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焦黄的叶,像一张黄毯,又像一条河,黄色的水,渐入深泥渐到州。
“哇呜.......哇呜.......”
头顶一阵枭鸣,像小孩子的笑声,穿透层叠叶片,他猛地抬头,看到一团黑色的影子,蜷伏在枝叶中,随风微晃,轻得,好像真的只是一团影。
可他知道不是,于是低喝着命马儿前行,可跑出十余丈,再抬头,那团影子依然蜷于树影间,仿佛他方才只是在原地打转,丝毫未动。
不对啊,他分明没有听到任何动静,难道真的是一团影吗,游荡在树冠间,无声无息,好似缕幽魂,来去无踪。
心中震荡,跨下的畜生仿佛也感受到了,马儿忽然发出一声长啸,肌肉虬结的脊背上下颠簸,四蹄却甩得更快,踏着枯叶碎屑,像是要飞起来一般。
恰好前方山路陡然下行,他一个不妨,手指被颠得松开缰绳,脚脱开马镫,整个人朝后仰去,跌落在一团卷起的枯叶间。
“吁......吁......”
来不及爬起来,甚至来不及顾及后背的疼痛,他口中便高唤马儿停下,可那马儿仿佛有鬼在背后追着一般,撒开四蹄,朝山下狂奔而去,只将他一人留在这荒山野岭之中。
背后有什么东西飘然落下,那团影子终于不准备戏耍他了。
心头的寒意好似喷涌的冰泉,丛丛冒起,将他从脚趾冻到牙关。
是谁?不知道,他手上沾过太的血,从平民布衣到皇亲贵戚,就连那尊贵无比的瑾亲王的首级,都是被他亲手砍掉悬挂于府门上的。
让他猜测自己的仇人,未免太强人所难了。
可还是不准备束手就擒的,他的手摸向腰间,朝后猛挥出去的时候,一把银亮的锥子便朝那黑影扑去了,像无数只钢爪,扎向那人的面门。
他屏住呼吸,等待着,在他的一生中,这把银锥曾多次救他于危难,被刺中的人,会痛得生不如死,最后,只能一点点抠掉自己溃烂的脸皮。
可他等了许久,背后却没有动静,得手了吗?为何没有听到那熟悉的呻吟声。
于是梗着脖子慢慢回头,眼前还是只有那条落叶铺就的长路,如黄泉之水,要将趟入之人,带向九狱阴司。
可是没有人,那团影子又飘走了,好像真的只是一缕幽魂?
心中稍安,他不怕鬼,至少,不似怕人那么怕,恶人远比恶鬼可怕,他自己就是挂明牌的恶人,自是比旁人更了解这点。
呼出一口气,他转过头,眼睛瞟向前方的那一刻,看到了一双眼,虽罩在兜帽之下,却仍有微光在里面闪动,像跳跃的星。
紧接着,耳朵听到清晰的一声“嘶拉”,不是从外面传来的,而是从他自己的身体里传过来的,从喉咙传过来的。
“你是......你是.......”
嘴巴里含满血沫,说话便含混不清了,恰好一阵风吹过,掀掉那人的兜帽……
他过于惊诧,于是用了最后的力气,拼命想说出那几个字。
嘴巴被一根冰凉的指头堵上,那人弯下身,目光灼灼,悉数落在他已经没有血色的脸上。
“我是过山风。”
第94章 回程
尉迟青派出去的人赶到时,只看到了一具喉咙被割开的尸体,身上尚有余温,死了还未到半个时辰。而那人的身上,揣着一封密函,里面详述刘长秧私自出诏一事,显然这人便是校事府派到长陵报信之人。
“若是再稍......稍微快一点,或许就能看到那个暗中帮助......帮助殿下的人了,”尉迟青骑马走在刘长秧身边,拳头朝大腿砸了一下,“就差......那么一会儿,”说完,朝跟在后面的廷尉司三人瞅了一眼,接着道,“殿下,您能猜到是……是谁吗?”
“猜不到。”刘长秧也回头瞅了一眼,却正看到宋迷迭在打哈欠,嘴巴张得很圆,像年画中吞云吐雾的龙王。
他的嘴角不自觉上提,回头,听尉迟青还在唠叨,“殿下都猜......猜不到,那这人也藏得太......太深了,这次庄将军能为殿下所用已经远在我预料.......预料之外,可谁成想,咱们还多了一个帮......帮手......”
“是不是帮手还未可知,”刘长秧目视前方缕缕行行的人流,“阿青,平日我总叮嘱你多读些书,这样看问题也不至如此非黑即白。”
尉迟青面露不解,轿子里的褚玉掀开帘子,手遮住嘴巴,“尉迟大哥,殿下是说你头脑简单呢。”
说完,也没有把轿帘掩上,而是望向刘长秧,两人相视一笑。
“侍灯仙。”
耳边忽然飘过三个字,夹杂在喧沸的人声中,本听不太清楚的,可落到褚玉耳中,变成三颗落地的珠翠,颗颗分明,掷地有声。
她忙命轿夫停下,急匆匆步出轿子,在刘长秧和尉迟青疑惑的目光中走向后面的人流,目光四处打转,“谁,是谁说了侍灯仙。”
“侍灯仙。”
声音又一次传来,离得很近,竟来自她的下方。褚玉低头,看到一只小手抓住自己的裙裾,那孩子仰着一张圆脸,正看着她笑,“侍灯仙。”
“你见过......侍灯仙?”褚玉蹲下身子,两只手握住孩子的肩头,“他是谁,长什么样子?”
孩子却只是盯着她笑,将手里一块化掉的糖稀塞进嘴里,吧唧得震天响。
“你抓住我儿做什么?”一双手将孩子从褚玉手中扯走,孩子的娘亲把儿子抱起,揩掉他脸上糊成一团的糖稀,“不吃了不吃了,再吃小牙牙就长不出来了。”
说着,抱着孩子就要走,却被褚玉拉住了袖子。
“他方才说侍灯仙,侍灯仙......是谁?”她问女人,身后刘长秧和尉迟青围了上来,宋迷迭几个也被引至此处,将那母子二人围在中间。
本还喧嚣的人声在一瞬间静了,车水马龙也停止了游动,似乎被什么东西吸去了所有的生气。
金光镇,本应是这般死寂的。
“他是个傻子,”孩子的娘忽然动了怒,眉毛纠在一起,眼角却洇上一抹红色,“他是个傻子,”她大叫一声,“傻子说的话也能信吗?”
她抱着孩子走开了,人群和空气也忽然可以流动了,讨价还价声,嬉闹叫骂声,喃喃窃语声全部都回来了,甚至,还有几只沙鸥从头顶飞过,带来一阵尖锐的呱鸣。
褚玉的肩膀松下,目光却仍然落在那对母子的背影上,“是我多心了吗?”
肩膀被一只手臂揽住,刘长秧朝她低下头,唇角含着暖意,“玉儿,再长的梦,也总要醒的,”说着直起身子望向前面,目光静若深海,“金光镇的事,庄将军会妥善处理,该杀的杀该流的流,一个都少不了,咱们,要回西诏了。”
说完,送褚玉回了轿子,自己重新上马,“驾”了一声走出两步,又回头看那个附在马背上打呵欠的宋迷迭,停住不动,一直等到她从身边经过,方才重新与她一起顺着人流并排向前。
“困成这样,昨晚做什么了?”他从由上至下瞅她的脸,却看到她耳垂上多了一道红痕,像是被什么擦伤了,“宋迷迭,你梦游到哪里去了?怎么耳朵还伤到了?”
宋迷迭揉捏着耳垂,打呵欠打得一脸迷茫,“有吗,我自己怎么不知?”
说话间,已走到两人曾经求“去胎丸”的那间药铺前。药铺门口本来竖着根旗杆,旗上书“悬壶济世”四个大字,旗子被风吹得忽展忽皱,那些字便也扭曲起来。
宋迷迭从马上跳下,身子轻轻一跃已把旗子抓住,一把扯下,而后,回头吹了声口哨,队伍最后的那个护卫便骑马走了过来,将拖了一路的一只麻布袋解下,撂在宋迷迭面前。
刘长秧看着那口血迹斑斑的麻布袋,嘴角轻抬,“留着他,就是为了做这个?”
宋迷迭没吭声,俯身解开麻袋,轻轻朝下一扯,六指的整个身体便重见天光了。虽然已经死了几日,但因为天气干寒,所以面皮上也未见腐败,可当尸体被宋迷迭挂到旗杆上,随风微摆时,那股子烂掉的味道还是飘了出来。
丝丝缕缕,传遍金光镇最繁华的街道。
没有人愿意在六指的身旁停下,他死了,断掉的颈骨突兀地垂下,像一只被扼断了脖子的鸡,可如此怪异景象却吸引不来任何一个驻足。
谁都不愿和他牵扯在一起,虽然生前,这镇子上的每一个人都几乎与他有牵连。
“风吹日晒几日,就成肉干了,宋迷迭,没想到你看起来傻,心还挺狠的,”刘长秧倒是一副满不在乎地模样,虽掩着鼻,却眯缝起眼睛去看上方那具晃荡的尸,“你就不怕那些余孽找上你?”
宋迷迭正打开水袋洗手,闻言,迎着光笑得满脸灿烂,“我怕他那几个臭鱼烂虾,今天话就放在这里了,这遭瘟的狗东西就是我杀的,他们若想寻仇,尽管找来。”
出了金光镇,又朝西走了数日,在一个霞光最盛的傍晚,一行人钻出了一片绿海似的密林后,望着前面那个被夕阳笼住的巨大的暗影,勒马停驻,不再前行。
是一座黄色的土楼,如一口巨大的盘子,从天而降,在密林深处砸开一片天地。楼高三层,一层是厅房和灶房,每间都有楼梯通往二层,二层是各户私房,第三层则是朝天院,设有通廊可环绕全层。
“他当时就把我们圈禁在这里,”步入土楼中时,褚玉看到院中一堆堆烧火留下的灰烬,七八个黑色的圈状烧痕,曾经,便是坐在她身旁的那七八个孩子,她凄凄道,“这里应该是他们的一个据点,六指的手下在这里烧了那些孩子的尸体。”
“玉儿,别伤心了,”刘长秧摸了摸褚玉冰凉的脑袋顶,又去看周围那些个黑洞洞的窗,没有窗户纸,每一只,都像土楼的眼睛,空洞地盯着被圈在中间的他们,“这土楼原是东南沿海的建筑,因当年那里有海盗入侵,所以当地居民选择了这种既有利于家族团聚,又能防御战争的建楼方式,同一个祖先的子孙们在一幢土楼里,便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御外凝内,大概是它最恰当的归纳。”
他说着朝土楼的墙面一指,“你们看它的墙面,上面布满三角形的小洞,其实就是箭孔,做防御外敌只用,”说到这里,眉尖轻挑,“只是这里是内陆,怎会凭白生出这么一座突兀阴森的土楼来?”
话音刚落,忽听楼外有人声,回头看时,竟是个的樵夫,瘦得也像一根柴火,扛着半人高的一捆柴。
“本来修这座楼的时候,大家都说用不着再挖箭洞了,这里天气冷,不像咱们闵郡,四季如春。可老爷却是怀旧的,总说从小看这些洞都习惯了,没有了,就忆不起来家乡了。二则又说总要防患于未然,海盗虽是没有,但保不齐会有山贼,或哪天生了战事。所以,还是在墙面上依样挖了箭洞,一共一千两百个,冬天刮北风的时候,咱们不得不用石头把这些洞堵上,才不致屋里屋外一样寒冷。”
樵夫说话带着浓重的口音,一长串说出来,竟是没几人能听懂,结结巴巴重复了几遍,才将想要表达的东西说清楚。
“这么说,这土楼中的一大家子是从闵郡迁徙过来的?”刘长秧邀他进来,正好到了饭时,便命人奉上酒食,递于樵夫,自己也捻了块点心在他旁边坐下,边吃边聊。
“闵郡是好地方,比这里好多了,”樵夫撕下快鸡肉,嚼得“吧嗒”响,“连鸡都生得比这里俊些,肉也嫩不少,只是好地方总被人惦记着,那里海盗多啊,三五不时便来抢一趟,再怎么富足也经不起这么折腾......”
刘长秧频频点头,“所以你们老爷带着一大家子迁到此处,照家乡建筑的模样修了这么一座大土楼,”他抬头看着那些破败的墙面和上面丝丝缕缕的蛛网,“然后......就撒手不要了?”
樵夫把啃了一半的鸡腿从嘴巴里拿出来,眼睛眨巴两下,声音中多了些许落寞,“不要?这座楼几乎用尽了老爷半辈子积下来的银子,怎么可能说不要就不要。”
刘长秧一手托腮,眼睛明亮得像被镀上了星光,“那又是为何?”
樵夫哀叹一声,手臂无力垂下,鸡腿落到地上,沾满尘土。
“楼建好后没几年,老爷就去了,族里的剩下的几个兄弟因为分产闹得鸡犬不宁,再加上,他们都觉得这栋土楼不吉利,所以也接二连三地离开了。”说到这儿,他低低啜泣一声,“老爷本想让彭家在内陆繁衍生息,没想,竟是树倒猢狲散,一个都不剩了。”
刘长秧凝视樵夫因抽泣而起伏的驼背,许久,用极淡的声音,极冷的表情问,“为何会觉得这座土楼不吉利?难道你家老爷死于非命不成?”
第95章 黄椿
我家老爷姓黄名质,炼铁起家,富至巨万,怎奈子孙福薄,膝下只有夫人所生的一个嫡子,名唤黄椿,其余几个妾室竟是没有诞下一子半女。
椿少爷四岁时,生母病死,老爷于是又续了一房。新夫人嫁进来第二年就给老爷生了对孪生子,取名呈祥呈露,一时间家族上下皆喜,以新夫人为尊。
新夫人本就年轻貌美,深得老爷欢心,现在又为老爷诞下一对双生儿,自是恩宠不断,一时间骄纵起来,便很有些不把椿少爷放在心上,虽也算不得虐待,但衣食用度一概不上心。下人们都是最能察言观色的,见新夫人如此,便也对椿少爷怠慢起来,我经常见到他一个人,穿着短了一截的褂子和裤子在院中挖泥巴,房中欢声阵阵,似都和他无关。
说起椿少爷,他从小也是有些怪的,可能因为母亲死得早,老爷忙得无暇顾及家事,又没有同龄的兄弟姐妹,所以性格显得孤僻了些,独行独往,也就和随身伺候的人偶尔说的几句话,平时甚少见他出声。
可是椿少爷却有一门谁都学不会的本领,他擅口技。
不仅能模仿鸟兽鱼虫的叫声,还能模仿人声,惟妙惟肖,和真的似的。
我记得有一次,他跟了我到林中去捡柴火,看到树冠上坐着只瑟瑟发抖小猴子,还没有成人的手掌大,显然是和猴群走丢了。椿少爷他就模仿猴子的叫声,于是小猴儿便从树上窜下来,犹豫再三后,还是钻到了椿少爷怀里。
小猴儿把椿少爷当成了娘,椿少爷也把它当成了自己的至亲,走到哪都带着它。那小猴儿整日坐在椿少爷的肩头,爪子里抓着椿少爷给它的果子,吃得汁水横流,弄污了衣服,椿少爷都没有抱怨。