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个撞在一起,她用膝盖顶着那个男人的腹部,两个人一起落在地上,同一时刻,她一刀刺进了对方的胸口。
片刻的死寂之后,门被人一脚踹开了,随着门栓断裂的一声巨响,一个穿着防弹衣的黑皮肤的年轻女人冲进了屋里,稳稳地举着枪,喝道:“都不许动!国家安全局——”
然后她顿住了。
这个高挑纤细的黑人姑娘心情复杂地看着对面的人好几秒钟——后者正从一具尸体上爬起来,衣襟上都是飞溅的血迹,以及一种黏糊糊的、最好不要往脑浆上面联想的玩意儿——然后放下手里的枪,言简意赅地说道:“操,莫德。”
“别这么失望嘛,克莱曼婷。”莫德·加兰一边扯平沾满血迹的衣服前襟,一边笑眯眯地回答。
拉米雷斯的助祭、那位名叫威廉的黑发年轻人手里捧着圣爵,里面盛满了葡萄酒——“圣血”,在最后一晚,耶稣在餐后拿起酒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次喝,应这样行,为记念我。”
瞻礼已经接近尾声,信徒们等待主祭为他们分发圣体的时刻。分发圣体之前还要再诵《天主经》,拉米雷斯正听着那些人同声念道:“——求你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别人一样;不要让我们陷于诱惑,但救我们免于凶恶。。”
《天主经》是基督教中最广为人知的经文之一,出自《玛窦福音》第六章。在弥撒典礼上,有些经文会随着年历节期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但念《天主经》的流程却是每一次弥撒必备的,拉米雷斯简直觉得自己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完全不用集中精力就可以走完整个流程。他意识到自己正说着:“求你从一切灾祸中拯救我们,恩赐我们的时代得享平安;更求你大发慈悲,保佑我们脱免罪恶,并在一切困扰中,获得安全……”
不知道怎么,这段祷词中的某些段落让他的喉头发紧,可以从心底生出某种难言的羞愧。他的身后就是祭桌后方巨大的十字架,耶稣的圣尸就钉在十字架之上;年代古老的祭坛画上画着圣若翰给基督施洗、受胎告知和三博士来朝的图案;一双双眼睛让他有一种被洞穿的错觉。
而信徒们答道:“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
莫德·加兰站在屋角,好给屋里进进出出的痕检员留出空间来。一群人穿着浅蓝色的防护服,正聚精会神地打量着从屋子里搜出的那些白色粉末:新型致幻剂,在弗罗拉仅此一家地出售。当然,不幸的是,平心而论按照这个现场血淋淋的状况,它实在是同等于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克莱曼婷站在屋角打电话,不出所料是在跟他们的顶头上司汇报状况。加兰无所事事地自己站了五分钟,然后就听见一个不满的声音在她身后说:“我不是跟你说至少留个活口去审讯吗?”
加兰一回头就看见身后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怀特海德·兰斯顿,“他妈的行动部的婊子”,当然这个绰号只能体现他的人缘很有一些问题。这个人的手里拎着一把贵得要死的PSG-1狙击步枪,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拎着这东西在没有引发恐慌的情况下穿过街道的。
加兰一点都不怀疑,这位先生在狙击枪的瞄准镜里看清楚了她把现场弄得满屋子是血的前因后果。兰斯顿此人表情总是冷冰冰的,五官深邃,皮肤没什么血色,脸上有一道贯穿右眼、近乎一路拉到嘴角的浅色伤疤,那一侧眼眶里装着一只浅蓝色的玻璃假眼。
所以不如说:这人一眼看上去就好像科幻片里会出现的那种人工智能机器人,一言不合就要变成天网用核弹毁灭世界。
安全局三分之一的菜鸟新人在这位语气里永远透着嫌弃的兰斯顿探员冷冰冰地说话的时候会被吓哭。加兰不为所动,她好像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别这样说,怀特海德,我确定他们里面肯定有活着的。”
然后她义无反顾地走向刚才那个被一枪打中了腹部的家伙,一脚踩上了他肚子上鲜血淋漓的伤口。
那个人嚎得悲惨到把那把研究那堆致幻剂的科学家们吓得一抖。
兰斯顿:“……”
那边克莱曼婷闻声放下手机,扬声问:“莫德,你今天晚上会去参加局里的例会吗?”
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她把前因后果汇报一通之后,他们老大很期待加兰去开会,这样就可以在会上把她骂得狗血淋头。因为毕竟,把人打趴和把人打死之间大概有个微妙的差距,而这位为所欲为的探员这辈子都没掌握好过这个差距。
“不,”加兰遗憾地向克莱曼婷摇摇手指,“我今天晚上有约,而且恕我直言,那混球两个月没给我放过一天假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外面的街道依然喧闹,这样的古城里每一天都是如此,那些欢快的游玩的人大抵是没有注意过这样逼仄的老屋里的动静,自然也不会见过这样鲜血淋漓的场面。
太阳已经沉到最远方一排建筑物之下,只在房屋的尖顶上留下一圈浓重红边,看上去像是沉淀凝固的瘀血。
此时是2015年五月二十四日,复活期就要过去了。
注:
①避难城:出自《出谷记》,耶和华所造的城市,误杀他人者可以逃入这座城市,避免被报仇者追杀。
②本笃十六:于2013年2月11日,宣布因身体原因于2月28日辞去教皇一职,按时间线,拉米雷斯于2013年2月21日被宣布成为枢机主教。
③设定这个国家在德国边上,曾经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所以干脆把官方语言设定成德语了。
④受拉米雷斯教派设定限制,本文中所有圣经引用天主教徒使用的思高本翻译,而非流传更广泛的和合本翻译。由于和合本翻译产生的年代比思高本早了四十多年,所以其实大家比较熟悉的人名/地名/专有名词基本上全都来自和合本。
本章思高本/和合本翻译差异一览:
伯多禄-彼得
圣若翰洗者-施洗者圣约翰
亚肋路亚-哈利路亚
玛窦福音-马太福音
第一章 居留之地
[你们不可玷污你们所居之地,因为血能玷污地;在那里流了血,除非流那杀人者的血,为那地没有其他取洁的方法。]
太阳落下地平线之后,天上开始落下雨滴。
希利亚德·拉米雷斯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雨不算是很大,但是风却刮得很厉害,所以,虽然他住的公寓——其实是位于巷弄尽头的、雅致的二层住宅,虽然面积不算特别大但是地段奇佳,最重要的是离圣若翰洗者大教堂不到两个路口的距离——离他的工作地点着实是很近,但是等他终于到家的时候,半边肩膀都已经被淋湿了。
十个人里有八个人会觉得拉米雷斯不可理喻,毕竟他是全国天主教的领袖,弗罗拉总主教区的红衣主教,完全犯不着在一个下雨的晚上从自己的主教座堂步行回家。
拉米雷斯觉得自己的理由没法向别人说明:因为事实上,等到大部分神职人员能做到他现在的位置,应该也至少超过六十岁了,如果人们愿意看一看梵蒂冈选举教皇的时候,参与投票的红衣主教们每个人身边战战兢兢地配备了几个医务人员,就会了解这样的道理。你要是总和这样风一吹就倒的老爷子们相处,就总会在能自己走路的时候尽量走路,怎么说:你可比你身边那个腰上挂着尿袋的幸运多啦。
下雨时的空气十分清新,要是风不那么大就更好了,他用钥匙打开门的时候能听见远处雷声轰隆隆的闷响,空气中有一股水汽的苦味。一般来说,等他打开门后,等待着他的是那个装饰风格简洁、某种程度上缺乏人气的居所:他雇的那个厨子一天来两次,通常他都碰不到,这个时候回去只会在桌子上看见对方留下的、绝望地用各种保温措施想要保持新鲜和热度的饭菜;而保洁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周会来三次,后果是上次梅斯菲尔德神父委婉地表示他的房子看上去空荡荡得像是刚被杀人犯仔细清洗过的犯罪现场。
这么说多少有点失礼,但——有的时候拉米雷斯的居所就是干净整洁到可疑,要么让人欢迎房主是个不可救药的洁癖患者,要么让人觉得在房子里里里外外喷一层鲁米诺试剂看看比较稳妥。
但今天可不是这样的。
拉米雷斯一进屋就闻到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某种食品的甜味和鲜血的铁锈味混合在一起,两种气味都勉强令人可以忍受,混在一起之后就怎么闻怎么奇怪。客厅里,他的沙发上(皮质表面,一尘不染,闪闪发光,往往看上去跟从来没有人坐在上面过似的)多出了一大堆可疑的毯子,是毛茸茸、甜腻腻的粉红色,上面印着转圈圈跳舞的洋娃娃和小熊。
客厅的电视是开着的,音量调得很低,但是听声音也能听出在放好莱坞动作片之类的电影。室内没有开灯,在随着枪战忽明忽暗的环境中,拉米雷斯看见毛茸茸的粉色毯子堆中伸出了一只手——苍白,纤细,手腕上面裹着一层纱布,但是依然有血从纱布下面缓慢地渗出来。那只手向他的方向挥了挥,疑似做了个打招呼的动作,然后就懒洋洋地垂下去,搭在了沙发扶手上面。
顺着那只手手指垂落的方向,拉米雷斯的目光投注向黑暗里面——在电视闪烁的光辉照不到的黑暗里头,他看见了一具躺着的躯体,那股令人不适的血腥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那身躯看上去了无生气一动不动,不禁很想让人问他到底还活没活着。
但是拉米雷斯在那一瞬间只是想要叹气,他无奈地开口:“莫德·加兰。”
每个小孩听见自己的家长叫自己全名肯定都会莫名地不寒而栗,但是他们两个是怎么进入到这种奇怪的角色模式里了呢?拉米雷斯觉得自己跟被请家长的老父亲一样头疼,而那堆毯子麻利地回答到:“诶。”
印着洋娃娃和小熊的毯子蠕动了一下,下一秒,有个身材娇小的黑发姑娘从那堆难以言喻的玩意下面钻了出来。拉米雷斯眼尖地注意到那姑娘身上披着深色一件宽大的男士睡袍,带子系得松松垮垮,基本上跟在裸奔没有什么区别,换而言之:这衣服好像是他的。
——德高望重的大主教家沙发上住了一个会穿他睡衣的女孩子,这消息要是传出去可以让狗仔队兴奋得沿街跳大腿舞,让八卦小报老板在办公室里发心脏病。
加兰爬出毯子的时候,从毯子深处带出了好几个圆滚滚、软绵绵,会在夹娃娃机里出现的那种毛绒娃娃,可以想象她把自己埋得像是有待发掘的墓葬群,在自己身边续了好几层莫可名状的毛绒玩具,然后用不止一条毯子把自己压在了最下头。这导致一般别人进屋的时候除了会感叹这条沙发的装饰风格诡异,可能永远意识不到下面还有个活人。
按理说,拉米雷斯有好几个问题得问:比如说这人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他家,那堆毯子是什么玩意,还有屋角里躺着的那个人到底是活的还是死的。
但是不知道怎么,他说出口的下一句话是:“……我进门之前看见你的车被贴罚单了。”
这是拉米雷斯没有特别惊讶于对方的出现的唯一原因,因为他走到自家楼下,看见马路边上停了一辆1967款的灰色野马轿车,那辆车停得规规矩矩,除了柏油马路上画着禁止停车的黄色网格线之外没有任何问题。
“不用管它,有人会付钱的。”加兰完全没走心地回答,目光完全没离开电视屏幕。拉米雷斯皱着眉头走近了一点,嫌弃地绕过摆着装着吃了一半的左宗棠鸡中餐外卖的纸盒(那就是屋子里那股甜味的来源)的桌子。
电视里正演到反派倒在地上,冲着男主角声嘶力竭地喊:“不就他妈的是一条狗……!”
然后这位反派就被男主角照脑门上开了一枪。
加兰发出一串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意思的啧啧声,然后把手往桌子那边伸过去,那上头还放着买中餐赠送的幸运饼干。不过她最后并没有碰到那些饼干,因为拉米雷斯抓住了她的手腕。
对方的手指不轻不重地压在纱布之上,下面是血肉模糊的伤口,加兰终于把目光从电视屏幕上面移开,目光坦然,就好像整个场景都没有奇怪之处一样。
拉米雷斯问道:“疼吗?”
与此同时他苦涩地想着,他最终还是问了。
“还好啦。”加兰眨了眨眼睛,平静地回答道。此时对方还穿着那件大衣,肩膀上有未干的水渍,在一片昏暗之中,拉米雷斯衬衫领口那片白色的罗马领显得格外地显眼,他有点挡住了电视屏幕,那些枪战嘈杂的声效和闪烁的光辉全都印在他的肩膀上面。
加兰伸出手去,手指几乎要落在对方的喉结下面一点,就会碰到那片洁白的纸片,主的轭(他的担子是轻的)。她的手指上有尚未完全干涸的血迹,然后她会把那些污秽蹭在洁白的东西上面——向来如此。
拉米雷斯稍微向后退了一点,躲开了她的手。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种氛围可能令他感觉到不适,所以他强硬地转换了话题,他终于问:“那个人是怎么回事?”
离得近了一点之后,拉米雷斯才能看见倒在屋角那位呼吸的时候轻微起伏的动作,这看上去令人心惊胆战,就好像他马上要断气似的。
“那家伙跟踪我,我很确定他跟我最近在办的一起贩毒的案子有关系,但是现在看上去也问不出什么来了。”加兰看着他,带着一种莫名其妙地坦诚说,“你看,我又没办法把他留在路边,他现在肿的程度可能很容易吓到路过的居民之类的……?”
“所以你把他弄上楼来并且污染我的地毯?”拉米雷斯皱着眉头指出。
并且他隐约觉得自己毕竟得承认自己的反应透着一丝的有病,因为对正常人而言,你在你屋里看见一个不断流血逐渐死亡的恐怖分子,都不会是现在的反应。但……说实话,既然有莫德·加兰在场,其实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拉米雷斯早就知道她是不确定性和痛苦的代名词,至少对他而言就是如此。
“你雇的那家家政公司不是号称保密性强到在雇主的浴缸里发现死尸都会帮忙毁尸灭迹的嘛,”加兰微笑着说道,“我打电话了,一会我同事会来把他弄走,交接到其他部门去,你要是太在意的话我可以帮你付毯子的干洗费——现在过来陪我坐会儿。”
拉米雷斯不赞同地看着她。
加兰一挑眉,干脆利落地伸出两只手,手指张开,就是小孩在迪士尼期待一个来自于米奇的抱抱的时候会摆出的那种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