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怜站起了身,开始环视这间房子。
很多家具也很老旧了,电视机是上个年代的,旁边放着一个游戏机,很久没有人碰上面都落了灰,电视机旁的桌上摆着一个相框,里面照片发着白,看不清。
楚怜走了过去,却无意看到下面抽屉边角露出的一张照片一角。
她把那张照片拿了出来。
可在看到照片上面的人时,楚怜的表情慢慢变化,逐渐凝固。
照片上是两个人拥吻,男方是陈墨,可女方……
竟然是她。
楚怜神色开始变化,那是种崩乱的感觉,她足足花了好几分钟才缓过来,确定照片上的那张脸就是她,那个背景,里面的两个人。
可是这上面怎么看怎么是一对相知的恋人,甚至里面女孩看陈墨的眼神都是眷恋柔和的。
她不可能有这种眼神。
那不是她。
可这张脸,不是她还能是谁?
楚怜开始翻找抽屉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照片,只为了印证心中某种猜想一样,连手都开始慢慢发颤,思绪也开始混乱。
没有。抽屉里只有这一张照片,仅仅这一张照片。
可是怎么会这样,这又是怎么回事?她压根就没有这张照片的任何记忆,楚怜以为自己是认知出现了什么偏差,除非这世界上有一个和她长着同一张脸的女人,不然不可能有这种事,陈墨又为什么会那么爱她,又为什么会对她做那些事……
楚怜开始想到了某种可能。
她慢慢开始脱力,蹲到地上去翻找抽屉,混乱地把里面东西翻得一团乱,最终她找出了一封信。
信封上有一张粉色贴纸,上面写着:致十年后的阿墨。
内容:
[阿墨,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肯定是十年后的我们了。我时常在幻想,十年后的我们会是什么样子?你还会不会保持着自己的陋习,每天不爱说话,自己的袜子也不爱洗,只知道往自己的手腕上绑绷带,又会不会依旧以拳赛为乐,你的生活又有没有我。
我想,肯定是有的吧,你说以后要带我去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带我看看新的景色,你说希望以后每天睁眼见到的第一个人都是我,你还说以后走夜路都要陪我,当我的光,我觉得你肯定也是很爱我的吧,要不然,怎么会那么在乎我呢。
可是,我还是感觉这些都像做梦一样,也许这样说你不会懂,但我真的很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这段时光,我想和你一直这样下去,过完一整个人生。
你知道吗,我在我们的院子里种了满地的向日葵,等夏天来临的时候我们在后院乘凉,一边看我种的花,一定很好看,隔壁小花爷爷和我说,等向日葵的花期过了,掉落种子还能拿出去卖钱,我可以去卖花种子,到时候赚了钱就可以养你啦,我们现在的房子太小了,我想赚多点钱,以后给咱们买大房子。
我是一个没有读过什么书的人,文采不高,写出来的信也只能说这些话,阿墨,你一定不会嫌弃我这封信的吧。
所以十年后的我们会怎么样呢?我猜,我们的生活一定比现在更好吧,我们会结婚,也许还会有自己的孩子,那时候的我们一定很富有,最起码城西的桂花糕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好了,其实说这些我只是想对你说一句话,阿墨,我爱你,比你想的还要爱你。我真心地希望十年后我们翻出给未来写的信时,可以有很多不一样的感悟。
这封信我就藏在你的枕头套里啦,看你什么时候能发现。
落款:你的阿怜。]
楚怜一字一句把这封信给看完,浑身颤抖,又看到信封的背后还写着一句话。
——阿墨,如果有一天我忘了你,一定是我迷路了,记得在原地等我,我会来找你。
就是这一句,她所有的观念全部崩塌。
不为其他,而是,这是她的字迹。
这些话全部都是她写的,可是她什么时候有写过这些?她和陈墨以前就认识?他们相爱过?还是说,这个所谓女孩,其实就是她自己?
所有的一切,结合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混乱地充斥在楚怜脑袋里,陈墨过去的那几年,他认识的那个女孩,他墙上的怜字,他指责自己,还有她是个孤儿,她对自己的过去一片空白,裴厌把自己带回来……
她捏着那封信,手指关节都要发白。
可是这些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陈墨没有告诉过自己。
她撑起身子往屋外走,却在踏出门口的那一刹那双膝跪地倒了下去。
楚怜的头开始疼得剧烈。
疼痛致命,生理的泪水近乎瞬间溢出眼眶,她抬手扶着头,痛苦地跪在地上。
一切的一切,仿佛都有一个平行空间,仿佛是另一个人经历过的。
各种回溯,楚怜感觉自己脑中的思绪也在慢慢回复,像慢电影重播,每一帧,每一幕,无限清晰在她脑中演播。
有道声音在哭,在喊阿墨。
她在黑暗的地方,亲眼看着陈墨在雨夜里被人狠狠地打,她捂着嘴哭得泣不成声。
她想喊陈墨,可是她不能出声。
她多想出去告诉对方,她没死,她压根就没死,为什么要听那些人的话,为什么要为了她这样牺牲自己的尊严。
那是弄堂,所有人聚集的地方,一道硬骨瘦颀的身影跪在中央,她就在后面,被人绑住藏了起来,亲眼看着陈墨被人为难,被人要求下跪,他们说她死了,陈墨和他们动手,最后他被人打瘫到地上吐血。
她被人摁着亲眼看着陈墨瘫倒在她面前,他闭上了眼
他们告诉她陈墨死了。
有个人告诉她:“这就是你爱的人,他死了,他再也不能活了,你说你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楚怜哭了整整一天一夜,眼睛都要失明。
她的过去,过得已经非常不幸了,她是所有人眼里的傻子,没有人心疼她,更没人可怜她,大家都是带有恶意的,在这样贫瘠的时光里,她遇上了他的光,可老天连这最后一点光也要剥夺。
那几乎成了她的心理阴影存在于她的脑海里,她害怕,绝望,浑身颤抖,整夜不能入眠,最后她被人注射了药物,之后她开始昏睡,开始选择性地忘掉一些事情。
过去的那些痛苦,那些经受过的冷遇,周围人的冷嘲热讽,一切不好的回忆她都想抛却,包括阿墨的死,她都选择了忘记。
她再也不想面对那些痛苦根源。
可她封存的记忆什么时候会醒来?谁也不知道,可能永远不会醒来,可能在某一个契机。
楚怜是个孤儿,她人生过去二十年都是在无边孤寂的寒冬中度过的,她不知道什么是温暖,只是凭着她的下意识反应去对人笑,去温暖别人,可她骨子里是另一面。
所以再次睁眼时,没了过去那些认知的她就是最冷漠的一面。
她的一切都是新的,都是可以重塑的,她没有感情,不会去爱一个人,她很唯我,什么都是以自我为主。
可她又怎么会知道这一切都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
有人就是看中了她,要留她一条命,把她带到另一个地方。而陈墨?资本家之间的争斗罢了,他们要玩,就想跟陈墨好好玩,以后要是有缘分,还能让他好好看看,他的女人是怎么在别人那儿。
那肯定会是个致命打击。
要怪也不能怪别人,就怪他没能看好自己的人。
所以她睁眼第一个看到的是裴厌时,裴厌温柔地摸摸她的头,说:“以前叫什么,那现在也叫什么吧,跟我走吧,阿怜。”
第57章 初次见 只是一道涟漪
那个季节的几个月,整个宜水镇都是雨。
毛毛细雨,带着雾笼罩了整个小镇。
网咖,老旧的招牌悬挂摇摇欲坠,里面每个机子都上满了,陈墨刚打完一个通宵的魔兽,背着单肩包,丢了几个硬币给前台。
“下机。”他如往常,只有两字。
“阿陈,今个儿这么早就走啊?”收银的老王跟他是熟识了,知道这个少年每周三到周五都会来,不打满一个通宵就不走。
他这人脾气怪,平常不爱说话,整天穿着一黑色卫衣,没下雨的时候也戴着个帽子,微低着头,整张脸就掩在帽子里,刚开始人还以为他是长得不好看性格孤僻不能见人,可后来无意一瞧,顶帅的一小伙。
别说那张脸的颜值,就算是放这整个镇上大概都是能打的,可确实孤僻,平常难说上两句话的,要么也是打游戏在这窝着。
观感就一个,大概是打网游玩废了的一网瘾少年。
“嗯。”他收拾着背包,甩到肩上,单肩搭着:“明天不来了,不用给我留位。”
“好嘞。”
沿着网咖大门,是一条蜿蜒往下的石板路,最近天天是雨,青苔都冒出来不少。
这座镇依山傍水,到现在也是有几万人生活的规模,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他住的位置叫欢所街,一条街横穿,旁边都是些复古小楼,拐个角走进去平常就能看见一些穿着暴露在街边揽客的女人,见了面生的就会勾。
都是些隐秘事。
这儿表面祥和接地气,实际边上有高速公路,也算连通两大城市的枢纽,所以,也有一些私下勾当在进行。
他住的位置就在这条街尽头,一栋独立一居室,挺窄的,刚好够一个人生活。
打了一晚游戏太困,回来把背包一丢,往床上一睡就是大半天过去。
再醒来时可能已经黄昏了,他就起来刷牙,对着窗户,抬起头还能看见远边的晚霞,只不过最近天儿不好,也只有些乌云能看。
“阿陈,今个儿这个点才醒啊?”刚洗了把脸,听见下头有女人声音。
垂眼看去,隔壁场子里的红姨一边抽着烟一边靠在门边,恰巧抬头看见了他,笑着开口打趣。
陈墨道:“平常不也这个点吗。”
“平常可不是,我可关注着你呢,你这天天晚出昼伏的,可得睡到七八点才醒,今天这才六点,怎么,今天又有地下拳赛打呢?”
“差不多。”
“哎唷,那你也真有够辛苦的,天天不是打游戏就是打拳的,挺累吧?”
“还成。”
“那你最近有没空,姨拜托你个事。”
陈墨掀起眼皮看过去。
“这不过两天我这有小姑娘来嘛,肯定都是些生面孔的,刚好我这私人又有点事估计不在,晚上六点那阵子,你要有空顺便帮我看会店呗?”
生面孔,小姑娘。
说白了也就是些新人,至于是什么新人,言外之意谁都懂。
“大概没空,挺忙。”
“忙什么,除了上网可不就是打你那黑赛赚钱吗,实在不行,我给你钱。”
“那成。”
对方回得这么快,以至于红姨都有点噎着,最后看看对方那寡淡却漂亮的脸,想着难得见这么漂亮一男的,花点钱多看两眼也好。
其实当初陈墨刚来宜水镇的时候,她就注意过对方了。
当时还不熟,瞧见面孔生,那是想着把人勾过来给底下的姑娘,好歹从这异乡人那儿捞点钱出来。
那时他也是穿着这样一身黑,长得也瘦,那身材匀称,帽子下冷淡的脸瞧了也叫人心跳加速,看着人也年轻,说实话这男人肯定还是年轻点好啊,不说人有干劲,就那种感觉也是一般人比不了的。
她想着去拉拢拉拢,就叫底下姑娘去拉拢,问要不要陪一晚。
旁的年轻人要遇着这种事,要么是避讳着赶紧走了,要么就是脸红得不行,谁知他也是不同,当时反问:“陪一晚,怎么个陪法。”
姑娘脸红着说:“你想怎么样,都行。”
他说:“是吗,我想怎么样都行?”
人姑娘也没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都不敢直接对视,当即红了脸低下头。
陈墨扯了扯唇,视线看了眼场内,知道有人看着,道:“要勾人还是看着点勾,别勾错了,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红姨觉得这人口气可真大,当下也把他给记了住,但后来他住进了这条街的最里,接触多了,红娘也确实能感觉得出来,对方和普通人不一样,肯定是有背景的。
所以即使之后陈墨平常的表现平平无奇,红姨也坚持这个认知。
这么大半年,和他关系也算熟络。
陈墨是去年秋天来的,到现在也确实大半年了。
那时他二十一岁,还算年轻。
他刚来时独来独往,在宜水镇待的这大半年慢慢认识了一些朋友,地下拳赛也是朋友介绍的,说这里怎样可以赚钱,平常遇着大场子的时候,只要不死人,赢了一场就能赚,比平常人赚得还多。
本来看着陈墨这样应该是不缺钱的,就是说说,没想陈墨说了句行,从此就踏入了其中。
他的生活很单调,可能每天就沉寂在网吧里,打打魔兽,陈墨那双手很好看,操作起来带上他那颜值,每次能吸引一堆小姑娘偷看。
晚上他就去打拳赛,不要命一样打,打赢一场,赚一百,连胜可以赚更多。
陈墨长得瘦,个子也不是顶高的那种,除了那张脸出众点,当时没什么人看好。
然而作为新人第一场直接秒杀连胜级人物后,他在拳场上如疯狗一样的架势,足足让他拉满所有人注意力。
就那么一夜之间,陈墨这个名字在宜水镇出名了。
所有人都说宜水镇来了个高冷又不爱说话的帅哥,以后肯定能给平淡的镇上生活添一抹风采。
然而没人知道,他其实是来寻死的,疯狗又如何,在别人眼里关注度有多高又如何。
他的内心满目疮痍,深度抑郁,他只是在寻找一种方式,让自己解脱。
这两天宜水镇的雨下得更凶了。
雨水顺着屋檐往下滴滴答答地砸在青石板上,空气里都沾着泥土的湿润感,衣服几天都干不了。
陈墨坐在红姨店门边的椅子上,难得没有事地在那闲坐。
他拿着一本书敛着眼皮淡淡看着,一边等时间,什么时候约定的时间到了他就直接走人,至于那什么新人,他也懒得接待。
门口也是这时传来声响的,好像有什么篮子被搁在了地上的声音。
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慢慢探着头进来。
陈墨刚好抬眼,和对方的视线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