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啦小狗——小央
时间:2021-10-26 10:03:37

  就像现在。
  胡姗和邓谆面对面坐在座位两侧。胡姗虎视眈眈,尽可能摆出凶恶眼神。只可惜对面这位绝非泛泛之辈,与电影里的超级反派相媲美,就算受到全球通缉成为公敌,也能堂而皇之上街买咖啡。
  他放任她打量,甚至还有闲心举手问饮料能不能替换:“有白开水吗?”
  “我不会承认你的。”胡姗义正词严地警告道。
  邓谆笑了笑,径自喝饮料。
  与此同时,廖茗觉系着围裙,扎起头发,戴着防止唾沫飞溅的透明口罩,左手拿着烤肉夹,右手抄着烤肉剪说道:“不要这样嘛,邓谆也是我的好朋友啊。”
  而王良戊以同样的打扮登场,拎着炭火和烤盘,来给他们这一桌更换烤肉网:“胡姗好像从以前起就有点厌男。”
  “我厌男怎么了?”被戳中死穴,胡姗冷冰冰地鄙夷,“你有意见吗?”
  王良戊立刻用公事公办的口吻没有感情地回答:“没有。祝您用餐愉快。”
  廖茗觉负责给他们这桌烤肉。服务中途不能说话是店内的规定,就算是熟人,也担心说话的样子被其他顾客看到,传出去有影响。廖茗觉只能趁转身的空隙搭话:“这里的员工餐挺好的。每天下班还可以装剩下的东西回去吃。”
  邓谆问:“你们很缺钱?”
  “还好。怎么说呢,反正不算富吧。”廖茗觉把五花肉烤得微微泛焦,外壳酥脆、内里柔软多汁,就这么夹到胡姗和邓谆的盘子里,“多吃点。可以包生菜,放点辣白菜会很香。”
  王良戊又趁机过来给他们添小菜,拎着盛小菜的竹篮,熟练地使用镊子:“我是因为家教。除了学费,我爸妈一分钱都不肯出。说是要培养独立意识。”
  他向邓谆表示友好:“我叫王良戊。”
  邓谆也很领情:“我知道,你和廖茗觉是微博上认识的。”
  “她介绍得这么详细?”
  “偶然提到的。我还知道她宿舍每个人的名字。”
  这次轮到胡姗嫌恶地议论:“你好变态啊!”
  “嘿嘿,是因为我有介绍啦。”廖茗觉不好意思地挠头,“无聊的时候,我还挺喜欢给邓谆发消息的。”
  那边店长在召唤:“小廖!”
  他们这桌肉还没吃完,廖茗觉被差使到另一桌去点单。等她再回来时,脸上粘着两枚小小的贴纸,分别是粉色的菱形和金色的心形。
  胡姗问:“这是什么啊?”
  廖茗觉把要烤的鸡翅夹进烤盘回答:“是表示店员工作受到好评。月底可能会有奖金。”
  邓谆忽然问洗手间位置,廖茗觉领他过去。他单纯在公共区域洗手,用烘干机吹干,在嗡嗡的风声中问她:“贴纸粘在脸上不痛?”
  “有一点。”她也伸出手去撕。
  看着她笨手笨脚的样子,他不由得打断。邓谆托住她手肘,示意她暂停。廖茗觉轻轻放下,他却伸出手靠近,她顺势贴住他手臂。两个人肢体接触,像一座有体温的跨江大桥。
  廖茗觉正在学化妆,技术拙劣,因而没化太多。她和他一样,假如要以浓淡区分,那一定是淡颜。邓谆端详她脸颊,一心一意解决起问题,指腹轻轻蹭起贴纸边缘,随即一鼓作气撕下。“好了。”他说着,把闪亮亮的彩色贴纸放到她手心。再抬头,却发现她盯着自己。
  明明早该被形形色色的人看惯了,但这一刻,他却无缘无故地感到慌张。邓谆问:“怎么了?”
  “你眼皮好薄啊。”廖茗觉又在说他听不懂的话,“你要小心,这样的面相会经常搬家,居无定所,没有房子住!”
  邓谆狐疑:“这是什么理论?”
  “老家的算命先生说的,眼皮这里是家庭宫。你看,像我这样的眼皮,就人缘比较好,也更容易有幸福的家庭。”廖茗觉洋洋得意地贴近,用手支起自己的上眼皮,好像在做鬼脸,语气却无比认真,“所以啊……”
  他憋笑,重复她的话:“‘所以啊’?”
  “所以你要多跟我在一起,蹭一蹭我的好运才行!”廖茗觉郑重其事地交代,笑容让人想到太阳的温度。
  她说得那样煞有其事,可惜他一点也不信面相。邓谆不相信命运,虽然他运气大概很差,否则也不至于在其他条件都不差的前提下练习这么多年屡屡受阻。他一点也不迷信这些。但是,廖茗觉都这么说了。
  “行,”他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仿佛只要看着她,心情就会变好,“我会的。”
  回到餐桌边,四个人手机都在响,不用打工那两位掏出查看,原来是校运会的通知。
  “哦哦哦哦!”廖茗觉调整了一下油烟机管道,自信满满地宣布,“终于到我一展身手的时候了!”
  邓谆说:“你很擅长体育?”
  “嗯!我跑得很快!高中跳远也破过校纪录!”廖茗觉表现得跃跃欲试。
  然而,胡姗及时泼了她一盆凉水:“传媒部会很忙的。”
  “什么?”
  “不然你以为学生会是干嘛的?大二出去实习的时候,其他人爬山采花扎标本,传媒部代表还要扛相机。不过好像最后一天会闲一点。那天也有项目。”胡姗在翻看其他群的通知,“喏,这个。今年新设的,男女混合4x100。我们一家四口参加吧。”
  “好耶!”廖茗觉看了眼,刚刚还失落的表情转瞬笑起来。
  然后就被店长批了:“小廖!别老聊天!”
  吃过饭后,胡姗和邓谆就与要在店里继续工作到三、四点的廖茗觉和王良戊道别了。走出店外,只见人行道另一端是一排被碰倒的自行车。胡姗就要走,却看到邓谆优哉游哉上前,弯下腰去,帮忙一辆接一辆地扶起。
  说不清是什么心情,她站在原地,直到看着他全部扶起都没走。
  邓谆直起身,看见她时也有些意外,但并没有慌,那张脸上反倒浮现笑容。他问:“有什么事吗?胡姗同学。”
  胡姗摇了摇头,卷过的短发发尾轻轻摇曳。她的声音笃定得不容质疑:“其实我并不是不能接纳新朋友,对肖屿崇也没什么意见。但你就不行。”
  他没有搭腔。
  “你知道为什么吗?”胡姗一字一顿,透着抵触与戒备,“就刚才,你说的话每一句都跟廖茗觉有关,从头到尾也只想听廖茗觉说话。你态度装得挺好的,但其实根本不想跟廖茗觉以外的我们做朋友。”
  邓谆仍然笑着,好一会儿,突然感觉疲倦。他已经只是普通的男大学生,无须再过度关照形象。想到这一点时,友善才像梦境褪色般消失。转眼间,他的态度却与刚才大相径庭,丝毫没有隐藏不耐烦。性质不同的笑容轻飘飘舒展,透着尖锐而扎手的脆弱感。
  “啧,”漂亮的人就连恶毒也赏心悦目,他冷笑,“所以呢?”
 
 
第17章 复学生该不会喜……
  在别人面前看起来人模狗样的大众情人, 原来私底下是这种刻薄的真面目,真让人讨厌,越发坐实了胡姗心中的鄙夷。不过, 话说回来, 一码归一码, 她也不觉得他没有可取之处:“至少你能看到廖茗觉身上的闪光点, 这一点,还行吧。”
  她掉头走掉。
  回学校的巴士上, 胡姗握着把手出神。
  在她面前的男生和她差不多大,极有可能也是大学城某一所高等院校的学生,此时此刻正在热火朝天聊着琐事。
  胡姗不否认, 自己对现在所能接触到的大多数异性感到不满。
  初中到高中, 整整六年,她交过的男友数量要用两只手才能数清。然而, 男人好像就是那种东西。要面子, 无能, 意气用事,拿下半身当大脑。高二时, 她专心备战考试, 引起职高的男友的不满,分手后竟然还被堵在街口, 她表面装酷,实际后怕了好几天。
  从那时起她就想, 等到了大学再说。大学都是成年人了, 男生理应成熟一些。
  可惜现实是,男生似乎永远都长不大,还是那样喜欢装逼, 还是那么讨人厌。
  军训还没结束时,就有同专业男生屡屡买水给她。她本来是拒绝的,但对方太执着,她才不得已接了一次,转头就给廖茗觉喝了。就这一次,对方就像接收到她开绿灯的指令般,当晚拉歌后就把她叫出去表白。
  胡姗的拒绝一点都没客气:“麻烦你以后别跟我说话。”
  她回到座位坐下,自己都没觉察自己在生气。还是廖茗觉问:“你怎么怒气冲冲的,他敲诈你了?”
  胡姗控制不住咬牙切齿:“我最讨厌这种人。”
  “什么?”
  “才认识多久?知道我是个怎样的人吗?课都还没开始上,我和他话都没说过两句。表白都还只知道盯着我的脸和胸看……”胡姗越说越气,恨不得折回去给他再补上一个断子绝孙脚,“男的真是恶心。”
  廖茗觉偷偷摸摸伸手去拿胡姗买的饼干条,鬼鬼祟祟塞进嘴里:“嗯,有你觉得不恶心的吗?”
  “我发小?”胡姗随口扯了个答案,再回头,立刻就发现她偷吃,“廖茗觉!那是我的!”
  除了男的,其实胡姗也不怎么喜欢女的。毕竟那群男的在她眼里那么糟,却还是有一些女生会眼巴巴地凑上去。说难听点,她确实有点愤世嫉俗。
  这也是为什么,开学她就一副睥睨众生的样子。
  平时,胡姗还是把这种念头藏得挺好的。只不过大家每天一起上课、一起吃饭,同性还一起回宿舍,难免会暴露。有时候王良戊还在场,她就骂起来了,毫无顾忌扫射全部男性:“男人都是垃圾!”虽说王良戊根本不在乎,自顾自吃着鱼块,好像根本没把自己算进男性一员。
  回到宿舍,洗漱后学习一会儿,上床刷了刷单词,准备睡觉时,廖茗觉才回来。餐厅打烊的工作有多累,真正做过的人才知道。
  她草草洗了澡,爬上床倒头就睡。
  胡姗蹑手蹑脚到了她床边,踮起脚轻声问:“廖茗觉,廖茗觉。你喜欢那个邓谆吗?”
  “啊?”廖茗觉困得要命,根本没精力听她说什么。胡姗重复提问,她傻乎乎地“啊”了几次,就这么进入了梦乡。
  胡姗下定了决心,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但廖茗觉却是上大学时堂堂正正提出“我想谈恋爱”的女生。
  之前她觉得王良戊是最适合的人选。但相处下来,她发现他对廖茗觉没这方面想法,于是只能转移目标。下一个是肖屿崇,她对他不是那么满意,在其他同学面前还跟廖茗觉装不熟的狗崽子。陆灿就更别说了,罪人!而邓谆就是这时候出现的。
  她觉得有必要为朋友把把关。
  -
  概率论课程上课前,肖屿崇正坐在关系好的男生中间打瞌睡。转专业的事有些麻烦,他甚至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大学生入伍两年再说。
  廖茗觉来得有点晚,好在胡姗和王良戊帮忙占了座位。她放下书,又想起运动会报名的事,所以绕道去找肖屿崇。
  “嘿!”廖茗觉出现得像《森林之子毛克利》,拽着藤蔓就横冲直撞而来,“校运会你报了项目吗?”
  “没。”他抬起头,没什么精神地回答道。其实倒是有不少人拉他参加,男生女生都有,被他拒绝了而已。
  廖茗觉根本不会看气氛,一点都没觉察出肖屿崇的排斥,兴高采烈地提议:“一起参加男女混合4x100吧!”
  “啥?”肖屿崇直接皱起了眉,“还有谁?……你,王良戊,还有胡姗。算了吧。”
  “为什么?”廖茗觉大为震惊,好像觉得他肯定会答应似的。
  其实之前也有别的女生来邀请过这个项目,但他很有帅哥包袱,外加也不想跟不熟的人参加:“懒得出汗。”
  “你这样可不行!大学生要有青春的活力!”
  “……快上课了,你还不回去?”
  “一起参加吧!”
  他默不作声看着她。
  后门被推开,大学生去上课从来没有最晚只有更晚。邓谆走进来,恰好廖茗觉面向教室后方,一下对上了眼神。
  “哦!”她高兴了一下,朝肖屿崇撇撇嘴,“那我叫别人!你这个懒虫!”
  想不到快二十岁了还会被人骂“懒虫”。肖屿崇回过头,看到邓谆时,眉头皱得更深了。
  并且,与他反应相近的还不止他一个。
  和之前从事过偶像行业的人成为了同班同学,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大是因为他并没有正式出道,知名度也一般般。不小则是因为,被以上镜为目的筛选过的孩子,外貌上终究和一般人有区别。
  女生们找他说话,他都会回应,但一周过后,大家搭话的对象就变成了廖茗觉。
  因为只要跟廖茗觉说话,邓谆就一定会主动加入话题。
  举个例子。
  同班女同学掐着嗓子问:“廖茗觉,你为什么学这个啊?是因为老家有地要种吗?”
  廖茗觉呆呆地抬起头,想了想回答:“因为我喜欢干饭。”
  “啊?”
  “‘干饭’就是吃饭。学植保的话,不就能经常跟农作物打交道了吗?我想种水稻。”她很有信心地伸出了一个大拇指。
  虽然他们还是完全搞不懂她的逻辑,但没关系,因为,这种时候,真正的目标就会开口了。邓谆支着下颌,漫不经心地插嘴问她:“小麦不行吗?”
  其他人也顺势将问题递给他:“邓谆你呢?”
  面对她们,他的笑容总要更灿烂一点,但也更有距离感一点:“因为我讨厌害虫。”
  大家暗暗都在讨论,复学生该不会喜欢那个乡巴佬吧?
  而且仔细观察,那两个人真的始终同进同出,上课坐一起,一起去食堂,甚至有次女生上厕所出来遇见他,他都摘下耳机回答提问:“我在等廖茗觉。”——尽管廖茗觉有解释,那是在去图书馆路上她突然肚子疼,但大家还是一传十,十传百,直接猜测起他俩是不是在偷偷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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