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的恶毒嫂嫂——谁家柳下
时间:2021-06-23 09:21:23

  “册那,还愣着干嘛?”大汉咬牙, 冲着身边命令道,“还不快给老子拿下?”
  话音刚落, 一边的小弟纷纷撸起袖子朝谢奚奴抓去。
  谢奚奴没有动, 手微微一松,刀柄“咚”的落地, 空气中传来咯吱作响的骨骼错位声还有大汉吃痛的痛呼声。
  那些小弟的手还未触碰到他的衣服,就凌空被弹飞, 落在地上, 吐了一地的血。
  不过片刻的瞬间, 整个村口站着的人除了他,就只剩下那个红衣男子和黑将军。
  黑将军还在龇牙咧嘴,猛得看到谢奚奴轻飘飘的眼神, 吓得炸出一身毛,夹着尾巴,拖着笨重的锁链逃回了铁笼。
  风平地拂过,阒静的村口传来一阵鼓掌的声音。
  是那个领头的红衣男子。
  他拍着手,往前走了几步。
  “想不到小小的万塘村居然藏龙卧虎。”他一脚踢开疼得在地上打滚的小弟,笑着看谢奚奴,“不知小友可否告知尊姓大名?”
  这摆明就是日后要来兴师问罪,秀秀急得在旁边打眼色让他别讲,可惜谢奚奴并没有回头看她。
  谢奚奴默了一瞬,忽然也笑了。
  原本还挂着笑意的红衣男子见状有些绷不住情绪,收敛了笑意,问道:“你笑什么?”
  “我笑你浪费了一次求饶的机会。”谢奚奴歪了歪头,“如果这是你的遗言,我成全你。”
  “你说什么?”红衣男子刚要发怒,就听他的声音不紧不慢的传来。
  “谢奚奴。”他道,“夺取你性命的人叫
  谢奚奴,别记错了。”
  这个孩子用着最天真的语气,最单纯的表情,说着最慎人的话。
  红衣男子被气得不轻,向来只有他威胁别人的时候,什么时候轮得到一个小屁孩来阴阳怪气他了?
  他握住腰侧刀柄,刚想要抽刀迎面砍去。
  不料刀柄刚松动,刀光还未见天日又被猛得推送回了刀鞘。
  红衣男子震惊抬眸,下一瞬,他只看到面前光影错乱,那孩子竟从几步远的地方蓦地瞬移到了面前。
  劲风扑面而来,带着浓浓的血腥味,他还来不及反应,就感到胸膛一阵巨痛。
  他错愕地低头看去,却见胸前正被一只手穿透而过,鲜血四溅,落在血红的衣襟上,只渗出深色。
  他猛得一颤,随着那只手抽回的瞬间,他往前踉跄了几步,应声倒地。
  直到倒地,他仍旧瞪大了一双眼,似乎没想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地上的小弟吓得从地上扑腾地爬起来,刚想跑路,脚底却忽然窜出一团烈焰,将他们,包括那只躲在铁笼里的黑豹,一并焚烧。
  火光下,村口处是撕心裂肺的求救声,很快被风吹散,落成满地的灰。
  谢奚奴转过身,正好对上村民们惊恐的眼神。
  他往前踩了一步,那些村民就被吓得浑身颤栗,瑟缩成一团,似乎他是洪水猛兽一般。
  村长的孙女是个四五岁的娃娃,胖乎乎的,像年画一般喜庆,此时正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疑惑地看着谢奚奴,她伸了伸手想去够谢奚奴,却被她娘亲一把护在怀里,往后挪了好些远,深怕出现什么危险。
  谢奚奴愣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恍然大悟地笑了笑。
  他看向君秀秀。
  秀秀还呆在原地,她原本肤色便白皙,今日穿了件素绿的罗衫,衬得她的脸色愈发惨白。
  她轻颤着眼睫,静静地凝视着他。
  这样的场景,这样的表情,其实并不陌生。
  灵力的反噬已经开始游走于全身。
  谢奚奴强忍着喉中的腥味,跨过焦土,一路走到君秀秀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他的手上还在滴血,落在她的裙衫上,化成不规则的血渍。
  “害怕吗?”他问。
  秀秀迟疑地点了点头。
  他笑了一下,喉间一涌,蓦地吐出一口血,下一秒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谢奚奴似乎做了一个很长的梦,他梦到交错的光影中,他与长青村那帮人一并葬身于火海。
  梦到复生后,他从废墟堆里爬出来,踏上了云州的地界,一路啃着草根吃着腐肉,爬出了那片土地。
  梦到他来到万塘后没多久便遇上了黄泉海的扫荡,他被那群人抓去喂养妖兽,最后靠着吸食了妖兽的内丹逃离了那里。
  梦到他逃到新的村落,帮村民杀了屡次进犯的山匪,却没有等到应有的感谢,所有人反而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视他为洪水猛兽,趁他在睡梦中,将他绑上了火台。
  梦到他蒙受冤枉,断了两根手指后被道长从长留山顶抛下。
  梦到他辗转来到江家,看着与他留着同样血液的江清风被人高高捧在手心,而他却处处为人刁难,受人屈辱。
  最后他梦到了鬼道中的魑魅魍魉,梦到他靠着一把锈刀斩出了一条生路。
  既然你们人人都说他是那样的人,那他便就做这样的人吧。
  既然你们人人都说他的宿命本不该存留于人世,那他偏不,他要与天齐寿与地齐福,他要杀尽天下所有不服者。
  在这人世,从未有人给过他优待,他也从不需要给任何人优待。
  他的梦境反反复复,与他忽冷忽热的体质一样难熬。
  他半梦半醒,中间醒过来好几次,却睁不开眼,只得再次朦朦胧胧地睡去。
  他能感受到有人帮他搭脉,有人在不停替换着他额头上的毛巾,甚至能听到,一群人在他耳边叽叽喳喳。
  “大夫,你一定要救救这个孩子啊!”
  “您曾经可是在皇城做过御医学徒的,您是方圆百里最有名的大夫了。”
  “无论需要花费多少,我们都愿意!”
  “用最好的药,大夫?”
  “不是我不想救,是他脉象太奇特了。”
  “而且他骨骼惊奇,我从未见过自愈能力这么强的人。”
  “怕是哪个道门的小仙童吧?”
  “你们不必过于担忧,没有什么大碍。”
  “……”
  嘈杂的议论声争执了许久,似乎就炸在耳边,最后谢奚奴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只看到了单薄的灯光和洁白的纱帐。
  屋内并没有围绕着许多人。
  他盯着纱帐看了许久,才坐起身。
  呼吸间是熟悉的药草香。
  似乎自他重生至今,就一直被各式各样的药给包围了。
  秀秀正放下了蒲扇,掀起了炉盖,忽然听到旁边的动静,惊喜地回过头:“你醒啦?”
  “嗯。”谢奚奴点了点头,挣扎着要起身。
  秀秀赶紧拦住了他:“别动,大夫说你内伤严重,先喝药。”
  说罢,秀秀便盛了一碗,舀起一勺吹了吹,递到谢奚奴唇边。
  谢奚奴没有张嘴,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秀秀不解道:“怎么了?”
  谢奚奴没有回答,过了很久,他道:“我自己来吧。”
  “你受伤了。”
  谢奚奴垂眸,他的右手绑了好几圈的绷带,却仍旧可以看到有微微的血色从里渗出,手心火辣辣地痛。
  “没关系,我可以。”
  他用左手接过碗,也不管烫不烫,一口气便将药一饮而尽。
  秀秀习惯了他的冷淡,也没有太在意,接过碗,便起身要走。
  没走出几步,忽然听到谢奚奴的声音从身后幽幽地传来。
  “你不是害怕吗?”
  秀秀微微一愣,转过身踌躇了一下:“阿奴,你在生大家的气吗?”
  谢奚奴不答话。
  秀秀道:“其实大家都很关心你,温大夫不在,你晕倒后,村长他们驾着车跑遍了周围城镇,找了许多大夫来医治你。”
  “但是当时大家确实挺怕的。”她想了想,又道。
  “你呢?”他问。
  “说不害怕是骗人的。”她道,“我这辈子总共也没见过几次血腥的场景,当时确实吓到了。但是我不是怕你,只是怕那个场景。”
  “谢谢你,是你救了大家。”
  空气中是长久的死寂,秀秀没有等到他的声音,刚要转身离开,便听到他的声音再次轻飘飘地传来。
  “我可以相信你吗?”
  灯火“啪”地响了一下,谢奚奴的眉眼沉在光影下,看不出情绪。
  “我可以相信你吗?”他又问了一次。
  这次的声音轻了许多,不知是在问她,还是在问自己。
  放下梦境里所有的不甘与仇恨,不管未来能否走向不一样的道路,他想活下去,在此之前:秀秀,我可以相信你吗?
  灯火中,他看到她错愕地眉眼渐渐漾开,攒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她说:“当然可以!”
 
 
第34章 原书的男二季鸿归
  谢奚奴的恢复能力真的惊人。
  吐了一身的血, 发了连日的高烧,在床上躺了没几天便又生龙活虎的。
  只是虽然身体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但每当村民们提着礼物来看望他的时候, 谢奚奴便又缩在被窝里装睡, 弄得大家也不好意思吵醒他, 没呆一会儿便轻手轻脚地离开了。
  对此,秀秀只觉得, 这个死小孩应当就是不好意思了。
  想不到还挺害羞。
  谢奚奴不知道秀秀的腹诽, 他只是讨厌那些个“掏心窝子”、“诉衷肠”的肉麻话,干脆就耳不听为静。
  至于谢奚奴为什么能够这么厉害, 赤手空拳杀了那帮黄泉海的贼人,大家虽然疑惑,却并无人过问。
  无论他是什么天赋异禀的小道也好, 是什么妖魔鬼怪也罢,都已经不是这么重要了。
  现在唯一重要的是, 大家都活着,是谢奚奴救了大家, 这便足够了。
  村长问过秀秀:“阿奴的生辰是几时?大家伙想给他办个热闹的庆贺日。”
  生辰其实不过是个借口, 主要是因为感谢,想做点什么让他开心。但村民们怕没有个引子, 就显得太直白太见外了。
  秀秀没想那么多,被村长这么一问, 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居然从来没想过帮他办个什么生日会的, 怪不得迟迟加不了好感度, 敢情是情感小剧场走得太少了呀!
  不过谢奚奴被捡回长青村的时候应当还没记事,更遑论生辰了。
  干脆,就随便给他定个日子吧。
  决定后, 秀秀就旁敲侧击地问道:“阿奴啊。”
  谢奚奴正在练字,闻声,笔尖一顿,抬眸看去:“怎么了?”
  “你有什么想要的吗?”想起他以前的答案,秀秀又补充道,“随便什么,有一点点想要的也可以。”
  不知道她问这个干嘛,谢奚奴继续刚刚没写完的字,随口答道:“都还行。”
  “……”
  秀秀是真的讨厌那种“都可以”,“都还行”,“随便”的答案,都还行是什么还行啊!您到是说清楚啊!
  她在心里抓狂了一下,才又问道:“都可以吗?那我给你买十斤松花蛋吧。”
  “……”
  见到他有些铁青的脸色,秀秀觉得有些好笑。她也是前阵子才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的反派团子害怕吃松花蛋,不止害怕,甚至到了闻一下都能萎靡不振半天的地步。
  果不其然,谢奚奴沉默了一下,便老实答道:“松子糖吧。”
  秀秀点了点头,便起身,拎着菜篮子,准备前往闹市。
  这会儿已过正午,集市里冷清了许多,就三三两两几个人。
  秀秀买了几袋松子糖与云片糕,便哼着小曲儿慢悠悠地往回走。
  走到路边铁铺边时,她的脚步微微一顿,视线被铁铺边一个小摊子吸引了过去。
  只见那摊子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把玄青色的长剑,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剑锋却能直刺入青石板,笔直地插在地面上,却不在石板边沿上留下一丝裂缝。
  一看就是把锋利的好剑。
  秀秀忽然想起谢奚奴似乎并没有什么武器。
  书里也从未描写过他有什么趁手的武器,向来就是抢别人的就用,用完就扔。
  但凡他能有个防身的武器,以他的身手最后也不可能瘴气入体而亡。
  思及此,秀秀走到摊贩边问道:“大哥,这剑怎么卖?”
  摊贩大哥是个三十岁出头的青年模样,没有落雨没有烈日的天气他撑了把纸伞,整个人埋在伞阴下。
  听到询问声,他微微抬起伞沿,打量了一下来人,便又埋头进了阴影处。
  莫名被无视,秀秀没生气,只又问了一遍:“大哥,我要买剑,这剑多少钱?”
  这次他说话了,声音淡淡道:“不卖。”
  秀秀一愣:“为什么不卖?”
  大哥笑了一下:“我这剑,有主了。”
  这笑容,这话,定是有什么含义,武侠剧里都是这么写的。
  于是秀秀非常自信道:“我便是这剑未来的主人。”
  “你不是啊。”他道。
  秀秀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
  大哥抬眸瞥了她一眼:“你?”
  “那行。”见秀秀一脸坚持,不肯走的模样,大哥将身子往后一靠,随意地指了指剑,道,“我这剑自己认主,你问问它愿不愿意跟你走吧。”
  在大街上问一柄剑愿不愿意跟自己走?
  秀秀愈发坚定这位大哥是高人,这柄剑是绝世神剑了。这剧情不就是武侠剧男主标配吗?
  闻言,她立刻俯身问剑:“你愿意跟我走不?我每天给你擦身体,把你磨得又闪又亮的。”
  “……”
  一阵风拂过,吹走了周遭的碎石与落叶,此时集市上的人更少了,显得这个小地摊愈发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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