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顺风。”她再度露出笑容,依旧是那样的微笑,无论见过多少次都会揪住他的心的微笑,“我会想念你的。”
——我想要她的。我想抚摸她痛哭的脊背,想听她欢笑的声音,想她每天和自己在一起。我想她把快乐、悲伤、烦恼和渴望全部与我分享。
西里斯突然抓住她的手,仿佛那是他一生中最希望实现的愿望。“我们没有真的谈过这个话题,所以走之前我想听一听你的答案。”他吃惊自己手上沾满汗水,竟然还能把她的手握得那么紧,“你是怎么看待我的?你对我们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么想的?”
尼什塔尔脸上有很讶异的表情,一时间她疑惑不已,像是无法理解自己听到了什么。思忖半晌,她终于给出回答,而那些话很久以后他都印象深刻。
“你还记得第一次的时候吗?”
西里斯当然记得,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犹如回到十二三岁,自己第一次发现这种由于无法理解而显得可怕的反应,那时候他还一无所知,不明白这种血脉跳动的疼痛意味着什么。
“那天我过得很糟,是我妈妈的忌日。可能我做了一件很蠢的事,所有人都会告诉我不要那么草率,但是你给我带来了很棒的感觉……”尼什塔尔直直看进他的眼睛,“我想让你知道那对我意义非凡,真的。谢谢你。”
第11章 卢修斯
他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如雕像般一动不动。黑魔王在上位说话,在下位的食死徒无论出身高贵与否都站成一圈。卢修斯痛恨这种安排:狼人!吸血鬼!血统低贱的巫师!这些家伙凭什么和他平起平坐?
黑魔王几乎不对乐于作恶的人加以管束,这正是食死徒逐渐壮大的原因。他和潜在拥护者说起话来谦恭婉转,然而在那些动人的言辞底下仍然是轻蔑。为黑魔王效命的人大多清楚,即使自己有什么被主人称为“非凡”的品质,内心深处也知道那总是——总归还是很糟糕的东西。除了西弗勒斯·斯内普、小巴蒂·克劳奇、贝拉特里克斯和她的丈夫……只有那些刚刚毕业的年轻人和在读的学生才拿主人的夸奖当真。他们脸上充满狂热,全像贝拉那样真的爱黑魔王。而剩下的人加入尽是为了金子、力量和有人依仗。如果没有强大的领袖,他们早就不知所措了;当战争开始,他们自然能够勇敢作战,但是只要黑魔王势头衰败,他们就会全盘崩溃——一个人逃跑,一百个人便会有学有样。
相比之下,邓布利多的校长之位占据优势,学生们永远是最好的战士,他们的脑子里还充满荒唐的幻想,更不知道恐惧是什么。而我们是一群乌合之众——即便是叫人发抖的乌合之众。卢修斯猛地发觉自己其实早就知道,被烙上标记的时候就知道,却不肯承认,甚至连窃窃私语都不敢。
集会结束了。他跟随众人往大厅外走,只想赶快回家,那里有纳西莎在等着自己。要是他们站错了队伍会怎么样?他隐约有了倒向另一边的想法,现在退出还来得及——不,他要让这几年接受的所有耻辱有意义。
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高处传来:“卢修斯,过来!”
四周的同僚纷纷转过头看他,幸灾乐祸和嫉妒的目光兼有。他招呼我的方式就像招呼一条狗。卢修斯转过身踩着阶梯上去:“是的,主人。”
“今天要做什么,我想你大概没有忘记。”
“绝对没有忘。”黑魔王要的不过就是一句承诺,顺从、忠诚、服务。“我会把尼什塔尔·莱斯利带给您,大人。”他不敢直视那张丑陋的面孔,只好低低垂着头,“我将把她献给我的主人。”
“我要她心甘情愿地来。”
卢修斯不安地动了一下,这听起来不像是以往的指示。“如果她不愿意呢?”话说出口他立刻后悔了,应该直接答应下来的。黑魔王没有回答,于是恐怖在沉默中加深。卢修斯小心翼翼地抬起脑袋:“主人?”
“那就算了。”主人的声音竟然有些温柔。“我给了三名沙菲克每人一个机会……要是她不愿意到我身边来,你就回来吧,卢修斯。”
“是的,我记下了。”
“用麻瓜的方式去。”黑魔王说,“礼节是要遵守的。”
他完全地信任自己。意识到这一点,卢修斯不禁在心底发笑。这个男人知道伏地魔是“飞离死亡”,居然不知道马尔福是“背信弃义”?(见注1)“我会铭记主人的教导。”他弯下腰去,深深鞠躬。
卢修斯一点都不喜欢穿麻瓜的衣服,坐麻瓜的汽车,不过让多比准备这些东西的时候,小精灵脸上不可思议的表情倒是令他心满意足。“你非去不可吗?”纳西莎不情愿地为他披上外衣,用纤细漂亮的手指给他打好领带,“这件事情别人去做也可以。”
“他手下擅长对谈的人可不多,尽是些粗俗分子。”他和妻子解释道,一边在镜子前检查仪容,“再说,马尔福是英国仅有的拥有封地的家族。”虽然这块封地如今在地图上已经找不到了。自从保密守则生效,马尔福就把自己从麻瓜贵族之间藏了起来。
“黑魔王到底要你去拉拢谁?”
莱斯利并不是纯血巫师耳熟能详的姓氏,卢修斯给她提示:“一个和你堂弟还有西弗勒斯同一年入学的格兰芬多女孩,红头发。”
“总和斯内普在一块儿的那个?”
“不,那是波特的小女朋友。”他听说这两个人要结婚了,黑魔王也想要他们。(见注2)“我猜他真正要的是那女孩的父亲。爱格伯特·莱斯利在炼金术上小有成就,黑魔王一直有派人监视他,但是他最近下落不明。如果他的女儿加入我们的话,莱斯利或许就会主动低头。”
其实他心里对这场会谈不抱任何希望。见了她他又能说什么?告诉她我的人们很快就要和你们的打起来了?卢修斯擅长用权力和金子交朋友,而亲近麻瓜的人往往不懂这两样东西的好处。这是个必然以失败告终的任务。他迫使自己在深爱的女人面前强颜欢笑:“我要走了。”
“祝你好运。”纳西莎在他额头上落下一吻。
汽车一路驶进莱斯利家,管家替他打开车门。“尼什塔尔小姐还在猎场打猎。”他领卢修斯到后花园,“请在这里稍作等候。”
女仆为他准备点心和茶水。所有东西都不是英式的,没有三层架,只有歌剧院蛋糕、千层酥和鹅肝酱。茶也不是红茶,而是花草茶——他们都认为我是法国人,多半只是因为从未听过这个高贵的姓名。卢修斯坐了足足有近一个小时,才瞧见自己等的人纵骑前奔而来,后面跟着一条猎犬。那个姑娘骑近了,扯动缰绳降低速度。“噢,原来你就是那个法国人。”尼什塔尔认出了曾经的斯莱特林级长,她尖刻地说,“英语说得真好,马尔福。”
凭他对马有限的了解,卢修斯也看得出女孩骑的是一匹良驹,可见她对这种无聊的运动非常上心。马背后面驮着野猪的尸体,同时他闻到尼什塔尔身上有血、泥土和腐烂的味道。卢修斯真想别过头去,但是不行,今天,只有今天自己必须表现得足够友好。“我没想到莱斯利家是用死掉的野兽接待客人的。”
“这不是给你的。”她一夹马肚疾驰起来,其余的话散落在风里,“我换身衣服再来和你说话。”那只狗用浅色的眼睛打量他,它没有吼叫,咬人的动物都不发出声音。女主人远远地又唤了一声,它才跟上去,像道无声的影子。
尼什塔尔·莱斯利再度出现在花园里的时候,看起来终于有些富家小姐的样子了。她脱下皮甲马装,梳洗以后换上了长裙。这对卢修斯是好事,若非如此他可能当真没法维持礼貌。“你找我做什么?”她遣散掉要留下来服务的仆人,让所有人别打搅他们的对话。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无论如何,这是黑魔王交代下来的事情,卢修斯不得不试试,“邀请?游说?请凭你的喜好理解……我为我的大人而来,一切都是为了阻止战争的发生,这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黑魔王希望你能为他效力。”
“你已经说出我们是‘双方’,那么答案就很简单了。”
女孩的长相姑且算得上标致,可他没法欣赏她脸上来自野蛮人的轮廓。美人就应该是金黄色的长发、白皙的皮肤、纤瘦的身材,而不是像这样——这姑娘站起来只比他矮一点点。据说给予她巫师力量的祖上来自游牧部落,祭祀用的肯定不是魔杖,估计是号角长矛之类的什么破玩意儿。
“战争就快要开始了。即便不是愉快的战斗,不打胜则毫无意义。”她说。
“我没有希望战争打响的意思,战争对经济不利。”他微微一笑,“如果你愿意多多了解我,会发现鄙人是彻头彻尾的和平主义者。”
“你的意思是你是一个拜金主义者。”
他发觉自己竟然有点喜欢上了这个小妞,至少她的眼神不错。假如她的利用价值有耍嘴皮子的本领一半高,那自己大概能明白为什么黑魔王想要她了。
“千万不要忽视钱的力量,我可爱的女士。没人能在资本的斗争中幸存下来。”卢修斯道,“我原本以为你会反过来试图说服我加入邓布利多呢。”他真的必须讨好她,努力往她那个愚蠢的脑袋里灌输站在自己这边的好处。
“难道我们真的在这里谈情说爱吗?”尼什塔尔一笑置之,“你不需要我来和你争论这些事情。你清楚自己支持什么,也知道你应该被归类到哪里。”
他啧啧两声。“我忘记了,格兰芬多的忠诚不能像市场上的牛羊一样买卖。诸位的叫声想必比牲口骄傲。”
一个黑色的庞然大物突然咆哮着趋前。那只该死的狗是从什么地方冲出来的,他自始至终没有看见,回过神来自己已经被扑倒在地上,满嘴血腥和枯树叶的味道。“下地狱的畜生!”卢修斯摸索着拔出魔杖。上一秒黑狗躲开绿色的光线,下一刻他发现自己被魔杖指着,却不是属于混血姑娘的。
“你的叫声……”那双眼睛尽管冰冷,跟妻子的灰色眼睛仍有相似之处,“也挺骄傲的嘛。”
他拽住树根站起来,想象手里掐着的是尼什塔尔的脖子。卢修斯咬紧牙关,在两人脸上来回扫视:“哈,是你啊,西里斯。我都想不起上回和你说话是什么时候了——多年不见怎么做起狗来了?被逐出家门后在莱斯利小姐大腿之间嗅到了黄金吗?”
“小心你的语气。”她杏仁形状的眼睛眯成一线,“别伤了他,他是客人。”后半句话是对西里斯说的。
“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种规矩。”他的魔杖依旧定定指着卢修斯。
“马尔福先生既然是被请来的,那么也应该被好好送走。”尼什塔尔说,“伤害来家里做客的人是不齿的行为。”
“我不用你们送。”卢修斯召来自己的风衣,“希望你不会有一天死于高尚,莱斯利。”
“希望你不会有一天死于贪婪。”
那个臭女表子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他置之不理,径直走出花园。看我们谁活到最后吧。卢修斯暗自冷笑,他可以为金钱和名誉杀人,但是绝不会为此丢掉性命。
作者有话要说:
(1)“马尔福的姓氏来自古法语,意为“背信弃义”。像许多英国贵族家庭一样,阿尔芒·马尔福作为诺曼军队的一员,跟随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来到了不列颠。由于马尔福在此期间为威廉提供了某些未知的暗中帮助(基本确定是魔法),他得到了威尔特郡黄金地段的一块土地。这块土地本属于当地的地主,他的后裔在这里生活了连续十个世纪。
老奸巨猾的祖先阿尔芒将许多让马尔福家族与众不同的特质铭刻进了血统之中。正如他们姓氏所暗示的那样,马尔福家族一直有着狡猾之名,并在一切地方尽可能地追求着金钱和权利。尽管他们是纯血的鉴定簇拥者,并且一直坚信巫师的基因优于麻瓜,但必要时他们从未停止过讨好麻瓜们。这使他们成为不列颠最富裕的家族之一,多年来也一直有诸如“马尔福家成功涉及麻瓜资产和货币”的传言。几百年来,马尔福们成功计划并兼并周围的麻瓜土地,而且凭借和皇室的良好关系,他们的麻瓜艺术品收藏也不断扩大。
漫长的历史中,贫穷麻瓜和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在马尔福的世界里有着明确的界限。甚至在1692年巫师保密条例实施前,马尔福仍然活跃在出身高贵的麻瓜圈。据说考虑到必须退出麻瓜社交圈,他们还是当时该条例的坚定反对者。尽管马尔福的后代对此坚决否认,但有充分的证据显示,第一位卢修斯·马尔福曾不成功地追求过伊丽莎白一世,甚至还有魔法史学家称,女王之后反对婚姻是因为马尔福的诅咒。
几个世纪以来,马尔福一直奉行着明哲保身的原则。自从保密守则生效后,马尔福就与麻瓜贵族断绝了往来。马尔福认为进一步的反对和抗议只会使他们远离新的权力中心——刚刚建立的魔法部。他们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开始像那些自始至终支持法案的人一样声援条例,并否认他们与麻瓜有过任何交往(甚至通婚)。
大量的财富保证了他们对魔法部相当(且令人厌恶)的影响力,尽管马尔福们从未考虑过部长之位。人们常说犯罪现场永远找不到马尔福的影子,尽管犯罪的魔杖上也许布满他们的指纹。独立的财富,没必要谋生,这些使得马尔福更倾向成为权力宝座背后的角色,也更乐于看着别人辛苦工作并承担失败。他们在竞选中资助自己看好的候选人,据说还包括做一些脏活(比方对反那个对者下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