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福对不能带来珠宝或影响力的麻瓜以对及大部分巫师的明显蔑视,自然地将他们引向了纯血论。这似乎也是他们在20世纪的几十年里,获得不受约束的权力最可能的来源。从保密条例实施起,马尔福家再无一人与麻瓜或麻瓜出身者通婚。但与冈特(Gaunt)和莱斯特兰奇(Lestrange)家族不同,马尔福家族规避只与少数纯血家族联姻可能造成的衰弱和不稳定,所以马尔福家谱上有很多混血。 ”
(来自POTTERMORE)
(2)波特夫妇三次抵抗伏地魔,而且第一次就发生在伏地魔想要拉拢他们,但他们拒绝的时候。
(3)失去爵位以后用魔法把封地藏了起来,拽哥你们祖上是地产小偷啊……
第12章 莱姆斯
走到约定碰头的咖啡馆之前,天已经是黄昏的颜色。遮阳伞下除了他的搭档外还有一个人在。
“我申请和别人执行这个任务不是认为你不够格。上个月雷蒙德被杀,他的女儿失踪了,谁都看得出这是场瞄准葛拉赫家的恶意事件。”尼什塔尔的手指搭在那人的手腕上,“你是他们的表亲,眼下继续出现在公共场合是不明智的——你来了,莱姆斯。”
“不要把我当成需要照顾的小孩子!”莫里斯打开她的手,转过身来恶狠狠地瞪了莱姆斯一眼,“这是配给我的任务——我的!”
“下午好。”他走过去,“看起来你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我很快就和你走,等下。”尼什塔尔声音里透着不耐烦,但她转回身子继续劝说同伴时仍尽力挂上笑容。“伊莱……”
“你们就承认吧,我没有被你们当作能够共同作战的成员。”莫里斯冷冷地说。
这句话不能算是百分百错的。在学校的每一天他都跟他们一起上课,毕业后的每一个会议他都和他们一起参加,然而莫里斯似乎又从来没有真正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跳级声本来就比他们年轻小岁,偏生还长了一张较真实年龄略显童真的面孔。可以看出他自己也深感困扰,会议上除非有人主动问莫里斯有什么想法,否则他根本不说话。只有一种例外,那就是尼什塔尔提出了建议。但凡她发表一个观点,他马上出口反驳,无论接下来给出的理由有多么站不住脚。每每听见这时西里斯的窃笑,莱姆斯就感到一阵同情。他喜欢她,可怜的家伙。这完全是小男孩喜欢一个人的方式。他唱反调就是为了让她多瞧他几眼,能和她多说上几句话,一点不在乎自己在别人眼里成了个好笑的傻瓜。
“我担心你。”尼什塔尔温柔地说,“请你保护好自己。当我需要你的时候,我保证会告诉你。”
她的话语带来的打击比莫里斯所受过一切嘲弄都要沉重。“我知道了。”他垂头丧气地答应下来,“我会回家去。”
“谢谢你,伊莱。这个任务真的很重要,弗莱奇是个特别多疑的人,我们只有一次机会。”
“万事将会顺利。”莫里斯和他们道别,眼里却含着恼怒。
“我以为我们今天是要给邓布利多找一个情报员,而不是给我添一个仇敌。”
他们坐在一辆汽车里,这个地方用来监视非常巧妙。尼什塔尔给汽车施了忽略咒,确保某个即将下班的麻瓜暂时找不到他自己的车子。上个月他们故意放出消息,说有场地下交易将在二十米开外的一幢房子里举行。希望一大堆想象出来的蓝宝石能成功把弗莱奇引来。这人熟识魔法界大半的骗子和毛贼,还能听到普通人听不到的信息,邓布利多需要他——至少,不能让他落到对手那边。
“下回请你吃饭。”尼什塔尔一面盯着目标建筑一面问他,“最近过得如何?”
“还是老样子。我很高兴莉莉想要继续婚礼的筹备,看来我们马上就能为他们送上祝福了。”他做作地摇摇头,“先前他们俩真是把我吓死了。唉,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男女不能好好在一起。”
她带有警告意味地看了他一眼:“多嘴的人可没有免费的午餐。”
很好,现在是西里斯欠他一顿饭了。“和我说说吧。”他猜他有一种自命不凡的想法,她会愿意对他敞开心扉,“是不是西里斯其实睡觉打呼,还是说他磨牙、不讲卫生、每次上完厕所都忘记把马桶圈放下来?他到底哪里惹你讨厌啦?”
“不,他很好。恋人必须彼此相爱,对吧?喜欢听起来比较甜蜜,爱则太真实了。”
“或许没有个人生活是最好的。我们这种人没法抑制自己的天性,即便只是纯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从长远来看这样对所有人更好——大家还是不会理解你。亲人即便说服自己接受了,也始终害怕哪一天突然就得到你的死讯。做我们这一行就是会让身边的人难过,正因为如此,你们之间那种拥有相同目标的关系才格外宝贵。”
“感情是很复杂的东西,它不是只有好处,莱姆斯。”尼什塔尔固执地说,“如果你也有过——”
“我有过。”
好朋友脸上吃惊的神色使报复性的快意在心里油然而生——我在城堡里消失得那么频繁,你们却谁也没发现,你认为没人会爱我。我既不是人类,也不被狼人的族群接受。没人会爱上一个可悲的狼人,你们肯定都是这么想的吧。然而当尼什塔尔露出单纯是喜悦的笑容时,他又忍不住为先前自己的猜忌而感到抱歉。“太好了,这真是太好了!天啊,我真为你高兴。”她隔着汽车排挡用力拥抱了他一下,“快告诉我,究竟是哪个幸运的女孩?”
“说是爱情或许有点太过狂妄了,其实只有短短十几天而已。”而且那段时间已经像是很久以前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了。
她松开他,微笑慢慢消失了。
“为什么?”
车窗外行人来来去去,反而衬得好像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单独相对。唯有这一刻,他似乎能够把心里话讲出来了。
“不是因为我是狼人的缘故,我们交往的时间太短了,短到她甚至来不及察觉到我生病的时机总是不对劲。她是赫奇帕奇学院的,比我们小一级。一个很好的女孩,对所有人都讲礼貌,非常的讨人喜欢,非常……舞会前我们交换地址,并约定离开学校以后要常常给对方写信。这个时候我告诉她,我要加入凤凰社。她问我,她是不是每天晚上都要担心我被食死徒杀死了,直到早晨收到我的回信才能打消疑虑,然后到了夜里再重复新的一轮的恐惧?这事我可没想过,只有她这样的聪明人才会提出这样致命的逻辑问题,而我那可笑的浪漫念头占了上风,竟然真的理所当然地认为她会赞同我的志向。‘我的父亲就是凤凰社的,他到处用自己的名号开办演讲。母亲每天在家担惊受怕,最后他们离婚了。他把我们家的生活弄得一团糟。’她这么和我说。”
“事实证明她是正确的,不管自愿与否,和我们扯上关系便会招来厄运……预言家日报报道出雷蒙德死讯的那天是大不列颠啤酒节,街上全是欢笑痛饮的麻瓜。我好恨他们为什么这么快乐,可是我没法责怪他们,他们不知道发生在一个可怜巫师父亲和他女儿身上的悲剧。就算他们知情又如何?他们从来不认识那个姑娘,没有为她心动和受伤过,没有和她在夜里悄悄溜到天文台约会过,没有看过她对着魔药作业皱眉头的可爱模样……”莱姆斯哀伤地笑笑,“我想她已经死了。”
他一直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蠢货,你以为把它藏在心里,它就只会是一场噩梦?你以为秘密不说出来就不再真实?
“对她的结局我感到很遗憾。”尼什塔尔说,“可是你要知道,你自己的故事还没有结束,莱姆斯。总有一天你会遇到那个人的——她爱你,接受你,支持你,选择做你同样在做的事情。”
她的话让他想起来自己前几天去看心理医生。莱姆斯不敢透露太多,只说自己关系一度亲密的老同学死了,那医生也让他向前看,叫他开始新生活。
生活?你们从未见识过它的真正面目。没有走近到能够触摸它带来痛楚的地方,你们又怎么敢让我去热爱它?你们怎么能够说太阳照常升起,天空还是蓝色,因此我的痛苦便是无事生非? “人生不比传奇故事。”终有一天,这个女孩的天真会叫她大失所望,莱姆斯宁可自己永远不要看到那一天到来,“听上去甜蜜就只是听上去而已。”
“不管发生什么,我们都会在你身边的。”她说。
“我知道。”
朋友对他而言比对其他任何人都重要。莱姆斯已经接受这个事实了:这一生他都不可能恋爱结婚、组建家庭。无论变形多少次,疼痛依旧与最初那一回无异,但是那永远比不上父母看他的歉疚眼神叫莱姆斯难过。他的父母十几年来过的究竟是怎样充满非议与怀疑的人生啊?自从毕业以来,他只回去看望过他们一次。尽管住在廉价狭小的出租屋里莱姆斯无时不刻不怀念温暖的家,他不会回去,因为早已下定决心不再打扰那对善良的夫妻。尼什塔尔错了——无论是爱他还是被他爱上都是不幸。难道为了一己私欲,自己就应该拉上另一个女人一同承担每月如约而至的痛苦,让她体验父母体验过的所有吗?
尼什塔尔探过身子,轻吻他许久没有修刮过的脸颊。要是有一天连朋友也失去,那么我还将剩下什么?莱姆斯拉住她温暖的手,紧紧握在手心。他的身上发生过一些好事,也发生过一些坏事,这些经历像水流改变地貌一样改变他。在进入充满魔力的青春期以前,在个子长得像现在这样高之前,莱姆斯过去是个沉默不语的、书呆子气的、总是安静地呆在角落的孩子,除了在考试的时候把答案抄在草稿纸上偷偷递给自己,没有人期待他做别的事情,没有人——直到詹姆和西里斯出现。然后是彼得……再是莉莉和尼什塔尔,终于知道他实际上是狼人的时候,她们——
“蒙顿格斯·弗莱奇。”他猛地推开尼什塔尔,指着巷口的那个人影。那样又长又乱的姜黄色头发,那样的罗圈腿,自己绝对没有看错,“他在那里。”
“总算来了!”
尼什塔尔打开车门向巷口走去,莱姆斯立刻跟上。他们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用魔法困住弗莱奇,只要跟着他,一旦走到没人的小路他们就将可以展开行动。“他发现我们在跟踪他了。”尼什塔尔加快脚步,“追!”
弗莱奇果然察觉到他们了。莱姆斯和尼什塔尔一跑起来,这个男人便顾不得装模作样落荒而逃。他们跑过整整一条街,眼看就要进入昏暗小巷,弗莱奇举起魔杖。尼什塔尔认出他的意图:“锁舌封喉!”弗莱奇的舌头跟上颚粘到了一起,咒语卡在喉咙里,这下他没法幻影移形了。“抓住你了。”她冲上去扣住男巫的手腕,“你该好好练习无声咒的,真的——”
莱姆斯松了口气,才放慢脚步,突然听见一声尖叫。他赶紧用魔杖朝仍然被死死扯住的弗莱奇一指:“除你武器!”弗莱奇的魔杖连同一把沾满鲜血的短剑飞到他手里,剑柄是纯金的,明显是偷来的。“速速禁锢。”绳子从他的魔杖尖端冒出来,把小偷的双臂捆在背后。尼什塔尔松开弗莱奇,她的上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被染红:“这家伙捅了我一刀。”
“你还能走吗?我身上没带白鲜。”他说,“把他交给邓布利多以后我马上带你去圣芒戈。”
“不用了,只需要一点简单的消毒。伤口有点深,不过我感觉没伤到内脏——蒙顿格斯,你应该做得更好的。”尼什塔尔说着,伸手在小偷的口袋里摸索。“我的魔杖和刀子都在你们手里了!”弗莱奇扭动身体试图挣开他的魔咒,但那都是徒劳。
“我们不是要把你抓去魔法部。”莱姆斯试图让他冷静下来,这人身上好大一股烟酒臭,“邓布利多想和你谈一笔生意。”
“没人想要你那些战利品。”脏兮兮皮夹克的内袋被翻开,“找到了。”她拿着金属随身酒瓶仔细端详:“多少度?”
“我不清楚,”弗莱奇在她目光下嗫嚅道,“苏格兰伏特加,可能八十多……”
“棒极了。”她扭开瓶盖猛灌一大口,然后靠到墙上闭起眼睛,等着酒精麻痹自己。紧接着尼什塔尔撩起上衣下摆,一股脑把剩余的烈酒全部倒在伤口上,细流顺着腹部淌下,明亮好似融化的琥珀。她痛苦的声音最后变成一句响亮的咒骂的字眼,这个词肮脏得可怕,惊得路人纷纷看过来。所幸天色已暗,他们只是被当做醉酒的街头小混混,没人注意到其中一人正在流血。
“你学坏了。”莱姆斯扶了她一把,“也别和西里斯在一起呆太久。”
“去你的。”她扔掉酒瓶,借他的力气捂住腹部站起来,“好了,我们去找邓布利多。”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最后骂的是那个词,C.U.N.T.
第13章 西弗勒斯
他清楚这又是一个梦。
那个男人求他发发慈悲,说自己的女儿和他是同学,可惜西弗勒斯已经进入自己的内心,听而不闻地念出咒语。绿光闪过以后男人就倒下了,旁边他女儿一个劲儿地痛哭流涕。穆尔塞伯大笑着拍打西弗勒斯的后背,夸奖他表现比埃弗里好,那个没出息的家伙头一回杀人以后居然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