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莉斯以为自己自始至终受到的最大威胁来自于教会,来自他们发起的对女巫的指控,这让她几乎丧命于此,然而今天她发现自己所遭受的威胁并不等同于侍女艾玛眼中的威胁,明显她知道还有一种威胁的存在,而在她的眼中,这种威胁甚至比可以直接□□消灭的女巫指控还要令人恐惧。
婚约在她看来是保护,相比于康斯坦丁,似乎她们才是更需要迫切结婚的一方,康斯坦丁所掌握的海船是她们最后一道护身符,不知道艾玛是不是这个意思,克莉斯认为这种未知的恐怖力量甚至可以轻而易举逼迫她们逃离整个欧洲大陆。
克莉斯不知道艾玛说的是不是实话,她只是看到了这种力量的一道投影,但她显然比克莉斯更清楚潜藏在阴影处的究竟是什么。
然而她又不肯彻底将一切告诉克莉斯,她宁愿单枪匹马、沾染鲜血,却固执地将克莉斯推向自己的羽翼之下,难道真相还要比等待真相更可怕吗?
门口的脚步声打断了克莉斯的思绪,就见侍女劳拉端着精油和发巾走了进来。
“我刚才遇到了艾玛姐姐,她说小姐您已经睡了,让我不用过来服侍了,”劳拉眨巴着眼睛道:“可我觉得小姐还没有睡,因为人越疲劳反而越难以入睡,看来我是对的。”
克莉斯笑了一下,趴在了床上,任由劳拉灵巧的双手将她的头发解开,滴上精油,抚顺干枯毛糙的长发。
玫瑰精油是万能的,克莉斯甚至感到它舒缓了自己亢奋而焦躁的情绪,特别是劳拉富有技巧的按摩,更是锦上添花:“……舒服极了,劳拉,你完全可以开一家养发馆,为女人们提供护理头发的服务。”
劳拉抱怨起来:“小姐,我记得您也对我说过,我似乎很适合开一个汉堡餐厅。”
克莉斯没有否认:“是这样的,我一直有这个打算,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这件事情要等到明年春天之后才有可能施行。”
克莉斯很快就听到劳拉失落的叹气,简直就像舞曲中间穿插的咏叹调一样,她很快被逗笑了,“我完全看得见你的努力,也十分欣赏你的天分,听克莱尔说你对数字十分敏感,对算账一点就通。”
管家克莱尔已经开始让劳拉统筹蜡烛和柴火的分发了,据她说劳拉确实有一股聪明劲儿,仿佛在经营账目上很有天分。
劳拉似乎有点小骄傲,不过她随即道:“我的父亲是个商人。”
“哦?”克莉斯有点惊讶道:“那你怎么会做了侍女?”
“他破产了,货物遭到了意外,”劳拉就道:“据说那是他的全部身家,于是他无法接受,然后就投水自杀了。当然我没有任何有关他的记忆,因为我是个遗腹子,这一切都是母亲告诉我的,她还说从小我就喜欢亮闪闪的银盾,特别当银子掉落钱柜里发出脆响的时候,还是婴儿的我经常高兴地手舞足蹈。”
“所以这原来是遗传?”克莉斯笑道。
“这当然是遗传。”劳拉笃定道:“我们一定会遗传到祖先的东西,某些,或者全部。”
劳拉将克莉斯的头发卷起来,准备要包在头巾里的时候,却忽然看到还有一缕头发被她遗漏了,没有涂上精油:“……天啊,小姐您的头发就好像山羊毛一样。”
“这真是个新奇的比喻,”克莉斯道:“为什么这么说?”
“每次剪羊毛,我以为自己剪得干干净净的时候,”劳拉道:“就会莫名其妙出现一撮毛,逃离剪刀的清洗,让我总是陷入疑惑。”
“这一定是你的原因,跟山羊无关。”克莉斯囧了一下,“不过看起来我的头发确实很难打理,不过……我的未婚夫,康斯坦丁阁下似乎不太喜欢我的头发,在舞会上的时候他表现出了一些古怪的偏见,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哦,”劳拉的手停顿了一下,克莉斯感觉到她似乎变得有点小心翼翼起来,似乎在考虑措辞:“您的头发是红色的,这可能让康斯坦丁阁下有一些不好的联想。”
“红色头发怎么了?”克莉斯道。
“红色头发,一直以来,我是说,人们一直认为红头发不是很吉利。”劳拉就道:“我所知道的,是红色头发的人,可能脾气不是很好……可能有些冲动或者易怒,还有人说,红头发的人,总是喜欢反抗,最著名的例子就是那个,今天蒲柏唱的歌里提到的普修米尼国王。”
克莉斯一怔:“普修米尼是红头发吗?”
劳拉道:“是的,他被称作‘红发国王’,教会的人厌恶他,从不直呼他的名字,而是称他为‘那个红发奴隶’。”
“这是畏惧,”克莉斯忽然道:“因为这个名字会让他们回忆起自己的权威是如何被打破,如何像丧家之犬一样逃出圣伯多禄,如何在这个英雄的剑刃和冲锋号角中瑟瑟发抖的。”
不过普修米尼毕竟是个男人,他冲动或者敢于反抗,情有可原,怎么能因为相同的发色而认为女人也会如此呢?
或者说,仅仅因为一头红色的头发,就能轻易断定这个人的性格吗?
“当然不是,红色头发的男人被认为冲动暴躁,而红色头发的女人,则会被认为……有、有魔力。”劳拉充满担心地看了克莉斯一眼,“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但教会指证的女巫,很大一部分都是拥有一头红色头发。”
克莉斯的脑中掠过了霍普斯金主教充满厌恶的眼神,还有他从牙关里挤出来的声音:“邪恶的红头发女人……”
“红头发成为了教会断定女巫的依据之一,”克莉斯眼中的思索一闪而过:“这一定有原因。”
早上的克莉斯打着小小的哈欠出现在了餐桌旁,不出意外她的脸颊因为晚睡而浮肿,眼睑因为舞会的过度狂欢而出现淡淡的乌青,这一切又让坐在她对面的康斯坦丁露出了直白的嫌弃之色。
“啊,蛋卷,”克莉斯看到了餐盘里的食物,高兴道:“塔丽值得更好的奖赏,我只是教她烤一些手指饼,而她最后成功做出了蛋卷,这完全是她出众的天分所致。不得不说,哪怕有人用一座城堡来交换我这位厨娘,我也绝不会答应。”
“舍弗勒城堡唯一让人留恋的大概只有食物,”康斯坦丁哼道:“如果不是拥有如此精湛技艺的厨娘,我是不会在这里驻留的……”
他身后的老仆不动声色地踢了他一脚,才让他恨恨闭住了嘴巴。
克莉斯往自己碗里舀了一勺奶油,这时候她才注意到右手边矜持地品尝牛乳的兰蒂:“早上好啊,兰蒂,看起来你容光焕发,我在昨天的舞会并没有看见你,难道你不喜欢跳舞?”
“相比于跳舞,我更喜欢在花园里采摘花朵,”兰蒂用小巧的银勺在碗里搅动了一下,很快牛乳就出现了一圈柔和的微澜,就如同她眼睛中荡漾的波纹,她看起来确实容光焕发,脖子上圆润的硕大珍珠衬地她的脸色越发白皙,甚至还有淡淡的玫瑰色:“月见草和凤仙花的花期快要结束了,我想更多地采摘它们。”
“那你可错过了一场有趣的舞会,”克莉斯就道:“我的侍女们大部分都很满意,她们正在督促我每个星期都来这样一场呢。”
就在这时候,克莉斯感觉脚下似乎有个毛茸茸的东西贴着自己的脚踝,她拉开桌布一看,果然是康斯坦丁那只堪比宠物犬的猎犬了。
这个法克的猎犬摇晃着尾巴,对着克莉斯露出了讨好的神色,但当克莉斯将盘子里的牛排扔给它的时候,它却只是用长着斑点的鼻子闻了一下,而并没有选择就食。
“看来法克很受欢迎,”克莉斯就道:“人们争相投喂它,让它的肚子变得圆鼓鼓。”
“事实上法克是一只拥有贵族精神的猎犬,”康斯坦丁用骄傲和嘲讽并存的口气道:“它只会享用裹着洗皮奶酪的胸脯肉,如果没有这两样东西,它宁可饿着自己,也不会屈就吃一口其他配不上它身份的食物。”
“这种贵族精神真的让我很敬佩,”克莉斯微微一笑:“不过我很好奇它是如何从一只本该勇猛追捕猎物的猎犬变成如今这个哈巴狗的模样的,听说狗随主人,是这样吗?”
“砰——”康斯坦丁手上的水晶杯四分五裂了。
老仆手忙脚乱地替他的主人道歉,并且用餐巾收拾着桌上的狼藉。
“难道我说的不对,优越的生活让许多贵族忘乎所以,”克莉斯再接再厉道:“我注意到阁下您的指甲居然染成了红色,原谅我只在女人的指甲上见过这样的装饰,目的在于吸引男人的注意。”
康斯坦丁的脸色胀红了,本来已经从椅子上站起来的他莫名其妙坐了下去,夹杂着气恼、尴尬和一丝古怪的心虚,他接连咳嗽起来,惊天动地的咳嗽声甚至吓跑了法克,这头胆小的猎犬夹着尾巴一溜烟地窜出了桌底。
第33章 一个游戏
吃完早餐, 在自己的领地上散步消食的克莉斯默默思索了一个问题,似乎她从来并不是一个善于嘲讽的人,她似乎一直善于自我承受, 尽量选择漠视或者忽略别人令她倍感不适的地方——直到最近,她发现自己新增了这个随时随地可以在别人伤口上撒盐的技能,当然这个技能仿佛有一个特定对象, 就是康斯坦丁。
说起来康斯坦丁倒也没做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只不过过多地表现出了一个贵族的敏感神经而已, 但克莉斯对自己随时随地居然可以花样翻新地开启嘲讽技能,就深为讶异了。
她是怎么变成这样呢?
克莉斯迷惑地抬起头来, 就听到密林旁的小溪边又一次响起了嘹亮的猪叫声,这是它们每天固定的沐浴时间——
克莉斯猛然领悟了, 这一切都是在蒲柏到来之后发生的变化!
都是这个家伙影响的她, 克莉斯拔腿走向密林, 她居然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更深一些地观察这个从天而降的猪倌儿了,如果嘲讽技能是一个按钮, 且的确是被这家伙开启的话, 克莉斯只能祈求自己一定要和这家伙有所区别, 总不能连脸上微微翘起的嘴角也一模一样。
猪群被赶入水中,猪倌儿的清闲时刻来临了, 不过今天似乎还有个人在陪伴她, 而且这个人同样叫人大吃一惊,居然是和什么人都不怎么沾边的骑士伦姆。
在克莉斯眼中, 蒲柏这个女人似乎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绝世容貌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她不仅让这张完美无瑕的脸庞直面太阳,甚至还肆无忌惮地露出白皙的臂膀,在伦姆的身旁指指点点。
这时候克莉斯就发觉出伦姆一直以来的优点了, 那就是心无旁骛而且不解风情,他专注于手上的东西,并没有为旁边的女人分心一点点。
“你在做什么?”克莉斯一头雾水地看着蒲柏。
“我在制作牙刷。”蒲柏懒洋洋地伸了一下腰。
“……是伦姆在制作牙刷。”克莉斯纠正了一下。
“是我在命令伦姆制作牙刷。”蒲柏靠在了树上,不耐烦地挥了一下手:“没有我的指导,这家伙是不可能做出一把上好的牙刷的。”
克莉斯低下头来,确实如此,伦姆正在一个由两个木桩子搭建的简陋台板上完成他的手工活,粗硬但具有一定柔韧度的猪鬃在他的手上被捻成了两股至三股,再穿插入牙刷的孔洞中进行匝线,三排孔洞已经被填充了两排,要不了多久,一把猪鬃牙刷就能做好了。
一把猪鬃牙刷是可以用很久的,而且比柳树皮好用的多,但克莉斯怎么看这些猪鬃怎么熟悉,“不会是……”
“就是公猪伯蒂的鬃毛,”蒲柏一本正经道:“不要这么看我,克莉斯小姐,您似乎比我更残忍一些,任由您城堡里那个二百斤重的厨娘解剖了伯蒂的躯壳,可怜的伯蒂仅剩下可供凭吊的一点点残骸了。”
“不,还是你更残忍一些,”克莉斯道:“连最后一点点残骸都不放过,还要拿来制作牙刷。”
“我这样做正是为了讨好您,”蒲柏立刻道:“牙刷正是献给您的礼物。”
克莉斯呼吸了一口气:“……我拒绝。”
“您最好还是接受,”蒲柏笑了一下:“这可是失败者的纪念品,很有收藏价值。”
“我没有收藏敌人残骸的癖好。”克莉斯默不作声地看了她一眼,忽然问道:“当年普修米尼国王死在了战场上,他的尸体是什么下场?”
被教会四分五裂之后又重新拼凑在一起,穿上了奴隶的衣服,收藏在一个巨大的展览柜中吗?
克莉斯觉得以教会的卑劣,他们大概率是能做出这样的事的。
“教会没有得到普修米尼的尸体,”谁知蒲柏道:“普修米尼有一群忠诚的骑士,他的骑士焚化了他的尸体,以免遭到敌人的侮辱,并且带走了他的红色头发。”
“带走他的头发?”克莉斯道:“为什么?”
“因为骑士们十分悲痛主人的经历,他们发誓报仇,”蒲柏道:“但他们力量分散,群龙无首,在教会的围剿下烟消云散,所以故事的结局是教会最终赢得了胜利……不过也有说普修米尼忠诚的追随者依然存在,只不过隐藏起来了,等待有一天被唤醒。”
“被唤醒?”克莉斯忍不住摇摇头:“难道这是一支亡灵之师吗?”
难道她从头到尾听了个童话故事?
谁知伦姆居然回答了克莉斯的问题:“骑士可以被唤醒,哪怕他们宣誓效忠的对象已经死去,但当主人的后裔站在他们面前,他们的利剑将重新出鞘,血液将重新点燃。”
克莉斯惊讶了一下,不过她立刻对今天的伦姆刮目相看:“你也会如此吗,我的骑士?”
“是的,小姐,哪怕您死了,我也会继续效忠您的子嗣的。”伦姆放下牙刷,庄严宣誓道。
克莉斯刚刚升起的那一点感动之心,立刻烟消云散了,她确定伦姆依旧还是那个呆头鹅伦姆,一点都没有变。
倒是一旁的蒲柏拍着大腿,看上去快要笑倒了,“欧洲大陆最风靡的睡前故事一定要加上这个,博尼菲女主人和她的呆头鹅骑士!我见过的最滑稽的宫廷戏都没有你们俩表演的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