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西里斯说,莎尼甘连个镇子都算不上,它的大部分都属于乡村,至于警长口中的“购物广场”,实际上只是一个加油站、一个杂货店、一个小邮局、一个药店和一家小酒吧所排成的整齐的一道线。酒吧成了西里斯频繁光顾的地方。走在路上时他尽量不东张西望,免得招来居民太过友好的招待,可是他也不喜欢孤独,因为这容易勾起在监狱的痛苦回忆。酒吧的老板娘是位风韵犹存的夫人,让西里斯联想到“三把扫帚”的罗斯默塔女士。他经常见到老板娘跟来喝酒的客人调情,但没有像她同自己说话时如此招摇,西里斯每一句哪怕微不足道的玩笑话似乎都可能引发她的阵阵开怀大笑。
“你说的太对了,杰克。”她风情万种地用中指与无名指挡住上嘴唇。西里斯留意到老板娘的这个习惯,每次觉得难堪,或是她讲了一个笑话等待别人开始笑的期间,又或者她担心自己话说得太多时,就会这样遮住嘴巴——除了手指,有时候也用香烟或酒杯,像是要遮住光身子。后来他发现了,为什么这里是她身上最脆弱的部分:老板娘试图遮掩事实,即她的牙龈正在萎缩,她的牙齿正在坏掉。有一天晚上客人很少,她坐在旁边同他说着话,将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搭到了西里斯的胳膊上。他尴尬地抽回自己的手臂,老板娘飞快扫了他一眼,然后低头喝杯子里的威士忌,来遮起嘴巴。“我懂的,杰克。”她躲在玻璃杯背后低声说,“我对你来说太老了。”
“不,我完全没有这个意思。”西里斯赶忙道歉,“只是——嗯,自从我妻子去年过世后,我还没准备好发展新的感情,或是单纯和别的女性——你明白的。”
如果詹姆听到他为人情世故而编出这样的谎话,恐怕要笑到背过气去。在毕业后到入狱的三年间,西里斯和不同类型的年轻姑娘约会,全是在伦敦结识的麻瓜女孩,她们中的大部分最后成就了为期一夜的交往,个别几个被他带去和波特夫妇吃过晚餐,可西里斯从来没有和其中哪个真的在一起。詹姆认为这表明他是个缺乏情调的工作狂,至于莉莉……莉莉比较过分,她声称根据自己对心理学的丰富经验——这话的意思是,她看过几部讲高功能反社会杀人狂的电视剧和电影——肯定是西里斯的原生家庭经历导致他对建立长期稳定的亲密关系存在困难。她甚至塞给他一张心理咨询项目的免费券。“去试试看吧,”她说,“就是去和医生聊聊天而已,说不定他们能帮到你呢。”西里斯假装不小心把它忘在抽屉底部,直到那张券过期。
“是吗?”听完他的说辞,老板娘顿时把刚才的不快忘了,她的眼睛瞪的大大的,露出小女孩打探校园绯闻般的热切神情,“你结过婚呀,杰克?从没听你说起过。”西里斯只好继续坐在那里,费劲捏造他的婚姻生活。等当晚走出酒吧,他成了一个金斯顿出身、加班期间脑溢血去世、丁克主义的刑事辩护律师的丈夫。
他真的该编点故事,好让邻居们更加信任他。西里斯把自己描述成一个高中毕业后以给做生意的亲戚打下手、当当司机为生的男人,如此一来人们才愿意买账,相信他确实是个随处可见的家伙,没甚稀奇的,只不过在二十岁出头那会儿算是个长得姑且不错的奶油小生,得到了女律师的青睐,最终继承了妻子的遗产后,终于有钱和自由从英国飞到地球另一端来。他和酒友谈论起雅各布·阿特金森的过往人生,话从口出的瞬间,西里斯就意识到自己喜欢这个人。雅各布没有一对偏执于血统家世的父母和一个相处不来的弟弟,雅各布没有变成卑鄙叛徒的朋友,雅各布体验过“正常圆满的亲密关系”,雅各布不做关于摄魂怪和由摄魂怪引起的噩梦,雅各布没有坐过牢,或者越狱后正在流亡海外。
好客的本地居民逐渐接纳了他。这里上演着人们自己的喜剧。比方说,你经常能看见莎尼甘中学的校长在风大的天气里追逐自己的假发。这里偶尔也上演自己的悲剧——西里斯隔壁住着的一户人家有个十五岁的女儿,她联系上生父后打定主意要让爸爸带自己回温哥华生活,好离开那个她认为一心偏爱小儿子,常常忽视女儿的母亲,和根本对自己漠不关心的继父。无论贝克夫人如何解释当年发现自己怀孕后男友立刻抛弃了她,如今这个男人写信给女儿说想要见面,并不意味着他就变好了,或者准备好担任养育她的责任了,女孩都听不进去。某天深夜道格警长敲响西里斯的房门,告诉他贝克家的女孩离家出走了。贝克夫妇猜测她是想要独自穿过森林去火车站,镇子上的男人全部打着手电帮忙寻找失踪的小女孩。分散行动后,西里斯用魔法指引方向,然后回过头去找道格,谎称自己听见了在东边的林子里听见了声音。他们找到那女孩把她拉回家时,她的母亲正等在门口,背过身子悄悄抹眼泪。贝克夫人企图把女儿搂进怀里,但她又踢又挣,大哭着推开妈妈,跑回房间把自个儿锁了起来。
西里斯觉得,人们之所以住在莎尼甘,大多是因为他们有能力——他们感觉在都市已经赚够了钱,是时候把忙碌肮脏抛到脑后,好好过活了。他们——以及西里斯——对这个地方看重且满意的是隐私感。开车经过林道仅能看到为数不多的房屋,而且就连它们也被掩盖在茂密的树林灌木之后。西里斯没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当真喜欢上了如今白开水一样寡淡的生活方式——倘若可以选择,他仍然更希望日子具有冒险色彩和挑战性,但谁也没法否认,与阿兹卡班比起来,莎尼甘简直是天堂。没什么值得奇怪的,毕竟人们都在不断改变,好比西里斯也并非一直喜欢自己的教女一样——至少最开始并不。原因很简单:在有了小孩以后,詹姆和莉莉似乎不如从前有趣了。
刚毕业那会儿,除了虫尾巴和母亲仍住在一起,劫道者的其他三人都搬离父母的屋子住到伦敦,西里斯和詹姆的住处之间离得尤其近,只需跨过一个小广场。广场上的那家酒馆理所应当成了他们惯例的聚会场所,年轻人们在那里聊天、喝酒,有乐队时偶尔去舞池跳舞。波特夫妇乔迁排队也在那里举行——与后来因逃避伏地魔的追踪而三次搬家不同,第一回完全是他们主动做出的决定。
“月亮脸,他们来了!”两人踏进酒馆的时候,西里斯夸张地喊道,就像某个航海家麻瓜发现了新大陆,他挥舞手里的红酒瓶,那是祝贺搬家的礼物,“是乡村人来了!”平时西里斯知道适可而止,但是那天晚上他说个不停,声音非常大,仿佛还没开始喝酒就已经醉了个彻底,莱姆斯必须时不时朝他皱眉或用胳膊肘捅捅他才能叫西里斯安静下来。或许那时他心底已经意识到,所有事皆要有所不同了,这两个朋友将过上同自己不再那样密切的日子——大家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或凤凰社的任务,何况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小婴儿需要爸妈没日没夜的照看。
在詹姆与莉莉看来,比起伦敦这样的闹市,整洁的小镇更适合他们当下的需要。你瞧,大脚板。詹姆指给他看,后院有块草地,我可以搭一个秋千,或者公主城堡,让哈里特以后在那里玩耍。西里斯依稀记得自己的回应是:天啊,叉子,我觉得自己快要不认识你了。你彻底变成主妇杂志里的老爸人物了,对不对?
西里斯能够理解这种郊区小镇的魅力,真的,他能明白。如果一个人结了婚,有了家庭,可能这就是想要的一切——按部就班,中规中矩。有无数人会想尽办法要住在这里,只是对年方二十的西里斯·布莱克而言不合适,他会死的,他绝对、绝对会死在这个祥和美丽的地方。詹姆也不喜欢的,最初西里斯如此揣测,都是为了小孩,好兄弟才会向自己的本性妥协。可是当看到詹姆做鬼脸逗女儿玩,还乐在其中的时候,西里斯便知道他错了。
事已至此,他不断提醒自己,只有傻瓜才会抱怨。婴儿究竟有什么可爱之处?是的,他们长得和我们类似,但是又特别迷你!你们听听,这话难道还不够蠢的吗?当然西里斯只能想想,不可以说出来。要是知道了他的心里话,尖头叉子也许要揍他,莉莉则肯定乐意宰了他——又或者不?女人的思维本来就够难懂的了,鬼才晓得她们做了妈妈后能够干出多离谱的事来。每回到波特们的新家拜访,莉莉都是种宁静圣洁的年轻母亲模样,这实在太惊悚了——用于形容这位红发女巫的词语,西里斯过去会选择有个性或者难搞,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是泼辣。不习惯归不习惯,他到底还是喜欢莉莉看女儿时脸上的神情的,而后来他也喜欢上了那个孩子。她圆滚滚的脸颊,软绵绵的小手,充满好奇的浅褐色大眼睛,总令他无比惊奇。詹姆跟莉莉在结婚纪念日出去吃烛光晚餐,过二人世界,他们拜托西里斯在家看顾女儿。噢,哈里特,哈里特,尽管相信我好了。当他抱着她在屋里走来走去哄她睡觉的时候,他想说。我的小姑娘,我会照顾好你的。相信我,教父就在这里,你永远也不会感到害怕。
这天,他终于等来了哈利的信。给雪鸮准备好清水和食物,任它在自己的住处落脚休息后,西里斯坐到沙发上打开那封信。羊皮纸上还是哈利那一手仿铜版印刷的细长斜体字,每个字母线条粗细分明,显然是特意花时间练的。
西里斯一目十行地将信中关于新学期和三强争霸赛这些无关紧要的部分看过去,直到读到关键部分。
——我担心如果你的藏身之处有猫头鹰飞过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写这封信给你,其实是因为前段发生了一件怪事,我的伤疤又疼了,过去这种情况通常意味着伏地魔就在我附近……
看完整封信,西里斯退回开头,仔细读第二遍。那些描述学校生活的字句总是以快乐的语调书写,然而他感觉得出来,写信的人是勉强装出来的。到了后半页,文字间本质上的不安变得显而易见。哈利告诉他,她老是做梦,这些梦真实得可怕,在梦里她杀了人,而且每次醒来都头痛欲裂。西里斯解开衣领的扣子,仿佛这么做了以后他就能更好地整理思绪。又将有关梦的部分来回看了数遍,仍然不知所云。可是,有一件事情是西里斯相当清楚的:哈利需要他,她在害怕啊。她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他的帮助。
“杰克,”次日早上道格再度敲开他的门,“加尔曼托我问你,愿不愿意今天晚上帮他给学校布置万圣节装饰。”
“我很乐意,可惜事情是这样的,英国那里出了点意外。我得说自己必须即刻离开莎尼甘了。”
“家务事,是这样吗?好吧,好吧,看来是要紧的急事。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要我送你去火车站吗?”
“谢谢你的好意,长官,但是不必了。”西里斯心平气和地说,“我今天就走。”和巴克比克一起。
第12章 一二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哈利杀了虫尾巴,虫尾巴没有和伏地魔汇合,也就没人带伏地魔去找小克劳奇;伏地魔还躲在阿尔巴尼亚森林里,等待发射黑魔标记的那个仆人来找他,所以穆迪没有被小克劳奇替换,哈利的名字也就没有被投入火焰杯,霍格沃茨的勇士只有一人。 “敬霍格沃茨的勇士!敬赫奇帕奇的勇士!敬塞德里克·迪戈里!”一个高年级男生大声喊道。
“敬塞德里克·迪戈里!”大家跟着齐声说。
所有塞德里克的好朋友今天都在三把扫帚庆祝他被选上三强争霸赛代表选手。他的一个室友似乎为此特别骄傲,不断地举杯致辞,一句话吼得比一句响,到最后,在座的半数人都参与进去,众人的嗓门震的哈利耳朵作痛。塞德里克被大家围在中间,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只是被选上,可不是已经赢了比赛呢。”
哈利不知道自己是为着什么缘故才被拉来这场派对的,她明明只是和赫奇帕奇学生们一起打过几场球而已。独自坐在角落里,她感觉其他人好像都彼此认识。哈利从派对一开始就在默默喝酒,到现在还没停下。她还没满十七岁,在魔法界算不得完整的一个人,只能喝黄油啤酒。一边冲窗外发呆,一边思索该怎么找个时机借口离开,哈利看见马尔福一行人从眼前走过去,她的目光跟随着他们,看到潘西和马尔福进了一家巫师服装店,后面照旧跟着两个保镖。潘西紧紧搂着马尔福的胳膊,整个人吊在上边,看样子她打算所有人证明自己属于他。她的眼光几乎没离开过他,很明显希望双手也不离开他,但马尔福好像根本没意识到她的存在,只顾臭着脸低头走路。他受不了所有人都在谈论塞德里克,他嫉妒得要死。后来,隆巴顿他们也从酒吧门口经过,金妮走在她最小的哥哥身旁,朝她挥挥手;有一个穿黑色旅行斗篷的高个子男人在邮局前徘徊;达芙妮和她妹妹阿斯托里亚一起进了蜂蜜公爵……
“哈利,”塞德里克气喘吁吁地从人群中挤过来,“你在这里。”
“你好啊,大英雄。”哈利朝他笑笑。
塞德里克涨红了脸,在她旁边的一个位子坐下来。“别这么叫我。”
“什么时候实话实说也有错了?哎,做成年人真好。”要是她满十七岁,肯定也会把自己的名字投进火焰杯。
“也不是完全没有坏处。等到了五年级,你需要操心的事情就会一下子多起来,有这样那样学习以外的烦心事……许多时候我都渴望回到四年级,在那会儿才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呢。”
“说得不错,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除了火焰威士忌。”哈利指出这一点。
塞德里克笑了。“想尝一下吗?”
哈利把手里的玻璃杯推过去,“试试看。”这杯啤酒刚好喝完。他从自己手里的酒瓶给她倒了一点儿,不多,大概两指节那么深。哈利接过来一饮而尽。“你该慢点喝!”他提醒她。已经晚了,她的喉咙火辣辣地作痛。
她一直等到那股劲儿过去,才说:“这种感觉挺新鲜的。”
“是吧?”塞德里克说,“我不赞成酗酒,但会喝一点总是好的。”
哈利逐渐发现只要习惯了那股味道,它并不比黄油啤酒差,直到——“抱歉,我要去下洗手间……”向酒吧后方望去,女洗手间门口排起了队。今天三把扫帚的客人实在太多了,因为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的学生也在。她拿不准轮到自己之前能不能忍住不吐,那感觉实在太强烈。
“你还好吧?”
“没事,我只是——”
邮局旁边有个红色的铁皮垃圾篓。哈利踉跄着从他身边跑开,朝酒吧外冲去,刚好来得及。塞德里克跟了过来。她低头呕吐的时候,他扶住她的肩膀想要帮助她,但是哈利挣脱了,她宁可一个人经历这种丢脸的丑事。等早饭都吐出来,且也不再干呕后,她从口袋里翻出几张纸巾擦拭嘴巴。在哈利的喉咙和鼻腔里,呕出来的烈酒味依然非常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