宋越北这个名字真正在丹阳城立下根是从何时起?
他仔细想了想,大概是从袁子朔与宋越北交好开始。
袁子朔是灵王世子,先帝的堂兄,自幼便天资聪颖,昔年以高洁闻名天下,擅诗文,更擅琴艺。
那是一位如美玉般的公子,天潢贵胄,生而高贵,从小便是同龄人中最出色,最聪慧的一个。
若说有一个人能让丹阳城中的二世祖们打心眼里服气,那么说得一定就是袁子朔了。
他不知道袁子朔是从何时起注意到宋越北,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起他们二人变成了最要好的忘年交。
从某一日起,但凡见到袁子朔,便一定能在他身边见到宋越北。
这人一日日的张开,宛如脱胎换骨,看不出分毫曾经的穷酸气。
开始有人喊宋公子,渐渐不再有人鄙夷他,甚至他们开始与他结伴同游。
曾有那么几年,宋公子与他们醉生梦死,在山野湖畔放声高歌,在宴席间挥毫泼墨写诗题字,于高楼中抚琴祝酒,在闹市纵马疾驰……
他们的确曾经是朋友,只是他从未了解过这个人,更不敢再与他做朋友。
毕竟昔年那些与宋越北把酒同游的朋友们,今时今日有大半都已死在他的手中。
就连当年与宋越北互赠诗文,引为挚友的袁子朔也是被他亲手所杀。
思及此处,朱金璧额上沁出了汗水,愈发惶惶不可终日,只得加倍陪着小心应付着宋越北。
千金难买早知道,他一恨自己当年与宋越北有了交集,二恨今日出城赏花,三恨人家劝他回家,他非要来一探究竟。
宋越北与二人客套了几句,状似无意的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几位女眷,“这是?”
朱金璧连忙拉过自己的妻子,洪婉,“这是贱内,快,见过大人。”
洪婉不卑不亢的向宋越北行了一礼,“臣妾见过大人。”
宋越北目光匆匆在她面上扫过一眼,并未多看。
“是洪尚书家的女儿吧?”
洪婉点头应是。
宋越北温声道:“你父亲与我是同袍,丈夫又是我的旧识。不必拘束,我与朱兄多聊几句,嫂嫂去赏花吧。我这位便托付给嫂嫂了。”
他搂了玉鸦的腰,低声对她说道:“去与朱夫人走走。”
他这般亲昵不加遮掩的动作使得众人都光明正大的去看他身侧的姑娘,朱金璧原本只匆匆扫了一眼便不敢细看,只觉是个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