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不到十秒,她伸手将表冠往外一抠,秒针戛然而止。
像耍赖的孩童一般,让时间停在他将转身的那一刻。
好巧不巧,四周风静,树静,人静,她的心也静了那么一霎。
她深吸一口气,再度抬眸:“我,我是个耐心很不好的学生,一道题目解不出来,我会较劲直到解出来为止,一个故事没看完,一宿不睡也想知道结局。我这一生,最不擅长等待,可我做过最久的一件事,就是等待。我一直在等待一个人,给我一个答案。那答案是什么,我至今无从得知,若听过之后,我会如何反应,我亦无法想象。可他就像风一样,走了八千里远,来去匆匆,每一次都没有归期。沈先生,你是双学位的科学家,所有人都尊敬的教授,你那么聪明,你告诉我,这一题我该怎么解?”
香樟随风摇曳,他人未动,那双始终深沉镇静的眸却在颤。
她知道他无法回答的。
甚至于,他根本听不懂。
十秒钟,哪里够?
她将表冠摁回去,十秒钟走完,果然一片沉寂,一声不吭。
她看着他,尽力微笑,“这个答案,就等下次见面回答我吧。”
月光映入她的瞳,宛然两点明星,仿佛能照亮心里至暗之处。
她鞠一礼,正要转身,他却突然伸出手,一手拉她入怀,一手揽住她的背,拥住她。
不重也不轻,但能听到他的心跳。
沈一拂喉头连动两下,意识到自己唐突了,又松开她,却没后退。
而是拉起她的手,将她的表解开,又将自己手上的表摘下来,绕上她的手腕。
皮面表带的扣针穿过最后一个孔,箍好,表盘调正,“你是二十号回上海对么?”
她讷讷点头。
他指着表间的日历盘道:“现在是十五,在三十一号之前,我会回到上海。假使被什么事耽搁了,回不去,那……”
指尖挪向这一刻的时分和分针,“十点二十分。未必每一天都可以,但只要可以,我会想办法,让你接到我的电话。”
他将她的表收入怀中,“你的表坏了,留在我这儿,修好了,还你。”
“我的表哪有坏……”
车上的喇叭响了两声,他不能再久留了。
他说:“我必须走了。”
她抿了抿唇,不敢再耽误他的时间,知他顾虑什么,倒退几步,跨回到校门内,他往车方向迈步,车窗拉下时,冲她指了指手表,意思是“快回宿舍”。
等车离开,她的大脑才后知后觉恢复反应力。
踱到校园里,走到路灯较为明晰的位置,开始端详这块手表。
表盘是不同角度不同“色”泽的深蓝,表壳和指针呈金“色”,黑“色”表带戴着有些年头了,表镜却几乎没有划痕,可见手表的主人对此很是珍惜。
可是,她明明在等他答话,怎么忽然换起表来了?还让她回上海等……
等?
他让她等他。
……这是听懂了她的话了么?
云知在“他到底知不知道她是她”这个问题上纠结到半夜,连入了梦都在彷徨,以至于第二日上课都差些迟到。
第二个问题虽然答案未明,第一个问题她心里倒是有了谱。
蔡校长说自己因年龄大来不及重学许多知识,她尚且年轻,又何必急于一时?
下课后,她当机立断去找马老,告诉他自己决定要学完高中课程再考学,她将竭尽所能,但凡能成,明年自会来试,要是实力不允许,还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好基础。
三位教授听她这么说,固然略表失望,又难免欣慰,皆觉此女踏实谦逊,目光长远,不仅是学习能力强,尤其人品也难能可贵。
而教授们的办公室都在一栋楼内,此事一传十,十传二十,之后两三天换了课的云知依旧没逃过成为关注点的命运。
等流传到学生堆里时,又裂变成了多种版本,再加上文学赛获奖的光环,她简直快成了新一届的启明星——所有同期学生都在等看辩论论坛那天她的表现。
云知心里多少有些慌“乱”。
一有空都要去图书馆看报,半颗心用在关注沈一拂的安危,半颗心用在准备论坛的稿子,每天早出晚归的,回宿舍时通常见不着楚仙的人,直到她睡着后这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三姐才回来。
是以,在这三四天内,两姐妹做到了几乎零交集,直到来京培训的第十夜,她推开门,一开灯看到楚仙坐在床上,吓了一跳。
待看楚仙穿着睡裙,以为是自己打扰她睡觉了,正要拉灯,楚仙忽道:“等一下,五妹妹,我有话要同你说。”
她语气温和,不像是来找她斗嘴的,云知放下书,拉了凳子坐下问:“什么事啊?”
“你可以帮我一个忙么?”
“什么忙?”
楚仙起身,从床头拿出一个锦盒,递到她跟前,低声问:“明天能不能去个地方,帮我把这个东西还给一个人。”
云知不明所以,先接过来,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只翡翠玉镯。
她自幼见多了奇珍异宝,只看这糯冰飘花的种质,颜“色”绿的纯正且通透,就知是极贵重之物,哪怕是在前清也是要值上千两白银的。
“你……你这打哪来的?”云知忙将玉镯收回锦盒当中,轻放在桌上,“谁送你的?”
“是我……我爸爸的朋友,他说,只是个小小的礼物。”
“这都能买下一栋宅子了,怎么能说是小小礼物呢?你脑子糊涂了?怎么能收这个?”
“我起初不知道这镯子有什么贵重的,现在知道了,不是让你帮我还么?”楚仙也心虚的不得了,“他明天约我去喜乐堂,你帮我还,好么?”
“喜乐堂?”
“对,就是在八大胡同里,梨园,看梨园戏的。”
小七是妥妥的戏“迷”,云知当然知道喜乐堂是哪里。
“你为什么不自己去?”
“我……”楚仙眼圈发红,“我怕我去了,他会误会我是……总之,我不能去。”
“什么意思,你把话说清楚。”云知觑着她的神“色”,“你、不会喜欢那个人吧?”
楚仙但泣不答。
她越不答,云知越是心惊:“林楚仙,你、你来北京是学习的,还是来谈恋爱的啊……那对方是什么身份,什么来头,你清楚人家的底细么你就……”
“我没有!我没有答应他!我一开始……一开始是因为别的原因,为了,对,是因为他说能帮助家里的生意,我才和他吃过两次饭,我没有那个意思的。但今晚,他送了我镯子,我才知道,兴许是之前我令他误会了……”楚仙握住云知的手,泪珠一滴滴滑下,抽泣着:“我是真的怕极了。所以,能不能拜托你……”
“我不去。”云知拒绝,“你应该把这件事直接告诉祖父,让祖父来处理。”
楚仙一听“祖父”,吓得双腿一软,坐到地上,“祖父要是知道这件事,一定会打死我的。而且,等祖父来处理这件事,真的成了我们收了别人的东西,到时有嘴也说不清了……必须明天还,拖不得的。”
云知没应声。
楚仙拉着她的袖子,极力抑制着自己的哭腔:“今夜他说,待明日我踏进喜乐堂,就是接受他的意思,我真的不能去啊。可你不同,他们都不认识你,你只要拿着这个东西找到一位叫冯匡的人,他会带你去见他的,你替我把东西还了,就说是我误收了,直接出来就好了。本来就和你无关的事,他不会难为你的。”
云知一时拿不定主意,楚仙竟跪起身,膝行两步,软言求她:“五妹妹,算我求求你了,这件事对我来说,要是一个处理不善,败坏名声事小,对家里而言,才是后患无穷。你就当是看在大哥、看在祖父的面子上,帮我这一次吧。我、我也没说我不去,只是不和你一起进去,我会在门外等你的。”
这大概是云知第一次看到林楚仙低声下气、六神无主的模样。
她哭的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云知再无动于衷下去,少不得要把其他宿舍的人引过来。只能把她扶起来,“哭管哪门子用?你起来说话。”
楚仙嘴唇仍在发抖:“你答应我了?”
“你先同我说,他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家里是干什么的?”
“他……姓余,单名一个岳字,是北洋军的一个少将,个子挺高的,模样还算周正……他身边的人都管他叫大少爷,外人叫他余爷,我叫他余先生。”楚仙说:“反正,你把东西给了他就走,要是早,还赶得及回来上课的。”
云知目光落在那锦盒之上,轻轻摇了摇头,“三姐姐,你都捅出这么大篓子了,上不上课还有什么要紧的。”
楚仙闻言,破涕为笑,“那你这是答应我了么?”
云知答应楚仙,并不只是出于同情心的缘故,也不是担心她被祖父打断腿。
如果只是被祖父打断腿就能解决这事,她十之八九是不会掺和进去的。
事实上,她哄楚仙睡着之后,悄然溜出宿舍,打电话给祖父——接电话的是二伯母,她说祖父和二伯都不在苏州,有事出远门去。
她又打给了林公馆,也不知怎么的,一晚上占线,等到图书室关门都没人接。
这下真成了个烫手的山芋了。
这种事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军阀世家相中了漂亮小姐,先以世交的名义接近,再摆桌设宴、共进美食增进感情,赠完定情信物之后搭个琼台玉阁相邀,也是一套正儿八经的流程。
正所谓盛情难却,若楚仙去把东西还了,再走人,小则伤情,大则恼羞成怒,莫说什么名声了,这位能不能毫发无损的出来都尚未可知。
可楚仙要是不去,收了如此贵重的礼,后续的麻烦只会更多,这些军阀世家保不齐本就看中了林瑜浦的家产,整好借题发挥,趁火打劫,林家可就危矣。
但换成是她去,只说是楚仙的同学被打发来的,应该能先混过去。
楚仙一番话中有句是事实,东西得尽快还,留在手里着实是祸患。
喜乐堂在京城的梨园行里算是排的上号。
小七在童稚之年就爱戏入“迷”,找不到人的时候,五格格就得带上府邸里的小厮一家家翻,翻遍胡同,总能在某一家台下看他手扳台栏,踮着脚尖,目不转睛望着台上。
久而久之,她对这一代几大园子也熟络,来到街门,就让黄包车夫停下,往里走不到两百步,就看到一个大院门前“喜乐堂”的牌匾。
楚仙今天难得没有装扮,她哭了一夜,眼睛还发肿,还没走近就停下了脚步,躲在树后。
云知抬表看了一下时间,正是早上九点。
她从兜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楚仙,纸上写了马老的办公室电话:“我方才在街口那家书肆门前看到电话,如果我十点还没有出来,你一定要记得通知学校,其他也不用多说,只说我被困在里边。你得答应这个,我才能进去,否则,我是不去的。”
楚仙连连点头,“半小时,半小时没出来,我就告诉老师。”
不到正午,这个时间,戏园子通常不会开锣,迈入园中,依稀能听到有人在唱戏。
园内的伙计听她说要找余大爷,不敢怠慢,领她穿过前院,不一会儿,果然有个头戴瓜皮帽的年轻人出来接应。
“这位姑娘是……”
“您是冯匡冯先生吧?”她照着楚仙形容的模样认出了人,“我是林楚仙一起来北京参加文学社活动的同学,她今天早上忽然发起高烧,起不来床,但又说同余爷有约在先,于是写了一封信托我拿来。”
锦盒在她挎包内,她也不提玉镯,只将手中的信递给冯匡,“劳烦您帮我转交给余爷。”
冯匡看她面貌清秀,一身学生装扮,应不会有假,但又不敢擅自做主,接过信后,请她稍坐片刻,便一路小跑往内。不到五分钟,很快折返回来,客客气气道:“可否请这位小姐进去坐一下,我家少爷担心林小姐的病情,想了解一下情况。”
不出所料,对方会找她询问。
云知点头,紧随他们穿过回廊,但见前方水榭上立着一个亭阁,对面搭了个小戏台子,三两人正上演一出《桃花扇》。
古调独弹,座客设两座,仅有一人一身棕“色”皮袄,手持一串碧玺手串,头微微晃着,显是正听戏入了神。
冯匡躬身上前示意:“余爷,楚仙小姐的同学来了。”
那人手里的把玩的动作一顿,“喔?”
云知主动上前,只等自我介绍之后,就从挎包里拿出锦盒,放下离开,未曾想,待那人抬起头,她才看清那人真容,整个人瞬间呆住。
这、这人哪是姓余?
他不正是沈一拂的哥哥沈一隅么?
第六十四章 重入沈府沈一隅从来不是……
本来沈一隅的外貌虽远不及他弟弟来的优越,也算得上是面貌周正——至少远看不俗。
可也说不清是哪里不对,兴许是眼白太过,或是脸上的肌肉层太厚,尤其盯着人笑起来的时候,总给人一种略微腻乎的膈应感。
没想到,时隔十年,这种冲击不减反增,直把云知看得条件反“射”地瞳孔一颤。
沈一隅觑着她的神“色”,“怎么,小姑娘认得我?”
既已“露”出讶异的神“色”了,云知再收敛也来不及,索“性”垂下目光说:“没有,我就是听楚仙说‘余爷’,还以为是个上个岁数的人,没想到您如此年轻。”
她心里却在想:楚仙怎么会和他搭上关系的?沈一隅又为什么要用化名?难道,他只是图个新鲜,想玩玩儿而已?那又何必送那么贵的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