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名花配美人,更何况太子殿下这般美的人神共愤的奇葩,自然是择了不离不弃的永蝶为伴。
我一点也不在乎,一点也不吃醋,一点也不!
他临行前还看了我一眼,满满的挑衅!
我登时暴跳如雷,如负大任般伸出手,朱哲以为我要拍打他的肩膀鼓舞士气,特地朝我这边凑了凑,没料到我拍了拍他座下的小毛驴,无比郑重道:“此去一行,要你我并肩作战了。”
小毛驴滚了滚圆溜溜的眼睛,下尾巴翘的高高的,对我分外友好。
陛下贵妃,以及一派年事已高的老臣,顺着一道和缓的长坡继续前行,其余参赛众人,驾马在另一条羊肠小道驰骋。
所谓羊肠小道,绝非寸步难行的幽深小径,寸步难行是不给你留一点希望,羊肠小道是留给你一点点的希望,然后再一点点的扼杀。
组队讲究一个默契程度,须得两人一同登顶方可作数,所以我排除了弃朱哲于不顾的想法,默默地看着承煜和永蝶双双掠过。
承煜的眼眸在风中开出一朵桃花,放肆地朝我眨了眨。
紧跟着的,是快乐的宛宁和严肃的晁统领,宛宁向我抛了一个飞吻,然后马不停蹄的赶往她幸福的路上。
最后,就连小红小蓝都比我快,小红转头喊道:“阿沐,加油啊!”
“朱哲……”我阴森地看着身边迟缓的毛驴以及拿柳枝鞭策毛驴的人,吼道,“敢不敢给姑奶奶再快点!”
朱哲汗颜:“这……你没听说过民间有一句关于驴的俗语,叫‘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吗?”
我看着被他抽的叫苦不迭的小毛驴,压抑住心中澎湃的怒火。
那是大理寺卿,是朝廷命官,忍住忍住,不能打。
“朱哲啊,你——你骑什么不好非骑头驴,还是一头懒驴,堂堂大理寺,居然连一匹像样的马也拉不出来,你惭愧不羞耻不,找块豆腐撞上去不?”我一边心如死灰地驾着马,一边鄙视地说道。
“嘿,这你就不懂了吧,”朱哲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这就是本官聪明的地方,你瞧瞧那些个王公大臣,一个个骑着汗血良驹,这不明摆着告诉陛下他们贪污受贿了多少百姓的血汗钱吗?本官两袖清风,陛下看见定会嘉奖。再者,这头小毛驴可是我从王大娘刀底下救出来的,也算救驴一命。”
“你知道你为什么在大理寺卿上做了五年,还不升官么?”
“为什么呀?”朱哲好奇地问。
“因为你和你的驴一样,牵着不走打着倒退!”
初时,虽然我们并没有到达前列,但也在中游徘徊,身后还有不少年纪微大重在参与的队伍遗在身后,可当我回头一看,芳草萋萋了无人烟时,冲天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我一把将朱哲从毛驴的背上扯了下来,然后上了我的小红马上,这一拉一扯,一不小心便暴露了我的江湖本性。
朱哲嚷嚷着,“哎呦,本官的腰……”
我翻身上马,坐在他身后,怒怼:“你的腰?说你的肾也没用!”说罢,小皮鞭在马屁股上猛地一抽。
“啊——!”
紧接着,是朱哲惨烈的尖叫声,回荡在山谷之中,久久不散。
“叫什么叫!光吃过驴肉就没见过马跑吗!”
“姑奶奶……我是文官……”朱哲吓得煞白的脸抽了抽。
我的马术可是一等一的,身边的景物飞速地移动着,单看蚕山任何一处,都足以称之为人间美景,漫山遍野盛开着灼灼菊花,飘渺的云雾环绕着山峰……
坐在飞奔的马上,再看,又是一副曼妙的风景:山涧中所有的眼色都融杂在一起,金秋时节的暗绿、山野枯草的灰褐、云丝缠绕的乳白,以及盛放雏菊的金黄。
可惜的是,马上陪着我的人不是青南,而是……一个吓得晕厥过去的臭文官。
我曾想着永远地和青南待在一起,寸步不离,做一对神仙眷侣,我又想起一句诗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想着想着,不禁笑了起来,□□的小红马感受到主人的快意,跑的更快了,甩下了一群人。
“宛宁!”我远远地看见那抹艳红色的衣袂,呼喊道,“宛宁!我来啦!”
“呦,大理寺卿这是怎么了?”宛宁笑开了花。
我相信宛宁能够看出我眼神中的无奈,驾马道:“不管他,我一个人足够!”
当我以为我可以凭借着出众马术傲视群雄时,羊肠小道扼杀了我卑微的想法。
这条道到半山腰时,便不再有路,而是事先修好一串蜿蜒的云梯,直上云霄。
在我苦思冥想后决定将昏过去的朱哲扛上去的时候,承煜笑呵呵走到我面前,方才我就注意到他一个人站在枯木地下,不知永蝶去了何处。
承煜看到小红马上驮着的朱哲,笑容凝固住了,他的目光好似要将朱哲大卸八块一般,他转头面对着我,商量道:“不如咱俩组一对攀云梯?”
“你的永蝶呢?”
我怀疑地看着他,才不相信他那么好心呢。
“她呀,不小心崴了脚。”见我还是不信,他补充道,“朱哲这样的朝廷大员都能在马背上昏过去,永蝶怎么就不以崴脚呢?再者,我骗你做什么?”
兴许是觉得他言之有理,兴许是觉得无处可退,兴许是想和他一起组队,我点点头,答应下来。
我抬头看着高耸入云的长梯,说:“你先上!”
他摇摇头,说:“你上,我在底下护着你,免得摔成肉酱。”
我面红脖子粗的登上了云梯。
初起,我对承煜嚣张的话还不以为然,直到看见九王那张阴险的狐狸脸时,我才意识到承煜多么的磊落周全。
九王同他的侍从一队,他不仅长的像狐狸,身手也如狐狸一般轻盈。
他在我们斜上方攀爬着,时不时“无意”地踹下一条阴腿,踹完再无辜地说一句:“嫂嫂啊,抱歉,腿抽筋了。”
我恨恨道:“还请九王殿下注意脚下。”
补充完整后应该是:还请您注意脚底下有两个大活人!”
九王会心一笑,“嫂嫂,我懂。”
呵呵,我觉他不仅不懂,还曲解了我意思。
从前我觉得天上不大可能掉馅饼,亏得九王殿下身体力行才让我等乡野之人长了见识,天上掉的来刀枪棍棒各种暗器,区区馅饼,小菜一碟。
此时,我嘴里叼着一片飞叶刀,脚中锁着一对流星锤,袖扣上别着三根梅花针。承煜那边也不容乐观,他左手抓着一只铁蒺藜,胳膊肘夹着两只金钱镖,单腿挂着一根套锁。
我们身下,便是万丈悬崖。
“呸!”我将飞叶刀从口中吐出,“你行不行……?”
说着,却见承煜惊惶地望着我,愣神之际,他腾空而起,足间轻轻在空中完成一个转步,云烟似的飘到我身旁,然后将我的肩头朝身后微微一揽。
一双乾坤圈落了空,不知落在底下哪位倒霉人的身上,只听“哎哟”一声。
“你兄弟是开暗器行的吧?怎么什么稀奇玩意都有?”
我目瞪口呆,全然忘记我此时身悬半空之中。
承煜难得讲了一个冷笑话:“他原本做什么的我不清楚,但我清楚他在大狱里没弄死你,现在想卷土重来。”
“呵呵,殿下的冷笑话一点都不好笑。”我缩着脖子,颤颤道,看他认真的样子不像在说笑,“殿下,我还没报你的救命之恩呢。”
因为没有报救命之恩,所以让人家再救一次,这个逻辑莫名的诡异。
吓得魂飞魄散的我忘记了,论武功,承煜的剑术天下第一,残星岂能与日月争辉,小小的暗器自然敌不过我的宝贝短剑。
承煜让我在原地等着,最后不放心地用套锁将我的手捆在云梯上,他只身一人去会一会九王。
我说,狐狸王爷阴险狡诈,你万事小心。
其实我是想说,你武功高强,务必手下留情,九王不敢动东宫太子,说不定会将怨气报复在太子妃身上。
等着等着,天上蓦然坠下来了什么东西,我下意识的抽出短剑在半空中一横,一滴滚烫的鲜血赫然洒在剑面上……
第12章 拾贰·赐婚
好在,平安无事的登了蚕山顶。
可惜的是,九王捷足先登,饮了陛下亲赐的御酒。
九九重阳本就是陛下为他选妃而设的场,官宦小姐齐聚一堂,看得我眼花缭乱。
我问承煜:“方才你干什么了?天上怎么会掉下血?”
他笑的风淡云轻,没有回答。
但我还是注意到,登顶后,九王的随身侍从无声无息地消失了,消失在这个世界。
我也笑笑:“原来帝王家的争斗是见血的。”
承煜愣愣,点点头:“嗯,见血封喉。”
过了半个时辰,朱哲坐着他的宝贝毛驴慢悠悠地上来了。
他脸色依旧惊魂未定,看得出他十分地想畅快地痛扁我一顿,但碍于揽月台上坐满了皇亲国戚,他一介大理寺卿,不大好意思当场动手。
宛宁和她哥哥霍钰坐在一起,她左顾右盼的,急急地寻找晁大统领的身影。
相比较她的动若疯兔,霍钰便显得静若处子了,他看起来一派的谦正有礼,乍一看浑然不觉战场厮杀的将帅之风。
我疑惑地问承煜为何,承煜笑笑,在我耳边小声附道:“隐藏,他在隐藏自己。”
我了然,也对,在帝王面前锋芒毕露不是什么好事。
可为什么,霍钰一个当哥哥的,此时看宛宁的目光没有宠溺,而是浓浓的悲哀呢?
亦如青南看我那般,心疼、怜惜。
后来,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了。
因为陛下要为九王择的王妃,不是别人,而是有将军府做后盾的天之骄女——霍宛宁。
世界仿佛沉寂了。
日头西转,宛宁孱弱的身体陡然一僵,血色的黄昏将她的面庞衬的煞白。
良久,她转头救助似的看向她的哥哥,霍钰轻微地叹息,朝她无力地摇头,可能这是宛宁诸多无理恳求中,他最想帮她,却又最无可奈何的一次。
一个执掌千军万马的大将军,悲哀地垂下他骄傲的头颅,他不敢看他妹妹悲恸绝望的眼神,仿佛再看一眼,心便会碎掉的眼神。
宛宁重重地咬着苍白的唇,似乎只有咬出血,将嘴唇咬烂,她才能说出“臣女谢主隆恩”这样冠冕堂皇的话来。
我以为她会抗拒会说不,然而,她灼灼的目光,转向了守卫在陛下身旁丰碑一般站的挺直的晁顾,她笑了,我仿佛看见,一朵妖艳的曼珠沙华绽放在她的唇边。
旁人惊讶地注视着她的笑容,都以为她太高兴了——只有我知道,嘴角上扬的那一瞬间,她说服了自己,接受这不公的宿命。
最后,她看向了我。
那双暗含着千言万语的眼神,悲哀地看着无能为力的我。
在我心中,宛宁一直是快乐坚强的,仿佛什么都无法将她击倒,敢爱敢恨,喜欢谁就大声的说,不爱了就放手,对情敌毫不手软,对朋友两肋插刀。可这样美好的宛宁,却被一纸无法抗拒的婚约伤害了。
这个姑娘什么都懂,她有着异于常人的清醒,却没有寻常少女的自由。
我眼底泛起一层水雾,手不由自主地移向了随身的短剑。
“别轻举妄动!”承煜看出了我的意图,死死地将我的手按住。
我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我要帮她!”
承煜紧紧地握着我的手,那双会变戏法的手掌第一次那样的冰凉,宛若死一样的绝望,他叹了一口气,低声道,“你不是再帮她而是在害她,害她霍家满门的性命!你以为赐婚是陛下一时兴起么,你错了!皇帝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生在将门,是她的命!阿沐……你救不了她。”
“可是……”我蓦然靠在承煜的怀中,低声抽泣,生怕周围不断贺喜的人察觉到异样,我说,“承煜……宛宁的结局,不该是这样,不该和孙良娣一样,嫁给她不爱的男人啊……”
“阿沐,你帮我,扳倒九王。”承煜拍着我颤抖的脊背,淡淡道,“你帮我扳倒他,不就好了吗?”
承煜的嗓音,带着不为人知的蛊惑。
漫山遍野的菊花再也没初见那般好看了,暗黄的羽形花瓣在夜风里哭诉,一盏盏宫灯挂在花枝上,琥珀色的宫纱中燃着罪恶的火焰,火势来临,欲将菊花所有的美丽都焚烧殆尽。
我飘飘地望着银盅里盛着的酒液,浑浊的液面上倒映着一个女子,她哭的伤心,一滴泪珠掉了进去,将女子的哀容劈的粉碎。
等到人渐渐地散了,我抬手将酒盅里的余酒一饮而尽,终于遏制不住地嚎啕大哭起来。
那一刻,我豁然明白,什么是江湖,什么是朝廷。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可朝廷何曾有过自由?
江湖是我杀一个叫狠,杀一百人叫毒,杀一千人就叫祸害;朝廷是我杀一个人叫好,杀一个百人叫强,杀一千人就叫陛下。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我低声喃喃。
我不知道我为何要吟这句诗,其实并不大懂诗的意思,或许诗的魅力之处就在于明明不懂,却还想装一装通透。
我失去了往昔的记忆,所以待一切都懒懒的,最好的朋友隐居在青水之南,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清净地,不会有狐狸精勾引他,不会有白莲花抢走他,故以我不会有失去爱的紧迫感,因为能够引起我爱恨的,唯有他。
我觉得,只要我装傻,只要我没有那么多的牵挂,我就可以快乐,但是我错了,错的离谱。
晚宴后,直到大婚前夕,我都没能再见宛宁。
那个傻丫头一定伤心死了吧,说不定正躲在被窝里偷偷哭泣呢,又或者跑去涯石街一醉方休。
从蚕山回来后,我悄悄地遛进将军府看过她一眼,我看见好多嬷嬷婆子围着她,她穿着漂亮的衣裙,瓷娃娃似的坐在那儿,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