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令慢慢走上来,在离她一阶的位置停了下来,弯腰握住她的脚,将鞋子慢慢套在她的脚上。
“大清早的……”他直起身,“怎么发这么大脾气?”
“我这叫发脾气吗?”王银翘道,“我这叫诗兴大发,打算赋诗一首。”
她蹬蹬蹬走下楼,停在女儿红旁,学谢天令先前的样子,拿起酒坛,嗅了一下,立刻明白过来,谢天令没有冤枉他。
放下酒坛,她对地上的店小二笑:“水里掺了多少酒啊?”
见是她,店小二的态度立刻又不同了。
他昨日并未当值,但听同僚说,有名女子身上银两没带足,便从衣上抽出一根金丝垫付了住宿费。
今日虽然换了一身面料普通的白衣,但她身上的首饰却没有换,以他的眼力,并不能分辨其价值,只依稀辨认出,其中一根簪子,出现在某位进京访亲的贵妇头上。
这名贵妇访亲回来,为节省回乡的路费,便住在这间客栈里,几次提到,有钱有势的亲戚赠了她一根宝贵的簪子,她要带回去,一代一代做传家宝。
“误会,误会。”店小二急忙从地上爬起来,自己拿起酒坛子闻了闻,夸张道,“哎呀,是我拿错了,姑娘稍等,我这就去给你取新的来。”
他一溜小跑跑远,身后,王银翘悄悄对谢天令耳语道:“哥哥,帮我一个忙。”
谢天令侧耳倾听,笑眯眯道:“要我做什么?”
店小二很快去而复返,这回手里拿着一坛真的女儿红,满脸庆幸道:“万幸,酒窖里就剩这一坛了,别人正在取,被我给抢了过来。”
王银翘打开一闻,这会儿似乎满意了,露出笑容:“好,记在我账上吧。”
就知道这种人不会问价钱,回头记账时,给她翻上一翻,店小二尤不满足的指了指先前那坛劣酒:“那这个?”
“也记在我账上吧。”王银翘有些不耐烦了,“但水就是水,结算时,你可别给我算成酒!”
店小二见好就收:“是是是……”
“把这个送我房里去。”王银翘把女儿红给他,又转头对谢天令埋怨道,“哥,怎么大清早就喝酒,走,这里东西不好,我们出去吃。”
俩人走后,店小二将女儿红送上楼,中途趁人不注意,自己喝了几大口。
回到一楼,他继续招呼客人,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客人们看他的眼神,都十分诡异,隐隐还透着一丝嫌弃。
怎么回事?难不成是闻到了他嘴里的酒气?一桌客人走后,店小二急忙用他们的茶水漱口,清理嘴里的酒气。
身后突然传来一句:“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冠不认人。”
谁在讽刺他?店小二楞了一下,怒气冲冲回过头,正要骂人,楞了一下:“掌柜,您怎么来了?”
掌柜的面色有些难看:“你背上是什么?”
背上?
店小二拼命扭头,扯着自己的衣服看,但还是难以看清背后。
还是掌柜帮了他一把。
“我跟你有仇?你穿这个招待客人?”掌柜一边骂,一边将他的上衣剥下来,店小二这才看清,他的衣服背后,竟不知何时,被人刺了两行诗,正是掌柜刚刚念的……
“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冠不认人。”
离开客栈的路上,谢天令回味着那两句诗,不由点头:“吾妹真乃文豪。”
王银翘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站稳后,急忙否认:“没有没有,打油诗打油诗,还是哥你厉害,飞针走线,两句话刺完,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早听说武林高手,能以一根绣花针,相隔数米,在对手身上绣花。
既然能在身体上绣花,那就一定能在衣服上绣字。
而到谢天令,连针线都没用到,直接拿头发给他刺了行字。
“小道而已,不值一提。”吃饭喝水一样简单的事,对谢天令而言,连讨论的兴趣都没有,相反,他对另外一件事感兴趣,“难怪说文人杀人不用刀,我早认识你就好了。”
王银翘顿时有不祥预感:“嗯?”
谢天令:“我一直在琢磨让人生不如死的法子。”
王银翘:“嗯??”
“举个例子,曾经有个采花贼,每次犯了案,就留我的名字,让我代替他被追杀。”谢天令啧了一声,“我不怕被人追杀,但不愿意替人背这样的黑锅,便亲手抓住他,他玷污了多少个女子,我就把他片成多少块。”
说到这,他将手放在王银翘肩上,眼神是真情实感的惋惜:“若能早点认识你,我就不急着杀他了,我要在他身上刻字……妹妹,来一首。”
汗水从王银翘头上哗啦落下,明明一点灵感都没有,但不作不行,只好干巴巴道:“此……此地无根三百年,轮回转世当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