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走了前任留下的猫——袁与年
时间:2022-08-09 06:30:12

  “不要,我跟你走。”庄斐一把捂住他的手机屏幕,率先跳上了副驾驶,虽然坐下的第一秒,就被车内的异味熏到揉了揉鼻子。
  车内的味道实在是难闻,两人不得不在寒风凛冽的冬天也开着窗。刺骨的西北风一个劲往里钻,庄斐的身上裹着汤秉文那件套到脚的羽绒服,盖着帽子将拉链拉到尽头,连双手也缩进袖口,只露出一双眼,专心致志地盯着汤秉文看。
  尽管汤秉文当初学的是手动挡,但除了驾校的车外,便只开过庄斐的自动挡轿跑。也难为他这么久了还记着怎么挂挡,然而刚起步没跑上几米,便匆匆熄了火。
  庄斐被惯性驱使着,整个人向前栽去。汤秉文慌慌张张地想看她有没有事,却见她笑得异常开怀:“你好笨呀!”
  汤秉文自己也觉得丢脸,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了:“再给我一次机会。”
  第二次,车子总算慢悠悠地起步了,虽然颠簸响动得有些不正常,但起码还是在跑着的。
  可惜好景不长,汤秉文正预备着驶入大道,结果换档时油离没配合好,又在半路生生熄了火。
  明明挺恼人的一件事,偏偏庄斐笑得开怀,裹在厚厚的羽绒服里,像个不倒翁般在座椅上晃啊晃,一双眼弯成了月牙。
  那些安慰、那些抱歉,此刻都不需要了,汤秉文略显窘迫地舔了舔嘴唇,第三次打了火。
  也得亏汤秉文的记性还不错,开着开着,从前学车的手感便全部回来了。这次总算没出什么差错,庄斐侧身坐在副驾上,望着汤秉文开车时一脸严肃认真的模样,嘴里轻快地哼着歌。
  刚刚似乎发生了很多糟心事,但好像一切也没那么糟。
  新家位于老城区内,不过环境比汤秉文之前的租屋好了不少,尽管面上看着十分陈旧,但起码还算干净。
  车刚刚停下,庄斐便迫不及待跳下了车,猛地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并且很快,又被冻到打了声响亮的喷嚏。
  就算看着汤秉文笨手笨脚地开车还挺有意思,庄斐也不想再尝试一遍了。
  楼房没有电梯,好在租屋位于三楼,爬上去不算吃力。门刚刚打开,庄斐便看见眼前闪过一道棕黄色的影子。
  “森林!”庄斐惊喜地叫出声,小跑着冲上前,“想妈妈了没有?”
  森林被她的“突然袭击”吓到一哆嗦,毛都炸了一半,它高举着尾巴警惕地看着她,嘴里泛出低低的呼噜声。
  “完了。”庄斐整个人泄了气,“森林不认识我了。”
  汤秉文闻声匆匆赶上前,见到汤秉文,森林摇摇尾巴放松了些许,但一双眼仍警惕地望着庄斐。
  “快看看,是谁回来了?”汤秉文将它抱进怀里,面向庄斐,“来,和妈妈打声招呼。”
  庄斐展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美滋滋地等待着它的招呼,结果,却只等来了森林示威式地一龇牙。
  “小没良心的!”庄斐愤愤地点了下它的额头,回身开始拆行李。
  刚刚在车上坐得实在难受,庄斐感觉自己连头发丝儿都有了味道。意识到这一点后,庄斐做什么都不自在,东西才收拾一半,便匆匆冲向了浴室。
  房子看起来已经被汤秉文预先收拾过了,浴室分外洁净,置物架上也预先放上了汤秉文个人的洗漱用具。庄斐拿起沐浴露掀开盖子,是常常在汤秉文身上闻到的味道。
  干干净净洗完澡后,庄斐习惯性地抬手一够,却傻了眼。来得太过匆忙,连换洗衣服都忘了拿。
  她只得扯着嗓子向门外喊道:“汤秉文——”
  门外传来一阵匆促的脚步声,汤秉文关切的声音隔门而来:“怎么了?”
  “帮我拿下睡衣,我刚刚忘记拿了。”
  脚步声逐渐远去,又再度靠近,汤秉文敲了敲门:“我进来了?”
  “嗯。”庄斐随口应了一声。这会儿水雾逐渐散去,她赤/条条的倒有些冷了。
  浴室是用一道透明的玻璃门隔开的,汤秉文打开卫生间的门,只随意看了眼方向,便触电般收回目光,胳膊伸得长长的将衣服递去。
  衣服刚刚被庄斐接去,汤秉文便匆匆缩回门外,一秒又关上了门。
  不过半分钟后,门再度打开。汤秉文还在整理着行李,闻声抬头望去,却在见到衬衫下光/裸的一双腿时,欲盖弥彰地咳嗽了两声。
  “那个……刚刚,裤子忘记给你了吗?”
  “忘给了。”庄斐淡淡道。
  “哦,不好意思。”汤秉文匆匆转向庄斐的行李箱,在一堆衣服中翻找时,通红的耳垂却被人不轻不重地捏了下。
  “你是笨蛋吗?”庄斐哭笑不得地提高了声音,“快去洗澡呀!”
 
 
第38章 
  浴室里尚且氤氲着水汽, 连同沐浴露的清香。汤秉文抬起眼,那条睡裤叠得整整齐齐被放在置物架上,毫无疑问是一种明示。
  客厅里还散漫着行李, 午餐的菜还没有买好……
  不过,那都不重要了。
  或许是她身上洋溢着汤秉文的味道,再度见到庄斐时,森林总算没有刚刚那么排斥了。
  它正玩着一只已经被它抓到破破烂烂的毛球, 见到庄斐走来,它敷衍地摇了摇尾巴。
  “森林,你真的不想妈妈吗?”庄斐蹲在它身旁,拿着一根猫条逗它。
  尽管刚吃完早餐没多久,但谁能抗拒一顿餐后零食呢, 森林放下毛球,向前迈了一步, 讨好地“喵喵”叫着。
  “现在知道撒娇啦, 刚刚还和我张牙舞爪呢。”庄斐故作生气地点了点它的鼻尖, 她可是个绝对记仇的人,连猫也不会放过。
  森林乖顺地任她抚摸, 一双琥珀色的圆眼睛牢牢盯着她手里的猫条,渴/望的猫叫声连绵不断,直听得庄斐心都快化了。
  “小家伙,回头是不是别人举个吃的, 也能把你拐跑?”庄斐简直哭笑不得,正欲撕开猫条,突然被一股蛮力从背后抱起, 惹得她一阵惊呼,猫条瞬间失了手。
  “那我得先把你拐跑。”汤秉文说着, 径自将她抱回了卧室。
  森林一个箭步冲到猫条前,尝试着咬了几口,发现尚未开封时,不满地高叫了几声,却没能等来任何帮忙。
  摊上这么一个重色轻子的主人,森林感到很悲凉。
  额前湿漉漉的碎发被汤秉文尽数撩起,带着洗发液香气的水珠有一滴随之溅起,落在庄斐的眉间,令她不自觉地眯了眯眼。
  她仰头望向汤秉文,明知故问道:“干什么?”
  腿侧被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伴着一声哂笑:“你说干什么?”
  庄斐一挑眉:“那你刚刚,不是连看都不敢看我吗?”
  汤秉文眯了眯眼,低头吻向她的嘴角:“我现在不会移开目光了。”
  此刻天光大亮,室内亮堂一片,打开的行李箱还随意丢在墙角,里面的衣服尚未整理进衣柜,空中便飞来新的衣服将其覆上。
  质量不是很好的木板床,将每一声动静都放大了数倍。刚刚的一切挑衅和引/诱都换来了数倍的回馈,在她一声长喟后,汤秉文忽然凑向她耳畔低声道:“你知道吗,这种房子的隔音一般不是很好。”
  庄斐惊得睁大眼,愤愤地掐上他的背,却被他坏心地一撞,下一声将将溢出喉口,她便及时咬上他肩膀,将力气换了种方式释放。
  不止是肩膀,锁骨、手臂、前胸,所有牙齿可触及的地方都被她毫不留情咬了个遍,齿印一层叠着一层,红/肿一片。
  到底有一下没收住力,薄薄的颈部肌肤被她锋利的虎牙咬出了血。铁锈味最先在口腔漫开,待她睁眼看到顺势滑落的血珠时,眼里流露出惊慌,一句关心尚未出口,复而被吻给堵上。
  “咬这里。”他说。
  那滴血一路蜿蜒而下,汇进了溪流之中,她忽然着迷地吻上伤口,稍稍吸/吮了一口,多少感受到了血族的乐趣。
  “有点甜。”庄斐舔了舔唇角,舌尖的血顺势抹上一小圈血渍,伴上那迷离泛红的双眼,令她看着确实像一位饥/渴的吸血鬼。
  汤秉文稍稍塌下/身,将脆弱的脖颈尽数展现在她面前,像一声无言的邀请。
  两人搬进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彻彻底底洗了两把澡。时值日上三竿,森林窝在空空的食盆旁哀叫,庄斐这才留意到它。
  刚刚那根猫条已被它咬出数个破口,以一种极其浪费的方式消灭了。汤秉文还在整理床铺,便由庄斐给它倒了些猫粮。
  猫粮还是从前的牌子,按照庄斐之前送过去的量来算,应该一早消灭完了。这款粮价格还挺高,想着汤秉文当初说着不必给它买那么贵的东西,最终还是没舍得亏待这个小家伙。
  好像除了他自己,他对其他所爱都很大方。
  汤秉文从卧室走出时,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已经近一点了。明明一大早便出发赶到这里,时间却总是在某些时刻过得格外快。
  “我的乔迁宴呢。”庄斐摊开空空的双手,看森林吃得那么香,她忽然也有些饿了。
  “要不,改成晚宴?”汤秉文无奈地一耸肩,“先点些外卖吧。”
  两人也确实是饿了,随意点了些就近的外卖,便窝在沙发上开始等待。
  不一会儿,吃饱喝足的森林舒坦地摇摇尾巴,一个箭步跳进了二人中间,乍一看倒像是颇为和谐的一家三口。
  除了酒店,庄斐还从未住过这么小的地方。但小归小,每一处都被汤秉文收拾得井井有条,那些熟悉的物什逐渐摆满了各个角落,蜷缩在都无法供一人平躺的沙发上,庄斐竟也品出了一丝家的味道。
  简单用外卖饱腹后,两人便计划着出门大采购。汤秉文的动作向来极快,在庄斐慢悠悠地化妆时,他一早穿戴齐全坐在沙发上等待着。
  结果待庄斐化完妆出来,看到沙发上严阵以待的汤秉文时,没忍住笑出了声:“那个……你要不要再去照照镜子。”
  “刚刚脸没洗干净吗?”汤秉文茫然地摸了摸脸颊,走进卫生间一看,才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
  衣服的领口有些大,那些齿印一团红一团青,遍布在他裸/露出的那片皮肤上。
  汤秉文无奈一笑,从镜子里看到了进来看热闹的庄斐,他用拇指揩了揩它们:“这些是不是挺难消的?”
  庄斐故作无辜地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什么也没做。”
  “你想再做一次也没关系。”也不知汤秉文是不是故意的,将她好不容易梳好的发型都揉乱了,转身走向卧室,“就是得找点东西挡一挡。”
  可怜汤秉文的衣服里,只有一条起了球的围巾。庄斐嫌它实在太旧,不由分说地随意找了条自己的围巾给他围上,深红的颜色搭在这一身黑上,倒添了几分喜庆。
  汤秉文对穿搭素来不太讲究,好在基本只穿基础款,也没出过什么错。面对这有些不伦不类的搭配,他面上毫无反应,只是伸手感受了下羊绒的柔软,开口道:“走吧。”
  庄斐一边嫌弃,一边还是挽上了他的手:“等我以后找到工作,发工资了,给你买条围巾吧?你要博柏利的,还是芬迪的?”
  和庄斐在一起久了,对于这些从前闻所未闻的品牌,汤秉文多少也有了些了解,他摇摇头:“都不用。”
  “干嘛。”庄斐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觉得我现在买不起是不是?”
  “秋秋,我从来没有这么想。”汤秉文还是这样,对一些事有着不必要的认真,“我只是觉得,你的钱应该更多地花在你自己身上。”
  庄斐无法理解他的话:“那你的钱为什么总花在我身上啊?”
  “可能因为,这是我应该做的。”
  “那我给你花钱,不也是天经地义的吗?”庄斐抱着他胳膊,仰头看向他,犟脾气一时又上来了,非要把一些事给辨清楚。
  “我只是觉得,以你现在的情况,应该给自己多攒些钱。至少、至少,我说如果有一天,你不想和我在一起了,还能有钱留下。”
  庄斐忽而间冷了脸:“你都已经预备好以后和我分手了是不是?”
  胳膊被人一把甩开,汤秉文弯腰无奈地去抓她的手,抓几次又被甩开几次。
  他没再强求,只是一直贴着庄斐走:“没有这个意思,我和你保证,这次我不会再提分手了。但这只是我的保证,我没有资格也没有道理去强求你和我一样。
  “我一直很清楚,钱是个再重要不过的东西,它能让人有选择的自由。譬如倘若有一天——虽然我很不希望有那一天——你对我厌倦了,那么至少你不会因为金钱所困,而无法果断地提出分手。”
  尽管庄斐并不想让他养着自己,但现实摆在面前。在她找到工作前,她便是住着汤秉文的,并且日后还要吃汤秉文的、用汤秉文的。
  之间的依赖关系,已经不知不觉显现出来。
  可庄斐不愿想那么远,她素来是及时行乐主义者,而什么分手之类的,面对好不容易回来的汤秉文,更是她最最不想听到的字眼。
  给喜欢的人花钱是件无比开心的事,偏偏汤秉文不让她开心。
  她自顾自加快了步伐,汤秉文只得大步跟上她,依着从前的经验,不管不顾地抓起她的手:“当我什么都没说好不好?”
  “那你让我给你买围巾。”庄斐扁着嘴道。
  汤秉文无奈地长舒了一口气,垂眼看了看领口的那个:“我挺喜欢现在身上的这条的,把这个送给我怎么样?”
  庄斐斜睨了一眼,越看越觉得这一片红和汤秉文很不搭:“不要,你戴这个不好看。”
  “那……”汤秉文回忆了一下,“你那条灰色格子的呢。”
  庄斐脑补了一下,那条汤秉文围起来应该会很好看。但与此同时……她自己戴着也挺好看的。
  “可是……我也挺喜欢那条的。”庄斐用几乎耳语的音量嘀咕道。
  汤秉文被她的小心思逗到笑个不停:“那你有没有不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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